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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上午好!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技术性和系统性很强的长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群众关注程度高。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们当前工作的一项重点。下面,我就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今年1月30日,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启动仪式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培训,加强督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切实加强了对《条例》贯彻实施的组织领导。根据普政办发[*]9号文件精神,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的办公室(综合科、秘书科)为本县(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市信息产业办公室为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国家保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组织编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对近年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条例》明确规定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规定,科学划分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各县(区)、各部门参照统一的指南和目录样本,迅速组织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并将指南和目录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指南、目录编制和工作,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管理和监督。
三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各县(区)、各部门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
四是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级主管部门十分重视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对《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进行大力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的各项制度,引导干部、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和使用《条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培训,把《条例》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执行《条例》的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时代所需、群众所盼,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义重大。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实施《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体制转换、结构调整、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上对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要求越来越强烈,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设服务型、透明型政府势在必行。经过长期的准备和酝酿,《条例》于*年4月5日颁布,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作为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加以法定化,它是继《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后,政府的“又一次自我革命”,意味着民主政治理念和行政管理理念的深刻变化,必将对我国政治文明建设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条例》的实施,有利于促使各县(区)、各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工作流程,在政府和群众之间建立起一条规范、稳定的信息沟通渠道,有效提高政府信息服务水平;有利于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企业和社会分析市场、合理配置资源提供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确保*大提出的“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的实现;有利于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服务型、阳光型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有效手段。各县(区)、各部门要从推进依法行政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区)、各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要工作来抓,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把此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财力,落实经费,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平台建设纳入电子政务详细规划,统一安排建设。
各县(区)、各部门要抓紧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抓紧建立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制度和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完善政府新闻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抓紧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抓紧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做到每年年初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上年度本地、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年度报告。
当前,要继续抓好各县(区)、各部门政府信息的梳理工作,重点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政府部门职能和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通过各种渠道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条例》的各项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相对于传统模式,政府网站具有不受时间空间限制,随时随地自由访问的特点,最能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信息存储的丰富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和公众参与的广泛性。政府网站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既是集中的信息源,又是统一的查询入口、统一的申请渠道,也是政府和公众信息互动的平台。充分利用并发挥好政府网站的功能,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各县(区)、各部门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电子政务建设统筹起来,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级政府和部门网站都要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畅通链接,使政府网站真正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政府网站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强化政府网站的功能。要统筹各类政府网站,形成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龙头,各级政府网站为区域中心,深度整合部门网站、层级之间资源共享的政府网站群,使公众能够方便地通过政府网站了解所有需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加强网站内容建设。要以施行《条例》为契机,以公开信息为基础,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努力实现“一站式、一体化”的人性化网上办事功能,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四是强化公众参与功能。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与公众交流沟通方面的“桥梁”作用,认真了解、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推行网上监督、网上评议,扩大公众参政议政的范围,提升政治文明程度。五是要认真做好网站监管工作。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政府网站管理机制,千方百计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和运行安全。同时,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采取政府新闻,利用政府公报、新闻传媒,以及在档案馆、图书馆、便民中心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询点等方法,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
(四)明确责任,强化督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平衡性。多数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取得了实效。但也有的单位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对《条例》学习理解不充分,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认为自己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基础信息还没有进行梳理;还有极少数单位和部门,以诸多借口推诿扯皮、推卸责任,致使本单位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重滞后。各级政府和部门、法律法规授权或由行政机关依法委托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认真细化任务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全面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将与各县(区)、各部门签订*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书。要通过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不断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有部署、落实有措施、检查有效果。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有关部门要认真受理并及时调查处理。监察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政府工作目标和作风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组织不力,工作拖沓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要通报批评,进行整改;对敷衍了事,有令不行,只公开一般事项,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的,要按照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予以通报。
(五)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实施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紧密结合,共同抓好落实。从今年3月1日起,我市已正式推行行政负责人间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这是改进和创新行政机关管理和自身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效率和质量的重大举措。“四项制度”的实施,为贯彻落实《条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制度保障,有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提高政府效率、强化公众监督,促进“四项制度”的落实,推动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建设。因此,要将实施“四项制度”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共同发展。
同志们,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要深刻领会党的*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务实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全面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普洱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