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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刚才,省、市烟草局的几位领导把*市卷烟打假工作情况作了全面的分析、总结。我认为基本情况、基本问题及基本要求都讲得十分明白。在这里,我首先感谢省、市烟草专卖局对各级人民政府的信任、关心和支持!其次,我也感谢在座各位,在2007年打击制售假烟工作中大家付出了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绩。
去年,我们在卷烟打假方面确实做了很多工作,特别是各个区、县有关部门,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了有关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大家都行动起来了。成绩很大,很明显。但是这些成绩是要不得的,为什么要不得呢?这些成绩越大说明我们存在的问题也越多。现在还没有揭出来的问题不少,已经揭出来的问题、打击的问题比较严重,说明这个方面的成绩我们是不能要的。工作要做,但是成绩不能要!我非常赞同何局长所讲的“成绩同时也说明这个地区存在问题”的说法。这不是狡辩,这是客观事实。如果没有这些问题的存在,我们不会有这样的成绩。当然,如果我们不打、不作为也不会有这方面的成绩。但是无论哪一天,我们还是要打,你不打人家打你,就是这么一场战争。所以,我在这里特别感谢在座各位对市政府的支持,尤其是对打假工作的支持。其它具体成绩的肯定,我就不再重复了。下面,我着重谈谈今年的几项工作,也提几个要求和希望。我觉得要开展好卷烟打假工作,必须落实三个方面:
牢固树立卷烟打假责任主体意识
各级政府、各级部门要认真履行打击制售假烟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尽职尽责,这是最关键的!树立这个主体意识要从两个方面去理解:第一是主体,第二是意识。意识和主体是相互联系的。为什么有些地区做得好,有些地区做得不好;为什么有些部门做得好,有些部门做得不好,关键就是我们的思想认识存在差距。我做过一些调研,发现我们对卷烟打假存在几种错误的思想:一是“无关论”。认为卷烟打假与我无关,是烟草专卖局的事情,不关我们市政府的事,不关我们区政府的事,不关我们公检法的事,也不关我们政府部门的事。其实烟草专卖局也是政府的一个部门,也属于政府的一个机构。从这个角度来说,卷烟打假“与己无关”,把责任完全推到烟草专卖局的思想是第一种错误思想。二是“轻视论”。觉得卷烟制假、贩假、售假无关痛痒,没有什么所谓,日常工作已经够忙的了,卷烟打假工作可重可轻,可抓可不抓。你催促一下,我就抓一下,问题严重才去抓,甚至问题严重也不去抓。轻视、忽视卷烟打假工作是第二种错误思想。三是“利益论”。有利益的就干,没利益的就不干,没有大利益的就小干,这个跟我们部门利益有密切关系。现实中,仍然存在部门权力、部门利益,其中最要命的,影响到服务群众服务百姓的也是部门利益。大家可以翻翻中国历史,这种风气,这种作风,这种权力部门利益格局还没有彻底改变。没利益的就推诿,有利益的就抢着干,这是第三种错误思想。如果以上三种错误思想没有完全克服,那么各级政府、各级部门就不会主动去打击制售假烟活动。
为什么说这几种是错误思想,我列举几个例子说明,希望你们会后向基层灌输。
第一,我要问我们各级政府的职能是什么?是服务和管理。一方面服务老百姓和共产党,一方面管理社会。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是我们的基本职责,如果政府对政治、经济等秩序不去维护,如同汽车不去维修,就很容易出危险,我们就是充当一个管理者角色。维护卷烟市场秩序,本身就是我们的职责,并不是额外的任务。各部门、区县应该有全局观念、政府观念,所以,我们可以在这里思考一下,卷烟打假到底是不是我们政府的职责,到底是不是额外的任务。
第二,我要问我们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靠什么?我们的工资、福利来源是什么?是谁在供养我们?是靠纳税人包括所有企业(也包括烟草企业)。卷烟打假对我们有没有影响?如果我们不打击制假售假活动,一连串的制假任其发展下去,那么企业怎能正常运作?政府税收那里来?一个文明、发达的国家,是绝不允许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成灾的。能否控制这个局面就是要看我们政府责任是否到位,工作是否到位。
我把道理讲明了,卷烟打假是不是仅仅只是烟草专卖局的责任,是不是与己无关,我们自身的间接利益和直接利益都反映在里面。一个社会要取得长期的、良好的、健康的发展,一定要有一个法治的、公正的、公开的、健康的经济秩序。一个地区出现假冒伪劣商品现象,必定与“脏、乱、差”联系在一起,有脏就有乱,有乱就有差。假烟不打,久而久之就会出现假月饼、假汽配零件等,歪风邪气就会抬头,地区经济秩序怎能有发展。
这里还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从*来说,必须要从大局角度考虑。*是一个特大型中心城市,人口众多,交通、信息、商流发达,制假贩假空间大,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林立,这些都是我们*的特点。为什么*会成为一个集散地,以前制售假烟在外围,现在慢慢地向城内渗透,如果不重视、不去抓,*的良好投资环境、市场秩序就无从谈起。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卷烟打假责任主体意识,首先要解决我们的思想认识问题。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制假售假活动
