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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煤炭资源开发管理问题。*年6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煤炭资源整合、煤矿整顿关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等相关文件。国务院确定“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小煤矿的整顿工作”。省政府明确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煤炭资源整合任务。去年以来,我市对8个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实施了强行关闭,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了进一步巩固扩大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成果,市委、市政府研究提出了《白银市全面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意见》,并已报经省政府批复,标志着我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煤炭工业是我市的重要支柱产业,多年来,煤炭工业为全市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由于我市煤矿尤其是小煤矿大多形成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多数为乡村集体办矿,受当时经济体制、运行机制和生产力水平等因素的影响,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中存在诸多问题,集中表现为:煤矿点多、面广、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煤矿安全投入不足,生产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压力很大;采煤手段落后,资源利用率低,损失浪费严重;企业产权不清,责任主体不明,非法转让和承包现象难以根治;矿工生活条件极差,国家税收大量流失;矿区生态环境恶化,环境污染治理滞后,影响矿区社会和谐稳定。煤炭行业“多、小、散、乱”的格局,对我市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提出严峻挑战。提升煤炭资源整体开发水平、煤炭企业产业集中度和安全防范能力,实现煤炭产业优化升级,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
煤炭资源整合是指合法矿井之间对资源、资金、资产、技术、管理、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重组,以及合法矿井对已关闭煤矿尚有开采价值资源的整合,是促进煤炭工业节约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我们要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煤炭资源整合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资源整合是改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选择。实施资源整合,有利于解决矿权分散、布局不合理问题;有利于治理滥采乱挖、无序开采现象;有利于资源统筹规划,有序开发,贫富兼采兼收,优质优用,实现资源合理利用;也有利于建立资源开发与保护并举的新机制,推动资源回收循环利用,加快建立节约型社会,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资源整合是实现煤炭工业集约化发展的重大举措。坚持发展先进的生产力,淘汰落后生产力是资源整合的根本宗旨。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产业集中度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通过大矿兼并改造小矿,推进矿山企业联合重组,有利于促进资源开发向优势企业集中,有利于提高矿业生产集中度,有利于实现低成本扩张,培育一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现代化矿井,提高煤炭开发整体素质。
资源整合是提高资源保障程度的迫切要求。我市煤炭可采储量不到10亿吨,按照目前的开采规模和开采方式,开采年限超不过20年。淘汰落后、优化布局,提高回采率刻不容缓。实行井田整合,优化矿区布局,可以促进企业采用先进回采工艺,大大提高资源回收率。促进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相对聚集,有利于改造和提升现有生产方式,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大资源勘查开采投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资源保障程度。
资源整合是提高煤炭开采效益的重要手段。采矿权实现资产化管理,将使产权进一步明晰,国家利益将得到充分体现,采矿权与经营权得到有机融合,乡、村集体和承包人、投资人利益得到全面兼顾,从而有效遏制非法转让,减少国家税收流失。也有利于促进采矿人增强资源节约意识,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资源回收率和矿山服务年限。
资源整合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现实需要。通过资源整合,可大幅度减少小煤矿数量,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增强办矿者对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技术创新、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风险的责任主体意识,促使企业引进技术、人才,增加安全装备投入,强化安全规范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煤矿事故。
资源整合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基本途径。采煤塌陷区群众生活生计困难是影响我市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就有可能演化成重大社会问题。推进资源整合,淘汰落后的开采方式,提高资源开发集约化、现代化、洁净化程度,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收取采矿权价款,也为治理生态环境提供有效的财力支持。各县区、各企业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上下联动,排除干扰,迎难而上,标本兼治,确保我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加快进度,全面推进煤炭资源整合
这次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提出的“整合提高一批、扩能改造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工作思路,综合运用税收、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围绕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调整产业结构,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对煤矿企业依法开采的煤炭资源及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逐步形成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煤炭开发新格局,实现煤炭资源优化配置,矿山开发合理布局,增强煤炭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确保矿区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稳定。
《白银市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确定的煤炭资源整合目标任务是:全市88个地方煤矿企业中,不参与资源整合的15个,资源量较少不具备整合条件采完自行关闭的3个,参与整合的70个。整合以后,全市保留41个煤矿,减少29个,加上资源开采完毕自行关闭的3个,总计减少煤矿数量32个。煤炭企业减少率45.71%。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县区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平川区将现有地方煤矿企业由55个整合为31个;靖远县由15个整合为11个;景泰县由18个整合为14个。
