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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基地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大会的主要议题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精神,总结我县去年以来*基地建设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当前我县*基地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统一认识,加大*基地建设力度,以*基地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创建林业生态县步伐。今天的大会人数多、规模大,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基地项目的高度重视。上个星期,根据县里的安排,各镇(场)分别组织相关人员参观了林科所百亩*试验林、官渡千亩*示范片、周陂*萌芽林现场,相信大家都有较深的感触和体会。刚才,林业局长张敏同志通报了林业的形势和*基地建设的有关情况,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基地建设步伐的重要意义
大力发展*基地,是我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的重要举措;是实践“*”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快我县造林绿化步伐,消灭荒山、残次林,改善生态环境的根本途径;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生态工程、致富工程和希望工程。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我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基地建设步伐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上来,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大力发展*基地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力推进*基地建设。
(一)大力发展*基地,是加快生态建设的迫切需要。
长期以来,我县森林火灾、乱砍乱伐问题比较突出,造成全县荒山、残次林面积超过林业用地面积的一半以上,而且林种树种结构不合理,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生态功能脆弱,严重制约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加上过去我县林业主要靠政府投入,步子小,发展慢,与省委、省政府建设林业生态省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的到2010年实现森林生态市的建设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加快林业发展已成为我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迫切任务。*具有主侧根发达、生长快、枝叶大、冠幅浓、盖度大等特点,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等各种功效,在蓄水方面有明显的优势。项目建成后,全县可增加50万亩高标准高质量的有林地,森林覆盖率从现在的66.9%提高到86.9%,可以调整林种结构、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改善气候环境,增进生态效益。我们要紧紧抓住*基地建设项目,并以此为契机,再次掀起消灭荒山、造林绿化的热潮,为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实现我县林业的跨越式发展作出历史性的贡献。
(二)大力发展*基地,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林业产业化的重要举措。
*基地建设不仅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还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营*项目一次性投资,来得快,发展稳、风险小、效益大。据英德市连江口镇林业站介绍,该镇城樟村委会塘坑村小组,全组45户共213人,总面积2996亩,其中*林地面积2350亩,人平*面积21亩。近几十年来,该村家家以经营*为生,每5~6年采伐一次,年年有收入。根据近几年的经营情况统计,该村人均年收入5400元,其中仅*一项就有3780元,占总收入的70%。另据村民黄月亮本人介绍,他家8口人,经营*50亩左右,每年采伐一块,面积8亩左右,生产规格材(2米长,尾径6~12cm)13立方米,小材(4~6米长,尾径3~5cm)1600多条,收入1.1万元,平均每亩收入1375元。该镇林业站还介绍,该镇塘坑村小组几十年来,无山火、无病虫害,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由此可见,“家有百亩*,一生不愁食穿”,“一次投入,代代受益”。就社会效益看,如利用山地50万亩种植*,按每年每亩10元计算,山金总收入为25000万元;项目工程需造林、抚育、管护、采伐、运输等劳务投资334000万元,按每人每年工资7200元计算,可解决10000人劳动就业,兴办中纤板厂之后不仅可以解决木材销路,还可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山区群众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
(三)大力发展*基地,符合我县实际。
我县有大面积的荒山、残林地,山地资源十分丰富,发展*基地大有可为。*又是我县的乡土树种之一,适应性很强,在全县各镇均有天然分布,天然林生长及效益情况十分理想。据周陂镇村民陈其镜介绍,他*年在本村小组承包经营一块以*为主的残次林,面积85亩,承包后加强封山育林,杜绝了乱滥伐问题,*林越长越密,越长越多,越长越大,由原来的残次林变成了林相很好的茂盛林,*年冬经批准采伐,采伐面积85亩,生产薪材583吨,亩产6.8吨,总产值达15.158万元,亩产值1780元,除去各种成本后,纯收入5.83万元,平均每亩纯收入686元。采伐之后没有采取任何人工措施,全靠萌芽更新,据今年9月份调查,*林比上一代更多、更茂盛,老头多的长出8~12条,平均树高3.8米,胸径6厘米,最大树高5.6米,最大胸径10厘米。人工造林也获得成功,今年全县人工种植*5000多亩,成活率达95%以上,平均树高90厘米,最大树高1.6米。实践证明,只要技术措施到位,*人工造林的成活率相当高。
二、调整机制,全力加快*基地建设步伐
按照县的总体规划,到2010年,全县应建成*基地80万亩(其中:深国商核心基地50万亩,其他投资主体30万亩),并配套建成一间年产15万立方米的中密度纤维板厂。这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和参与,才能加快推进。因此,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采取更加开放、灵活的政策措施,营造更加自由、宽松的环境,真正从利益机制上调动全社会发展*种植的积极性。
(一)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加快发展*基地建设步伐。
近几年来的实践证明,非公有制林业已经成为林业建设的投资主体,在林业产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加快我县*基地建设步伐,县委、县政府将把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作为推动*基地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和主要途径,经充分的研究讨论,县委、县政府决定:一是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发展林业,支持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干部职工、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业主、外国投资者,单独或合伙参与*基地建设;二是层层办点。各镇(场)、县直副科以上单位从*年起连续5年每年都要办一个连片面积100~200亩的示范点,做到有牌子、有投入、有标准、有成效。种苗由县林业局负责培育,造林及管护投资由各单位自行筹集,可以采用干部职工集资办点、招商引资办点、合作合资办点等各种形式,参与*基地建设,逐年办点,逐步扩大,收益共享;三是依靠深国商投资主体,逐步加大投入,加快造林速度。对投资者营造的林木,由政府发给林权证,林木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切实贯彻“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自主经营、自由处置、利益归已”的政策,使林业投资者的财产所有权真正落到实处。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做好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评估机制,促进林木合理流转,调动经营者投资开发林业的积极性。
(二)制定优惠政策,调动全社会兴办林业积极性。
增加资金投入是加快*基地建设的根本措施。为吸引社会各方的资金投入*基地建设,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在执行国家、省已经出台的各项林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快*基地建设步伐的实施意见》,采取了更加务实和灵活的措施,拿出了最大的诚意,创造了最好的条件,给投资种植*的发展商提供了大量的优惠政策:一是从*年起新种的*人工林,不再由林业部门统一收购销售,可以直接自由进入市场,自产自销;二是对个私、企业、单位投资造林的*人工林,满足业主的采伐指标;三是人工种植经营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的,可申报林场,经林业主管部门核准,可实行木材采伐限额指标单列;四是有关金融机构对个人造林育林,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面向农户和参与造林的干部职工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五是林业经营者可依法以林木抵押申请银行贷款。
