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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镇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动员大会,主要内容是传达全市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动员大会精神,研究部署我镇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动员全镇各级各部门早谋划、早部署、早宣传,确保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于9月1日准时启动,顺利推进,确保实效。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全市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动员大会精神
今天上午,市委、市政府在凤岗镇雁田村镇田小学礼堂召开了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动员大会暨雁田现场会。会议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双福主持,有关镇村和单位介绍了“治摩”工作经验,市委书记刘志庚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刘书记主要讲了五点意见:
第一、要坚定不移推进“治摩”。去年9月1日以来,我市整治异地摩托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二是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三是市委市政府的威信明显增强,四是以前东莞给人“一片繁荣一片混乱”的印象有所改变。刘书记强调,今年9月1日开始要把“治摩”深化为整治本地摩托车,这是因为:只有整治本地摩托车,才能巩固和发展前期“治摩”带来的治安和交通成果;只有整治本地摩托车,才能巩固提升市委市政府的威信和城市的形象;只有整治本地摩托车,才能更好地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要实事求是推进“治摩”。刘书记强调,相对于去年的“治摩”而言,今年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困难更多,压力更重,意义也更大。我们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方案的制订过程,已经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我们制订的《方案》内容,也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我们要求各镇(街)各部门执行《方案》时也要做到实事求是。
第三、要以人为本推进“治摩”。要继续坚持和发扬以人为本的“治摩”经验,在六个方面体现高度人性化:一是合理确定禁行区域和时间。二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三是积极帮扶“摩的”司机转型就业。四是鼓励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市外。五是加快建设自行车专用道。六是允许公务摩托车通行。
第四、要依法行政推进“治摩”。要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推进今年的“治摩”工作:一是从严查处摩托车载客营运。二是查处冲闯禁区违法行为。三是收缴达到强制报废期的摩托车。四是严格执行摩托车管理的其他各项规定。五是同步治理电动自行车。
第五、要统筹兼顾推进“治摩”。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涉及面广、复杂程度高,牵动千家万户,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要统筹兼顾推进“治摩”工作: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加大督导力度。二是密切配合协作,加大执法力度。三是把握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四是切实关注民生,加大维稳力度。
二、深刻理解“治摩”意义
去年9月1日全市开展“治摩”以来,全市社会治安状况和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大家有目共睹,群众心知肚明。就我镇来看,“治摩”工作成效十分显著:一是摩托车存量大幅减少。去年9月以前,我们初步调查,*有本地摩托车3万辆,异地摩托车也在3万辆以上。经过整治,截止今年7月,已有近2万辆异地摩托车自动离开*,查扣异地、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摩托车1万多辆。二是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今年上半年,我镇发生飞车抢夺案件为29宗,比去年同期50宗下降42%,发生盗窃摩托车案件33宗,比去年同期90宗下降63%。三是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涉摩”交通事故同比下降74%,所造成的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96%、79%。四是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升。乱停乱放,乱冲乱撞的现象大幅减少,城镇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9月1日开始要把“治摩”深化为整治本地摩托车。这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也是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
整治本地摩托车是巩固前期“治摩”成果的需要。去年以来,我镇清理查扣了大量的异地摩托车,但是,从公安、交警部门掌握的情况看,尚有部分异地摩托车通过套用冒用本地假牌假证,滞留*,逃避税费,不购保险,不守规则,横行无忌,甚至用来搞“两抢”,对社会危害极大。整治本地摩托车,可以有效堵塞异地摩托车滞留*、危害市民的漏洞。我们要实现今年社会治安更加明显好转、五年根本好转的目标,要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就必须整治本地摩托车。如果不开展整治本地摩托车,可能会引发大量异地摩托车回潮现象,那么我们不仅前功尽弃,而且失信于民。
整治本地摩托车是经济社会转型的需要。摩托车是一种轻便的交通工具,更适合在农村以及城市郊区使用,而城市是人流、物流的高度集聚区,不能承载大量的摩托车。目前,我国的广州、深圳、上海、北京、杭州等城市都实行限制摩托车的措施。当前,*正在大力推进产业升级、城市升级,人流、物流量不断增大,而大量的摩托车必然造成交通混乱,使城镇的档次上不去。因此,我们要改变传统的习惯和观念,改变靠摩托车上下班、接送子女、运送货物的方式,推动公共交通发展,培育“的士”市场,更好地适应城市化的发展需要,推进城市升级。
整治本地摩托车是一项民心工程。整治本地摩托车,可能会涉及部分人的切身利益,但是市委、市政府推行人性化治摩,出台了很多的优惠政策。尤其是对于本地“摩的”司机更是一次非常难得的机遇。摩托车载客营运,既要经受风吹日晒,安全又没有保障,不是长久的生存之计。这次整治本地摩托车,市政府拿出了1.5亿元左右的资金,对“摩的”司机转型就业实行资助补贴,而且专门开展了“摩的”司机“就业新起点帮扶行动”。因此,整治本地摩托车充分体现出市委、市政府体恤民情,关心民生,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希望全镇“摩的”司机把握机会,尽快实现转型。
