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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领导农村社会治安整治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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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领导农村社会治安整治会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区委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的会议,主题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集中整治农村治安问题,深入推进平安建设。5月13日,广安市邻水县九龙镇发生一起1名留守学生被2名未成年人持刀拦路抢劫杀害的恶性案件,并于14日至15日引发了数百人聚集镇政府的群体性事件。邻水“5.13”案件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引起中央、省委领导的高度关注,总书记、总理、罗干、同志,省委书记杜青林和省委常委、副省长王怀臣都先后作出了重要批示。5月29日,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集中整治农村治安、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6月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集中整治农村治安,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会议。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决定,从6月初开始,集中半年时间,在全区集中开展整治农村治安专项行动,切实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深化农村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好集中整治农村治安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到区政法部门干警和各乡镇、村社干部。这不仅是中央和省委领导的要求,也是全区社会治安客观形势的需要,更是保护民安、构建和谐金口河的一次重要机遇,我们一定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感。近年来,全区农村以平安建设为载体,深入开展以“打黑除恶”为重点的专项斗争,加强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大力加强乡镇、村、社、院户“四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综合治理措施在农村的落实,有效维护了全区农村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有力促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是,在全区农村一些地方的治安问题仍然突出,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等案件时有发生;赌博、封建迷信、邪教活动屡禁不止;一些地方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治安防控措施不落实,农村治保会、调解和治安巡逻队等社会治安防范队伍有名无实,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农村社会稳定的形势依然严峻。

为此,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区政法部门、区级有关单位一定要立足大局,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清醒头脑,正确把握形势,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金口河”的高度,从保民安、促民和、以民为本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集中开展整治农村治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措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安排,狠抓措施落实,务求整治实效

根据区委的要求,这次集中行动,要以整治农村突出治安问题为突破口,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以维护民安、提升农村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着眼点,达到“一防止、三减少、三遏制、四增强”的目标:“一防止”,即防止因刑事案件、治安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三减少”,即农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明显减少;侵害留守学生、老人、妇女的违法犯罪明显减少;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明显减少。“三遏制”,即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农业生产资料等方面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吸毒贩毒、赌博、封建迷信、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杀人、抢劫、强奸、诈骗和黑恶势力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四增强”,即农村社会管理和治安防范增强;农村群众法制意识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农村群众的安全感增强。

各乡镇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强、措施有力的实施方案,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坚持因地制宜,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什么犯罪突出就严厉打击什么犯罪,什么地方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什么地方,明确主攻方向,集中优势兵力,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坚决改变农村一些地方治安混乱的现状,务求整治实效,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感。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开展集中整治农村突出治安问题、打黑除恶、开展平安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解决好整治农村突出治安问题和平安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公安分局在平安建设中负有重要职责,要切实担负起打击刑事犯罪、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的主要责任,发挥主力军作用。区政法各部门和教育、交通、农业、林业、文化、工商、民政、团委、妇联等综治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部门整治责任。为切实加强全区集中整治农村治安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先平任组长,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周碧洪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整治农村治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结合“联帮扶”工作,围绕集中整治行动、打黑除恶和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制定宣传方案,印发宣传资料,要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高密度、全方位开展宣传;要深入乡镇、村、组,宣传到千家万户,排查到户到人。充分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整治、防范、教育、建设、管理、帮教、调解等各方面的工作。要开通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线索,对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的有功人员,要按照本辖区治安信息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三)落实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排查。区公安分局要抓紧制定全区“集中整治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方案要明确工作时段,落实工作目标、任务、责任,突出整治重点。区集中整治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将从政法各部门和综治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对我区农村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要以乡镇为主体,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健全群众工作网络,搞好各类矛盾纠纷、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在详细分类排查的基础上搞好大调解。抓住整治契机,健全乡镇、村(社)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中心、站点等工作网络,做到机构、人员、工作三落实。整合各方力量,把群众信访、乡镇职能部门工作结合起来;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实现联动联调。司法行政部门要大力实施“律师进千村奉献工程”等活动,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化解社会矛盾。要高度重视和解决农村因干群关系、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移民搬迁、医患纠纷、邻里纠纷、环境污染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努力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因各种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越级上访事件、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落实“重大专案攻坚”和“挂牌督办”措施。

