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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旨在进一步统一思想,安排部署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刚才,达平局长通报了全县*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情况,并对我县2009年新农合工作做了具体安排,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如何做好2009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不断提高新农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作为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健康水平、推动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的一件大事来抓,列入“民生八大工程”的重要内容来实施。经过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富有成效的工作,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顺利,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评价很高,省、市主管部门也给予了充分肯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普遍将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健全了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新农合实施工作。并与卫生、财政、民政、计生等部门互相配合,密切协作,积极筹措合疗资金,不断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各级各部门采取发放宣传单、刷写标语横幅、刊登板报专栏、编发合疗信息、召开座谈会议、制作合疗灯箱展板、对受益患者回访和开展医生病床头“一对一”讲解等多种形式对合作医疗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自觉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筹资到位,补偿及时。*年,全县参合农民132194人,参合率达96.4%,农民自筹合疗基金132.19万元,中、省、市、县按标准及时落实了合疗配套资金。对参合农民医药费实行“直通车”报销,截止9月底,全县合疗受益农民达27137人,报销费用493.45万元;其中门诊统筹报销22714人,报销费用23.14万元;大病统筹报销4423人,报销费用470.31万元,报销比例为35.7%,人均报销1063元;住院受益率达4.4%。四是管理规范,服务到位。各定点医疗机构都把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业务培训,使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从目前运行情况看,我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成为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参合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社会弱势群体得到最大程度的救助,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当前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认识上仍有差距。部分基层干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惠民政策理解不到位,特别是在发动群众工作上,做群众思想工作形式过于简单化,具体措施落实不够得力。在筹资工作中,有的对这项工作量大面广且任务具体的艰巨性估计不足,工作缺乏应有的耐心。二是宣传上不够深入。个别乡镇在筹资过程中,由于对合疗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农民对合疗政策缺乏足够的了解,参合积极性不高,影响了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个别乡镇还存在垫付农民个人筹资的现象,导致了“替农民参合、农民却不了解合疗政策”等情况的发生。三是运作上不够规范。个别乡镇存在着经办人员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工作效率和质量低下等问题,筹资表册及合疗证填写不规范、不齐全,上报资料不及时,影响全县整体工作进度。个别医疗机构管理粗放,病历文书书写不规范,合疗票据管理混乱,服务能力低下,给群众的就医和补偿带来了许多不便。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要认识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真正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努力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在认识上要再提高,要从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关注民生的高度出发,认真总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分析形势,正视问题,寻找差距,采取措施,切实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干部考核内容之中;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全力以赴,全民参与,全程把握,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集中攻坚,努力提高全县农民群众整体参合率
2009年新农合政策在筹资比例和补偿模式方面已有新的规定,农民个人筹资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同时取消家庭帐户,实行门诊统筹,筹资工作又面临新的考验。为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全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按照上级要求,2009年度合疗筹资工作从现在开始,*年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筹资任务。根据今年合疗政策的变化,筹资以家庭为单位,每人缴费20元。各乡镇的农民参合率必须达到上年度农业人口(统计部门认定的2007年底农业人口年报数)的96%以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继续以乡镇为单位,由各乡镇政府统一组织,集中领导、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收缴合疗基金。民政、扶贫、农业、计生、残联等部门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多渠道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倡导经济条件好的村组为农民统一缴纳参合资金。收缴合疗基金的同时,各乡镇必须与农户签定参加合作医疗协议书,实行一户一票,按村集中造册登记,收缴的合疗基金务必于12月15日前统一上解县合疗基金收入专户,所有表册一并报县合疗办备案。
(二)坚持筹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一要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原则。各乡镇要通过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便民服务等多种措施,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到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性和优越性,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参加合作医疗。二要坚持“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合”原则。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必须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合,确保不漏一人,每人20元合疗基金必须一次性缴清。三要坚持“按要求规范筹资”原则。各乡镇在筹资时,凡属参合对象者应保尽保,认真填写相关表册,详细登记参合农户家庭基本情况;以户口本为准,认真填写合疗证相关栏目,严防出现错填漏填现象。四要坚持“筹资票据专人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按票据管理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合疗基金票据管理工作,完备票据领取、发放、回收等相关手续,定期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做到票款两清,保证票据等合疗工作档案的安全完整,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三)强化筹资措施,确保目标实现。一是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分解和量化工作任务,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乡镇主要领导要随时掌握辖区内合疗筹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合疗筹资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二是宣传引导到位。