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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回顾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这次会议,由于干部调整和全市大维稳大平安工作格局建设带来的工作分工调整,许多同志都是第一次参加,一方面,市安委办、安监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办班的方式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对这些同志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政策法规、安全监管举措等方面的培训,另一方面,这些新上任的领导也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尽快适应新岗位新要求。
刚才,王国强同志通报了上半年安全生产事故和工作情况,提出了三季度的工作重点和要求。*、*街道、*街道、*镇、*镇、*镇、*镇、*镇、*镇等乡镇(街道)就上半年的形势和工作,下阶段的工作打算和措施进行了交流发言。会上,市安委办发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安全生产月总结、上半年工矿商贸事故分析等材料,请大家认真对照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方面意见。
一、事故高发频发,务必要求我们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今年以来,特别是进入夏季高温季节以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高发频发,血淋淋的数字令人触目惊心。据统计,全市1—6月份安全生产事故总数、死亡人数均大幅上升,其中事故起数增加18起,达到156起,上升13.0%;死亡人数增加2人,达到50人,上升4.2%;受伤人数增加9人,上升6.9%;仅直接经济损失有所下降,减少98.6万元,下降28.0%。其中,“唱主角”的是道路交通事故和工矿商贸企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重点县(市)去年刚刚摘了帽,今年又出现了反弹迹象,上半年发生事故130起,死亡37人,受伤139人。同比多发生16起,上升14.0%;多死亡1人,上升2.8%;多受伤9人,上升6.9%。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发生13起,死亡13人。同比多发生1起,上升8.3%;多死亡1人,上升8.3%。令人更为忧心的是,进入7月份,事故高发的态势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有越演越烈的趋势。截至7月27日,又发生工商企业事故6起,死亡6人,比上年同期事故增加2起,死亡增加2人,分别上升了50%。另外,7月2日,*稠溪村杨家自然村一无证企业,在产品试验时发生急性中毒事故,造成一死二伤。7月26日凌晨,*街道新沙渡口北码头发生一起翻船事故,致使2人溺水死亡。血的教训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说明我们安全生产的基础还很不牢固,安全生产的隐患还大量存在,安全生产工作任重而道远。
细细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冲击,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不少企业由于效益下滑,生产不稳定,不但不增加安全投入,甚至原本应该投入的安全资金也可能减少,导致安全生产的基础更加薄弱。二是企业职工流动性增加,人心不稳,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导致安全隐患大量增加。三是国家加大固定资产投资,一大批重点工程相继开工,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结构工程复杂,施工难度大,危险因素多,若安全生产监管不严,有可能造成新的安全隐患。此外,由于受干部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工作衔接出现断层。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依然薄弱。乡镇一级安全监管力量明显不足,专职管理人员还远远不够,许多责任的落实还不够到位,多数小型企业仍处于监管空挡。
上述新情况、新问题,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务必使我们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时时敲响警钟,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把安全生产放到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安全的高度,以“责任重于泰山”的强烈使命感,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把事故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狠抓当前,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态势
当前,天气炎热,强对流天气增多,容易诱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我们要把防范夏季高温和强对流天气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事故作为首要任务来抓,认真制定夏季安全工作方案,抓好部署落实,全力遏制近期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夏季高温期间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结合当前实际,我们要突出地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用电安全。随着气温升高,用电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夏季用电高峰和可能出现用电紧缺等情况,做好露天作业现场临时用电、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漏电保护器等安全使用和检测检验工作;加强对狭小、潮湿、易导电场所电气作业现场安全监护,强化对电工作业人员暑期安全用电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减少用电安全隐患。
(二)加强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要针对夏季空调安装维修进入高峰,建设施工工地高处作业人员易产生高温作业疲劳,高处坠落事故容易发生的情况,大力开展高处悬挂作业专项整治,加强对高处悬挂作业用具、安全设备设施检查,落实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发现陈旧老化有隐患的要坚决停止使用。同时要强化日*全监管和举报查处力度,督促高处悬挂作业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监管,切忌“疲劳”、冒险、违章作业,杜绝无证上岗现象,凡存在违章作业、无证上岗等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要按照5月14日*书记在全市项目推进大会上“保安全”的要求,加强对全市各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发区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大跨度以及超高模板支撑系统、桥涵隧道、整体提升脚手架、起重机械装拆以及隧道施工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的动态监管,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要做好大中型机械、库房、深基坑支护等周边排水畅通,防止基础沉降变形发生坍塌。同时要加大对拆房和各类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矿山安全。要加强对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矿区道路及周边废弃老石宕、采空区、地面塌陷坑、裂隙和可能影响矿山安全的水库、河流、涵闸等重点部位和场所的安全巡查,特别是连续高温、暴雨灾害天气,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对受暴雨威胁较大的地下矿山,要停止一切采掘活动,高温、暴雨后要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地质变化情况,经专家论证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加强危化品安全。针对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的情况,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安全监管,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做好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工作,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水、防潮、防火、防爆、防雷等措施,仓库应确保通风、降温设施的完好,储罐应确保冷却喷淋装置及报警装置的完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要做到“一日三检”和“三定”(即定量储存、定时测温、定时通风),严禁混存。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避雷装置要检修完好;成品油加油站要做好防雷、防静电、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的准备工作。
