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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现在土地问题是热点问题,大家越来越感受到发展越来越离不开土地的支持,稳定也越来越离不开土地管理工作提供的稳定性,土地问题也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因此,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与发展、稳定及民生等问题互相交织,这项工作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复杂。国家、省、市对此相当敏感,特别是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显示出来的倾向性问题特别敏感。要求我们认真把握好、处理好。近年来国土资源信访问题一直位居信访问题的前列,有些国土资源问题演化到今天,很难处理,特别是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用地的矛盾突出。再加上历史遗留问题用地、现实发展中的矛盾以及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纠集在一起,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压力和难度更大。利用今天的会议,我强调几点意见,希望大家能进一步明确我区新一年的工作要求,共同承担起责任,切实为金平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用地保障,防止出现新的倾向性问题。
一、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区面临土地违法问题的严重性
从20*年8月以来,省国土资源厅对我区进行第一、第二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去年3月国土资源部也对我区进行第七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根据区国土资源分局提供资料显示,三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共发现违法违规用地98宗,面积657亩;今年3月份,国土资源部第八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又发现我区违法违规用地9宗,面积127.6亩,经核实,属于需立案查处的1宗。此外,区国土资源分局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还发现了10多宗无证开采、偷采砂土石的行为,新闻媒体对此作了报道,在全市造成了负面影响。
土地违法问题,往往又和农村稳定的问题联系在一起。比如去年潮阳谷饶群体性事件都与土地违法的问题关系密切,群众反映非常激烈、尖锐,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惕。对此,大家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依法管理土地、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落实有效措施,使我区国土资源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二、要牢固掌握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
**年修订的新《土地管理法》,从严格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入手,对当时的土地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取消了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征地审批权,将征地审批权收归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同时,新设立了“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也就说,需要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的,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开垦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进行补充,使耕地总量保持不变。为配合《土地管理法》的严格实施,新修订的《刑法》增加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毁坏耕地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等四种土地犯罪罪名,最高刑罚至七年有期徒刑。20*年10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8号),对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责任制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严厉的要求。20*年8月31日,国务院针对当前经济运行和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31号),对土地管理政策作了较大调整,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从调整利益机制、健全法律机制、完善责任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随后,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部委和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这些配套文件都具有很强的刚性和针对性。20*年12月和20*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7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3号)先后出台实施,重点在调整土地规划和用地标准、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推进土地市场优化配置、强化农村土地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更加严格的管理规定。综合分析以上土地管理政策法规,“从严从紧”已成了土地管理的主旋律,而且这种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还会长久地持续下去。与过去相比,新出台的土地管理政策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调整:一是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并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考核依据。二是继经营性用地全部纳入招拍挂出让之后,工业用地也要求全面实行招拍挂出让,且必须执行全国统一制订公布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三是严格农用地转用管理。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年度计划管理;用“以租代征”方式逃避审批的,分别以非法批地和非法占地论处。四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对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超过当年下达计划指标的,扣减下一年度相应计划指标。五是将新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倍,并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大幅度提高用地成本。六是实行更为严格的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制度。七是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由过去的分批次报国务院审批调整为每年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一次性申报。八是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纳入地方预算,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九是规定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十是强化了法律和科技手段。建立了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在国土资源部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由国土资源部向地方派驻北京局、上海局、广州局等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强化对地方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执行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行为。在对土地利用情况的检查监督方式上,国家和省国土资源部门已充分借助高科技手段,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国全省各地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定时监控摄像,并制成卫星图片,如实记录土地利用现状发生变化的每个图斑,要求各地对每个变化图斑都必须严格自查,属合法的用地必须提供审批手续,属违法的用地必须依法处理并上报结果,形成了“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监管网络和机制。再加上群众的积极监督举报,任何违法用地都难以蒙混过关,谁也掩盖不了,最终都要被曝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