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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维护稳定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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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维护稳定会讲话

同志们:

前不久,中央和省市委分别召开了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工作会议。我们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这两个会议精神。刚才,11同志代表县委、县政府总结了一年来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结合我县实际,部署了新的工作任务,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我完全同意。大家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一、充分认识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当前,我县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总体形势很好。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三个三”发展战略,明确了全县改革发展的主攻方向、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通过深入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统一了全县各级干部的思想,形成了共识;县乡机构改革顺利完成,精简了机构,提高了工作效率,充分调动了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今年一季度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完成3.5亿元,同比增长5%;全口径财政收入达到6703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收入194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2%和21.5%。特别是入春以来,全县连降喜雨,6次天气过程总降水量达到43.6毫米,比历年同期增加22.2毫米,有效地缓解了旱情,节约了大量生产资金,大田作物苗齐苗壮,长势喜人。其它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预期成果,全县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有大企业问题比较突出,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各种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各种矛盾正在集中显现,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新挑战,因此,对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的认识要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一)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要求。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和稳定,是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是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起码的衡量标准。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经济的正常运转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全县要充分认识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只有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才能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才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真正对人民负责。由于改革的不断深入、调整的逐步加快,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到了多发期、易发期。农村土地承包、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等历史遗留问题,城镇下岗职工安置就业、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问题,都极易引发群体事件,影响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这些问题都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如何、成效如何、结果如何,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不仅反映出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工作业绩和创新精神,而且还反映出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为县委、县政府分忧、负责的全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实质是领导干部宗旨观念的表现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的体现。社会稳定是人心所向,维护稳定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能否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克服官僚主义,切实从群众利益出发,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大力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更好地承担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这是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考验。(二)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是实施“三个三”发展战略的重要保证。稳定是前提,稳定是基础。只有社会稳定,才能够把各级领导干部的主要精力集中到经济建设上来,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也只有维护社会稳定,才能够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兴奋点引导到发家致富上来。县第十一次党代会后,我们确定了“三个三”的发展战略,方向明确,思路清楚,有大量的具体工作需要各地、各部门去研究、去落实,需要举全县之力,推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因此,我们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但是,从我县实际情况看,今年一季度全县各类案件发案率呈现出上升趋势,“”邪教组织不断策划和煽动闹事,非法宗教活动加剧,特别是“305”案件、东三家子粮库和孤店小学火灾案件,说明我县治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维护稳定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必须认真开展严打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刑事犯罪、“”邪教组织活动,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健康的社会环境,保证“三个三”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三)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是推进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维护社会稳定,是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基本的条件。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为了集中精力把经济搞上去,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到了十分重要的位置,提出“稳定压倒一切”。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是每个中国公民的利益所在,是中国繁荣富强的根本保证。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就一定要有稳定的社会环境。没有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一切都无从谈起,多么好的规划都难以实现。邓小平同志说过:“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同志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同稳定的关系,保持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正是在党中央这一重要方针的指引下,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中国的国际地位得到了空前的提高。当前,我们正处于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各方面利益关系变动较大的时期,在这样一个时期,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之后,面临着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挑战,国内各地竞相发展的巨大压力,弱势群体的扶困脱贫、下岗职工再就业、社会生活保障等涉及稳定的问题表现得越来越突出。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对于改革和发展至关重要。发展经济需要稳定,深化改革需要稳定,扩大开放需要稳定。如果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能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能维护好、保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此以往,人民群众就会对我们党和政府有不满情绪,对党和政府失去信任和信心,我们的政权基础就会发生动摇,社会就会处于不稳定状态,后果将不堪设想。(四)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是对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严峻考验。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工作的重点在基层,矛盾焦点也在基层。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总结农村群体事件的教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那里党的基层组织、村民自治组织薄弱、涣散、战斗力不强,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名存实亡,完全丧失了战斗力。