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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和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市政府十四届三次全体会议和全市工业经济大会提出的有关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工业强市、和谐惠民”工作主线,研究部署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等会郭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简要回顾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在农村宅基地整治、集约利用工业土地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努力,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积极拓展农村利用土地空间,农村宅基地整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农村宅基地整治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一个重要内容。自20*年以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整治,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到20*年底,全市已有958个村(撤并前的村数)开展了宅基地整治工作,共拆除旧房14500多户,占地面积515万平方米,盘活村庄面积1.4万亩,其中退宅还耕新增耕地9*9亩。通过农村宅基地整治,农村居民点用地人均减少了11.69平方米。我市农村宅基地整治工作多次在全国、全省有关会议上作了介绍,并被编入《全国节约集约用地100例》。
(二)多措并举抓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得到有效保障
近年来,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依法依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和实践“待置换用地”、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和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等政策措施,开展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全面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有效地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20*-20*年,我市通过土地整理获取土地折抵指标3.65万亩,通过退宅还耕获取建设用地复垦指标9*9亩,获得省政府农转用批准面积4.33万亩。20*年底,全市有规划指标农用地5.58万亩,其中耕地3.95万亩。全市相对集中可利用的待置换用地总量尚有2.1万亩,其中市区成片待置换区有1.5万亩左右(其中耕地为1.2万亩),五大集镇成片待置换区有6000亩左右(其中耕地为5300亩)。20*年,经省政府批准的低丘缓坡规划局部修改的项目达900余亩,为我市发挥土地空间优势打下了基础。
(三)千方百计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取得明显成效
我市人多地少的现实,决定了土地供需矛盾将长期存在。尤其是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人地矛盾更加突出。20*年,利用开展百日攻坚活动的契机,按照“向存量土地要空间、向集约高效要空间”的思路,积极挖掘土地潜力,盘活存量土地,全年共盘活存量土地3792.79亩,其中工业用地2673.32亩,较好地解决了开发区和工业功能区土地闲置问题,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在加大挖潜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土地集体会审制度的意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关于加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意见,切实加强了土地管理,大力推进了节约集约用地。据初步调查统计,经济开发区和各工业功能区平均投资强度达到了每亩113万元,亩均产值为138.95万元,亩均税收为4.18万元,其中领带园区分别达到180万元、220.88万元和9.35万元。
(四)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为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市政府于20*年初出台了《*市乡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建立了耕地保护责任制。截至20*年底,全市实有耕地面积63.79万亩,比上年净增3468.3亩,基本农田面积达54.12万亩,超出绍兴市政府下达任务1814.81亩。全市共建成标准农田32.97万亩,新增耕地5.38万亩,为我市粮食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
此外,市国土局还围绕市政府全年商业用地出让计划,积极引进了浙江中大、中国轻纺城等公司参与我市城市建设,全年完成土地出让金8.47亿元,比20*年增长96%,同时,催缴历年土地出让金1.33亿元,极大弥补了我市财政和城市建设资金的不足。
应该说,这些年土地管理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人多地少、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土地调控力度加大的情况下,土地管理工作能够取得上述成绩,这确实是很不容易的,应当充分肯定。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
一是土地已转未供情况依然突出。最近,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经济开发区、有关乡镇街道对*年以来已农转用未供土地情况再次进行了核查。据统计,全市已办理农转用未供地面积还有44*亩。其中*年至20*年已农转用未供土地还有969亩,20*年已办理农转用未供土地面积为3437亩。
二是土地粗放利用、闲置现象依然存在。从整体分析,经济开发区和各工业功能区亩均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虽然有了新提高,但还有几个工业功能区,亩均投资强度和亩均产值都在100万元以下,有的工业功能区亩均产值仅为60多万元。另外,到20*年底,已供地而未利用的闲置土地面积尚有2000亩左右。
三是土地违法违章和涉土信访举高不下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好转。20*年国土部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65件,较上年的139件增长18.7%。国土部门接待的涉土信访达453件,较上年的372件增长21.8%。
总之,我们要全面正确地看待国土资源形势,既要看到土地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更要充分认识到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有为地做好土地管理工作。
当前,土地管理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的形势,概括起来是五个“越来越”: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家运用土地闸门加强宏观调控的政策取向越来越明显,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法律责任越来越严格,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供求矛盾越来越突出,人民群众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土地权利的意识越来越强烈。
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方式”的要求,20*年解决用地矛盾的着力点放在提高集约用地水平上。为切实推进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工作,20*年底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由各市、县党政一把手及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会议,赵洪祝书记、吕祖善省长和国土资源部李元副部长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常务副省长陈敏尔代表省委、省政府就关于扎实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提出了三个进一步的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保护保障、节约集约、维权维稳、依法依规等四个土地管理工作理念。二是进一步明确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途径。要按照“管住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和要求,在千方百计提高新增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千方百计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千方百计挖掘企业存量用地的潜力、千方百计利用好低丘缓坡和滩涂后备土地资源等四个方面下功夫。三是进一步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的工作抓手。要切实用好规划引导、政策促进、市场配置、项目协调、依法监管、组织保障等六方面的工作抓手,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我市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当前又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将越来越突出。根据目前形势和我市实际,20*年我市节约集约用地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是盘活闲置土地1000亩左右,切实提高土地利用质量;
