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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行政效能建设管理会讲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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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行政效能建设管理会讲话市

同志们:

今天在市建委召开全市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任务分解会,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深入推进以城乡规划、行政流程再造等为重点的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二是学习借鉴市建委的做法和经验,象市建委重视抓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廉政文化建设一样抓好全市的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这次会议是经市行政效能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去年12月27日全市行政效能建设暨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后再次召开的工作部署会。刚才,兴国同志组织大家学习了《*市*年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市建委、市法制办负责同志就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发了言,市规划局、钟祥市纪委负责同志就如何抓好本系统、本地区的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表了态,他们的发言和表态都讲的很好,我赞同,希望大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自去年我市召开行政效能建设暨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大会以后,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受到了各地各单位的普遍重视,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1、党委政府和上级纪委监察的重视,为抓好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创造了较好的环境。去年5月份,监察部下发了《关于设立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对各级监察机关加强和改进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12月份,中纪委又召开了全国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省纪委先后两次召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座谈会,专题部署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黄远志同志还批示指出:“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日趋繁重,工作卓有成效”,对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凸现了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市委、市政府把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作为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有效手段,提出在今年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为我们抓好这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抓好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去年12月20日,同志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同志的讲话表明,行政效能建设将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能力,就是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当前行政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虽然我市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已全面推开,但成效还不明显,成果不能估计过高,少数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依法执政的能力不高,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不力,执行政策有时出现“梗阻”现象;有的服务意识不浓,部门利益至上;有的乱作为、慢作为。我们必须从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入手,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科学理政、民主施政、高效从政。

3、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提出了现实要求。从市效能办掌握的情况来看,我市的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少数单位领导对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站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的高度来认识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对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过问不多,抓的不实。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专班和工作人员没有到位,有的单位没有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没有明确监察项目,工作停留在会议和文件上。少数政府部门缺乏主动性和创新精神,对清理规范行政职权工作认识不高,行动不快。有的单位认为,自己的行政职权是上一级主管部门赋予的,不便进行清理;有的单位无法定依据,设立行政许可项目;有的随意增设前置条件,增加办事难度;有的不愿从实际和方便群众出发缩短审批时限,工作无法提速;有的不按规定将行政审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或者一般项目进中心、主要项目在单位,群众办事两头跑;有的地方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不严,行政审批单位前进后出,边进边出,恢复原来的行政审批管理格局,中心成了空架子。对行政效能建设方面的案件或问题,领导不批示不督办,不督办就不处理,有的虽然进行过通报批评,但范围小、不点名不道姓,起不到震慑作用;有的责任追究不到位,追下不追上,追小不追大。要针对上述问题,通过加大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的力度,加强管理,改进措施,不断地提高行政效能。

总的来说,我市的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有成绩,有不足,大家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荣辱观,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工作优质高效为荣、以工作效率低下为耻;以执政为民为荣、以损人利已为耻;以优化环境为荣、以损害环境为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牢把握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的主动权。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深入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

1、围绕落实上级的安排部署,抓好城乡规划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

城乡规划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是建设部、监察部统一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监察任务,是行政监察工作紧贴部门业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具体体现,是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规定”动作。监察部在全国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说明了城乡规划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也表明当前城乡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少数工作人员素质不高、法治意识不强,还存在乱批乱建、违规建农庄的问题。各级政府和建设、监察部门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城乡规划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我市城乡规划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分三个阶段,要用两年的时间取得初步成效。重点对四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是要检查城乡规划依法编制,审批情况。看是否建立健全科学编制、决策机制,实行科学规划;二是检查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清理、实施、监督情况,看是否建立健全规范的运行机制,实行效能规划;三是检查城乡规划政务公开情况,看是否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实行阳光规划;四是检查城乡规划廉政、勤政情况,看是否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实行责任规划。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扎扎实实搞好对照检查,对当前城乡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尤其是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要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及其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并注意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要严肃查处城乡规划领域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那些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落实科学发展观,不顾实际,不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随意改变城乡规划的行为;要查处那些损害群众利益,甚至引起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查处那些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的行为,通过查办案件,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2、围绕推进依法行政,抓好行政管理改革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

