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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完善制度创新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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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完善制度创新讲话

同志们:

一、充分肯定我区村务公开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政策逐步健全配套。在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区早在*年就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全面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20*年下发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并对《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作制度》、《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等进行规范,下发了参考文本。同时,还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黄岩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若干意见》、《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职责》等文件。这些都为村务公开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操作办法。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力度加大。我区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就建立了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于2005年建立了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统一进行组织指导,做了大量的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各乡镇(街道)也都相应建立了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领导小组在工作中注意调查研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保证了村务公开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完善。一是部门协作机制。村务公开和农民负担监督两个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及时会商研究工作,制定政策,落实措施,通报研究村务公开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出台和督查调研事宜,注意发挥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的作用。二是责任落实机制。各乡镇(街道)积极落实和完善党政领导责任制,明确党政“一把手”分别作为直接责任人,并都相应成立了工作班子。三是监督检查机制。区里每年组织一次对各乡镇、街道村务公开工作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督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重点监控机制。对村务公开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对农民负担信访比上年增加,农民负担案(事)件比上年增加,发生恶性案(事)件和群体案(事)件的;对上级明查暗访到的村务公开整改不到位的、农民负担案(事)件查处不及时的,列入重点监控,实行综合治理。五是考核奖惩机制。区里将村务公开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两项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也普遍建立对村干部的考核制度,推进了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村务公开“三个三”基础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全区村务公开制度普遍实施,村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三个到位”基本落实。村一级村务公开栏设置率达100%,并按政务、财务、事务类别定期逐项公开。据统计全区556个村财务按月公开的有25个村,按季公开的有362个村;其他项目的具体公开时间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确定;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二是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三个组织”逐步健全并发挥作用,村民代表推选产生办法、村民代表联系户、村民代表议事规则等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据统计,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后,全区533个村全部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民代表141*名,同时还调整了各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三是民主议事协商、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干部“三项制度”不断完善并有新的探索。“民主恳谈”活动已在全区基层组织全面推行。村级组织换届后各地把工作重点放到加强选举后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上来,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创造了条件和基础,积累了经验,更有效地促进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五)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断推向深化。加强制度的落实,健全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出台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规定;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制度,全区20*年共减免义务教育学生杂费1281.57万元,20*年上半年共减免义务教育学生杂费600多万元;推行和完善订阅报刊“限额制”;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20*年,全区筹集“一事一议”资金5万元,比20*年减少10万元;严格执行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明查暗访到的事项,要求相关部门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与农民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农民建房、农村供水供电、民政、有线电视等收费和价格情况进行检查,今年共查出违法案件2件,涉嫌违法金额10多万元。各涉农收费部门,根据本系统的工作实际展开自查,有效遏制了农民负担反弹。总体上说,全区没有发生因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实现了农民负担继续减轻不反弹、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和重大群体性案(事)件不发生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清醒有为,正确对待村务公开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应该说,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我区村务公开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也必须清醒看到,当前这项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

(一)村一级层面

一是库存现金超额。上半年对全区各村库存现金进行一次面上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区库存现金限额在5000元以下的村有239个,5000至10000元的村有80个,1万至3万元的村有87个,3万至10万元的村有64个,10万元以上的村64个,现金红字的村有22个,其中库存现金最大的村是江口街道新来桥村,有4039.42万元。造成库存现金超限额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使用定期存单的形式发放土地征用款;以前年度的呆坏账一直未清理;工程完工,工程款领用后未入账;村民的暂借款,由于不符合制度规定,中心不予入账。

二是多头开设账户。全区556个村全部实行支票户结算,取消了存折户,但还有9个乡镇(街道)42个村存在多户头现象。其中西城街道五洞桥经联社存在6个账户,东城街道双浦、埭西,西城街道雅林,北城街道净土岙、后施,院桥镇院桥街居在本区外开设账户。

三是交帐不及时。至20*年6月份,全区报账不及时、会计与出纳账面现金余额不一致且未及时核对处理、新老出纳未移交的29个村,其中屿头乡17个村。

四是村级债务化解难。20*年上半年,我区村级债务总额22829万元,涉及464个村,与20*年底相比总额增加11550万元,村数增43个。债权总额19635万元,涉及448个村,与20*年相比总额增加3110万元,村数增33个。村级债务来源主要有四方面:一是村集体向个人借款;二是村两委成员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或以村实业公司的名义向银行借款;三是村级工程建设拖欠的工程款;四是村民土地征用后未付的征地款。村级债权形成主要是村集体资产出租租金未及时收取,一部分对外出借的资金未收回。但各村债权回收、债务化解都存在一定难度。

五是民主理财小组产生不规范。个别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或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建设不规范,没有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而是由村两委研究指定;个别村由村两委成员和财务人员兼任,使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失去了应有的监督作用,特别是个别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建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导致群众意见非常大。

六是村务公开不到位。个别村村务公开流于形式,公开的内容不细、不全,一些热点问题没有公开或没有及时公开,特别是财务明细账没有公开;个别村只搞事后公开,不搞事前,事中公开,群众无法知晓村级事务决策和执行的过程;个别村的村务公开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村干部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

七是资产管理不规范。至20*年6月,我区农村集体资产总额13.2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6.16亿元,其他资产0.37亿元。目前各村固定资产长期未经过清理,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搞不清本村实际有多少固定资产,特别是各村对临时建房账务不清,坐落位置、面积等状况未备案登记。对依法取得的用于非农建设的土地包括村留地都未建立非农建设用地备查簿,导致各村非农建设用地的取得、使用只有部分村班子成员知道。同时对资产出租的书面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导致部分村搞不清出租资产的租金是否及时收取。