总之,整治本地摩托车,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事关城市环境和形象升级,事关经济社会双转型。市委指出,整治本地摩托车是“治摩”工作的攻坚战,是对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市委要求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治摩”工作,要下死决心、一抓到底。市委刘志庚书记一再强调,对于“治摩”工作,决不能在思想上有任何动摇,在言论上有任何杂音,在行动上有任何疏忽。这是一个原则,也是一条纪律,全镇各级领导干部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不折不扣地开展好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
三、准确把握“治摩”任务
去年整治异地摩托车,我们热情很高,干劲很足,行动迅速,成效明显。从今年9月1日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们重点整治本地摩托车,这涉及到我们自身的利益,涉及到千家万户,情况复杂,牵涉面广,阻力较大,因此,全镇领导干部一定要准确把握好今年的整治任务,明确整治目标。
根据整治方案要求,我们整治本地摩托车的指导思想是:“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以人为本、分类治理、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目标任务有四个:第一,通过取缔摩托车载客营运,净化客运市场,提升城市形象;第二,通过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使道路交通安全和治安秩序明显改善;第三,通过强制报废和有偿回收摩托车,使本地摩托车的实际存量在短期内大幅减少;第四,通过分区域、分时段、分阶段限制摩托车通行,逐步扩大禁行区域,*年年底实现镇中心区无摩托车行驶,2012年全镇基本无摩托车。重点落实好以下几项任务:
(一)查处冲闯禁区违法行为。按照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我镇划定的镇中心区摩托车禁行区域为长富东路—富华路—金朗路—蔡边东门商业街—塘富街范围内的区域,禁行时间为每天9:00~16:00、20:00~次日4:00,也就是说仍允许市民在出行高峰时段使用摩托车通行。今年9月,作为整治本地摩托车的教育免罚期,对冲闯禁区的摩托车驾驶人进行教育劝阻,发放宣传资料,宣讲“治摩”政策,教育其不再重犯。从10月1日起,组织开展一系列统一行动和分散行动,重点查处冲禁区违法行为。对符合扣车条件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对不符合扣车条件的,责令驾驶人将摩托车拖移出禁行区域。
(二)严禁摩托车载客营运。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摩托车无证从事客运经营,也就是说摩托车未取得营运资格载客营运是违法行为。摩托车非法从事客运,扰乱了客运市场的秩序,造成不公平竞争;承运者不具备客运资格条件,没有为乘客购买旅客保险,乘客的生命健康权没有丝毫保障,容易引发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目前,我镇在交通部门有登记备案的摩托车载客营运司机有1778人,我们一定要态度坚决、下大力气抓好“摩的”司机的转型工作,依法打击取缔摩托车非法载客。从9月1日起,交通部门要对继续从事载客营运的摩托车,依法从重处罚。凡是在我镇营运的,根据交通部《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三项,处以500元罚款。当事人未缴纳罚款的,不得放行车辆。
(三)收缴达到强制报废期的摩托车。截至今年8月底,我镇到达强制报废期(13年)的摩托车累计6124辆,但是目前已办理报废的不到100辆,超期未上缴报废的摩托车多达6000多辆。对这类摩托车,发现一辆,收缴一辆,实行强制报废,杜绝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严格执行摩托车定期检验标准,对检验不合格的摩托车,不予通过年审,促使摩托车提前报废。
(四)鼓励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市外。我市已经对本地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市外给予非常优待的政策,补偿标准非常明确,对未达到10年使用期限的摩托车,按提前报废的补偿标准进行有偿回收,至少给予1440元补贴;对未达到10年使用期限、自愿过户到外省市的摩托车,每部车一次性补偿800元;对达到10年使用期限但经检验可延期使用的摩托车提前报废的,每提前1个月,给予40元补偿。根据属地负责的原则,各社区(村)要上门敦促摩托车车主补缴税费或报废车辆。对9月1日前办理提前报废或者迁出的本地摩托车主,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10月1日前的奖励300元。对12月31日前主动将摩托车报废、提前报废或迁出的,不予追缴历年欠缴的规费和罚款。为了给群众办理摩托车报废提供方便,我镇成立了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补偿工作办公室,设在银井机动车检测站,统一负责报废、提前报废和迁出摩托车的补偿、退税退费以及注销税费等工作,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务。根据市有关要求,我们要放开报废摩托车回收市场,允许外地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在我镇回收报废摩托车。
(五)严厉打击假牌套牌摩托车以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假牌假证、报废车辆、异地摩托车上路以及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靠右行驶和逆行、横行、跨线、越线以及超载、超高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摩托车行驶秩序。从9月1日起,对所有查扣的摩托车要进行综合审查,包括车辆的合法性、是否涉嫌载客营运、车辆税费缴纳情况、有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和记录、人员身份、车辆使用年限等。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促使摩托车销售店、维修店转营或迁出,逐步形成整治摩托车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开展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去年“治摩”以来,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大幅增加,既带来了一系列交通和治安问题,也影响了城市形象。当前,市政府已向上级请求批准东莞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接到上级的批复之前,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视为机动车处理,一律依法扣留车辆,对驾驶人按照无证驾驶或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进行处罚。还要严厉查处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治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整治过程中,镇“治摩办”、各社区村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实际一件一件抓好落实。
