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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城市环境保护管理会讲话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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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城市环境保护管理会讲话 市

同志们:

这次全市城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是市政府专门研究部署城市环境保护的重要会议。刚才,江阳区和古蔺县分别就如何解决城市污染问题和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市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地处长江上游,既面临自身环境改善和经济发展的压力,也肩负着确保长江中下游环境安全的重任。面对这种特殊区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做了大量艰苦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依法受到保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是城市安全饮水的重要内容之一,事关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年,市政府了《*市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和配套实施方案后,全市各级各部门注重把饮水安全作为城市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全面推行“一划定、二取缔、三整治”,全市依法划定了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取缔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并设置了界桩和警示牌。今年,集中对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进行了清理整治,完成了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建立完善了饮用水源地安全保护应急机制,强化了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有效地保障了饮水安全。

(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不断加强。解决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必须采用综合治理的办法。近几年来,各级环保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强化对城市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狠抓了城市禁烟、禁噪工作,逐步开展对城市小区、医院、学校、车站、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产生的生活废水、锅炉烟气、施工噪声进行整治,对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等开展专项督查。公安部门开展机动车尾气和交通噪声治理,城管、规建等部门大力开展道路、建筑扬尘整治,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三)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快。一是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鸭儿凼污水处理厂于*年建成并投入运行,现日处理城市生活污水3.8万吨,中心半岛内的城市生活污水基本得到处理;各区、县也加快了城市污水处理建设工作,古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将于今年年底动工建设,二道溪污水处理厂已经完成环评、可研和初设,泸县、纳溪和叙永已通过环评正在进行初设;二是城市管网建设加快。投资7000多万元改造城市中心半岛管网,实施鸭儿凼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进一步推进了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三是加快垃圾处理场建设。投资2980万元建设了*森泰垃圾处理场,泸县、合江、古蔺生活垃圾处理场在“*”期间也先后建成投入使用。四是加快医疗危险废物处置场建设。在“十五”期间我市由民营资本投资建成两家医疗危险废物处置场,基本解决了我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的问题。目前正在建设日处理医疗废物5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已完成前期手续,在今年将动工建设。

(四)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深化。我市继九十年代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后,近年又陆续创建成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目前,正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筹划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通过这些扎实的创建工作,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五)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今年1—3季度,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达二级以上优良质量天数为244天,达标率为89.1%,较去年同期83%增加了6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段和赤水河*段水质仍保持优良,长江出川断面水质与上年同期相比稳中趋好;沱江入*境断面水质偶尔有溶解氧和石油类超过三类水域水质标准,但在我市境内进一步净化,流入长江前水质好转。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达标率为100%。

二、我市城市环境保护面临严峻形势

城市是人类作用于环境最深刻、最集中的区域,也是人类社会中环境污染最严重的区域。尽管近几年我市城市环境保护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是城市环境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任务繁重,压力巨大。

(一)城市公共饮用水安全存在隐患。一方面,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缺乏安全的备用饮用水源。由于我市工业结构等特殊原因,环境风险较大,如果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没有其他水源作为备用水源保证城市供水需求,城市饮用水安全将受到较大威胁。*年,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15”柴油泄露污染事件导致城区暂时停水的教训极为深刻。另一方面,南郊水厂、北郊水厂等部分水厂取水点位于市区建成区内或者建成区边缘,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部分区域的排污管道与污水处理系统未能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部分城市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给饮用水源带来安全隐患。

(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较低。按照我市城市人均用水量计算,城区城市污水处理率仅为56.75%,达不到全省平均标准。其他区县都没有已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厂,部分区县建设进度滞后。鸭儿凼污水处理厂是按照96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的,处理后部分污染物达不到2002年国家颁布的新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飞速增加。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和消费的剧增,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大。以中心城区为例,目前,每天清运的生活垃圾数量近500多吨。而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的*森泰垃圾处理场,设计使用年限20年,设计日平均处理能力只有300吨,将直接降低该垃圾处理场的使用年限。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垃圾产生量将不断增长,垃圾处理问题将更加严重。同时,部分区县还没有符合要求的垃圾处理场,更加剧了生活垃圾污染问题。

(四)城市环境污染投诉居高不下。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环境信访投诉为1433件,其中涉及到环境噪声、油烟、电磁辐射等投诉就达636件,接近环境信访投诉总量的一半。这个数据一方面说明群众的环保意识在提高,另一方面说明我市城市污染扰民问题依然十分严峻。随着城市建设日益加快,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张,而附属环境治理设施建设比较迟缓,欠帐较多,给城市环境保护增加了很大的压力。

三、推进城市环境保护的工作重点

城市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向前推进,突出城市环境保护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保护力度,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确保城市饮用水安全。应建立以长江水源为主,周边水库和地下水为辅的城市饮用水供水体系,使城市饮用水源起到互为补充、互为备用的作用。要依法严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合理确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证现有水源取水水体水质不受污染。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从源头上切断污染源,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积极推行循环经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要定期开展对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检查,对违法违规建设的项目,责令停建并限期治理整顿或拆除;对排污物超标的企业和单位,责令限期达标排放或搬迁。市规建局、国资委、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进行调查,尽快制定出我市城区的备用饮用水源方案,供市政府决策。

