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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刚才,各街道、乡还有开发区对各自自从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各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待会儿,程区长还将对清查处理阶段的主要任务以及应把握的几个原则提出具体要求和指示。现在呢,我就全区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向各位做一个汇报。
一、专项治理行动前一阶段工作
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区、乡两级人口、监察部门很抓落实,精心筹划,严密部署,措施有力,专项治理行动初见成效。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这次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是一次全国性的统一行动,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明显成效,3月21日区召开了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动员大会后,各街道、乡、开发区高度重视,均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违法生育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都召开了不同规模的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保证了各部门、各单位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统一,为最终实现“通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整顿生育秩序,营造舆论声势,遏制违法生育势头,警示违法生育人员,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目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陈桥乡政府在区动员会的第二天就召开了专题大会,部署工作。还有秦灶街道办事处将动员参会人员扩大至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生产组长、信息员,村(居)书记、主任,把责任分解到各村主任、组长头上,奖惩逗硬,充分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
(二)宣传到位、氛围浓烈。整个宣传阶段,全区上下利用广播、报刊、会议、黑板报、标语等形式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违法生育专项治理的舆论氛围,基本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一是在政府网站首页上设置了《违法生育专项治理》的专题,全面报道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的进程。二是通过基层计生干部、信息员向广大群众发送《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致全区村(居)民的公开信》。秦灶街道送信到田头、开发区在53路公交车上张贴《公开信》、唐闸镇街道利用机关电子屏幕流动播放宣传标语等举措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普遍赞同。三是编印了《专项治理简报》二期,向全区各界及时通报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各基层的做法和经验。在宣传动员阶段(也就是整个4月份),全区共发送《公开信》6000多封,户外标语57幅,电台专题政策宣传广播12次、专题访谈2次,报刊、网站专题报道15次。强势的舆论氛围,澄清了一些干部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模糊认识,让绝大多数公民明白计划生育不是放松了,而是抓得更严、更紧了。
(三)计划周密,稳步推进。为确保本次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严谨而有序地推进,达到“处罚一个,震动一方,带动一片”的效果,区人口计生委及各街道、乡、开发区根据方案要求纷纷制定了详实而周密的专项治理推进表,做到时间落实到每个工作日,任务部署到每个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拟定了宣传计划,建立了举报制度,并将专项治理行动列入了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幸福乡根据该乡大部分家庭是农户的特点,村计生干部、信息员逐户上门拉网式排查,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数据相对准确。
(四)排查摸底,初见成效。到目前为止,*年10月至*年底期间的党员、干部、各类企业主及社会公众人物中未发生违法生育情况。*年以来的违法生育对象87例,这其中计外一孩20例,非婚生育60例,符合政策未及时领证的7例;已征收19例,有待核实征收的68例。
当然,在我们督查和与计生助理沟通时也感到在排查摸底阶段材料上报的完整性上还存在一些顾虑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同志清理上报数据时仍存在等待观望思想,害怕将违法生育情况如实上报会给领导留下不好的印象,也怕后面的征收工作难开展到位,想等别的街道(乡)上报好后再有选择的进行上报。二是有些同志主观上也想认真清理,因为所在单位中心工作比较多,人员配备和工作精力跟不上,疲于应付。导致清理不彻底,上报不及时,数据不够准确。因此,为了能确保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有效、圆满,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进行一些补救和完善。
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按进度表的时序安排,我们的工作应在前期的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入了清查处理阶段。也就是说要对已查清的违法生育对象进行核对、清理、征收社会扶养费。
对这一阶段的工作要求:
一是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区政府将在6月份的《专项治理简报》上通报各街道、乡、开发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材料的上报进度和追缴力度,加快对违法生育对象的处理。对拒不缴纳的,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效解决征收不及时和征收不到位的问题,维护现行生育政策的严肃性。
二是加大督查力度。按照专项治理序时进度表,区人口计生委将联合区监察局等部门在6月份联合进行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反应迟缓、数据不实、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向领导小组专题报告,并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加大协助力度。充分发挥区违法生育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的作用,协助基层解决难点问题,真正做到党纪政纪处分、征收社会抚养费、落实节育措施三到位,使清理工作起到真正的效果。
当然对于这一阶段的工作难度是有的:一是人口的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特别是一些人员外出时间过长,其违法生育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二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家庭非常贫困的违法生育户,虽然态度好、自觉接受处理,但交不起社会抚养费。三是态度恶劣,拒不缴纳的。
针对以上三种情况,对长期在外人员,要设法联络,要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打消他们的侥幸心理,告诉他们如若能在5月30日前主动缴纳社会扶养费的可以给予适当优惠。对于经查实家庭确实贫困的对象,经区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讨论,视情节轻重区别对待。对于拒不缴纳的,态度特别恶劣的对象,除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外,还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暴光,确保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彻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