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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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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讲话

同志们:

刚刚结束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全会专门研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抓住了治国理政的根本,抓住了党的建设的关键,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结合点,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深刻阐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总结了半个世纪以来党执政的主要经验,深入分析了我们党治国理政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这表明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体现了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和总揽全局的领导艺术,反映了党心民心,体现了时代要求。《决定》的贯彻实施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必将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摆在全党面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责任。四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有相当一部分需要组织部门去具体落实或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落实。比如,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五种能力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也是组织部工作的主要任务;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同样是组织部门肩负的重要责任;保持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组织部也承担着大量的基础工作。组织部门的同志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组织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好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以不断加强和改进组织工作的新成效来推动党的执政能力的新提高。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既为新世纪新阶段组织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组织工作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遇。各级组织部门要紧密联系组织工作实际,落实好会议精神。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把握四中全会精神,自觉用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行动。二要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研究和谋划组织工作。针对《决定》提出的任务,深入思考、找准组织工作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着力点,明确任务,分解立项,落实责任,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思路和措施。对本地区、本部门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已经做的、正在做的和将要做的工作进行梳理,认真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谋划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组织工作结合起来。三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同推动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要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为契机,抓住机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抓好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培训,努力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的任务,使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过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执政意识的过程,成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高治国理政的能力和本领的过程;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使各级领导班子真正成为带领干部群众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坚强领导集体;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使各条战线、各个领域的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组织制度的创新,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及时提出新举措,取得新经验,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

这次全省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会议,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步骤,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下面,我就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今年以来,中央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特别是锦涛同志亲自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全体会议,研究部署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组部召开了全国发展党员工作会议。这样集中地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也是不多见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前,乐际、伟平、秦丰同志和我分别就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调研,省委专题听取了全国发展党员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发展党员、流动党员管理方面的情况汇报,并就如何认真贯彻中央有关精神,做好新形势下全省发展党员工作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作出了部署。这充分说明了中央和省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说明了新形势下做好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

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使党的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总结执政经验的基础上,对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出的新思想、新要求和新任务,为我们指明了奋斗方向。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内涵十分丰富,从主体上讲,既涉及各级党组织,也涉及党员、干部;既是一项宏大的命题,又是一个具体的要求,体现在每一项实际工作中。从这个意义上讲,只有把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这个基础工作做好了,把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搞好了,党的执政能力才能不断提高,执政地位才能得到不断巩固。

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迫切需要。一个政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没有牢固的阶级基础,党就无以立党;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党就难以执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政,就必须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必须把社会各方面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使每个党员都能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是实现“建设小康,富民强省”总体目标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六大根据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省十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小康,富民强省”的战略目标。要实现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奋斗目标,归根结底要依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去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带领群众共同奋斗。只有把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这项基础工作做好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了,党的事业才能后继有人,才能人才荟萃,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才会有更加可靠的组织保证。

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是保持党员队伍生机和活力的迫切需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核心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党的先进性是由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历史使命等方面所决定的,不仅表现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是先进的,党的中央领导集体是英明的、正确的,党的各级组织的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是坚持执政为民、体现先进性要求的,也表现在党员个体的先进性上。因为党员是党的细胞,党的先进性要通过党员个体的先进性来体现,人民群众是通过党员个体的先进性来认识党的形象、感知党的先进性、决定对党的态度的。我们必须下大力气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与时俱进、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源源不断地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为党的肌体补充新鲜血液,使党员队伍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

总之,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包括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领会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把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按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要求,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展新党员的数量比较均衡,素质不断提高,结构逐步改善,一大批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加入到党组织中来,为党的队伍增添了生机和活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全省改(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革发展稳定中,在重大政治斗争和同自然灾害斗争的紧要关头,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展示和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但也应当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相比,发展党员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些地方农牧民党员队伍老化,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不强;一些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没有党员的生产班组有所增加;相当数量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党的力量薄弱;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尚缺乏有效的工作机制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全国发展党员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推进我省改革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一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认真把好新党员质量关。党员质量是党的生命,直接关系到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保证新党员质量,必须要始终把坚持党员的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衡量一个党员是否合格,首先看其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结合(省名)实际,还要看其是否具有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宗教观,是否旗帜鲜明地反分裂、反渗透。我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好这个重要尺度。

