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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领导单位综合考评动员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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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领导单位综合考评动员会讲话

今天,市委在这里召开市直单位综合考评工作动员大会。综合考核评价,是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以及目标考核工作的深化、结合和提升;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以及目标考核工作,是综合考核评价的基础、内容和载体。下面,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就市直单位综合考核评价工作,说明三个问题。

一、开展市直单位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主要背景

*书记在市委九届八次全会上明确要求:“要以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为主要载体,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市直单位考核评价体系。”市委高度重视市直单位综合考核评价工作,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背景和考虑。

1、这是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的现实需要。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有力保证。正是基于这一考虑,中央和省委把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摆上了十分重要的位置。这个考核评价体系分为两个系列,一个是关于地方的,一个是关于部门的。关于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中组部已经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试点办法,在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将于明年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换届时全面推行,应该说研究已经比较成熟。关于部门的考核评价体系,由于部门之间的差异性更多,所以研究的难度也更大,目前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正在探索之中。这个方面,中组部对我市寄予了比较高的期望,不仅专程来我市调研,而且邀请我市到中组部介绍了基本做法。所以,我们有责任在建立市直单位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方面,进行更加深入地探索。

2、这是深化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的现实需要。我市开展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已经整整5年。从总体上讲,通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评选活动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达到了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各项工作的预期目的。因此,我们应该把这项工作很好地坚持下去。同时,坚持就要发展,发展才是最好的坚持。只有不断地对评选活动进行完善和深化,这项工作才会更有生命力和持久力。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经过5年的实践,群众的评价已经由评作风为主,转向为评工作为主,群众的满意度已经成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为了顺应这种转变,使得对工作实绩的评价更客观、更全面、更准确,我们需要在发挥群众评价优势的同时,充分吸收组织考核的成功做法,坚持取长补短,实现优势互补,把群众的外在评价和组织的内在考核有机地统一起来,形成一个综合性的考核评价体系。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更加客观全面地评价单位的工作实绩,而且有利于促使各单位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有机地统一起来,努力创造使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工作实绩。这是我们高度重视市直单位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第二个原因。

3、这是整合考核评价资源、提高考核评价效能的现实需要。据有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现在市一级设置的各种考核检查活动多达40项以上,牵涉了市直单位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和财力。开展市直单位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可以整合各种资源,减少重复浪费,提高工作效能,使市直机关考核评价工作更具综合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比如在考评主体上,整合了市直单位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和市级机关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市综合考评委员会,使考评工作有分有合,避免考评主体重复交叉;在考评内容上,增设了一些带有全局性、实质性的考评指标,精减了一些考不准、核不好、评不了的考评内容,使考核评价工作更加务实管用;在考评奖惩上,对评选活动和目标考核的成果运用进行归并,统一按照五个等次进行奖励和惩处,避免了原来的多头奖惩、重复奖惩。当然,整合考评资源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比如我们设想成立一个考评办,将“两办”督查室、市满意办、市目标办等整合在一起,但由于目前机构数已用完,还只能等下一步再说。所以不可能一劳永逸,我们还要付出很多努力。但是,这种做法体现了整合执政资源的要求,代表了建设节约型政府的方向,回应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呼声,值得我们给予高度重视和积极探索。

二、市直单位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的基本内容

为了建立市直单位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今年市委成立了专题调研组,抽调相关部门的同志,借助浙江大学的力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最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总的讲,现在下发的市直单位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既继承了我市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和机关目标考核工作的成功经验,又体现了与时俱进的要求;既吸取了理论研究成果,又结合了我市的具体实践;既凝聚了决策层的心血,又集中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从征求意见的情况看,各方面都对这个办法给予了较好的评价。借此机会,我就市直单位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的基本内容,特别是调整、完善和创新的内容,向大家作一个简要的说明。

1、关于综合考核评价的总体框架。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的总体框架由社会评价、目标考核和领导考评三个部分组成。社会评价占50分,组织考核占45分,领导考评占5分,总分为100分。社会评价主要延用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的方法,侧重的是群众的定性分析和感观度评价,主要目的是落实群众在考核评价中的主体地位;目标考核主要延用市级机关目标考核的方法,侧重的是组织的定量分析和准确度评价,主要目的是弥补社会评价存在的信息不够对称等问题,使考核评价的维度更加多元;领导考评指的是市四套班子领导和法、检两长的评价,侧重的是领导的综合分析和整体性评价,主要目的是赋予相对更加熟悉全面情况的领导成员以独立的评判权,进一步提高考核评价的准确性。我们认为,把以上3个部分结合起来,对市直各单位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评价,可以发挥各自的优点,弥补各自的不足,以进一步提高考核评价工作的公信度。

2、关于综合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从总体上讲,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与原来的方法相比,保持了较强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但是我们根据新情况新要求,也作了一些适当的调整。一是在社会评价方面,将原来“全局意识、宗旨观念、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勤政廉洁、工作业绩”六项指标,调整为“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办事公正和廉洁自律,工作实效和社会影响”三项指标。主要目的是提高社会评价的直观性和针对性,方便群众对评价内容的理解,进而作出更为理性的判断。二是在目标考核方面,在原有基础上增设了一些考核指标。比如,在职能目标中新增了创新创优目标。设置创新创优目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办法的激励与导向功能,促使各单位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敢于争先、勇创一流,努力使全市各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再比如增设了共性考核目标,将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一并纳入了目标考核体系,使得目标考核的内容更加全面,有利于引导各单位统筹兼顾,促进各方面工作的全面进步。三是在领导考评方面,把评价内容设定为“市直单位职能工作目标和市委、市政府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这样设定的主要目的,是促使各单位不折不扣地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同时又强调政令畅通,保证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都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从而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到一心一意抓工作、聚精会神谋发展的轨道上来,进一步形成合力兴市的氛围。

