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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刚才,黄菊副总理、黄华华省长、游宁丰副省长在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国和全省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部署,提出了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结合广州的实际,认真抓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去年以来,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从总体上说,保持了比较平稳的态势,尚未发生特大安全事故。但去年全市发生的各类伤亡事故共有13892起、死亡人数2082人。今年第一季度又发生各类伤亡事故3243起、死亡542人,其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123宗,同比上升032%,死亡503人,占全市伤亡事故死亡总人数的9280%,同比上升1178%。直接经济损失157923万元,同比上升469%。发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40起,同比上升7491%,死亡28人,占全市伤亡事故死亡总人数的517%,同比上升75%。发生火灾事故75起,同比下降22%。发生船舶交通事故5宗,同比下降38%。
从上述情况看,一季度全市伤亡事故宗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均有所上升,死亡人数增幅较大。特别是交通事故上升了1178%。在发生的各类事故中,交通事故是“第一杀手”,占了9280%。对此,我们不能掉以轻心。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党的十六大提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我们是人民的政府,代表人民行使行政权力,一切要向人民负责。安全生产出了问题,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不仅影响经济发展,也会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因此,安全生产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从过去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来看,尽管每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不尽相同,但认真检查起来,与我们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工作没有尽到责任,疏于管理,缺乏安全生产意识,没有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有直接关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千方百计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我市发生的各类交通安全事故中,二轮摩托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所占比重较大。本季度我市共发生二轮摩托车交通事故1583宗,死亡201人,分别占全季度交通事故总数的5069%和3996%。另外,货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也比较突出。本季度全市共发生货车(包括微型货车、轻型货车、中型货车和重型货车)交通事故986宗,死亡224人,分别占全季度交通事故总数的3157%和4453%。所以,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交警支队等职能部门必须切实拿出措施加强对摩托车及货车的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要按照去年市政府在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和道路交通工作会议的要求,追究重、特大交通事故单位的责任。凡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按照国家对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追究有关责任人尤其是事故单位的责任。今年要集中力量,研究对策措施,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监控管理。建筑企业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是最多的。因此,要加大力度抓好建筑业的安全生产监控管理:一是抓好建筑企业安全资质认证工作。严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能投入营运。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建筑工程招投标的一项重要指标,建立和推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建筑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制度。要在规范涉及安全的行政行为、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同时,监督企业落实工程项目部经理和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经理的责任制。三是抓好建筑业的安全专项治理。要继续抓好施工坍塌、高处坠落、塔吊倒塌、房屋拆除倒塌的专项治理。同时要强化建筑作业安全施工的安全监察工作。对那些不重视安全生产制度化建设导致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责任人要严肃依法查处。这里,我要特别*的是,要抓好工程的承包制度的落实,不得违规转包分包工程。加大工程建筑质量的监管,打击工程施工中的偷工减料现象。市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执法的力度,切实采取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三)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危险化学品行业易出事故,一出事故往往是大事故,社会负面影响大。要认真吸取去年番禺油趸火灾事故的教训,抓好行业专项整治。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及使用单位的清理整顿,实行安全评价和生产许可证制度。当前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能持证上岗;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通过评价,关闭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三是建立危险化学品电子管理档案,实施全方位、动态化的监管;四是制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抓好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在市的统一部署下,各地区、各单位在本辖区、本单位组织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五一”节黄金周之前,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重点对商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饭店、旅游景点、车站、码头、机场、学校、城市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状况,认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娱乐场所、餐饮业的消防工作要严格检查,严格要求,加强监控。按照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查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种问题,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整改,该关闭的一律坚决关闭,该停业整改的一律坚决停业整顿。对检查、整改不力造成严重事故的地区和部门,要严肃追究当地和有关单位的责任。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
(一)明确责任,保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最近,省人民政府颁发了80号政府令,明确了各地区、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战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明确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责任。各级领导要按照省的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要生产就必须安全,不安全就不能生产。”这是一个法定原则,要毫不动摇。无论哪个地区、哪个部门出了特大安全事故,都要依据国务院302号令的规定,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而且要追究主管领导和行政一把手的责任,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对重大的火灾、交通安全、建筑质量安全等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要依照《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我市安全生产总的目标是不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其他事故同比有所下降。根据省的要求,企业职工、道路交通、火灾三项事故起数控制总目标是20524起,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总目标是2102人。行业与区县的具体控制目标,市安委办要把它分解下去,请各级政府、各单位按照目标要求,抓好落实。同时,要*“一岗两责”的原则,每一个岗位的领导都要同时承担安全生产的相应责任。因此,要层层签订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在4月底之前,市政府与各区(县级市)政府签定责任书,区(县级市)政府也要与街(镇)政府签定责任书,将事故预防目标层层分解,实行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制。要继续发扬以往好的做法,市对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各企业,区(县级市)对各街镇开展安全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以有力的激励考核机制来保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重心下移,强化监管,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4月1日,市府常务会议提出,要把加强属地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作为当前着力抓好的七件事之一。在安全生产方面,就是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监管。一是要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将一次死亡5人以下的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权限及危险化学品综合管理的初审权下放到各区、县级市,实现安全生产重心下移,强化区街(镇)的安全管理体系,调动市、区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二是建立有效的联动检查机制,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谁主管,谁负责”不变的前提下,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加强联动检查,实现齐抓共管。三是强化监管,加大安全监察执法力度,同时,要不断提高安全监察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当前,在各级政府换届、机构改革和企业改组、改制的变动中,对安全生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各区(县级市)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编制人员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专职监管人员数量不少于8人的最低下限。要完善安全管理“三级机构、四级网络”。上半年要基本建立市、区(县级市)、街(镇)“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下半年进一步完善市、区(县级市)、街(镇)、村委会(居委会)“四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要借助社区的力量,把安全管理的责任和压力向最基层传递,形成一张无形的有效覆盖全社会的安全防护网,消除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点”。
(三)要把查处事故与反腐败斗争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与权力腐败是一对孪生兄弟。从近些年的情况看,重特大恶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其背后都游荡着权力腐败乃至职务犯罪的幽灵,有法不依,制度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力而导致事故。灾难的发生有“天灾”和“人祸”两类,“天灾”有时难以预见和防范,但是形形色色的事故大多是人为的因素所致,诸如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行政不作为等。因此,我们要把查处事故和反腐败斗争有机结合起来,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从源头上有效防止重特大恶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同志们,安全生产是永恒的主题,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希望大家认清形势,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同心协力,再接再厉,促进我市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