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是保证党员质量的关键。程序是制度,是规范,是纪律。我们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在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环节严格执行程序,认真履行手续。不该简化的程序不能简化,不该省略的手续不能省略。对不按程序办事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

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努力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一个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入党动机怎样,群众最有发言权。各级党组织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谈话制度、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制度、“推优”制度和发展党员公示制等制度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等有效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

(二)突出重点,不断壮大党员队伍的骨干力量。

要适应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统筹做好在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工人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注重吸收国有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班组长和艰苦岗位上的优秀员工入党,努力解决一些生产班组没有党员的问题,不断巩固党在这些领域的力量。要注重抓好在非公有制企业员工中发展党员工作,引导和带动非公有制企业的广大职工积极靠近党组织,改变这些领域发展党员工作薄弱的状况。

要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牧业产业化、推进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好在农牧民中发展党员工作。要放宽视野,注意从回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以及外出务工青年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继续注重发展村社干部和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农牧民入党,扎实开展“三培双带”活动,不断加大农村牧区致富带头人入党的工作力度,为农村牧区小康社会建设充实骨干力量。

要从贯彻落实科教兴青、人才强省战略的高度,做好在知识分子特别是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要结合知识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积极在高校、科研院所、文教卫生等战线的工作骨干和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发展党员,特别是注重培养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学术和学科带头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入党。对那些思想素质好、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入党申请人,要制定专门的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切实做好工作。

要从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高度,认真做好在大学生和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研究和掌握当代青年的思想特点和成长进步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培养教育措施,增进他们对党的感情,真正把广大青年凝聚在党的周围。要高度重视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争在三年内,全省本科院校基本实现“低年级班有党员、高年级班有党组织”的目标。继续在中学生中扎实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我省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做好在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工作,对于加强民族地区党的建设至关重要。要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宗族、宗教势力在一些地方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干扰,加强教育引导工作,把少数民族群众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及时把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在妇女和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

(三)把握政策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不断完善的现实情况下,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的重大突破。为了探索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中组部在全国个市(区、开发区)开展了试点工作。我省西宁市也是试点单位之一。经过几年的试点,全国发展党员工作会议把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纳入了经常性工作进行部署。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政策性很强,要在实践中把握好以下几点:一要把握政策界限。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要注意考察他们的入党动机、个人历史、政治表现,特别是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同时,还应注意把握以下具体要求:财产来源合法,用之得当,模范守法经营,自觉依法纳税;关心爱护员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品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公认;积极支持建立企业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组织,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在接收预备党员前,基层党委要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基层党委批准。对那些所在企业规模较大、跨地区跨国经营或其他情况特殊的发展对象,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可以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审批。二要加强教育管理。私营企业主入党后,着重对他们进行党性观念、社会责任意识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解决思想入党问题,使他们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要积极稳妥。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目前我们实践经验有限,取得的成果也有限,特别是转入经常性工作后,还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做到不争论、不炒作,积极稳妥,扎实推进,防止一哄而起。

(四)夯实基础,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数量较多、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发展党员的源头活水,是发展党员基础工程的基础。做好这项工作,关键是要突出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营造环境。要积极主动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的宗旨和性质,宣传党的发展史和历史功绩,增强群众对党的认识,激发群众的政治热情,使人民群众对党情有所系、心有所向,增强党对群众的吸引力、凝聚力。二是拓宽渠道。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不断拓宽视野和渠道,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的“推优”作用,把个人申请和党员推荐、群众推荐、有关组织推荐结合起来,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发现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格局。三是培养教育。要针对不同行业、年龄、文化、群体等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培养教育措施,实行定人培养、定岗锻炼、定点培训、定期考察等制度,以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注意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生产生活上的服务,以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提高培养教育的实效。要健全和严格执行培养人联系制度、被培养人定期汇报制度,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把不合格者调整出去。