基层党组织是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只有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对各种不安定因素的预防和控制力度,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分子、邪教组织骨干分子、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分子,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才能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二、加大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工作力度,注重解决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改革和发展是主要矛盾,稳定是矛盾主要方面,在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工作中,要增强全局观念。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委对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日前,根据形势的变化又做出了新的部署。各地、各部门必须把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作为当前头等政治任务,广泛关注,深入研究,常抓不懈;各级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时时、处处、事事都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此,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以改革促进经济发展,以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能把改革与稳定对立起来,改革是维护稳定的根本措施,二者相辅相成。要敢于正视改革、发展前进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改革开放方向,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用改革的理念、创新的思维、发展的眼光解决影响稳定的实际问题,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1、坚定不移地推进综合改革。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应对入世挑战的客观要求。从我县实际看,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全县大多数国有工业企业改制已经结束,尚未改制的企业都属于困难企业,改革难度很大。对企业改革,不能一改了之,彻底放手不管,对改制后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效益不高等问题的企业,政府还要继续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扶持企业走出困境;对改革难度大、困难多的企业,还要继续坚持改革,不能动摇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必须看到,不坚持改革,国有企业就有没有出路,推进和实现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包括吉林油田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并不是改革本身造成的,也不是中央和省委制定的方针政策有什么问题,主要是改革配套措施不够完善,部分职工的思想观念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变化等原因造成的。不能因为出了一些问题,就对改革方向发生动摇,对改革失去信心。面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竞争的压力,必须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十五大和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尚未改制的3户工业企业和国营农牧渔场,要因企施策,把握时机,加大工作力度,向股份制和民有民营方向改革。在一些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举措出台前,必须充分考虑时机和力度,考虑到职工群众的承受能力和接受程度,全面贯彻中央、省市为推进改革确定的各项基本政策和各项配套措施,保证把职工安置好,充分考虑职工的切身利益,与各个方面搞好衔接,把工作做实做细,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进行。事业单位改革,原则上要从改革管理体制入手,在政事分开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企业化进程。合理规划政事范围,调整职能配置,把行政机关的一些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的事务逐步交给事业单位,并明确予以授权。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将政府各部门包揽的应由社会自我管理和调节的社会性事务,转给社会中介组织。在具体工作中,要以稳定为前提,认真搞好调查摸底,为改革提供翔实的基础材料,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早研究、早部署、早准备、早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各阶层干部群众对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在试点的基础上,以改革我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为重点,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类型,科学测算精简比例,研究制定我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县乡行政机构改革,按照省市的要求已经基本完成。当前工作重点是要通过机构改革,使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政策指导、执法监督、组织协调以及为企业、公众提供服务等方面上来。切实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减少政府和各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确实需要保留的,也要改革审批方式,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设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同时,还要建立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和审批检查监督制度,进一步实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认真抓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抓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对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盘活存量、扩大就业、增加职工收入、实现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县确定的首批69个重点项目都开始运作,累计完成投资4938万元;全县有8个单位引入域外资金2391万元,建设项目16项,其中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2项,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8项。为了抓好项目建设,县委、县政府制定了20*年全县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全县20*年重点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实行目标管理,并成立了由我为组长、各位副书记为副组长、有关县级领导为成员的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调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和进展情况。从目前情况看,全县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开局不错,进展较快。当前主要问题就是要抓好项目的落实。一是包保项目的县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到项目单位进行调研、现场办公,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二是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项目工作的实际要求,层层量化分解,落实到人,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安排好工程建设进度,采取倒计时的方法,确定明确的形象进度,按步实施,保证按时完成任务。三是树立中心意识,坚持季节抓常规、常年抓项目的原则,把抓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作为转变领导工作作风和领导方式的重要措施,以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为中心,从具体工作入手,在全社会营造出以项目开发带动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强软环境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整治行风,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在对19户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和收费卡制度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扩大保护范围。不定期的组织召开各种类型的企业经营者座谈会和征求群众意见会,及时掌握软环境整治工作的动态和带有苗头性的问题,努力创造一流的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前郭的知名度,为广泛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创造条件。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把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做好,进一步扩大经济总量,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经济结构,用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繁荣稳定。3、认真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保障下岗职工、离退休职工和其他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几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我们狠抓了社会保障工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经过积极努力,实行了“两个确保”和“低保”制度。通过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使进入中心的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同时积极推动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加强养老保险和“低保”工作,基本上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当期基本生活费和养老金。针对我县实际,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社会保障的各项工作,努力构筑“社会安全网”。一是下大力气做好养老、失业保险金的征缴工作,千方百计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县财政要尽一切可能加大社会保障资金的支持,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有关部门要抓住国家和省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的有利时机,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二是确保当期发放。