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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双拥管理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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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双拥管理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县民政双拥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以来全县民政双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年全县民政双拥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开拓创新,务实奋进,努力开创民政双拥事业发展新局面,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刚才,斌元局长就2007年全县民政双拥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年民政双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完全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民政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县各级组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双拥共建、优抚安置、社区建设、民间组织和社会事务管理及老龄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为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别是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各级干部、广大民政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我县的民政及双拥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特别是农村困难群众保障救助面窄、保障水平低,部分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城乡社会福利设施滞后;双拥共建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个别乡镇、部门和单位关注民生的意识还不强,在参与扶贫济困工作中表现得不够积极主动;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较为薄弱,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日益繁重的民政工作需求。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认真做好20*年的各项工作

民政乃国政,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在实现民主更加健全、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具体目标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党的十七大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出发,对新时期民政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我们要贯彻和落实好这些新的要求和任务,进一步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进一步强化“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做到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切实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切身利益。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县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县民政和双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牢牢把握关注民生重点,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投入机制,完善服务设施,努力实现更加有效的社会救助、更加广泛的基层民主、更加优质的福利服务、更加牢固的民军团结和更加规范的社会事务管理,全力推动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和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根据中央和省市民政暨双拥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抓好常规性工作的同时,要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围绕救助体系完善,着力在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上求突破。坚持把关注民生作为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完善以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灾害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济、社会帮扶、慈善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一要扎实推进城乡低保。城乡低保是保障弱势群体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各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保障全面、标准到位、经费保证、管理规范”的要求,及时配套资金,确保应保尽保。县民政局、街道办和各乡镇要加强工作研究,准确掌握低保家庭的收入变化情况,着力健全“低保对象能进能出、保障金能高能低”的动态管理机制,规范分类施保,提高保障实效。二要不断加大五保供养力度。要认真落实五保供养经费,确保五保对象应保尽保。三要切实提高大病救助效果。要认真落实救助政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比例,积极探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机制,做到主动救助、全面救助。要重视抓好大病医疗救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慈善救助的衔接,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着力解决城乡特困大病对象的治病难问题。四要实施住房救助。要结合农村小康住宅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全县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危房改造规划,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进行改造。继续推进廉租房建设,解决城区住房特困户的住房困难。五要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多渠道筹集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对低保边缘人群以及突发性临时困难家庭予以生活救助。建立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库,规范各项救助管理。六要及时做好救灾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应急预案、应急指挥、物资保障和技术支撑为主要内容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落实救灾预算,搞好物资储备,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围绕社会氛围营造,着力在发展慈善事业上求突破。发展慈善事业、搞好慈善救助,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政府救助的一个有效补充。募集慈善资金,是发展慈善事业的基础和前提。要进一步弘扬慈善精神,不断提升公众慈善意识,扩大社会成员参与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和树立团结互助、同舟共济、扶贫济困、平等友爱的良好风尚,加快形成政府支持、社会举办、公众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要加大行政推进力度,重点组织好“慈善一日捐”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动员全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各界人士和工商企业广泛参与、积极捐赠。要突出大病救助和入学救助重点,积极探索建立慈善救助响应机制,让慈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将公众的慈善热情转化为持久的救助动力。积极培育发展各类社会慈善组织和志愿者服务组织,制定完善志愿服务扶持政策和志愿者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各项激励、保障制度,支持开展各类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慈善活动。要加强强化慈善资金管理,增强慈善救助资金的募集、使用透明度,提高慈善工作的诚信力和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3、围绕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在夯实社会和谐基础上求突破。一要强化社区建设。要围绕居民生活需要,广泛开展行政事务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特殊对象救助和社会保障服务,努力把规范、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送到千家万户。多渠道筹措社区建设经费,除财政安排必要经费外,切实加强社区共建,驻社区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物质、资金、活动等形式,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尽力为和谐社区建设多办实事。二要强化村民自治。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完善村务公开监督组织,不断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进一步健全村委会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要强化民间组织管理。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规范民间组织登记管理,重点培育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公益慈善类、基层服务类、社会事业类民间组织。要依法加强监管,及时组织年检,指导民间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提高民间组织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增强民间组织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