二是加快速供地速度,全面完成20*年前已农转用土地的供地任务;20*年已农转用的建设用地供地率达到80%以上;20*年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达到50%以上;
三是新增建设用地当年投资强度比上年增长20%以上;经济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单位面积GDP、税利比上年增长20%以上。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我市节约集约用地质量
当前,我市土地管理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氛围
一方面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宣传,提高土地使用者节地、惜地意识;另一方面在新闻媒体上每月公布企业“亩均投入、亩均产出”前十名和后十名,年底再表彰通报,牢固树立以“亩产论英雄”意识。通过正反典型宣传,形成节约集约用地为荣、闲置浪费土地为耻的氛围,以舆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二)加强规划管理,充分发挥用地规划的调控作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龙头,是促进科学发展、优化空间布局的重要途径。为此,一是要抓住在我省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试点的契机,积极争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部修改,努力向上争取用地指标,确保发展空间需求。二是各类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是年度用地安排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内。20*年计划通过农转用新增建设用地2000亩,计划供应各类具体项目用地4900多亩,其中经营性用地1600多亩,工业用地3000多亩。
(三)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若干意见》,从长远和全局的战略高度,切实采取措施,强化激励、约束和考核机制,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一是要加强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控制。对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等不符合省级指标要求的项目,要严格核减用地面积。工业项目的建筑密度原则上应控制在40%以上,绿地率原则上应控制在20%以内。二是要加快具体项目的供地速度。20*年以前已农转用未办理具体项目供地的新增建设用地,必须在3月20日前政策处理到位,到年底供地率必须达到90%以上;20*年度已农转用未办理具体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必须在6月底前政策处理到位,到年底供地率必须达到80%以上;20*年新增的建设用地,政策处理必须及时到位,年底供地率要达到50%以上。对供地速度要列入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按时完成供地任务的给予奖励。三是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向工业区集聚,单个企业投资规模在经济开发区和城市规划区内小于2500万元,工业功能区内小于10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对新建工业项目,一般应建造3层以上多层厂房,不得建造单层厂房;市政府对新建标准厂房2000平方米以上的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街道)给予一定的奖励。四是鼓励企业大力开展挖潜节地活动。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对不改变土地用途,在企业原有建设用地上加层改造、提高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或调整土地价款,并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对新增工业用地,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五是加大闲置土地盘活力度。对20*年底前已缴清全部地价款且已依法办理供地手续的企业,主动退让用地面积在5亩以上的,退地部分的已缴土地款予以全额退还,并对退还土地款给予贴息补偿,在此基础上再给予3万元/亩的奖励;对已用土地未达到批准总用地面积的三分之一或投资规模不足总投资25%,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退出存量土地的企业用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出让或划拨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建设、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为激励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街道)收回闲置土地的积极性,按收回闲置土地、处置企业自退用地和收取土地闲置费的面积给予奖励。
(四)强化农村土地管理,推进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是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指导、督促编制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划定村镇发展和撤并复垦范围。严格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禁止“以租代征”将农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二是鼓励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和户均住宅面积相关标准,控制农民超用地标准建房,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坚决防止产生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新的一户多宅现象。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加大村庄整治扶持力度,继续鼓励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空闲地和废弃工矿用地复垦整理。每年复垦任务列入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20*年计划复垦1000亩。市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切出一定资金对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实施补助和奖励。同时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平原地区农居点向低丘缓坡迁移的试点,将平原地区农居点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并鼓励建造公寓式住宅。
(五)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资源,拓展空间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资源,拓展发展空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是我市今后土地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从我市实际看,解决发展用地需求,今后主要的来源在于低丘缓坡。因此,要着眼于拓展发展空间,开发利用好低丘缓坡。一是规划拓展好低丘缓坡利用空间。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宜居则居”的原则,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和引导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低丘缓坡资源,构筑新的发展平台。对经济开发区或乡镇(街道),按当年批准使用规划修改后的新增建设用地奖励3000元/亩。二是积极开展低丘缓坡垦造耕地。垦造耕地计划分年度列入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20*年计划垦造耕地2000亩。政府对耕地垦造项目进行补助。
(六)严格依法管理土地,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解决我市土地供求矛盾的重要举措,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要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政令畅通、管理规范、执法到位。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用地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少批多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严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严重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工作,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健全征地程序,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同志们,今年全市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措施已经提出,接下去需要我们扎扎实实去抓好落实。希望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扎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