劳动、保险、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资金筹集、调度,及时拨付社会保障基金,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当期绝不能发生新的拖欠。三是必须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既定的政策,妥善解决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各种相关问题。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共同努力,做好经济补偿金的筹措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尽企业和政府的最大可能按有关规定支付解除下岗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对因企业原因不能按期解除劳动关系、生活困难的下岗职工,要通过临时救济等形式,切实安排好他们的生活。搞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的相互衔接,完善收入核查制度,实事求是地确定困难职工的收入水平,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和城镇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尽可能地做到应保尽保。4、广泛开辟就业门路。解决就业问题是改善群众生活、加强社会保障、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措施。*年以来,我县累计发生下岗职工5941人,经过积极努力,4年累计实现再就业2525人,目前,全县企业下岗职工已减少到2961人。但从整体上说,全县社会就业压力仍然很大,除一部分下岗职工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初高中毕业生、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和其他一些贫困人口没有就业岗位,就业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扩大就业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广泛开辟就业门路,努力扩大社会就业,减少不稳定因素。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大力开发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等领域的就业岗位,增加就业机会。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信息,搞好服务,组织好劳务输出,使我县劳务输出工作取得较大突破。劳动保障、就业、民政、科技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再就业援助行动,为就业困难人员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温暖。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转变择业观念,克服依赖思想,倡导自主创业,自强自立,努力提高自身就业能力。认真落实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近几年,国家和省市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再就业的优惠政策,一些下岗职工没有享受到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存在着办证难、登记难、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对此,必须认真加以解决。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有关行政性收费,进一步完善、落实鼓励再就业的优惠政策,明确免收和减收的收费项目,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监察、计经、劳动保障、物价等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真正把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二)用严打震慑犯罪份子,用法律教育人民群众。一是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黑恶势力具有极端的腐蚀性、破坏性,社会危害极大,社会影响极坏。各级党政领导要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把“打黑除恶”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排除干扰,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政法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无畏精神,敢打硬仗,敢于碰硬,善于运用多种手段,及时发现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惩。同时,抓紧研究建立防范、打击、控制黑恶势力滋生的有效工作机制。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斩草除根,彻底摧毁。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打黑除恶”攻坚战中,政法部门要与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深挖并严惩黑恶势力的后台和“保护伞”。对省、市挂牌督办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必须逐一跟踪督查,逐件落实责任。对那些阻力和干扰较大的案件,要查清阻力和干扰的来源,对说情干扰、通风报信,甚至沆瀣一气的干部,不管是谁,都要依法依纪予以严惩,绝不姑息手软。二是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侵财性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投毒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全县盗窃、抢劫等侵财犯罪呈不断上升势头,仅去年一年发案就高达925起,占刑事案件的83.4%;今年1-3月,全县共发生抢劫、抢夺、盗窃案件179起,占全部案件的78.5%,仍居高不下。对此,公安机关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把它列为“严打”整治斗争的重点。要集中开展破案攻坚战,特别是要严厉打击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坚决遏制刑事案件上升的势头。对社会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集中优势兵力,快侦快破。在城区,要集中打击入室盗窃、拦路抢劫等犯罪行为;在农村,要重点打击盗抢耕畜、家禽、纵火等多发性犯罪,有效遏制案件的高发势头,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近一个时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下,政法各部门紧密配合,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坚持打击、防控、转化有机结合,使“”地下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受到重创,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我们对与“”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必须充分认识到这是一场与国内外反华反共势力的长期斗争,是颠覆与反颠覆的激烈斗争,是捍卫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政权的生死斗争,是一场关系到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尽管经过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暂时被压住了,但其地下组织指挥体系并没有完全摧毁,幕后组织策划者还没有全部挖出来,他们疯狂反扑和非法聚集闹事的危险依然存在。各地、各部门的负责同志绝不能放松警惕,麻痹大意,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政权意识,把同“”的斗争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实现专项斗争的工作目标。在明确“严打”主攻方向、突出“严打”重点的同时,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确保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要认真做好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党的十六大会议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各种防控措施,严防发生各类恐怖活动。(三)坚持超前排查化解矛盾,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继续深入细致排查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并把这项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好。各地、各部门每季度要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和倾向,进行一次全方位排查。查出来的问题,要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信访部门参与,有关部门配合,进行逐案会审,限期解决,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于无形。努力做到“三个不出”,即农村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乡镇;企事业单位内部的问题,解决不出单位;部门内部出现的问题,解决不出系统。坚持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接待上访人员,是同人民群众直接联系、沟通思想感情的重要方式,可以直接解决一些群众提出来的意见和要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县级领导继续实行信访值班制度,乡镇场和部门主要领导要随时直接接待和处理群众来访。接访领导实行“首访责任制”,每个领导干部接待群众上访,要一抓到底,直至接访问题办理终结,努力提高信访问题的一次性办结率,避免重复上访。依法双向规范信访行为。强化约束机制,对受访和上访行为实行双向规范。一方面,接访党政机关必须依法规范信访工作方法,完善工作程序,严格工作标准,确保信访渠道畅通;要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办理,以廉洁高效务实的作风为上访群众解决问题,绝不允许堵塞言路;要采取有效措施,追究受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另一方面,教育、引导上访群众正确行使自己的上访权利,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有序、逐级上访;集体访必须选派出代表,有关部门方予以接待;对违法违规的信访行为和上访者,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予以制止和惩处。进一步提高依法信访水平。各级领导干部和信访工作人员,要学法用法,熟悉和掌握各项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受理群众信访,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处理属于本级、本部门、本行业范围内的问题。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信访督查督办力量,真正做到有访必督,有访必查。