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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在全党上下全面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关键时期,县委决定召开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会议,十分必要,意义重大。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区纪委五次全会和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县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年的工作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下面,我向大会作报告。
一、2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0*年,我县认真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维护党的章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推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证和促进了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坚持严字当头,教育、管理和监督并举,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继续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六个延伸”的规定,做到“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教育,县纪委与党校建立联合教育机制,县委或纪委领导在干部培训班上讲廉政课,全年共讲课4次,听课人员达300人次。对全县10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党纪条规知识测试,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严格管理,对县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从业情况进行重新登记,同时向其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发出公开信,召开座谈会,要求他们自觉维护领导干部的声誉和威望。三是严格监督,在社区公开828名党员身份,将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实行《领导干部评廉述廉制度》,100余名党政领导干部在述职的同时开展了述廉活动。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的三项制度,停止机关单位购买小汽车8辆和新盖办公楼1幢。
(二)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协调配合,推进查办案件工作持续深入。
在继续坚持“常委包案制”的基础上,实现了纪委办案由单打独斗向综合协调的转变。一是加强纪委与司法、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审计部门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及《相互移送案件的有关规定》,二是加强纪委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制定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协调办案和执行处分决定的程序、方法。20*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6件,办结16件。其中立案5件5人,结案4件4人,党纪处分4人,挽回经济损失48940元。
(三)坚持纠建并举,深化纠风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进一步深化,特别是通过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收支两条线”管理等一系列重大决策的深入实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正在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主要表现在:一是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进一步加大跟踪检查力度,规范了公路执法行为,实现了公路基本无“三乱”;二是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果进一步扩大,通过农村税费改革,保证了减轻农牧民负担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三是深入治理向企业乱收费行为,通过建章立制、加强督查等方式,促使投资软环境进一步改善,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四是认真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查出并清退中小学乱收费6万余元,中小学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五是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工作持续深入,继续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招标采购总金额200万元,清理销毁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案值13.29万元;六是以政务公开为重点的2个行业的行风评议取得新成效,促进了全县行业作风全面提高;七是坚持整顿作风,大规模地开展作风评议工作,共发放社会问卷、征求意见表1200份,收集整理意见建议40条,使被评单位的机关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八是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收回县党政机关及干部职工占用农村土地1780亩。
(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县委、政府加强了对源头治理工作的领导,政府部门主抓,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一是政务、校务、警务、村务、居务五公开向纵深发展,公开内容逐步从数量化向质量化转变;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制度,扩大采购范围,全年共实行政府采购45次,采购金额达177万元,节约资金30万元,节约率14.5;三是在建设工程中实行了《廉政合同》制度,筑牢了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安全防线”,全年共实行招标26项,新建工程招投标率为100,中标金额为3339.17万元;四是全面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102个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核算中心统管,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了全面监督各单位财务运作的目标。
(五)坚持突出抓好党风廉政教育月宣教活动,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
20*年,我县以在全县掀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党的反腐败工作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将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任
务,狠抓落实。9月份,精心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掀起了一个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率先垂范,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
二、2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年是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反腐倡廉五年工作目标的重要一年。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同志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既要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要着力治本,预防腐败;既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要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又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各乡(镇)、单位(部门)要把反腐倡廉与发展经济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全党动手、人人动手抓反腐倡廉工作的良好局面。
(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执政为民。
我们要抓住教育这个基础,按照区纪委五次全会和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党员干部开展大规模的党纪政纪法纪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夯实基础。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区纪委五次全会上*同志的重要讲话和胡家燕同志的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主要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现在起,分批分次举办培训班,对全县党员干部集中培训一遍。集中学习结束后,要开展党纪政纪法纪知识测试,增强学习的实效性。要采取切实措施,把学习教育培训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在学习教育活动中要以两个《条例》为重中之重,学习好、理解透,为全面贯彻打下基础。各乡(镇)、单位(部门)要采取中心组学习、举办报告会、上党课、座谈、演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使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真正能够入情入理、入脑入心。继续开展好主题鲜明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加大集中教育的力度。根据自治区纪委要求,从今年起,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调整到7月份,与农牧业、工业生产的繁忙季节错开,更有利于我们集中精力抓好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中央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各乡(镇)、单位(部门)要针对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有关规定。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继续严格控制购买小汽车、严格审批出国(境)团组、从严控制新建办公楼。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定,按编制和标准配备、购买、使用小汽车;严格执行房改政策,不允许多次分房和多占住房,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纠正。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歪风。党政机关干部公务出差不得住高档酒店、宾馆。认真清理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转借给亲友等问题。
胡家燕同志在自治区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今明两年,地州、县(市)的成立周年庆典活动必须从简。要加强监督检查,反对铺张浪费,不准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准修建华而不实的标致性建筑,要把节省下来的资金用在为农牧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要正确认识县情、乡情,树立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务必树立以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为荣,以铺张浪费、奢侈挥霍为耻的观念,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的原则,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把有限的财力、物力用在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用在对特殊困难群众的帮助扶持上,用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最关键的事项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群众中树立起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
(二)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突破一批大案要案。
继续重点查办乡(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要把查办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斗争中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放在首位。着重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加大与司法、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的有关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主动寻找案源。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提高办案工作水平。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保证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加强对垂直管理部门办案工作的协调、指导。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纪委查办的大案要案要在党内进行通报;案发的单位(部门)要及时剖析总结,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从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大力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制定保护举报人的制度和对实名举报有功者的奖励制度,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整合信访资源。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建立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妥善解决群体访、重复访等问题。各乡(镇)要健全信访网络,建立初信初访工作责任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今年,中纪委三次全会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放在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方面,这是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具体行动。揭示着纠风工作正在从监督行业和部门为主向更加注重为民的方向深入,这对做好今年的纠风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真解决好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1)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对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进行纠正,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认真开展清理清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占用农村耕地草场工作,对逾期没有退还耕地和草场的单位领导,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建设部门要规范拆迁管理行为,对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3)经贸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的政策规定,对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进行纠正。(4)劳动监察部门要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1)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全面推行收费的听证、审计、公示、督导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2)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监管,规范定价行为,严肃查办价格违法案件,抑制药品价格的不合理上涨。结合医疗卫生、医疗保险和药品生产流通等体制改革,深化源头治理工作。医疗单位要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3)继续做好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规范农业税费征管。农业税及其附加不准超过规定的税率上限,不准超范围、超标准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继续推行农电改造和供水到户工程,减轻农牧民用电、用水负担。继续实行乡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建立预防和查处涉农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
