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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要充分认识我市所面临的老龄化严峻形势。我市自1987年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近年来的老年人口更是以年均3%以上的速度递增。今后,随着新中国同龄人步入老年,我市和全国一样进入老年人口加速增长的高峰期。据年报户籍人口统计,截至20*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930047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6.26%,全市老年人口增长率高达6.19%;其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3.78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82%,比上年同期增加1.36万人,增长10.98%。据初步分析,今后全市老年人口将加速增长,201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突破100万,2015年将超过130万;今后全市老年人口的比重也将迅速加大,20*年全市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7,2009年将达到1/6,2013年将达到1/5。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趋势的加剧,必将对我市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带来深刻影响,并带来一系列的社会新问题、新情况。可以预见,今后我市老龄化形势将更加严峻,全市老龄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二)要深刻认识我市老龄工作所面临的机遇。我认为当前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所面临的前所未有的重要机遇。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老有所养”的明确目标,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了“加快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当前,发展老龄事业,作为改善民生和促进和谐的重要内容,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关注,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大幅提高,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带来了契机。我市提出新增财力的70%要用于改善民生,这其中很大一块就是用于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发展。老年人自身素质有很大提高。我市老年人文化水平、健康状况、养老方式与以往相比有很大的提高。近年来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的一些成功探索和做法,都为我们做好今后的老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要切实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老龄工作关系到每一个人,是一项牵涉面广、工作量大、影响深远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地、各部门、各有关方面的通力协作。我们一定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老龄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老年人口高峰的到来,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今年工作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经济发展的困难,很有可能出现城乡困难群众尤其是老年困难群众增多的现象,从而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可以预见,今年全市老龄工作在维护老年群众合法权益、做好为老服务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各方面,面临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因此,做好今年的全市老龄工作,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委第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抓民生、促和谐、保稳定”的要求,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和加快发展为老服务事业为重点,着力解决涉及广大老年群体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社区基层老龄工作,切实加强农村老龄工作,全面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刚才,大家已经审议讨论了2009年的工作要点,我原则同意,希望会后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就今年几项重要工作,我再强调一下:
(一)要全面完善城乡一体化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老年人安享晚年。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是老年人最关心的问题,也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各类群体的社会保障框架体系,并已开始着力于制度完善和各项险种之间的衔接转换。各地要结合落实《宁波市老龄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在完善各项保障机制的同时,抓紧研究制定完善城乡居民(包括农民工)养老保障制度和各项养老保险(障)制度转接、衔接的办法,继续大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养老和医疗保障实际覆盖面,及时做好养老金待遇的调整和落实工作。要继续完善和落实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奖励扶助制度。进一步探索和推进无基本社会保障的老年人生活补助制度建设,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大力推进为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老龄产业发展。为老服务是社会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内容。大力发展为老服务产业,满足老年人的各种服务需求,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的为老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供需矛盾非常突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民政部等十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为老社会服务体系。这几年,我市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成绩显著,在全国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受到了全国老龄委的充分肯定。但这项工作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所提供的服务与广大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一些服务管理和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增加财政投入,创新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要做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绩效评估工作,积极探索并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长效机制。农村要争取年底全市10%的行政村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要加快老年福利设施建设,确保今年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率达到10%以上。同时,要切实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鼓励、扶持社会兴办为老服务机构,推进民营为老服务产业发展。要通过建设资金补贴、公建民营、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优惠措施,促进民办为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培育多种服务方式和不同收费水平的服务行业供给主体,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加强农村老龄工作,努力实现城乡老龄事业协调发展。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起步晚,公共服务水平较低,社会保障能力较弱,从而造成老龄工作基础薄弱,老龄事业发展相当滞后,农村老年人的公共服务需求与社会供给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这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下步,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坚定不移地加强农村老龄工作,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老龄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让农村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当前,要抓紧探索和完善适应不同层次、不同保障水平的农村养老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得到保障。要继续加快农村老年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设施、老年文体活动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农村闲置的校舍、集体办公用房等公共设施的再利用,要优先考虑老年服务设施和场所的需要,力争到“十一五”末,每个行政村都有适合老年人休闲、娱乐和健身的场地,确保农村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覆盖80%以上的乡镇,80%的乡镇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服务中心,并尽快实现全覆盖。要加强对农村老年人协会的规范化管理,引导农村老年人协会在新农村建设和为老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教育体育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要重视老年教育工作,认真办好市县两级老年大学、老年电大,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要积极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努力发展基层老年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远程教育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内容的老年教育。要重视老年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积极为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贡献余热创造环境和机会。要大力培养老年文体组织和骨干,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老年文体活动。要提倡“老有所为”,鼓励、支持老年人继续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益活动。要加强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要高度重视老年维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完善老年维权制度和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完善老年优待政策,加大老年人优待规定的执法检查力度,推动老年优待工作城乡一体化发展。对于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希望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完善政策措施,确保优待老年人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五)加强工作协调协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今年是《宁波市老龄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真正把老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公共服务和公共财政统筹范围,统筹安排,大力推进。要切实做好对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工作,确保规划如期完成。要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机构建设,配备得力干部,充实工作力量,确保老龄工作顺利开展。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老龄事业快速发展。各级老龄办作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协调机构,要把握职能定位,加强联系沟通,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导作用,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为老服务能力,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