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全省党员流动呈逐年上升趋势,流动党员管理问题凸现。据调查,有以上的流动党员不能坚持过正常的组织生活,大部分不能及时与其所在的党组织保持联系,特别是一些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安置人员党员,外出不向党组织报告,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有的党员外出后,不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联系,不亮明自己的身份,不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基层党组织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工作缺乏针对性、灵活性,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这些都是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按照中组部对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大胆探索,创新思路,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一)合理设置党组织,不断扩大对流动党员管理的覆盖面。要根据流动党员分布广泛、流动性大的实际,按照有利于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有利于发挥流动党员作用的原则,合理设置党的基层组织,使党员不论流动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创新教育管理方式,不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要针对流动党员的特点和实际,不断创新教育形式、教育内容和活动载体,坚持“业余”、“小型”、“务实”的原则,开展富有吸引力的党内活动。要教育引导流动党员做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的模范,做致富不忘家乡、帮助家乡群众共同致富的模范,做“家”在社区、奉献社区、遵守公德、遵纪守法、维护稳定的模范。要把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与对他们的关心结合起来,从感情上贴近他们,从生活上关心他们,从思想上帮助他们,为他们排忧解难,激发他们为经济建设做贡献的热情,增强他们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

(三)创新工作机制,逐步构建流动党员管理的工作格局。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仅靠组织部门是难以抓好的。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流动党员原所在党组织要同外出所在地党组织经常联系,互通情况;组织部门与劳动、人事、公安、工商等部门也要建立联系通报制度,沟通情况,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规范转移和接收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切实履行职责,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帮助流动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的困难。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重点做好国有企业改制中党员组织关系的集体转移和接收工作,使企业、街道社区等有关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有效衔接,妥善解决相关问题,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确保每个党员都能纳入党的一个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

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面临的新领域、新课题,无现成的经验可借鉴。这次会上提交大家讨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措施办法,希望大家讨论好、修改好。办法和经验来自实践、来自基层、来自群众。我们在西宁、格尔木市调查社区党建时,有些社区对流动人口中的党员,从普查登记、转移接受组织关系、纳入组织管理、开展活动等都有一些切实可行的做法,各级组织部门要深入到基层社区,不断探索、总结、完善和提高,形成简便适用、规范可行的制度和办法。

四、加强对发展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领导

落实好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明确领导责任,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组织部门要履行好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职责,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和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基层党组织要落实好发展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发挥好职能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要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健全和完善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度建设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前提,也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根本措施。要把制度创新贯穿于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近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探索和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对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些制度也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地完善和创新。当前,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建立和完善“推优”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要建立和完善流动党员外出报告制度、流动党员登记卡制度、专人联系制度、《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接待登记制度、情况反馈制度、主题活动制度等。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和完善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的选配、培训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党的基层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改进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为广大群众服务,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从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州(地、市)县两级党委要建立健全组织员队伍,配齐配强组织员,保证专职专用。基层党委可从实际出发,设置、聘任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组织员,逐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专兼职结合的组织员队伍。

注意研究解决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工作的环境变化很大,工作的领域在不断扩大,工作的对象日趋复杂,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多。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发展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深入研究和探索。例如,如何在经济成份、社会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主体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的条件下,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如何加强企业、农村牧区等生产一线发展党员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改变部分地方和单位党的力量薄弱的状况;如何做好在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如何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如何通过全面深入调查,摸清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掌握思想状况;如何提高流动党员的素质,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社区党组织如何对流动党员进行有效管理,等等。这些问题,我们既不能回避,也不能单纯等靠上面出政策、拿意见,必须坚持实践的观点,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积极探索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是时代对党提出的新课题,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中全会的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为实现省委提出的“消除贫困,富民强省”和“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两大历史任务,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