首先要采取措施,没有措施谈不上打击。如何管住遍布7000多平方公里的房子、空地、企业仓库,怎样管住1300万的人口是第一个问题,也是我们各级政府、各级职能部门考虑的第一要素。如果把着重点放在这两个方面,积极想办法想措施,我相信基本抓到了根本上。
我们现在分析一下制假、售假、贩假有什么特点。根据上面几个局长的情况反映,结合我的调研情况看,一是存在于城中村,二是存在于城乡结合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原来是从潮汕地区,东莞、深圳蔓延到*,又从*中心城区蔓延到白云、天河、花都,下来就会蔓延到增城、从化。你一步一步打击,它就一步一步向外围转移,你打得严,它就逃得远;你打不严,它就进来。所以我们在考虑措施的时候,一定要以“管住房子、管住人”为根本出发点。加上我市有不少特种单位的仓库,这也请省烟草专卖局特别提请省里面包括特种单位关注此事。假冒伪劣产品(包括制毒、贩毒),有些就发生在特种单位的某些仓库、营房内。所以我们除了要管住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仓库、出租屋、厂房外,还要特别管住特种单位的仓库。这方面管不住就会蔓延,制假分子就会有可乘之机,影响十分恶劣!虽然我们本身管理上有些漏洞,法律法规也有些滞后。处罚力度小,效果不明显。但是我们市一级、区、县一级政府可以通过区县的规定,通过村规民约,把打击制售假烟专项整治和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加强对出租屋责任人的追究。一定要想办法管好村社、厂房、出租屋。
管理好、教育好街镇干部以及村社干部也很关键。凡是哪个基层街镇的干部作风好,哪个街镇的基础工作就好。我们特别要加大对村民的法规教育,把基础工作做好。各级要进一步树立这种观念,采取有力措施管住物、管住人。
其次是突击打击与长抓不懈相结合。我们在这里强调的是想办法立足建立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如果没有建立长效机制,今天抓一抓,明天松一松,就会造成恶性循环。这个问题我是最担心的。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上的问题,我们喜欢用军事、行政手段管理社会,平时不出问题,各级党委、政府似乎不大重视。等死了人,出了大问题才重视,然后搞突击整治、突击检查,这样会养成下面干部都是应付式的,变成了应付式干部,长久下去基础工作无从落实,工作难以开展。所以我们一定要建立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一定要着力想对策。
再就是完善有关打击措施和法规办法。要根据我们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售假烟的根源。因为制假分子狡诈猖狂,手段多端,由集中制假变成分散制假,由机械制假发展为手工制假,由外地人制假演变成本地村民参与制假。如果领导干部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不及时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那就无法推动这项工作。现有的法规、办法、措施滞后的,有关部门要立即整改,要不断地加以改进和完善。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卷烟打假合力
我觉得有了各级政府的主体意识,有了卷烟打假的措施办法,还要有过硬的执法队伍。因为具体做事的还是要靠这些人。所以在这里我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各个执法部门首先带头遵守法规,绝对不能参与制假售假活动,绝对不能支持制售假烟行为,绝对不能让制售假烟活动放任自流。这是关键,也是纪律。打铁还须自身硬。我同意前面几个局长所说的,凡是制假活动泛滥成灾,凡是黑恶势力抬头,必定与我们“白道”有关,一定会有保护伞。我这里特别说明的,就是泛滥成灾或者屡禁不止的情况。像刚才何局长说到为什么有些案子一而再,再而三的不去办,这里面肯定有问题,要么你是失职渎职,要么你是纵容包庇制假分子。因为我们本身就负有这个责任,要把*市场秩序维护好、要把整个*经济发展好,首先要求我们各级领导,特别是公检法、烟草、工商等部门的领导带好头,抓好教育。
二是要求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及时办理制售假案件。仅仅依靠教育,一般的处罚是行不通的。对于一些大要案,对于一些违法分子就是要绳之以法。要加大打击力度,公正执法。这里面特别是我们公、检、法部门要做大量的工作。社会治安、社会维稳,工作压力挺重。对此,我们党和政府充分体谅。但是在其位、谋其政,公检法部门在打击制售假烟工作方面也绝对不能手软。如果再出现有案件不去追查、不去办理,我们将提请党委、政府,包括纪委、监察部门追究。这不是为政府的问题,讲到底是为老百姓。
三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假合力。市、区两级部门要有大局观念,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现在有些部门出现问题就相互推诿,当然我们很多部门都是做得很积极的。最感动的就是“创卫”和专项整治期间,各个区、各个部门领导没日没夜的相互配合。各级部门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卷烟打假专项工作。今天我提的要求比较多。总结的、肯定的内容前面几位局长讲得很清楚,我就不再讲了。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