4、围绕规范高效服务,着力在社会事务管理上求突破。一要切实加强殡葬管理。要按照“布局合理、就近服务”的要求,坚持公益原则,完善公益性公墓建设,搞好设施配套,规范收费管理,尽力提供便利、周到的服务。要进一步加大县城、集镇、重点道路、工业园区、重点风景区周边迁坟力度,确保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工业经济和旅游业健康发展。要加强殡仪服务市场管理,进一步改革丧葬习俗,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坚决遏制在丧事中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现象。二要切实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推行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现代化,公开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婚登合格率达100%。要认真做好收养登记工作,依法规范管理,保证不错、不漏。三要切实加强区划地名管理。要按照科学化、系统化、特色化的要求,统筹城市和集镇规划建设,制订城区、集镇新开发园区地名命名规划,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命名管理,精心设置和维护地名标志牌。要依据相关法规和边界协议,妥善处理边界纠纷,全力维护边界秩序稳定。

5、围绕军政军民团结,着力在双拥共建和优抚安置保障上求突破。一要扎实推进双拥工作。要以开展各种双拥活动为抓手,深化教育宣传,营造双拥氛围,积极引导新型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投入到拥军活动中来。要认真落实对部队和各类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政策,开展涉军维权,促进军民团结,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双拥创建成果。二要认真落实优待抚恤政策。要认真贯彻《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继续实施重点优抚对象“安心工程”和优惠待遇,全面落实优待抚恤自然增长机制,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通过财政支持、慈善救济、社会帮扶等多种途径,及时有效地救助经济上、生活上有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要继续做好参战及涉核人员身份认定及待遇落实工作,帮助解决下岗在职残疾军人就业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三要切实抓好退役士兵安置。要认真总结和推广近年来我县安置退役士兵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实行经济补助、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及时发放安置补偿金,全面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等后续服务,确保高质量地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6、围绕优待政策落实,着力在提升老龄工作水平上求突破。关爱老年群体,促进代际和谐,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使得劳动力的年龄结构、赡养比例、代际关系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对全县经济、政治、社会发展带来一定影响。对此,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明确责任,采取更加扎实、更加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要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各乡镇要积极利用合村并组和教育布局调整后的房屋和校舍等闲置资源,通过整合改造、维修或新建一批社会福利项目。县民政、建设、国土、工业园区和金塔镇要紧密联系,加强协作,加快县综合社会福利院建设进程,确保年内投入使用;每个乡镇要在年内建成1所敬老院、5个“五保家园”。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完善公有民营、民办公助、民办民营管理方式,广泛开展多层次、多种类、多形式的居家养老和集中养老服务。要认真贯彻《老年法》和《老年人优待办法》,应发尽发《老年优待证》,落实相关优待政策,及时妥善处理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和涉老侵权案件,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农村老龄工作,重点解决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维权等难点问题,着力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加强领导,促进全县民政暨双拥工作健康发展

1、要加强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民政暨双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要经常了解并及时研究民政暨双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帮助解决民政及双拥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2、要密切协作,形成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民政、双拥工作牵涉到方方面面,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整体推进,共同促进民政、双拥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与各级各有关部门沟通,争取他们对民政、双拥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财政部门要切实保证优抚、低保、救灾等专项经费和工作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衔接;建设、国土、环保、电力、工业园区、水务、交通、林业、新农办、卫生、农牧等部门要支持好县乡福利项目建设和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项目,把好建设质量关,积极指导和提供好相关服务,并协助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建设、残联、计生、卫生、教育等部门要配合民政部门把社会救助对象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公安部门要配合做好民间组织管理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审计、财政、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民政资金的监管,保证专款专用;广电部门要广泛宣传民政双拥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及先进典型,为民政双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要转变作风,切实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民政战线的全体同志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提供优质服务,才能赢得基层群众的信任,塑造民政系统的良好形象。要提升综合素质。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重点组织学习市场经济、科技、法律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加强理论修养,提高队伍素质,倡导干事干净,保持队伍纯洁,不断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要求。要重视民政队伍的高质量配备,把一些有思想、有能力、有创新思维、有敬业精神的人才充实到民政队伍中来。要创新工作方法,扎实细致抓落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带着一份感情、尽最大可能把各项为民实事做细、做实、做到位;要开拓进取抓落实,不断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时俱进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要改革创新抓落实,在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管的基础上,逐步引入社会化服务机制,常规工作抓到位,特色工作抓创优,不断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水平。要加强行风建设,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加强制度建设,公开办事程序,落实首问负责制,体现服务高效能,真正让群众提着问题而来、带着满意而归。要坚持和完善民政系统行风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针对评议结果,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尽力把各项民政工作特别是涉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相关工作办成“阳光”工程和“温暖”工程,真正让基层满意、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事关民生改善,事关改革发展,事关社会稳定。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创新进取,不断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建设和谐金塔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