(三)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完善林业产权制度,是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重要内容,也是调动社会各方面造林积极性,促进林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在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林业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同时,建立和完善林地流转机制,规范流转程序,加强流转管理,认真做好流转的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办理*基地权属的变更登记手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林业中介服务机构,培育活立木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林地产权的有序流转,鼓励乡镇、农村依法对林地使用权进行承包转让,鼓励成立新的私有林场或股份制林场。通过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参与流转,引导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让营林者得到更多的实惠,调动他们办林业的积极性,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四)规范管理,确保*基地建设健康发展。
*基地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性强、涉及面广的大工程、大项目,必须进一步规范管理:一是实行造林项目审批制度。为提高造林质量和效益,造林单位要坚持“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广东省造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填写造林作业设计说明书,经镇林业站现场鉴定,报村委会、镇政府审核,提供林地所有权或林地使用权证明材料(复印件)、租赁或承包经营合同书、镇政府审核意见表等,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造林施工。此外,凡利用县林业局原规划给深国商的50万亩林地开展造林项目的,要与县林业局签订租用林地种植*合同书。否则,林业部门不予安排采伐指标;二是实行造林合格证制度。造林单位应坚持“适地适树、良种壮苗、科学种植”原则,严把造林质量关,每年造林结束后,由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的发给造林合格证,造林单位凭造林合格证领取返还的育林金和新年度的木材采伐许可证。造林不合格的,不予返还育林金。;三是切实加强林政管理。为防止借*基地为名乱砍滥伐,各地必须加强林政管理,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加工”制度,切实按照林业部门的统一规划,严禁采伐天然阔叶纯林,严禁乱标山、乱卖山。因迹地更新、残次林改造确实需要采伐林木的,要经林业部门实地核实,按有关规定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凭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采伐证进行采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批准或超额砍伐,否则,谁批准,谁负责。执法部门要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不法行为,维护林区正常秩序。对乱砍滥伐者,坚决追究法律责任。
三、真抓实干,确保*基地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加快*基地建设步伐,创建现代林业生态县,单靠某个部门和群众自觉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党委、政府强有力的领导,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配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基地建设工作,真抓实干,抓出成效。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基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已成立了“*基地建设协调工作组”,由彭方松副县长任组长,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强化领导。主管和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第一线调查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检查。
(二)落实责任。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县领导包镇、县直部门、镇包村的责任制。要明确奖罚措施,对进度快、效果好的单位和领导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不负责任、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形成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人人有责任的良好氛围。
(三)广泛宣传。各镇(场)、县直各单位要采用张贴墙报、发放资料、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抓好发展*基地,创建林业生态县的宣传工作,既要抓好面向林业系统内部的宣传,更要抓好面向社会的宣传。全县各新闻媒体要把林业生态县建设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通过大力宣传,使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尤其是加快*基地建设的优惠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把全县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定上来,统一到生态县建设的发展战略上来。
(四)协调配合。加快*基地建设步伐,创建林业生态县,涉及到许多部门、许多行业。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全县发展大局为重,加强协调,做好配合,互相支持,共同担负起生态县建设的历史重任。特别是林业、农业、国土、公路、环保、公、检、法、司等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坚决打击各种破坏生态建设的不法行为。要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牢牢把握住生态县建设这一主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五)精心组织。会议之后,要立即行动、精心组织好今冬明春的造林工作,迅速掀起造林热潮。一是科学规划,抓好任务落实。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场)今冬明春的造林任务进行具体安排。各镇(场)要根据各自的任务面积和实际情况,组织林业技术人员,根据每个区域的地形、地质条件等,对造林任务进行科学规划,并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二是狠抓质量,确保造林实效。就林业而言,保不住质量,就谈不上成效;抓不好质量,就是劳民伤财。“年年造林不见林”就是对我们工作失误的莫大讽刺。为此,各镇(场)和林业部门、公路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林业技术要求,立足实际,合理布局,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做到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水平管理。
(六)加强督查。为确保*基地示范点造林任务的完成,县将成立督导工作小组,由县领导任组长,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于12月10日前组织检查备耕办点情况;*年1月20日前检查备耕完成情况;3月10日前检查种植情况,希望各镇(场)、各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任务的全面完成。
为了加快我县*基地建设步伐,县委、县政府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快*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这个《意见》是在大量调研、充分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县委、县政府认真研究决定的。希望各位同志回去之后认真落实好会议精神,大力宣传有关优惠政策,使*基地建设真正做到政府组织、政策引导、全民参与。
同志们,*基地建设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也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响应,是林业建设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点。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基地建设步伐,为加快建设林业生态县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