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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实施2001-2010年《青岛妇女发展纲要》和《青岛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两纲”)为主线,不断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水平有了新进展。制定实施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5年规划,促进妇女参政议政。目前,我市12区市四大班子全部配备了女干部;市直政府部门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的占70.2%,比2005年提高了16.6个百分点。女性比较集中的教育、卫生、民政、计生、文化等部门领导班子全部配备了女干部。全市人大女代表比例达19.5%,政协女委员比例达24.5%,均比上届有所提高。
---妇女就业创业领域全面拓宽。2005年以来,我市免费培训城乡妇女25.7万人次,19.5万名妇女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就业。妇女在新兴产业行业的就业比例逐年提高,职业覆盖面达100%。到*年底,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达64.2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49.44%。女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率、给付率和生育津贴发放率均达100%,为妇女参与经济建设解除了后顾之忧。
----妇女儿童教育文体事业蓬勃发展。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部免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到*年底,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为95%,小学和初中入学率达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4%。以迎奥运为契机,进一步普及儿童足球、田径、帆船等体育项目,体育锻炼标准达标率97%,儿童身体素质进一步增强。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2005年以来,改扩建镇综合文化站84处、村文化活动室2400余处。积极推进公益文化设施建设,全市15处博物馆、26处公共图书馆向社会免费开放。《二小放牛郎》《生死峡谷》《北斗星》等儿童剧荣获“五个一工程奖”。出版少儿图书351万册,发行少儿刊物1755万册,全面提高了妇女儿童的文化素养。
----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和生存环境明显改善。到*年底,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9.89/10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01‰,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大力推行“政府买单,免费婚检”,全市婚检率由2.33%回升到47.9%。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改水受益率达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7.03%,广大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全面改善。
----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制定出台了《青岛市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青岛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实施意见》等相关法规政策,建立了特邀陪审员和女检察官专办制度,创建了“红黄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区预警机制,开通了“12348”法律服务专线、“莲姐妇女维权热线”和“青少年维权热线”。各级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反家庭暴力、少年法庭等服务机构,形成了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2005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侵害妇女儿童刑事案件665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3797起,妇女劳动争议案4914件,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53000余人次,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回顾近年来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主要有以下经验:
一是不断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汇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阎启俊,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等领导分别就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实施“两纲”等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市人大、市政协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专项检查,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了市、区市、乡镇(街)三级妇女儿童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各职能部门积极发挥作用,密切配合,形成了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合力。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各级各部门坚持以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不断建立完善了“两纲”年度考核、定期视察、监测评估、专项检查相配套的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市和区市两级数据库系统,及时掌握“两纲”实施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创新了“两纲”示范工作机制,确定了25个市级示范镇(街)和示范点,定期进行骨干培训和经验交流,发挥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是注重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我市每年举办“两纲”宣传月活动,多次邀请国务院妇儿工委领导和专家为各级领导干部、党校主体班次学员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政府的责任》《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专题报告。在《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开设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专版和专题讲座,开通了青岛市妇女儿童工作信息网,开展了妇女维权周等大型宣传咨询活动,营造了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氛围。
四是健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经费投入。我市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健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2005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的意见》《青岛市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办法》《关于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工作的意见》等40余项涉及妇女儿童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推动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贫困妇女和贫困女童救助等多项问题。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发展事业的投入,*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60.5亿元,卫生事业经费投入8.94亿元,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2.49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156%、165%和142%,实现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
近年来,我市先后被国务院妇儿工委和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全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单位。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有的地方和部门领导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投入不足,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对重点难点指标督查落实力度还有待加强等等。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积极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这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以实施“两纲”为主线,注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注重提高妇女儿童素质,注重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注重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这个总体要求,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落实“两纲”提出的目标任务
据统计,我市“两纲”中共有可量化重点指标70项,到*年底,有64项指标已提前达到2010年目标,有6项指标还需要努力。从现在起,我们一方面要确保已达标的指标不出现回落,另一方面要加大措施,确保到2010年全面完成各项目标。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广大妇女为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重要贡献,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儿童、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风尚。
二要强化目标责任。要加大考核力度,把实施“两纲”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落实责任,抓紧制定今后两年达标的计划和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尽可能地细化、量化、具体化,做到时限明确,责任到人。要高度重视妇儿工委办公室建设,确保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证工作经费。
三要做好监测评估工作。今年下半年我市将开展“两纲”阶段性监测评估,并列入了市委24项检查、评比、达标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监测评估作为推动工作的有利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为迎接全国和省对我市的检查评估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要加强“两纲”示范工作。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工作指导,制定完善示范工作制度,协调推动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与示范单位结对帮扶,在相关政策以及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培育一批能够体现我市妇女儿童发展水平、辐射带动作用好的“两纲”示范典型,整体推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
二、着重解决事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突出问题
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既要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又要抓住关键和要害,努力突破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一是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广大妇女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目前女大学生就业难、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难、农村妇女创业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要积极研究制定促进妇女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切实制止用工和招聘中的性别歧视行为。加强妇女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妇女就业、职业转换和创业能力。要重视做好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和劳动力转移工作,在政策制定、资金支持、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城乡妇女就业统筹协调发展。
二是促进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要加强女党员、女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培养培训、选拔使用、管理监督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根据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大、政协中的女性代表、委员比例。要重点解决好乡镇(街)政府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农村女性进“两委”比例未达标的问题,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决策与管理的权利。
三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构建以学校为龙头、家庭为基础、社会为平台的“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净化文化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注重解决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问题,积极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四是加大对农村妇女儿童的保障力度。要不断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继续加大农村妇女扶贫力度,重点关心和解决因灾、因病致贫农村妇女的生产生活以及子女入学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妇幼保健工作网络,加强初级卫生保健。继续深入开展“贫困母亲救助行动”“春蕾计划”“希望工程”等公益活动,全面改善农村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
三、进一步推动形成妇女儿童发展的合力
妇女儿童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一要把妇女儿童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依法行政。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妇女儿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要坚持源头立法,做好《青岛市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细则》的立法调研工作,针对现实中存在的各种性别歧视和损害妇女权益的现象,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干预措施,健全社会化维权机制,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要落实好为妇女儿童办的11件实事。我市已经确定*-2009年度为妇女儿童办的11件实事,内容涉及到妇女参政、生育保险、教育卫生、残疾儿童等诸多方面,与“两纲”中的重点难点指标相对接,针对性较强。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纳入重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让广大妇女儿童真正得到实惠,收到实效。
三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教育、卫生、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要强化职能,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相关政策法规的落实;公、检、法、司等部门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财政部门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工青妇等群众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各有关部门都要积极主动地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工作,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同志们,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把我市建设成为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