开展行政管理改革效能监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步骤和有效手段,解决好当前政府部门存在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也是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从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认识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推进行政管理改革。主要有三项任务,一是认真清理行政职权。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实施〈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规范行政管理流程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精神,对照省定的行政许可目录,全面清理行政职权,凡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该下放的要下放,该合并的要合并,自行增设的前置条件要予以核减。对所有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要按照“依法、提速、便民”的要求,重新编制管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新的管理流程和时限要采取登报、上网等形式进行公示,并报经市法制办、市行管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等组成审核专班审核。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的项目还要举行听证,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合理制定管理流程。新的行政审批管理流程经市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全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46个政府部门,都必须在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清理和编制行政流程工作,对行动迟缓、工作滞后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二是抓好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实施“一区、一局、一长、一科、一章”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划分若干工作区,一个区为一个行政职能部门的现场办公地点,每个部门有一名局长带队坐班,每个部门有一个行政审批协调科成建制进驻,每个部门有一枚能行使该部门权力的“行政审批许可专用章”。各部门对行政审批协调科充分授权,所有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除需要现场检验、检测、检疫以及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重大复杂项目外,均应在窗口内办理,不能在窗口办结的重大复杂事项,一律由行政审批协调科受理、送审和送达,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对不经批准,自行撤出中心的单位负责人要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要予以严肃处理。要加快完善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积极探索使用先进的科技手段,进行行政审批和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大力深化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要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行政审批管理全过程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全面公开行政审批和许可的设定依据、实施过程和办结结果,除涉及国家机密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地公开,实行行政审批信息共享。要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方法,坚决防止政务公开走过场、搞形式。健全社会公示、听证制度,凡行政审批和许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通过听证会、咨询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决策。

3、围绕维护群众利益,抓好社会普遍关注的工作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

抓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有关工作效能建设和监察,体现了实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的要求,要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拟决定对竹皮河道管理、农村公路和武荆高速公路建设、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关闭、漳河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建筑依法撤除和水源保护、市政府在六届四次人代会上提出的十件实事等工作进行立项监察。这些工作任务都与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和重点问题。竹皮河道管理与城区居民和下游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农村公路建设投入资金较多,全市共有2.5亿元,是惠及全市200万农民的民心工程,要加强对武荆高速公路的征地补偿情况的检查,防止挪用征地补偿资金现象的再次发生;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关闭,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漳河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建筑依法撤除,工作难度较大,经过多次督办,至今没有落实,今年要纳入监察重点;市政府十件实事和供水、供电、供油、供气及解决看病贵、上学贵、买房贵等都涉及民生民计,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及时介入,对整个落实过程进行监督,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管理松懈、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对发现的行政效能建设有关问题,通过下发行政效能监察建议书、督办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决定书,督促政府部门整改落实。承担以上工作任务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班专人,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要用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尺度,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措施,把履行工作职责和维护群众利益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努力取得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的新成效

*年是市政府确定的效能建设年,做好今年的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要求高、任务重。要坚持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与不足之处,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敢于较真碰硬,真抓实抓,抓出成效。

第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市委、市政府已经成立了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傅市长任组长、6个常委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察局还将设立行政效能监察室,承担全市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日常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监督检查,部门各负其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专班,“一把手”要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部署,精心组织,做到责任到专班,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头。今天印发了全市*年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任务分解意见,明确了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针对性、操作性比较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抓作用,认真实施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市效能办要承担组织协调和督办检查的职责,对全市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将工作督促落实到位。

第二,要实施立项监察。立项监察是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方式,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党和国家的重要政策,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筛选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选题立项,确定立项监察项目,开展专项监察。对省、市级立项监察项目,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配合开展监察工作。各地各部门自立监察项目都要明确专人负责,经常开展检查,实施全程监督,让项目建设有好的工作效率、好的经济效益和好的社会效果。

第三,要强化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的根本手段,在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中,要不断整合监督力量,健全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组织专班进行明查暗访。市效能办将组织行政效能监督员和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定期到市直单位和服务窗口进行多种形式的检查,组织专班对政府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法人进行走访调查,摸清行政效能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舆论监督。在*日报、*晚报、*电视台、*广播电台、*门户网站开辟栏目进行监督,利用*电视台“直播*”和*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反映群众呼声,对行政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对有关问题的整改进行跟踪报道。认真受理投诉举报。通过公开行政效能投诉电话、12345市长热线、经济环境投诉中心等渠道受理社会各界对行政效能建设的投诉,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在监督检查中要做到问题和责任不查清楚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影响行政效能的典型案件处理情况予以公开通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第四,要严格责任追究。依纪依法查处行政效能建设中的违纪违法案件,是提高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影响力的重要手段。不查案、不抓典型,对违纪违法的有关人员不予以处理,工作就难以推动。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市行政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行政效能建设和绩效考评工作,制定相关的行政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实施责任追究主体,权限和相关程序,对破坏经济环境,影响行政效能的当事人要追究直接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第五,要积极探索创新。我市的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起步时间不长,可供借鉴的经验不多,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创新,不断地完善。要勤于调查,将上级的安排部署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经常地深入基层和群众,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漏洞。要善于研究,针对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新办法,探索新措施,努力提高工作成效。我市将适时组织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理论研讨会,交流工作经验和理论成果,评选优秀行政效能监察项目、优秀论文和优秀信息,推动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要敢于创新,从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入手,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逐步建立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的长效机制。

同志们,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是一场行政机关的自我革命,是履行党章赋予纪检机关职责的重要环节,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