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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赣州市推进“廉政阳光工程”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推进“廉政阳光工程”建设暨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以及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受柯书记的委托,我就推进“廉政阳光工程”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以及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先讲几点意见,等下市委常委、市纪委柯书记还会就这几项工作作重要指示,请大家抓好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推进“廉政阳光工程”及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廉政阳光工程”建设,是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促进源头治腐的重大举措,也是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能的重要途径。今年1月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全面部署了“廉政阳光工程”建设,对拓展政务阳光领域,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重大事项阳光决策、公共财政阳光运行、干部收入财产阳光透明、干部人事和社会管理阳光公开、公共权力阳光运行监督、民主评议行风政风等方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廉政阳光工程”几个方面工作,既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点,也是难点和突破口。将惩防体系部署的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具体化,易于操作,成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实施“廉政阳光工程”,有利于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我们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积极推动政府为社会、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推进政务公开是实施“廉政阳光工程”的必然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就是要将政府的信息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而“廉政阳光工程”则要求将政府机关行政权力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在阳光下公开运行。所以说,推行政务公开是实施实施“廉政阳光工程”的必然要求。没有政务公开,“廉政阳光工程”也就无从谈起。各单位各部门在推行“廉政阳光工程”中,要在广泛利用宣传栏、宣传单、板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推行政务公开的同时,积极利用电子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改进公开方式,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三)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是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近几年来,我市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得到较快发展,数量逐年递增,功能不断拓展,目前,在市民政局登记的行业协会有10家,在市工商局注册的中介机构有13家,他们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但总体而言,行业整体素质不高、行为还不规范、管理体制还不完善,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政会不分、职能混淆,官办色彩浓厚,领导干部兼职较为普遍,行政依附性强;执业行为不规范,一方面向服务对象和会员单位乱伸手,增加企业成本,另一方面诚信缺失,不择手段承揽业务,欺诈行为屡见不鲜;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特别是财务管理混乱现象普遍;交叉管理、多头管理导致职责不明,监管往往只能停留在注册登记管理、年度审验上等等。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明显成效。
二、深入推进“廉政阳光工程”及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加强“四中心一平台”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从*实践证明,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推进了政务公开,推进了作风效能,推进了环境优化。但是,仍然有少数单位的领导重视不够到位,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功能不够完善,办事程序不够明了等问题。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当前,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两个集中”改革,将行政机关分散于内部各科室的审批职权,集中到一个审批科室,再将这个审批科室成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促进审批和监管职能的分离,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加快推进并联审批,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行政服务“绿色通道”,尽可能地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三是着重抓好行政服务中心自身建设,加大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及业务能力;四是抓好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代办点建设,根据省政府要求,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6月底前,所有乡镇要按照“加强领导、统一规范、整合资源、就近服务”的原则,把以往三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或党员服务中心统称为农民服务中心,将涉农部门和基层站所集中在农民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开、便捷、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有条件的行政村要设立便民代办点,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行政服务网络。
(二)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中心建设。一是要进一步扩大交易资源,扩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种类和范围,要鼓励和引导非国有集体企业产权进场交易;二是要认真贯彻实施《赣州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办法(暂行)》,健全监督体系,加大对公共权力“阳光运行”的监督,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堂而皇之地串标、围标、虚假招标;三是要积极探索建立乡镇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站,制定专门的管理运行办法,使公共权力的阳光运行范围扩大到基层,“廉政阳光工程”实施到基层。
(三)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建设。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有利于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我市正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单位有五个,计划在下半年推广至实施部门预算的单位。目前,仍然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整体目标,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从深度和广度上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扩大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范围;二是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有效结合,纵深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三是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求会计人员认真履行《会计法》赋予的管理会计工作的职责,充分发挥会计核算的监督职能,细审核,严把关,规范支出行为,查疏漏,纠违规,堵塞漏洞;在受理各项会计业务工作中,对不合法、不合规、不真实的票据不予受理,或要求单位纠正、补办手续等,使财政监督由事后移至事前、事中监督,监督力度加强,从源头上控制乱支滥用,促进了“廉政阳光工程建设”,预防腐败。
