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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3年,樊锦诗等25位委员在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的提案,提案委员会联合有关部门在进行实地调研后,报送了《关于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的调研报告》。2003年9月28日,贾庆林主席批示:“请提案委员会待国务院领导批示后,继续跟踪落实,促使建议的实施”;10月13日,总理批示:“请至立同志批示。莫高窟的保护应予重视。《报告》可转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并甘肃省政府研究”;10月14日,国务委员陈至立批示:“请文化部、文物局、甘肃省研读此报告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适当时专题研究一次。此件也请发改委、财政部阅”。此后,提案委员会连续四年跟踪办理,积极推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落实领导批示,解决调研报告反映的问题。目前,总投资2.6亿元的“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通过了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评审,国家发改委也已完成了立项审批。
2、2005年,赵忠祥等26位委员在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联名提出了“关于强化环境保护统一监管能力”的提案,会后,提案委员会组织提案者以及国家环保总局、中编办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联合调研,形成了《关于强化环境保护统一监管能力的调研报告》。2005年10月16日,曾培炎副总理批示:“政协的调研报告反映了当前环保工作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和问题,建议中编办、环保总局研处,请建敏同志阅示。”中编办、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根据领导批示精神和调研报告中的有关建议,在全国建立了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等五个“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作为国家环保总局的区域环境督查派出机构,积极推动了我国环境监察体制的建设。
3、2006年,郄秀书等多位委员在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了多件关于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认真解决存在问题的提案。会后,提案委员会组织提案者以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进行了联合调研,形成了《关于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调研报告》。2006年8月27日,回良玉副总理批示:“请国家林业局阅研。”相关部门采纳调研报告中关于继续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的建议,免除森工企业债务8.24亿元。调研报告中关于改革中产生的富余人员国家应纳入分流安置方案予以补助的建议被采纳后,国家制定了森工企业下岗职工补贴方案,补助资金将陆续到位。
4、2006年,何慧娴等多位委员在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了多件关于利用奥运契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提案,会后,提案委员会联合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组织提案者、中央文明办、北京奥组委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调研,形成了《关于利用奥运契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调研报告》。2007年3月1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李长春同志批示:“要高度重视政协的调研报告,所反映的问题是实事求是的,所提的建议也是可行的。望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研究如何克服‘一般化’,加大力度、形成合力、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在实际工作中,重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动作用。”2007年3月13日,中央政治局委员、部长刘云山同志批示:“请按长春同志批示,就进一步克服一般化、加大力度、形成合力搞好‘迎、讲、树’活动提出意见”。2007年3月14日,国务委员陈至立批示:“请文明办参阅”。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中央文明委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了“文明中国”宣传活动,编辑出版了《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简明读本》,组织了主题公益广告制作和刊播活动等。
5、十届政协期间,钟南山、张鹤镛、谢小军、陈守义多位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加快食品安全立法方面的提案260多件,为促进提案的办理,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于2005年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后,将“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提案列为重点提案,组成了以殷大奎委员任组长,包括部分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委员和中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同志在内的联合调研组,于2005年8月23日至9月3日赴甘肃、四川、重庆三个省市进行了实地调研,先后召开了8次座谈会,考察了农产品种植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超市、批发市场、餐饮和检验机构共17家,听取了当地政府及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的汇报,并与当地政府、监管部门以及政协委员、食品企业和专家代表进行了座谈。最后形成了《关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中的问题及对策的调研报告》(政全厅发〔2005〕63号)。对即将于今年12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6、十届全国政协期间,蒋秋霞、滕进贤、赵士英等多位委员连续多年提出了关于抓紧制定国家调解法的提案,为促进提案的办理,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根据全国政协黄孟复副主席关于要进一步做好调解立法调研工作的指示,于2003年和2004年连续召开了多次提案办理协商会,并组织了由黄孟复副主席任组长,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杨振杰、倪豪梅任副组长,包括部分政协委员和最高人民法院、商务部、贸促会等相关部门的同志在内的联合调研组,赴重庆、浙江、山东三个省市进行了考察,先后召开了6次座谈会,听取了当地人大法工委、高级法院、中级法院、政府法制办、司法厅(局)、贸促会以及工会、社区等相关部门的汇报。形成了《关于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的调研报告》。在国内调研的基础上,杨振杰副主任又率团对英国、瑞士、意大利进行了考察。2007年,《调解法》的制定问题已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7、2003年,多位委员在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几十件关于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方面的提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办理提案过程中,把提案的办理作为推动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的重要环节,有关负责同志三次到东北地区开展调查研究,与委员交换意见,在圆满完成办理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调研报告上报国务院。通过提案的办理,对中央提出和实施东北振兴战略,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8、十届政协期间,多位委员提出了多件关于西部以及贫困地区基层法院法官短缺的问题的提案。在办理提案的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及中组部联合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听取了西部地区部分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的意见,2006年3月9日,由中组部牵头,最高人民法院与中组部、中编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证。5月3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为加强人民法院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也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新的动力。最高人民法院还于2006年专门召开了全国法院关于解决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法院法官短缺问题会议,对西部地区法官断档问题的专题进行了研究。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通过采取严格执行退休制度、建立西部法院人才对口支援机制、实行公开选任法官人选制度、大力开展选调生工作、实施西部基层法院志愿服务行动、加大对基层法官的教育培训力度、放宽西部县法院法官学历条件等措施着力解决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法院法官断档的问题。2007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发出了《关于在西部地区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法官助理制度试点,缓解法官短缺问题的意见》,并于12月13日召开了西部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试点工作会议,决定在西部12省(区、市)近800个基层人民法院推行法官助理制度,以缓解西部法官的断档。
9、十届政协期间,农工党中央、苏正国、罗正富等多位委员提出多件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国橡胶产业发展的提案。农业部在办理提案过程中,积极吸纳提案的意见建议,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天然橡胶行动计划”,编制我国天然橡胶优势区域布局发展“十一五”规划,从2006年起,起草《关于促进我国天然橡胶产业发展的意见(代拟稿)》,并由国办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国天然橡胶产业发展的意见》,推进了我国天然橡胶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