(六)做好防中毒、防雷电、防淹溺和防暑降温工作。要加强对造纸浆池、污水管道、污水泵站、电镀池、地下隐蔽工程等通风不畅通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监管,认真落实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中毒事故;要针对夏季强对流天气、雷雨较多的特点,做好防雷装置的检查和维护,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及时采取防雷安全措施。要加强对学生假期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类交通和淹溺等意外事故的发生。要合理安排员工作息时间,采取积极措施降温、消暑,避免高温日照曝晒、疲劳作业和防止职工中暑。
(七)加强消防安全。要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全面完成整治工作目标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消防法》,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八)加强道路、水上交通安全。要严查严管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围绕“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和“零增长”这两条主线,强化城区和农村道路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推进“平安畅通县市”建设。
鉴于这一段时间事故高发频发的严峻形势,市政府决定,全市上下各级各部门于8月5日至8月20日间,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安监局及各安全监管职能部门都要在8月5日前按照各自职能和工作任务,制订下发大检查的通知,明确重点、明确方法、明确时间、明确要求,然后分别召开会议予以部署开展。各乡镇(街道)也要相应制订检查计划,召开会议,部署开展检查活动,要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督查、有整改、有总结。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主要领导都要带头检查。检查当中,要重点发现隐患,重点抓好整改。市政府办、市安委办要负责做好整个检查活动的督查和总结工作。
三、立足长远,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一)认识再提高
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论述。总书记指出:“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进一步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总理最近指出:“必须正确处理保增长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任何时候安全生产都是第一位的,在安全生产中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我们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责任再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责任是前提,落实责任是关键。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富政〔20*〕1号),党政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按照“管工作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工,明确党政主要领导、党政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党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和分管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要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明确和落实到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各工作岗位人员,把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各行政村(社区),形成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格局。
要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富政函〔20*〕141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机构再健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大维稳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富委〔20*〕58号),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科)统一整合集中到平安工作中心,与企业平安办公室一副班子,二块牌子,负责乡镇(街道)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其他方面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工作。各乡镇(街道)企业平安办公室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富春街道、*街道、鹿山街道、*街道、高桥镇、*镇、*镇、*镇、*、渌渚镇、*镇、*镇、场口镇等重点乡镇应配备3名以上,其他乡镇(街道)按不少于2名配备。有条件的、安全生产管理任务相对较重的乡镇(街道)可以另外聘请安全生产监管员充实管理力量。各乡镇(街道)的专(兼)职安监员,都必须经过省安监局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四)制度再完善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实际,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实现规范化管理。
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制定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规范建设达标升级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每年组织考核,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五)保障再加强
各乡镇(街道)要将安监工作经费纳入乡镇(街道)财政预算,确保经费预算能保障安全生产会议、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宣传教育和培训、责任制考核和先进奖励及各项日常工作的需要。要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必需的电脑、照相机、交通工具等设备设施的购置经费。
(六)监管再强化
安全生产重在基层、重在基础、重在执行。各乡镇(街道)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富政函〔20*〕141号)、《关于印发*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富政办〔2009〕43号)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估,实行分类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评估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是抓基层、抓源头的一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文件发了,进展情况怎样?市安委办、安监局要加强督查,近期应有一个情况报告给我。要加强对企业平安工作站、村(社区)平安工作站的领导和管理,督促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要全面履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赋予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五项职权,贯彻落实市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
市安监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全面实施委托乡镇(街道)执法,加强委托执法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加大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现场执法力度,实现“责权一致、上下配合、监管有力”的安全生产执法局面,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今年以来,按照新的规定工矿企业死亡事故的调查报告都要市政府予以批复,这段时间确实是“业务繁忙”,确实让人感到很不正常。细细分析,一方面很多事故都不应发生,都可以避免,关键职工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差,责任制不落实,投入不到位,说明基层基础工作非常差。另一方面,在事故报告中,事故的处理给人以一罚了之的感觉,至于整改措施是否真正到位,缺少定量而具体的要求,当然事故调查的同志也很辛苦。但是,这些问题确实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确实需要我们深入思考,提出对策。
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切实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严格把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履行到位,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为“平安*”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