四、坚决打好“治摩”战役
市委、市政府对“治摩”工作态度坚决,信心坚定。令箭既出,不能回头。因此,全镇各社区(村)、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全力以赴打好这一仗,做到思想更加统一,态度更加坚定,准备更加充分,措施更加稳妥。
(一)迅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镇“治摩办”、有关部门及各社区村要迅速进入角色,迅速禁止摩托车营运通告、摩托车提前报废及迁出补偿通告以及镇中心区的禁行通告。镇公安、交通部门要在8月31日前按禁行道路管理要求设置禁止摩托车通行的警示标志。要迅速落实“治摩”联合执法队的人员、装备和经费,并组织开展相关的执法业务培训。
(二)高效开展提前报废及迁出补偿工作。我们已经下发了补偿方案,成立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全镇的相关补偿工作。各社区(村)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社区(村)的摩托车提前报废及迁出补偿工作。要迅速开展受理补偿申请,对提前报废及迁出的摩托车及时发放补偿金额。
(三)大力开展公劝活动。开展公劝活动,提高群众的参与率和知晓率,是推进“治摩”工作的有效手段,全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各社区(村)一把手,要主动组织开展摩托车提前报废及迁出公劝活动,带头深入摩托车户主家庭,开展公劝工作,号召市民主动上缴摩托车提前报废。
(四)积极帮扶“摩的”司机转型就业。市里专门出台了“摩的”司机转型就业资助补贴办法,对具有我市户籍、持有驾驶证、没有其他谋生职业、拥有未到期报废的摩托车搭客司机,由市镇财政一次性补贴5000元。我镇将参照市的有关规定,出台“摩的”司机补贴方案。这里要强调的是,必须要在镇交通部门有登记备案的“摩的”司机才能获得补贴。同时,要深入开展“就业新起点帮扶行动”,通过加强就业技能培训、举办专场招聘会等途径,积极创造条件,提供足够的岗位安置“摩的”司机。
(五)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随着“治摩”工作的深入推进,群众对公共交通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发展公共交通显得越来越迫切。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公共交通加快发展,重点做好镇公共交通规划的修编,逐步理顺公交营运体制,优化公交线路,加强线路衔接,实现“公共汽车班次密度每15分钟一班”的目标。加大对公交公司的财政补贴力度,对老年人、残疾人、学生等群体优惠乘车给予补贴。大力支持发展出租车市场等其它公共交通形式。
(六)加快建设自行车专用道。设置自行车专用道是城市建设以人为本的体现,也是优化交通出行结构的一项重要措施。为配合做好“治摩”工作,镇市政、交通、规划等部门要迅速落实好有关方案,抓好道路改造和规划设计,增设专门的自行车道,鼓励市民使用自行车。
(七)允许公务摩托车通行。我市将允许机关执法和民生服务等部门用于公务的摩托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要按照市有关要求,制定我镇公务摩托车通行管理办法,对公安、邮政、电力等部门的公务摩托车应严格控制数量,分别统一外观,经批准后允许在禁行区域通行。
五、加强对“治摩”的组织领导
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市各镇(街)都在紧锣密鼓地开展相关工作。全镇各社区(村)、各部门都必须认清形势,吃透“治摩”的有关精神,统筹兼顾地推进整治工作,并逐步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一)加强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了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各社区(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社区(村)一把手任组长,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足够的人、财、物,保障各项“治摩”措施顺利实施。镇党政班子成员以及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大督导力度,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镇“治摩办”要加强对全镇“治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做到信息互相沟通,经验互相借鉴,工作互相促进。
(二)加强协调。整治本地摩托车是一项综合性、全局性的工作,需要各社区(村)、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镇“治摩办”要做好上下协调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治摩”工作中的问题。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对照整治分工和任务,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要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条件成熟的社区(村)创建“无摩托车示范单位、示范社区”,并逐步扩大“创无”范围。
(三)加强宣传。宣传部门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继续坚持整治异地摩托车工作中先礼后兵、广泛宣传的成功做法,发起更强大的舆论攻势,大力宣传整治本地摩托车的目的、意义、措施和成效,消除群众的侥幸心理和抵触情绪,营造“和谐治摩”的氛围。近期,要通过电视台、网站等媒体滚动有关摩托车禁行通告、禁止摩托车营运通告、提前报废及迁出补偿通告等,而且要将这些通告发到每一个摩托车主手中,尤其是“摩的”司机手中,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考核。要将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的实绩纳入各社区(村)年度考核内容,加大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镇“治摩办”要及时汇总和通报各社区(村)提前报废摩托车、帮扶“摩的”司机就业、查处违法车辆的情况。年底总结时,对于任务完成好、效果显著的社区(村)和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任务完成迟缓、工作进展不力的社区(村)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五)做好维稳工作。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公安、交警、民兵应急分队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整治摩托车工作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确保我镇社会稳定。
同志们,整治本地摩托车是解民忧、顺民意的实事,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一次检验。让我们振奋精神,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快速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夺取“治摩”的全面胜利,为构建平安*、和谐*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