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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一、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机关效能建设取得的成效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与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相比,与优化环境、加快发展的任务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干部作风和部门行风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思想僵化,缺乏创新精神。突出表现为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滞后于发展的需要,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些干部面对发展中的困难和矛盾,缺乏攻艰克难的进取精神,缺乏干事创业的使命感、责任感。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想不出新办法,找不到新举措,依然习惯于老套路、旧框框,就事论事,死抠条文,凡事请示上面、寻找依据,书上没有的、领导没讲的,就不敢讲、不敢做。这看似坚持原则,实则因循守旧;看似依规办事,实则不办实事;看似对上负责,实则推卸责任。
二是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一些部门没有真正树立起服务的观念,缺乏主动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基本意识,官僚习气、衙门作风根深蒂固,在群众面前耍官腔、摆架子,群众经常反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服务制度在一些部门和单位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纪律不严,“三乱”现象仍然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时有发生,有些执法人员滥用职权,违法施政、执法犯法,整天在企业和群众面前充老大,想查谁就查谁,想罚多少就罚多少,检查变成了找茬,执法变成了治人。还有一些改头换面的“三乱”现象比较严重,如有些部门以提供信息、咨询、评估、培训服务为名,索取各种费用;一些中介组织与部门相互串通,利用部门权力,随意提高评估收费标准;有的部门还利用办证办照之机,违规搭车收费等等。
四是政令不畅,部门本位主义严重。突出表现为有利益的权力不愿放弃,无利益的责任不愿担当。一些部门缺乏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能正确处理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部门工作与全县工作的关系,做工作往往以部门为中心,以利益为标准,对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有利就争,无利就推,把上级政策作为捞取部门利益的工具。尊商、重商、扶商、富商的意识不够强,甚至存在“开门招商,关门欺商”的问题。有的部门之间不注重协调配合,互不通气、各行其是,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的问题依然突出,扯皮“打架”时有发生。
上述问题,虽然只发生在少数部门、单位和干部身上,但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我们的一些干部对事业缺少激情,对群众缺少感情,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措施不得力,致使一些本来可以做好的工作没有做好,一些本来应该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这种状况如不迅速改变,就会败坏干部队伍风气,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对外形象,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应对危机、促进企业生存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坚持执政为民、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选择,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举措,是抢抓机遇、提升**竞争力、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要求。为此,我们务必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县的行政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以省委、省政府“4·10”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为指导,结合**实际,围绕发展中心,以行政服务网络为载体,以政务公开、执行力建设为重点,以效能监察为保障,努力实现转变职能、改进服务、提高效能、优化环境的目的,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重点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构建政府效能建设的载体和平台,切实解决服务效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要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承诺件办理。县政务中心承诺件办理做到立据承诺,限时办理,处罚拖沓,以契约制度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的做法在全市是独创,也得到省优化办的高度评价,今年要推广到县直各部门。今后单位为企业办事,必须留下“白纸黑字”,谁办事,谁负责;没办好,受处罚。未及时办好的,政务中心主任和县直单位负责人一定要带着经办人当面向投资者赔礼道歉,并把办好的手续送给投资者,同时对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一次书面批评、二次诫勉谈话、三次免去职务”的处罚。真正体现我们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
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确保依法行政,按程序办事。凡是与人民群众相关的各类信息都应公开,特别是与企业相关的各项收费、各项政策、行政许可、服务职能都应主动向企业公开,让需要知情的人了解清楚,让接受服务的对象全程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环境从源头得到优化。
三是要严格行政执法。进一步强化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着力解决执法中刁难设卡、以权谋私等问题,减少执法人员自由裁量行为,逐步实现行政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推行“五条禁令”:严禁任何部门要求企业集资、捐赠和赞助;严禁对企业擅自采取封门、断水、断电、扣压财物等处罚措施;严禁利用职权向企业索拿卡要;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收费、罚没指标;严禁强制企业征订报刊书籍、参加培训考察和评比等活动。要正确处理好发展与规范、服务与管理、严格执法与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关系,加快服务创新,规范工作程序,做到服务前置、执法后置,先服务后执法,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千方百计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
四是要确保政令畅通。各级各部门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强化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接受任务不讲条件,执行任务不找借口,完成任务追求圆满。对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决不允许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阳奉阴违做法,决不允许应付程序、不求实效的机关“空转”状况,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抵触行为,确保政令畅通有效,塑造严明规范的政府形象。今年要建立执法执收单位重要业务股室负责人交流制度。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优化办、县政务中心参与,对执法执收单位业务股室负责人在该岗位上工作五年的(含第5年)一律交流,可在本单位交流也可跨单位交流。省、市管单位股室负责人也要交流,交流面要达到90%以上。今后这种交流要形成经常性制度,时间一到就交流。
(二)健全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府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切实解决权力运行不透明、行政执行力不够强的问题。要推动机关作风建设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就要全面加强机关单位的制度体系建设,真正把创新机制、规范管理贯穿于作风建设的各个环节。一要建立健全制度。围绕开拓创新、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的要求,把建章立制、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作为效能建设的核心内容,认真梳理现行规章制度,行之有效的要坚持和完善,不合时宜的要修订或废止,努力形成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减少工作的随意性、随机性和盲目性。二要明确职能职权。职能交叉、职责不清是效能低下的重要原因。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最大限度地减少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现象,做到主体明确,责权一致,防止一件事多家管、出了事都不管的现象,真正形成问题有人担、责任有人负、落实有人抓的良好局面。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大力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