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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决定》和全国、自治区、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当前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迈上新台阶,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当前,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总体上是好的。在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计划生育新机制初步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利益导向机制趋于完善,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县、乡(镇)计划生育网络不断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各族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各族群众计划生育观念得到强化,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8.44%,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80.87%,长效节育率63.92%;人口控制计划圆满完成,妇女总和生育率低于全疆平均水平,人口再生产逐步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类型转变。“十五”时期,全县人口平均出生率为14.31‰,低于全疆平均水平。20*年末,全县人口出生率14.64‰,人口自然增长率9.61‰,分别低于自治区人口控制目标2.76和1.39个千分点,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人口环境。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县各级党政和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也凝聚着广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辛勤汗水。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政府向在座的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全县广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表示诚挚的问候!向即将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提高对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十一五”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方针、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今年3月和4月,自治区、地区相继召开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全面深入地分析了当前全疆和阿勒泰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就贯彻落实新《决定》、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认真学习领会新《决定》和自治区、地区的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总理反复强调,在我国多么小的问题,如果乘以13亿都会变成很大的问题;多么大的经济总量,如果除以13亿都会成为很小的数字。这很形象很直观地说明,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受到人口问题的影响。我们*县经济总量小,总体实力不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义更为重大。据统计,自1978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全县共少出生2.3万人,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是目前,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面临的形势并不乐观。一是人口形势依然严峻。目前,由于80年代前后出生的人口陆续进入婚育期,全县人口出生出现结构性回升,每年净增人口950左右。预计到2010年,全县人口将突破7万,相当于又增加了一个乡的人口。二是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群众的生育愿望与国家的生育政策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政策内生育水平明显上升,个别人群还存在超生现象。基层计生服务设施建设滞后,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计划生育服务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利益导向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对计生困难家庭的救助面小,救助金、公益金发放率低,政策吸引力不够强。四是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合力不强。少数干部对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存有盲目乐观和消极畏难情绪。
面对依然严峻的人口形势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长期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放松,坚持不懈地做好新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找准重点,加大力度,扎实推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新《决定》精神,紧紧围绕稳定和降低生育水平这个中心任务,以基层和农牧区为重点,把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不断提高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千方百计稳定和降低生育水平。稳定和降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基础。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点在农牧区,重心在基层。农牧区生育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了全县人口低生育水平的稳定。20*年,全县出生人口960人,其中农牧区780人,占81%。我们要稳定和降低全县的人口生育水平,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农牧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力度,千方百计稳定农牧区的低生育水平。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坚持重心下移,不断建立健乡村计划生育网络体系,以乡服务站所为重点,全面加强基层计生服务网络建设,确保3个乡级中心服务站人员、机构、场所三落实,确保村级计划生育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报酬落实。
要进一步完善县级计生网络集宣传、咨询、服务和培训于一体的功能,改善服务装备和服务条件,推进信息化管理,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技术服务体系。要进一步明确村“两委”班子加强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积极推进村民自治,通过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公约,组织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工作,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村级计划生育工作必须进村入户,落实到每一对已婚育龄夫妇,决不能留下死角和疏漏。要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坚持分类指导,强化薄弱环节,下大力气抓好后进县、乡、村的转化。对此,各乡(镇)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得力管用措施,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制定并分解切实可行的目标,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二)坚定不移地落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探索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中央新《决定》明确指出,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作出贡献,国家应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从20*年起,自治区开始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家庭,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扶助。从20*年起,自治区又实施了“少生快富”工程,对农村自愿少生的少数民族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这些优惠政策,都对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产生重大影响,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县兑现农牧民领证家庭一次性奖励2000元累计达277户,有24名奖励扶助对象享受到年人均600元的奖励金,370户家庭纳入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项目得到一次性3000元的奖励。
今年,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城市计划生育夫妇年老一次性奖励等制度。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通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以及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予以帮助。在就业培训、合作医疗、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方面,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各乡(镇)、各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制定一些具有本地特色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让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同时,要严格执行好现行生育政策,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管理服务措施,坚决控制政策外生育,杜绝工作漏洞。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表彰奖励,一手抓批评处罚。凡是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公开揭露。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要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不得评优奖励,不得提拨使用,不得担任领导职务。
(三)加强宣传教育,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决定》,使新《决定》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党委、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带头学习新《决定》,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结合“五五”普法,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人口形势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人口问题的认识,增强人口意识、人均意识、国情意识和国策意识。要通过“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等有效载体,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引导各族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四)切实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随着我县旅游业、工矿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流动人口大量增加,目前已达上千人。流动人口的不断增长,给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传统的管理和服务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探索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新机制。要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要解决流动人口信息共享问题,实行部门间流动人口信息互换,公安、工商、城建、社保等有关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经商、务工、购房、租房、社会保障等手续时,应与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要依托社区资源,建立并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配齐必要的社区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城乡结合部的计划生育工作,努力做到底数清楚、措施有力、不留死角。通过健全制度机制、完善管理服务体系,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明确职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本着对党和国家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对历史发展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开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把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在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时要统筹考虑人口问题,创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环境。要严格执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一票否决”制。要探索和建立可衡量、可操作、可落实、科学简便的考核体系,对政府领导、责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考核,并作为衡量政绩、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要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建立计生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要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逐年有所增长,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各项免费服务项目以及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等得到落实。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县财政要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确保计生经费逐年递增,并补足因财政转移支付直接到村而造成的乡级计划生育经费缺口。同时,确保农牧民领证家庭2000元奖励金政策的配套资金问题及时到位。
要实行综合治理,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仅仅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个部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和各行各业的共同努力。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政府组织、协调、督促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各相关部门特别是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要明确在人口和计生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具体措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要强化定期磋商、密切合作和综合评估的机制,解决好执法协调、政策配套、管理服务、人口信息共享等问题。
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各乡(镇)要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特别要选好配强一把手,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领导岗位。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加强对计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观念。要大力加强乡村计生队伍建设,积极推行村级计生宣传员“县管、乡聘、村用”的模式,确保基层计生队伍的稳定。广大人口计生干部要继续发扬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精神,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公仆形象,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来。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观念,锐意进取,持之以恒,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构建和谐*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