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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年的第一次经济普查圆满翔实查清我市又快又好的经济发展成果,各级普查机构的普查工作充分得到上级机构的肯定。
5月12日,我们收听收看了国务院和江西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同志就江西经济普查作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全面部署了经济普查的工作任务。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狠抓落实。刚才,市统计局局长、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日东同志就我市的经济普查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市发改委同志和市财政局同志就有关经济普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我完全赞成。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并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认真贯彻落实李副总理重要讲话和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提几点具体要求,归纳起来为:“深化一个认识,强化四项保障,实现一个目标”。
深化一个认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务院依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的一次大规模社会调查。开展经济普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定期开展经济普查,是学习、领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础工作。开展经济普查,是把握国情国力的重要举措。通过经济普查,可以全面了解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可以了解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可以了解我国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等情况。从而,为各级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为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开展经济普查,是深化新余市情认识的重要举措。在深化市情认识上继续解放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苏荣同志在新余调研时提出的“两个率先、一个努力”的目标(即: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努力把新余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园林城市),我们通过经济普查,可以摸清定量的基本依据,从而增强“两个率先、一个努力”定性的科学判断。
总之,经济普查是国务院交给各级政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我市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种规划提供科学依据的重要工作,是各级政府履行职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完善体制、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我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开拓新的就业渠道,走开放型工业化道路,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实现“二个率先、一个努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充分理解领会经济普查意义,早日摆上日事议程,尽早安排好经济普查工作,为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任务创造条件。
强化四项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这次普查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技术难度高,必须广泛动员人力、财力、物力。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主动关心这次普查工作,亲自过问,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经常督促检查,亲自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已决定成立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的经济普查工作,研究决定普查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督查协调工作。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在5月底前组建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并抓紧组建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协同作战;按照全市普查的统一规划和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我市的经济普查工作。
其它各有关部门和铁路、金融、保险、证券、军队、武警等由条条统一进行普查的系统和部门,要与各级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及时沟通协调,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及时、完整地提供相关的普查资料,配合当地普查机构开展本系统、本部门辖区内非主业的相关单位的普查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职位。经济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和平时期的重大社会动员,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市委宣传部和市经济普查办公室要根据国家要求,联系新余实际,制定宣传规划、拟定宣传提纲、落实宣传任务、创新宣传方式、把普查的主要目的、主要对象、主要范围和主要内容,讲清楚、讲明白、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做到“三个结合”,搞好“三项活动”,即:宣传重点与普查进程相结合,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经济普查宣传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相结合。因此,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将经济普查的宣传列入工作计划,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尤其是普查对象对这次普查工作的了解和认识,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居民、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全社会动员起来,真正做到经济普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经费是搞好经济普查的前提和保障。此次经济普查与第一次相比,不仅新增加了许多普查对象,而且新增加了能源普查的内容。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决不能因经费问题延误工作、延误时间,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通知要求,及时核准经济普查的经费预算,并及时核拨到位,保证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普查机构也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强化队伍保障。选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普查的重要工作,此次经济普查我市要选调几千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经济普查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抽调参加普查人员时,一定要精心挑选、严格把关。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必须精通大型普查调查技术,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作风过硬、具有一定社会调查工作经验;具体负责登记任务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必须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掌握一定的统计、会计与核算业务知识。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还必须对抽调的普查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制定详细的培训工作计划和科学的工作制度,分层次搞好各种培训,使参加普查的人员能真正胜任工作,以满足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
实现一个目标。就是要按时优质完成我市经济普查工作,要实现这一目标,确保我市经济普查各项数据质量,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增强“四种意识”。
一要增强法律意识。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切实保障普查机构、统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普查资料的搜集权、审定权和报告权,保障普查数据的如实上报。普查人员要做执法守法的楷模,坚持依法开展普查,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对经济普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二是增强质量意识。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政府的分管领导要带头树立质量意识,示范和引导经济普查对象填报经济普查表,不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确保我市经济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各地、各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同志,对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授意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
三要增强全局意识。各地、各部门必须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服从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好上一级普查机构制订的普查方案,保持普查各工作阶段和数据上的相互衔接。
四要增强效率意识。这次普查范围广、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全省总体部署和市里的要求,密切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早作计划,早作准备,周密筹划,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各负其责,用倒计时的方法精心安排好普查的每一项工作。
同志们,我市经济普查工作已经进入到实战状态。距离2009年1月1日开始经济普查的现场登记时间已经临近,大家一定要有紧迫感,要有责任心,要有时间表,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齐心协力、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密切配合,确保按时完成、优质完成、出色完成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为实现新余“两个率先,一个努力”提供科学依据,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