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清理整顿道路收费站点,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交通部门要严格规范治理车辆超载超限问题,解决多头执法和只收费、只罚款不纠正违章的行为。加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要以乡(镇)站所和窗口单位为重点,大力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切实解决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加强部门和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推行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活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牵头和表率作用。继续做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倾听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并尽快解决。开展对政府及其部门和工作人员作风评议工作。要拓宽评议渠道,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群众代表参与评议,评议结果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布。对评议不合格的单位和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处理。
(四)推进“四项改革”,完善“四项制度”,深化“三公开”,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1)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宣传贯彻力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对保留的项目严格审核和论证。(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和查处力度,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进行登记清理,逐步推行统一管理。(3)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选拔干部要立足实际,真正把那些讲政治、讲正气,乐于奉献,清正廉洁,靠得住、有本事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和关键岗位上来。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力度,发现有问题的干部要首先调离,不能“带病上岗”。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要严肃查处。继续深化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加强对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坚决纠正干预招标、虚假投标、串标和非法挂靠等问题。认真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行为。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步伐。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增加采购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严格规范采购行为,加强规范化管理。
推进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工作。在全县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深化乡(镇)政务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与企业改革相结合,推进厂务公开。与村民自治相结合,推进村务公开。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强调的几个问题
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反腐倡廉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继续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深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到讲政治和遵守政治纪律的高度来认识,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能否完成,关键看责任制能否落实,而抓责任制的关键在于领导,领导的关键在于“一把手”。“一把手”敢不敢于抓责任制的落实,也是自身表率作用发挥得如何,以及自身过不过硬、敢不敢坚持原则的一个重要表现。各级党政“一把手”既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又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必须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抓党风廉政建设,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必须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切实增强每一位领导成员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分管的工作之中,形成落实责任制的整体合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着力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各乡(镇)、单位(部门)要早谋划、早准备、早动手,根据全年反腐倡廉工作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具体的目标和要求,使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都要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二是抓好责任考核,做到功过分明。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根据各自实际确定考核的重点,考核结果要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委今年将进一步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使检查考核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使其操作性更强。三是抓好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严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屡屡出现腐败问题的乡(镇)和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党委要把贯彻落实这两个《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这两个《条例》,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各项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监督职责,实现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从今年开始,县委领导要参加下级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并形成制度。认真执行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廉政培训制度。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必须在任前进行廉政教育,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洁自律的要求。建立健全诫勉谈话、信访通知书等制度,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对违反规定情节轻微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纠正。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要加大对县委、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为企业设立投诉直通车,随时接受投诉,对企业反映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做到有人过问、有人解决、有人反馈,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那些给企业发展设置障碍、抬高门槛的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三)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充分发挥督查作用。
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积极支持纪委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各级纪委要按照反腐败工作部署,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当好参谋助手;要立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整体部署,及时了解掌握反腐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既要勇于协调,又要善于协调,妥善处理好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需要多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要有效组织,合理调配,整合力量;对那些与部门业务紧密相关的工作,要充分发挥部门的牵头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要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这三项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做好行政监察工作。要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和重大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要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廉政监察,促进廉洁从政。要针对改善投资软环境、重点建设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勤政高效。监察机关要主动向政府请示汇报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要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要继续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加大对重特大事故的查处力度。
(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在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日益尖锐。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考验,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素质建设、作风建设和法制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彭晋镛案件为反面教材,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做到政治坚强。要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做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表率;强化纪律建设,做到公正清廉、纪律严明。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开展纪律教育,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一身正气、公正清廉、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秉公执纪。要模范地遵守纪律,自觉接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强化素质建设,做到业务精通。结合党纪政纪法纪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学在前,用在先,真正把纪检监察机关建成学习型机关;强化作风建设,做到作风优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变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和工作方法,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走出机关,深入社会,加强实践,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措施和新方法,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造性,使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更富有成效。
20*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反腐倡廉五年工作目标的重要一年。县委委员(扩大)会议和三级干部会议明确了20*年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抢抓机遇,凝聚力量,齐心协力,干净干事,努力开创我县各项工作新局面。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