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合疗宣传工作作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针对今年合疗政策调整的实际,采取刷写标语横幅、刊登板报专栏、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辆、召开座谈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特别要通过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事例,向农民群众讲透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意义、好处和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和门诊统筹的范围、标准及补偿程序等,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进千家、入万户,让农民充分认识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优越性和补助相关规定,方便群众门诊就医和更好地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县电视台要制作专题节目,对全县合作医疗工作总体运行情况、典型受益情况分类进行报道和跟踪采访,做到时间持续化、内容具体化、形式立体化,为2009年合疗筹资工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使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知晓率达到100%。三是资金筹措到位。各乡镇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成立合疗基金收缴工作队,进村入户调查摸底,充分发挥政府引导职能,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尽量消除群众不必要的思想顾虑,按照标准收缴合疗基金;从11月1日开始,各乡镇政府每天下午15时前要电话向县合疗办上报当日合疗资金筹措情况。民政和计生部门要按照《*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分别为全县所有“五保户”和参合计生户(独生子女领证户、双女结扎户、奖扶户)缴纳每人20元的合作医疗基金,确保不同经济条件的农户都能整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卫生局和合疗办要及时收集、整理情况,积极做好合疗基金筹集的检查和指导工作,督促各乡镇按时向合疗基金收入专户上解合疗基金。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合疗基金收缴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合疗资金及时到位。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制定相关的督查方案,每周通报一次各乡镇的筹资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促使2009年新农合工作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强领导,强化服务,确保年度新农合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强化责任落实。今年年初,县委、县政府已经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纳入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的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要求各乡镇的农民参合率必须达到96%以上。为此,今天会议不再与各乡镇另行签定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近期,各乡镇要快速转移工作中心,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列入近期工作重点,全力以赴抓好落实。按照县上确定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采取得力措施,抽调专人负责,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在筹资过程中要细化责任,做到定目标、定进度、定人员、定责任,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以确保今年年度考核不受影响。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合作医疗工作。卫生部门要进一步探索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筹资机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年度资金预算,督促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和农户参合资金的收缴工作,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全面解决好农村五保户、贫困家庭参合和医疗救助问题。计生部门要积极与省市衔接,做好计生户合疗基金补助的筹缴工作。社保部门要注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合制度的衔接,在制度上不留空白,确保人人都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审计监督,定期向各级政府提交审计报告。
(三)强化基金监管。合作医疗基金是帮助患病农民扶危济困的“保命钱”。各乡镇和县合疗办要严格按照“确保基金安全、严格封闭运行”的要求,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基金监管,严禁以任何理由挤占、截留、挪用资金。要定期检查、监督合疗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规范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合疗资金运作机制。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监督体制,严格审计监督,管好用好基金,定期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反映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合疗经办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农民群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各乡镇要继续坚持县、乡、村报销补偿的定期公示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健全举报投诉查处制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等各方面监督的作用。
(四)强化医疗服务。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是保证新增合疗资金能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好处的关键。卫生部门要建立健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医疗费用的审核,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控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要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医疗费用分析、评估和通报制度,把医疗费用上涨幅度、医疗服务质量以及新农合制度执行情况等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与定点资格和费用拨付挂钩。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疾病检查、治疗、用药的规范性制度,真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施治。特别是刚刚启动的以乡镇为核算单位的门诊统筹工作,对医疗机构的行为规范和费用控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乡镇和定点医疗机构一定要按照省、市、县的合疗方案要求规范运作,确保农民群众最大程度受益。医疗机构的监管和费用控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卫生部门务必要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措施,切实加强管理,对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定点医院,要责令整改或取消其定点资格;对于开大处方、人情方的医务人员,要果断予以查处,确保新农合实实在在地惠及农民群众。
(五)强化合疗运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形象,必须规范运行,保证在每一个环节上都不出现偏差。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决不能自制规定、放宽条件、另设门槛。各乡镇合疗经办人员要当好乡镇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认真实施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县合疗办要不断探索,积极创新,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力促合疗工作健康有序运行。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一项牵涉到多个部门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履行职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推动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同志们,我县新农合制度的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我们一定要按照省、市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新的合疗政策,继续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发扬成绩,戒骄戒躁,不断开拓进取,努力把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推向更高的水平,为加快构建和谐*、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和建设陕南经济强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