(二)加快城镇生活污染治理进度。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已经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县委和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各区县要加快建设步伐,尽快建设投入使用;要做到城市污水管网建设与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步推进,做到厂网配套、雨污分流。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市国资委要对已经投入使用的鸭儿凼污水处理厂加快技术改造,使处理后的废水达标排放;市规建局要牵头加快城市污水管网扩建速度,提高污水集中收集率。有关区县要加快城市垃圾处理厂的建设进度,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三)抓好城镇产业结构调整。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有部门要按照城镇的性质、规模、环境条件和功能分区逐步合理调整城市的工业结构和布局,对位于城镇上风向、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居民稠密区的工业企业要有计划的实施搬迁和关闭。将城市经济发展与城市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改善环境质量,优化城镇投资环境,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降低城市发展对各种资源的依赖程度,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和新兴城镇化道路。

(四)严格城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一要扎实推进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各级环保部门要主动向政府提出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议,在规划的编制和控制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着力解决建设项目的合理布局问题,努力从决策源头防止建设项目与环境功能交叉错位,着力解决城市建设项目的合理布局问题。二要严格审批环境敏感城市建设项目。对选址敏感、影响面大、群众反应强烈的项目要严格把关、慎重审批。严禁审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的核心区等环境敏感地区内的建设项目。严格审批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对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科学论证项目的环境影响和选址的合理性,注意周边环境问题对拟建项目的影响。严格审批餐饮、娱乐业项目。有餐饮门面功能的房地产项目必须修建专用公共烟道,划定噪声防护距离和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三要加强对城市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对选址敏感的城市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全过程管理,做到建设之前有审批、建设过程中有检查、建成运行后有监督,切实防止和减少环境矛盾纠纷的发生。

(五)切实加强城市环境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工业企业监管。坚持实行挂牌限期治理,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理力度。二是加强服务行业监管。将城市服务行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消除监管死角。三是加强城市建设领域监管。从源头控制抓起,规范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采取措施消降建筑扬尘。四是加强流动污染源和噪声监管。强化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狠抓城市噪声污染整治。五是加强放射源监管。严格监管辖区内放射源与射线装置,清查“无主”放射源,加强对电磁辐射环境的监管。六是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区域和流域的综合整治,统筹城乡和区域环境协调发展。

(六)稳步推进生态城镇建设。一是做好生态区县建设规划。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工作,以满足城镇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综合考虑城镇周边地区及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把城镇生态建设贯彻到城市规划设计、规划建设、规划管理的全过程。二是推进“生态细胞工程”建设。广泛开展“生态小区、生态家园、绿色饭店、绿色医院、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系列城市“生态细胞工程”创建活动。

(七)努力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是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弘扬环境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途径。省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提出了要求。目前全省已有两个城市创建成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7个市(区)创建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区)。我市同其他城市相比,基础条件具备。但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环境指标要求高,工作难度大,考核严格。对照标准,我市还有差距。有关部门要做好创模前期的各项基础性工作,提出创建方案。有条件的区县,也要积极开展省级环保模范县(区)创建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深化认识,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各区县政府要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环境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各区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总责,区县长是第一责任人,政府成员无论分管哪方面工作,都要同时肩负该领域环境保护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本领域、本行业的环保工作职责,主要领导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并落实分管环保的领导。进一步完善环保实绩考核制度,增加环境保护考核绩效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比重,把环境保护目标及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范围及干部绩效考核。对出现未完成年度污染减排任务、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等情形的区县及有关责任部门,在年度目标考核中严格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二)进一步完善联动推进机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形成合力;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环保部门要牵头协调解决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加强环保执法监督和统一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联动协作;动员社会各界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严格执法监督管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党纪政纪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纪行为。提高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城市饮水安全,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煤油烟、噪声、电磁辐射等环境污染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环保投入机制。各区县要把环境保护的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每年环境保护投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经济增长速度。要优化投入结构,进一步加大城镇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投入。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环保投入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形成投资结构多元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新格局。要强化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按照“严管源、慎用钱、质为先”的原则,加强资金使用绩效和项目后续管理,提高资金的投资效益。

(四)进一步完善公众监督机制。要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通过网站、电视、报刊等媒体,定期城市空气质量、主要江河水质等信息,及时公开各类环保规划、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环保行政许可、环境污染案件查处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各级各部门的环保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建立企业环境信用制度,公开污染源环境信息,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氛围。对涉及公众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鼓励检举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

(五)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行政不作为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企业,既要追究企业法人责任,还要连带追究主管部门责任。对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同志们,让城市广大居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是我们光荣而神圣的历史使命。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拓创新,攻坚破难,奋力开创我市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