(四)进一步加强效能投诉中心建设。一是健全网络,畅通渠道。要按照“上下贯通,左右连接,统一有序”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机关效能监察投诉网络,确保市、乡和市直各单位投诉网络的畅通。结合推行电子政务,加快内网网络投诉平台建设。切实发挥好机关效能监督员的作用,适时组织明查暗访活动。二是完善制度,规范运作。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投诉件的分类和批转程序、受理、督办和查办岗位职责等相关工作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效能监察投诉工作,促进投诉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加强查办,力求实效。要按照“有诉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复”的原则,加强对投诉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努力提高办结率和群众的满意率。四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建立不定期公开通报制度,在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加大对机关效能建设中正面典型的宣传和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推动突出问题的解决,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投诉工作,支持投诉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把行政审批置于阳光之下,使审批项目办理的全过程“看得见、管得住”,既可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又能极大地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继续清理审核行政权力,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事项;编制职权目录,并根据网上权力运行特点,绘制行政职权网上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布。市监察局等单位要按照省里和《赣州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加紧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及部门服务项目一网式(一站式)申报、受理与并联审批,并对行政审批事项、咨询投诉、信息等行政行为进行实时监察和监控。争取到明年底,建立县一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成省、市、县三级联网的电子政务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统一平台。
(六)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全市里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要深化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热线以政府为主导的责任制、多种媒体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促进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形式,提高质量,力求解决问题更加有效、人民群众更加满意。市里将加大督促和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民主评议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紧紧抓住重点环节,扎实稳步推进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一)要把握好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总书记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严格自律、规范发展”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全面登记、逐个审核、集中整治、分级负责的方法,着力解决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及其部门脱钩不真实、不彻底的问题,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不规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切实理顺政府与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关系,加快健全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实现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更优环境。
(二)要把握好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对象和重点整治的问题。这次专项治理的对象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在工商等部门注册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市场中介组织。重点整治三类问题,其中,要突出解决好公务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中兼职、领取报酬,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没有彻底分开、脱钩的问题。
(三)要把握好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专项治理工作从现在开始,至10月底结束,采取的总的方法是:全面登记、逐个审核、集中整治、分级负责。分以下四个工作阶段推进: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学习培训阶段,要在5月底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业务培训;第二阶段是调查摸底、自查自纠阶段,要在8月底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各单位、各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对有关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审核,逐级汇总上报,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第三阶段是全面检查、重点整治阶段,要在10月中旬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采取分级负责和自下而上的方法开展全面检查,要求逐个核实;第四阶段是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要在10月底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探索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这里,大家务必要把握好两个政策界限:第一个政策界限是,在调查摸底、自查自纠阶段,各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对公务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中兼职的,要在8月31日前退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注销其法定代表人身份或辞去所任职务,办理正式退出手续;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在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未分开、脱钩的,要在8月31日前彻底分开。第二个政策界限是,在全面检查、重点整治阶段,凡发现违规收费的,要一律清退、收缴;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出兼职的,对其兼职以来所获取的报酬一律收缴;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政府及其部门彻底分开、脱钩的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一律提请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撤销或吊销其证照。
四、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推进“廉政阳光工程”、政务公开工作及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把推进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分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市里已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成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二)加强协调,精心组织,高起点推动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我们要把推进“廉政阳光工程”建设、政务公开工作,以及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机关效能年和党建精品年活动的整体规划当中,充实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当中。各相关工作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形成工作合力,把工作做细、做实。
(三)廉洁勤政,高效务实推进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在推进“廉政阳光工程、政务公开工作,以及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严禁吃、拿、卡、要。与此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和改进服务,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工作考核,确保推进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推进“廉政阳光工程”建设、政务公开工作,以及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将加大对这项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力度,并对各单位、各部门推进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市委、市政府考核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组织不力,或不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的地方、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纪律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促进“廉政阳光工程”建设、政务公开工作,以及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同志们,推进“廉政阳光工程”建设、政务公开工作,以及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全力以赴,切实把“廉政阳光工程”建设、政务公开工作,以及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一个主题,九个重点”工作目标落实和建设*省综合实力强市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