(四)强力督促整治,切实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区公安分局对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帐,并向社会公开作出限期整治承诺。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把整治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实行基层平安建设包干治理,全力整治,限期改变面貌;对一些治安长期混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重点督促整治,实行上下联手,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组联合攻坚,坚决改变治安混乱的局面。区公安分局要根据排查情况,确定我区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区综治委要广泛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各部门和基层组织积极参与,联动联治。区整治农村治安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成员联系一个乡镇,具体指导、帮助联系乡镇开展农村治安重点整治工作。

(五)严格考核,确保整治实效。各乡镇、综治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区整治农村治安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工作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乡镇、区级各部门开展重点整治的实效进行检查,并纳入年度综治工作目标考核。凡整治不力、治安问题突出、群众对治安问题反映强烈、安全感不强的,综治工作一律不得评为先进,集中整治不得结束。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未列入重点整治,或因整治措施不力,治安问题仍然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三、巩固整治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增强农村平安建设实效

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把集中整治农村突出治安问题行动与打黑除恶、两抢一盗、整治黄赌毒、队伍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平安村社”、“平安家庭”、“平安学校”、“平安企业”、“平安乡镇”等基层创建活动,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平安建设实效。

(一)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能力。区政法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履行职能,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抢劫、盗窃、强奸、杀人、爆炸等多发性犯罪,以及侵害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要将集中整治工作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并安排,一并部署,深入摸排黑恶势力线索,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具有黑恶势力性质的涉黑组织,决不让其形成气候。区委政法委要加强协调,确保区政法各部门认识统一,形成合力,做到快捕、快结、快诉、快判,提高整治效果。

(二)建立完善农村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机制,及时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区公安分局要坚持每月对治安形势进行分析、研判,认真研究把握当前刑事犯罪的总体发展态势和具体犯罪活动的特点、规律,特别是要加强对苗头性治安隐患的排查和分析,对一些新型犯罪、新的犯罪动向和治安问题,要及时敏锐发现,研究对策措施,抓早抓小、露头就治,决不能任其发展,危害一方安宁,甚至危及社会稳定。要结合本辖区治安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及时解决影响农村稳定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

(三)加强社会管理,落实社会重点人群教育管理措施。区公安分局、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要深入调查,摸清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留守学生、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底数,建档立卡,落实教育、管理和服务措施。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关爱“农村留守学生”工作的意见》(川委厅[*]22号),扎实推进“农村留守学生”关爱行动,落实帮扶、教育、管理和服务措施。要切实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的培训、法制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流入地、流出地双向管理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区司法、公安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农村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措施,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区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场镇网吧、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等场所的管理,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四)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增强防控能力。要建立健全适合农村治安特点的治安防控网络体系。区公安分局要大力实施“三大警务”战略,整合警力资源,实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农村警务工作机制。没有设派出所的乡镇,年内要建立警务室;要大力推进“警校共育”,维护农村校园治安秩序。进一步整合农村治安资源,充分发挥村委会、治保会、治安巡逻队等农村群防群治组织和党员干部、民兵的作用,形成“乡乡有组织,村村有队伍,户户有人看”的农村治安防控网络。切实加强集贸市场、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等重点地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治安防范,增强预防、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认真做好农村公共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食物中毒、电力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传染病等事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要逐步将社会保险、保安服务、治安承包、科技防范引进农村治安防范,推动农村治安防范专业化、市场化进程。加强边际协作防范,形成共防、共建、共享工作格局。

(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按照区委的要求,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部门要结合下半年村“两委”换届,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及时整顿软弱涣散的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深化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建设,把经费、人员、装备向基层倾斜,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提高政法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区、乡综治办建设,配齐配强人员,保障工作开展。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中央编办和省委的要求,在乡镇机构改革中不能削弱综治机构和人员,确保基层平安建设和综治组织、人员、工作三落实。

全区在开展集中整治农村突出治安问题的同时,不能放松对城区治安的整治和防范工作,继续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全区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的平稳,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金口河”,推进产业发展年和“十大惠民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