建立健全各项督查督办制度,做到信访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真正警醒起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集中力量抓安全生产。一是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有效防止事故发生。从许多事故的发生来看,一些干部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知识掌握甚少,是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根源。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制定规划,聘请专门人员,采取各种形式对干部职工,特别是重点岗位的职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对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突出抓好特种作业人员、临时工、农民工的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同时,还要加强事故抢险救灾人员的培训,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实施救护能力。二是建立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必须立即逐级上报,保证信息反馈渠道畅通。对重大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报告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要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吉林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及党政纪处分办法》,对疏于管理,监管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除追究主管安全生产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五)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一是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和引导下岗职工、离退休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中的党员和农村党员,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锻炼,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改革意识,正确理解中央关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支持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党员要率先垂范,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化解不稳定因素。个人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党组织反映,但不得参与群体性聚集、上访活动。二是加强企业、街道、社区党员管理。国有、集体企业在实施改制重组、停产关闭和分流富余人员过程中,一定要高度重视企业党建工作,努力做到党的组织不散,党的关系不断,党的工作不停,使所有党员包括企业下岗职工、离退休职工和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中的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的组织,都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得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帮助。不能出现“有党员无组织,有组织无上级”的现象,组织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各接收单位及街道、社区党组织,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三是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各乡镇党委要进一步加强村级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建设,强化思想作风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努力把农村党支部建设成为善于化解农村各种矛盾,理顺、整合各种利益关系,能够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富一方百姓,保一方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对个别存在问题、组织涣散、丧失战斗力的村级班子要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必要的调整。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工作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的大局,把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之中,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常抓不懈,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经济工作和其它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在当前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更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大量社会矛盾,绝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除了需要有好的制度和机制外,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善于做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我们要在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大量存在的人民内部矛盾。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调节、疏导等作用,坚持把解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团结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结合起来,多做一些超前性的深入细致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化消极为积极,让人民群众高兴、满意、顺心。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政策,根据不同情况,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积极稳妥地把问题解决好。要讲究方式方法,多做解疑释惑和凝聚人心的工作,设身处地地为上访群众着想,尽量减少磨擦,理顺群众情绪,绝不能见到上访群众就如临大敌或居高临下,简单粗暴地进行压制,特别是要慎用警力,慎用枪械,严防激化矛盾。当然,对一些无理取闹的,也不能无原则地迁就,触犯法律的,要依法处理。二是强化宗旨观念,转变工作作风。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对维护稳定有着重要的影响。现在发生的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许多问题往往一开始并不严重,解决起来难度也不大,但由于我们一些干部工作不负责任,推拖搪塞,或者办事不公,伤害了群众的感情,使群众产生了对立情绪,小事酿成大祸。要增强群众观念,牢记党的宗旨,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真正把群众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标准,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目标。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要多到那些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去,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能解决的一定要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说清楚,并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求,也要依据有关法规、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服工作。三是建立健全领导组织。做好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工作,必须实行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稳定工作机制。为了加强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调整充实了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我担任,副组长由阿汝汗、韩树喜、焦洪学、呼和少布、徐振中、王庆和、孙奎林、张宝林、阿荣等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由李有同志兼任,负责督促、检查、调度、处理各部门稳定工作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有关制度的落实等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抓好维护稳定工作。四是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各级党政一把手是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对分管战线的稳定工作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维护稳定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对本地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各部门要对本系统、本单位维护稳定工作负责,确保把涉及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五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政法队伍承担着大量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的日常工作任务,能否达到预期工作目标,政法队伍建设是关键。县委、县政府对政法队伍班子是满意的,这支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开展严打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方面都做出了贡献。一方面,全社会都要从政治、工作、生活上关心和支持政法队伍,要注重政法队伍人才培养和干部交流,千方百计筹措、解决办案经费,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政法队伍自身要从严要求,坚持原则,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注重执法艺术,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不负人民的重望。同志们,维护稳定和严打整治工作十分繁重,需要全县广大干部的共同努力,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积极稳妥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确保在改革和发展中实现社会长治久安,为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