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在今年6月20日前全面完成煤炭资源整合任务。在半年时间里,全面完成煤炭资源整合目标,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了确保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上配套出台了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主要是《白银市煤炭开采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煤炭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下发了《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制定了关于建立靖远矿区采煤塌陷区治理长效机制的办法,并经省政府批复。我们要抓住关键,综合施治,按期完成整合任务。具体要把握好五个方面:
一是采矿权设置要科学合理。在数量指标、生产能力指标、面积指标、回采率指标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按照因地制宜、宜大不宜小的原则,立足长远发展需要,将煤炭资源优先配置给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优势企业,推动大型矿业基地建设,促进煤炭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实现煤矿开发合理布局。整合后的煤矿只能保留一个法人主体,一套生产系统,严格按整合要求规定的标准做好各项工作。绝不搞假整合,不能让历史问题重演。
二是把有偿出让与市场配置结合起来。煤炭资源整合是一次利益关系的大调整。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激活市场要素,为有偿使用注入活力。我市小煤矿绝大部分属于乡镇、村集体矿,涉及千家万户。具体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把工作做精做细,协调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和乡村集体利益不受伤害。为此,要确定合理的经济补偿机制,对退出资源重组的一方,另一方要本着实事求是、顾全大局的原则给予和理补偿;资源整合后的新法人要与所涉及的乡、村集体充分协商,承担必要的经济利益补偿;对关闭淘汰的合法煤矿,各县区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偿标准,支持鼓励退出煤炭生产经营领域的乡、村集体或矿主,从事煤炭加工产业及其他新型产业。
三是进一步理顺煤矿产权关系。注重用市场经济手段解决问题,采取兼并、联营、参股、控股、收购、拍卖等多种形式促进资源整合。坚持互利互惠,绝不能强买强卖,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绝不能搞暗箱操作,坚持诚实信用,绝不能言而无信。要坚决纠正过去采矿权、经营权、财产权分离的现象,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煤矿现有的有形固定资产评估,对地下的资源储量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根据原办矿人、出资人或国有股确定权益归属比例,明确采矿权人,依法办理法律手续。
四是要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要把这次资源整合作为落实规范煤炭企业管理的一次重要机遇,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切实加强煤炭企业税收管理,力求做到应收尽收。按照市上制定的相关规定,足额提取煤矿安全生产费用和煤矿维简费,逐步建立煤矿环境治理、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和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煤矿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等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要督促煤炭企业规范用工,确保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矿工工资,搞好劳动保护,改善居住生活条件,维护矿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煤炭资源开发进入持续健康发展轨道。
五是确保按进度要求完成整合任务。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白银市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确定的步骤,合理配置力量,加快工作进度,扎实认真地做好各阶段的工作。6月份,各县区要对本县区煤炭资源整合进行自查验收,严格标准,严格检查,严格要求。特别要对安全生产系统情况,安全设备配备安装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6月底前向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自查验收报告,申请市级验收。
三、加强领导,综合施治,确保整合工作落实到位
煤炭资源整合是一次体制机制的创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没有前例可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估计资源整合的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靠实责任,认真做好协调落实工作,保证煤炭资源整合有序进行。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搞好这次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市上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煤炭资源整合实施工作。各产煤县、乡政府要以大局为重,积极配合整合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明确目标,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狠抓工作落实,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工作。
部门联动,分工负责。市、县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煤矿资源整合工作的协调、服务与指导,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区范围划定和采矿许可证报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审查报批。工商部门负责对拟设矿山企业依法办理企业名称预核准和注册登记手续。环保部门负责对整合后煤矿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报批。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整合后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及职工及职工生活条件进行审核,及时报批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公安部门负责整合煤矿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依法核定整合后煤矿的爆炸物品用量。司法部门负责法律咨询,搞好法律援助。电力部门负责切断关闭矿井的供电电源,拆除供电设施。经委负责煤炭经营市场监管。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查处非法用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财政部门负责整合工作经费的审批拨付。税务部门要做好税务登记及税控系统安装。监察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查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
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煤炭生产流通秩序,坚决打击无证开采、滥采乱挖等破坏资源的违法行为,严防各类无证小煤矿死灰复燃。在办理有关证照审批和变更手续、矿井开采设计方案批准前,整合煤矿不得擅自组织施工和生产。各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派驻监督人员,专人盯守,防止违法生产。整合过程中必须做到“三个严防”,即严防借整合之名拖延或逃避关闭、严防整合期间突击生产、严防边施工边生产。对那些以身试法、弄虚作假和谋取私利的党政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必须依纪依法坚决处理。对于在资源整合中借机生事,煽动村民上访闹事,谋取不正当私利等行为,要依法坚决查处。
强化宣传,大造声势。各新闻媒体要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高密度、全方位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国家和省上的有关政策规定,宣传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重大意义,适时报道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动态,公开曝光干扰阻挠资源整合的典型案例,引导矿主和全社会积极支持配合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形成有利于全面推进煤炭资源整合,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