八是土地征用款没有单独建帐。各村对土地征用费管理未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原则,设置专门的账册,对征地补偿费收支使用的原始凭证未单独装订成册。村一级对征地档案资料未实行专人保管,档案资料不完整。

九是乱摊派、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有的部门利用村级组织自治,将部分收费项目转移到村,由村代收。部分单位向建房户收取超平方配套费、图纸设计费、地形测绘费,向个体工商户收取垃圾清理费,向村收取治安巡逻费等。各乡镇还未清理完毕以前收取的计生、城建、土地管理等各种押金。部门报刊征订还存在摊派现象等。部分村干部以方便群众、统一办理建房手续为借口,搭车收取管理费、拆建费等费用。

(二)乡镇(街道)层面

一是领导指导不力。少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村务公开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视不够,实际工作抓得不深、不细,督查落实力度不大,存在“两头热中间冷”的现象。

二是审计开展不及时。虽然有关部门开展了“三年一轮审”及部分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但仍有不少经济收支较多的村尚未实施集体财务审计制度,个别村因财务问题导致较深的矛盾而没有及时解决,乡一级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履行集体财务审计监督职责还需加强;个别乡镇、街道中心对财务报销把关不严。

三是处理不到位。一些乡镇(街道)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村级财务等问题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没有沉下身子去调查、核实、调解,造成问题越积越多、矛盾越积越深。

(三)区一级层面

一是乡镇(街道)农经人员老化现象严重。

二是农经办公经费不足,无法保证正常开展工作。

三是对村一级财务人员开展业务指导、培训不够。

三、突出重点,认真落实村务公开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主要从“三个领导”、“四种途径”、“三个敢于”予以落实。

三个领导:一是思想领导。村务公开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切实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我们要从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这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检查。二是行政领导。区民政局、农业局要履行好牵头职能,承担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任务,做好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和涉农收费部门都要成为减轻农民负担的“作战队”,抓好全系统职能范围内的减负工作。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作为直接责任人,要负责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要负责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把村务公开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联村带村的重要内容。三是业务领导。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管理的业务指导,重点对村级会计委托、财务收支审批、村级财务监督、账户管理、财务公开等业务开展培训指导。

四种途径:主要是通过以下四种途径来了解和掌握村务公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通过审计;二是通过业务人员反馈的意见;三是村两班子内部反映的问题;四是群众来信来访。

三个敢于:要“敢于纠正、敢于查处、敢于得罪”,对有问题的村要一查到底、一帮到底,把农村基层干部的权力置于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这实际上也是对广大基层干部的最好保护。

(二)健全机制

1、五种审计制度。通过几个重点环节的审计,在各项机制建设上不断深化,进一步增强村务公开和减轻农民负担的推进力量。一是“三年一轮审”,加强村一级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履行集体财务审计制度;二是群众反映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重点解决;三是矛盾审,对村班子有矛盾的要重点审,及时解决因村财务问题导致较深的矛盾;四是进出额度大的项目审,对大额开支及较大面额白条要逐笔审计;五是重点领域审;就是要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经常上访的地方和领域,如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村土地征用和安置补偿、殡葬、农机监理、畜禽防疫检疫、计划生育等要重点审计。

2、限期整改制度。一是现金超额管理整改。对各村现金收支必须由出纳员负责统一办理,严格执行库存限额制度,清理前期的呆帐、坏帐。二是规范土地征用费账务管理。要建立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要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的会计核算,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专户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账册,单独对征地补偿费收支使用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管理要定期向村民公开。三是对乱收费、乱摊派的整治。继续做好涉农收费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治理工作,坚决取缔不合理、违规收费项目,督促各乡镇及时清退各类押金,切实保障农民合理权益。四是加强银行户头管理。对村级银行账户,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存取账户管理的通知》(台农[20*]90号)规定规范基本结算账户开设,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账户一律进行撤销归并。五是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通报。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的村务公开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对各地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

3、查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加强农民负担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以及截留、平调、挪用补贴补偿款等涉及村务公开、农民负担的案(事)件;尽快制订完善涉及农民负担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明确查处的原则、范围和程序等,为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提供依据;进一步强化年度专项考核,通过细化评价、严格考核、优化结果运用来落实村务公开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要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纠、有纠必严,凡是查实的,必须做到撤销原决定,处理相关责任人,退还违规收费,抓好整改,确保案(事)件处理质量,并举一反三,促进面上工作。

4、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并落实村务公开和减轻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度,要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乡镇(街道)干部年度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要强化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村干部的监督、对村级民主制度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实现政府行政功能与村民自治功能的互补、互联、互动。要着重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依靠群众的力量实施监督。要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区的经验,着重在监控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和维权援助机制方面,再作进一步的探索,以形成村务公开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制度规范。

(三)部门联动

要认真落实《台州市村级组织工作规程》,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村两委班子建设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践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整体提升全区村务公开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区民政局和农业局要切实负起牵头协调的责任,大胆放手开展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能,坚持分工负责与加强协作相结合,认真抓好本职工作,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民政、农业部门组织协调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要积极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到农村有序参与政策咨询、法律宣传、学习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推进村务公开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分级开展制度性和专项性的督查,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制度,提高督查工作效能。区里每年都要组织一次对村务公开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全面督查,乡镇(街道)每半年组织一次自查。要注意改进督查形式,可以采取先暗访、再明查的办法,及时发现问题,真正解决问题。要切实加强物质保障,解决村级组织服务用房和群众活动场所问题,推动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村干部误工补贴的落实,充分体现“服务三农、关爱基层”的要求。

同志们,做好村务公开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开创我区村务公开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区“两个社会”建设走在前列提供基层基础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