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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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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行风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行风建设,严格机关管理,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机关行风建设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为根本目的,立足“依法、快速、便民、优质”的服务原则,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建立健全机关行风建设的激励、评价和监督机制,真正把机关行风建设落实到林业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建设素质一流、效能一流、业绩一流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林业行政管理机关,树立为民、务实、文明、高效的林业行政管理新形象,为促进全州林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

二、机关行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观念为核心,开展“清廉、务实、为民”系列教育活动。在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中,要把“清廉、务实、为民”的思想教育贯穿始终,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林业工作的基本理念;要认真开展“清廉、务实、为民”大讨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职工思想作风整训;要深化开展学习活动,以身边的典型教育人、鼓舞人、引导人、激励人;要积极开展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全州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诚实守信、规范执法、信守承诺、爱岗敬业;要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典型案例教育和警醒干部,认真执行禁令和若干纪律规定。要重点做好为基层服务工作,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规模,精简文件,减少检查、评比,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分析解剖,真正做到“了解基层、尊重基层、服务基层”。

(二)以抓好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为重点,切实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要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草案)》为契机,认真落实《全州十一五教育培训规划》,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岗位培训,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要结合开展“学习先进,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形成人人学习业务,个个争创佳绩的良好氛围;要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以建立学习型队伍为目标,在干部职工中形成以素质教育为根本,以岗位资格培训为重点,以在职参加社会教育和本单位学习为主渠道,以自我学习为主要形式的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以加快机关行风机制建设为手段,促进行政效能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

l、政务公开制。在办公楼醒目处悬挂各科(室)位置示意图;机关工作人员佩戴贴有本人相片及注明姓名、职务的胸卡;机关各科室、办事大厅要将机构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办事要求、负责人和承办人的姓名以及办事结果上网上墙,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所需书面材料,供办事人员查阅。

2、服务承诺制。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快办事、办好事。凡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部门对有关管理事项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凡已在服务承诺制中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严格兑现。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工作要坚决执行,限时办理;向下级部署工作、下级请示事项或部门之间会签文件征求意见等,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对组织交办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保证办理的质量,严禁推诿拖拉。

3、值班考勤制。机关建立值班负责制,明确值班领导、值班科室和值班职责。值班工作人员要到岗尽责,接待群众办事或来访要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热情接待,耐心听讲,做好登记。值班人员或第一个接待人员,即为首办人员,实行首办负责,凡属能直接解答的问题要耐心解释,能直接处理的应直接处理,需到相关领导和科室办理的要积极主动联系,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领导。因工作人员暂不在岗,需提供预约服务的,要登记好预约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预约时间、要求办理事项,并及时转交负责办理的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同时,要严格执行考勤职责,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出勤情况办公室和人教科每月汇总并通报一次,考勤情况与年终奖惩挂钩。

4、超时默认制。因具体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在正式受理期间,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告知申请单位(人)办理结果,申请单位(人)可视为默认同意。申请单位(人)可向办理单位的业务主管机构或监察室报告,经核实确定后,责成承办科室办理核准手续,由此造成的行政责任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对具体承办科室或承办人要进行过错追究。因核准事项所限定的核准条件有不明确或不确定,在请示上级部门期间而超出限定的核准时间时,承办科室可书面向申请单位(人)告知原因,做暂不受理核准处理。系统内上级对下级的请示事项,除法规规定或需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外,应在7日内答复,超时不答复视为默认。

5、过错追究制。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违反政务管理的行为、违反行政许可管理的行为、违反行政处罚规定的行为、违反行政征收规定的行为、违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规定的行为、违反行政裁决规定的行为、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和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杜绝违规执法、不廉洁执法、行政不作为等现象的发生。

6、绩效考评制。行政效能的考评坚持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成员科室各负其责的原则,上班考勤、佩戴胸卡和告诫由人事教育科负责,行政过错行为由监察室和有关科室负责,违犯纪律的由纪检监察负责。采取日常抽查考评、季度考评、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末召开局长办公会,听取局机关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考评情况汇报,审定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列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作为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机关人员,视情况分别给予相应处理。对执行各项制度好的科室或个人给予相应荣誉和奖励。

(四)以强化监督检查为保障,确保机关行风建设落到实处。

建立机关行风建设投诉举报中心(监察室),举报电话(8229444),直接受理社会各界对机关行风问题的投诉。在此基础上,要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民意测验和要案回访等形式,开展对机关作风及为民服务意识的督察,将督察工作贯穿于林业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提高行政效能。同时,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开辟网上效能投诉平台,聘请人大、政协、企业等有关人士作为我局机关行风监督员,开展行风评议,接受系统内部的建议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局开展机关行风建设活动,要充分运用局域网建立机关行风建设网上论坛,动员大家积极参与,人人出主意、想办法。每年年底结合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科室效能考核挂钩,并书面征求各县(市)林业局和直属单位的意见,并有针对性地征求管理对象对单位和个人的书面意见,作为单位、科室及个人的行风建设考核依据之一。

三、开展机关行风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机关行风建设的意义。各科室要认真学习局开展机关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认识加强机关行风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我局行政管理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促进经济社会友好又快发展的有效载体。要求每一位干部职工把人民群众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为人民谋利益,实现对党、对人民、对法律负责的有机统一,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从自我做起,从每天做起,从每一件工作做起,真正做到“能力强、效能高、作风实、服务好”,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机关行风能建设作为林业部门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重要途径,作为提高工作质量,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机关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州林业局成立机关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邓锦光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俊、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贵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永发,副局长徐一兵,党组成员、总工陈启元为副组长,科、室、委、办、站、分局等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机关行风建设的日常工作。

(三)讲究方法求实效。在全州林业系统开展机关行风建设工作是一个新探索,各科、室、委、办、站、分局要立足工作实际,坚持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在注重实际效果上下功夫。通过机关行风建设,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分解、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机关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干部职工行政行为的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抓好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用先进典型引路,及时鞭策落后,加强警示教育,确保机关行风建设的持续性和长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