3、关于综合考核评价的方法调整。关于考核评价的具体操作方法,我们在原来基础上也作了一些新的调整。调整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调整了6个参评单位的分类。其中,调整为征求意见单位的有5个,分别是:市委办公厅(市委政研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机关,以及市贸促会。将4个办公厅调整为征求意见单位,主要是考虑到在过去几年的评选中,4个办公厅的得分一直处在评选单位的前列,现在增设了领导评价后,办公厅又是市领导的办事机关。因此,不论是从避嫌的角度出发,还是从调动更多评选单位积极性的角度出发,把4个办公厅调整为征求意见单位,时机都是比较成熟的,这也是根据大家多年的建议作出的一个调整。将市贸促会调整为征求意见单位,主要是考虑到该单位属于全市民间对外经济贸易组织,工作性质比较特殊,而且一直不进行目标考核,所以作为征求意见单位比较合适。此外,市委610办公室是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工作性质具有特殊性,工作内容具有保密性,所以,对该单位不宜进行群众评价,也不宜广泛征求意见。二是调整了参评单位的评选系数。将“社会服务相对较少的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评选系数由100调整为101。从这几年评选活动的实践情况看,有必要适当提高“社会服务相对较少的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评选系数,从而尽可能地使各参评单位站在同样的起点上展开公平的竞争。三是调整了量表的分值。将“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的分值从“100、75、50、25、0”调整为“100、80、60、30、0”。从模拟测算的情况看,有利于缩小社会服务较多单位与社会服务较少单位的差距,进一步增强参评单位之间的公正性和可比性。四是调整了社会评价主体的抽样方法。将参加社会评价各个层面的抽样方法,从原来的“先投票,后抽样”,调整为现在的“先抽样,后投票,再抽样”,两次抽样的比例均为80%。根据大抽样理论,这样调整以后,既能够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又能够降低评价成本、防止策略投票行为,有利于提高社会评价工作的效益性和公正性。

4、关于综合考核评价的结果评定。综合考评单位一共设置了五个评定等次,分别是优胜单位(满意单位)、先进单位、达标单位、未达标单位和未达标末位单位(不满意单位),其中优胜单位(满意单位)、先进单位的比例,分别为综合考评单位总数的15%和20%。此外,鉴于有的单位属于双重管理部门,有的属于市政府驻外机构,有的是派和工商联,有的属于特殊部门,不宜或难以组织社会评价,因此,对他们只进行目标考核和领导考评,我们把这些单位归类为非综合考核评价单位。非综合考核评价单位设置4个等次,分别为成绩显著单位、工作先进单位、合格单位和不合格单位,其中成绩显著单位和工作先进单位的比例,分别为非综合考评单位总数的15%左右。这里我侧重说明一下达标线的问题。今年设定的达标线是82分,不到82分的为未达标单位,未达标单位的最后一名为不满意单位。初看起来,与往年的达标线相比,今年的达标线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这是我们根据过去2年评选活动和目标考核的得分情况,经过反复模拟测算后得出的结果。这几年,目标考核得分普遍高于90分,而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的平均得分在75分左右,按照综合考评的计分方法,我们认为将达标线确定为82分,是比较合适的。当然,这里面还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比如领导考评,由于是新设置的内容,其得分情况还不能作出准确判断,如果得分偏高或者偏低,都会对最终的结果评定带来较大的影响。关于这个问题,*书记等一下还要专门进行强调。总而言之,我们确定达标线的主要原则,就是抓住“达标制和淘汰制相结合”这个内核不变,既不能压力太大,又不能压力过小,以更好地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促使各单位自觉地把压力转化为动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各项工作的水平,推动我们的事业不断地走向前进。

5、关于综合考核评价的成果运用。综合考评确定为优胜(满意)和先进的单位以及非综合考评确定为成绩显著和先进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发放基本奖、年终奖的基础上,按不同考评等次和不同职务的系数加发先进奖。奖励的标准,根据当年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市级财政收支情况,参照全省各地奖励的总体水平,按照“奖优罚劣,拉开档次”的原则确定发放。综合考评未达标单位的工作人员,按照不同职务的系数扣发当年年终奖。综合考评未达标末位单位和非综合考评不合格单位,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并扣发当年年终奖。连续3年的,依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三、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好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对市直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我们面临的一项全新工作。各单位都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真正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确保综合考评工作健康顺利地进行。为此,一要统一思想认识。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所有市直单位。各地各单位要把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内容、方法步骤和主要变化等,通过恰当的方式传达到位,把事情说清楚,把道理讲明白,把各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参与做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要加强综合协调。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综合性比较强。市满意办和市目标办要在市综合考评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有条有理、有分有合、有先有后地推进。各牵头单位,各参与单位,都要把综合考核评价工作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这项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决不能因为某个环节的工作不到位,影响到这项工作的整体运行。三要严肃组织纪律。市满意办、市目标办和其他参与单位,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防止滥用职权、泄露秘密等行为的发生;市直各单位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影响投票人的公正投票,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考核组的考核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考核评价全过程的监督,为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切实有效的保证。四要坚持客观公正。首先是目标考核要公正,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得罪人,不做老好人,不打感情分,按照既定的规则,对各个单位作出客观、全面、公正的考核;其次是社会评价要公正,每一位投票人都要做到认真投票、公正投票,尽可能防止和避免张冠李戴、以偏概全等现象,负责任地履行好民主权力,不辜负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信任。我们希望,与考核评价工作相关的每一位同志,都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一丝不苟的作风、严谨务实的态度,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快又好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