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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总结过去十年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表彰全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个人,部署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的实施工作。在此,我代表县委、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从事、参与和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就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妇女儿童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多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始终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作为我县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各级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协调推进;把改善和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解决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作为妇女儿童工作的重点,列入民生工程,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我县第一个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颁布实施后,在36个成员单位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下,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男女平等、儿童优先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各项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卫生保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逐步缩小;妇女就业人数平稳增长,参与经济社会管理的范围不断扩大、层次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社会风尚日益浓厚,预定的各项终期目标基本实现,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重男轻女的陈旧观念尚未根除,男女不平等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还没有得到有效保护;二是妇女儿童发展城乡不平衡现象较为突出,农村妇女儿童工作依然滞后;三是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妇女儿童发展的需要;四是流动、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应该说,实现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实现家庭、社会全面和谐发展,任务还非常艰巨。近期召开的全国和区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妇联组织和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妇女儿童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关于抓好妇女儿童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加强妇女儿童工作作为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真正把这项涉及千家万户、事关长远发展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二、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造福于社会,有益于民众的民心工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妇女儿童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是多年来我县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经验,也是继续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必然要求。新颁布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明确了今后十年我县妇女儿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是指导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县妇联组织和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一定要按照规划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准确把握工作重点,解决好制约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全面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开创我县妇女儿童工作的新局面。重点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有效推进妇女参与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管理。政治地位和民主参与是妇女全面发展的重要标志。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反对一切形式的性别歧视,增强妇女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全面参与社会事务以及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意识与能力,切实保障妇女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重视培养妇女人才,大胆选拔和使用优秀妇女干部,不断提高女干部在各级党政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的配备比例,积极为女干部提供学习培训、挂职锻炼和岗位交流等机会,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大力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就业是妇女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和重要需求,依法保障妇女获得平等就业及就业援助的权利是实现充分就业的重要内容。针对我县广大失地、下岗失业、进城务工妇女技能偏低、年龄偏大的实际情况,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创建国家创业型城市,充分考虑妇女的特点和优势,制定、完善、落实各项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积极开辟适合妇女创业就业的领域,加大扶持力度,加强指导和服务,帮助她们尽快实现创业就业。要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供免费培训、实施社会保险救助等就业援助措施,帮助妇女困难群体实现创业就业和再就业。要加大对女性创业带头人的政策扶持力度,为女性创业带头人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服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积极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妇女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同时,加强就业市场的执法监察,切实纠正劳动用工性别歧视和损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促进妇女公平就业。
三要认真解决妇女儿童民生问题。县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发展涉及妇女儿童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保健等公共服务。教育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大力发展农村儿童学前教育、多语种教育,加强对妇女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妇女儿童素质。人社、卫生、民政等部门要认真落实社会保障和妇幼公共卫生等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扩大城乡妇女生育、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的参保率和覆盖面,确保城乡妇女普遍享有生育、医疗、养老和工伤保险。全面实施妇幼健康教育、“四免一救助”、“两癌”筛查、为生活困难妇女免费进行妇科体检、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等惠民举措,加强对重病、困难妇女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的帮扶和救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妇女儿童救助。要大力实施关爱行动,建立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流动、留守妇女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学习、生活问题,加强卫生保健、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她们平等享有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权利,不断提升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构建和谐奠定坚实基础。
四要依法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女儿童工作的根本任务。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企业用工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保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依法查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损害妇女权益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胁迫儿童乞讨等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妇女儿童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害。司法部门要加强《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一系列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做好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增强妇女儿童自身维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及时受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氛围。要密切关注改革发展中的妇女儿童问题,健全科学有效的妇女儿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在制定政策时给予必要的保护和倾斜,维护妇女儿童在婚姻家庭财产、土地权属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齐抓共管,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和维护稳定的任务非常繁重。我县妇女儿童占全县人口近2/3,在全县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动文明进步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是推动我县跨越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妇联组织和县妇儿工委要加强妇女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大在农村、社区、“两新”组织中组建妇女组织的力度,健全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的妇女组织,大力培育和发展以妇女为主体的经济合作组织,不断完善妇联组织网络,扩大妇联组织工作覆盖面,夯实妇女工作的群众基础。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职能,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成员单位分工责权明确、协调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新一轮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规划的具体措施,确保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同部署、同落实。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既定目标,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将规划实施纳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及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深入了解妇女儿童需求,准确把握工作重点,把妇女儿童事业工作经费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当中,从工作经费、活动场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着力解决制约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突出问题。县妇联和县妇儿工委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入妇女儿童一线,摸清民意,找准困难,将事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一些民生工程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中,每年集中办理1-2件资金规模大、辐射面广、受益人群多的大项目。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坚持面向基层、夯实基础,在资金分配、资源配置、项目建设等方面更多地向基层倾斜,重点扶持农村妇女儿童事业,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要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和舆论阵地,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深入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浓厚氛围。要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城乡妇女进一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认真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勇于岗位建功,善于自主创业,甘于无私奉献,用自身良好的素质影响家庭和社会,做弘扬时代精神的先行者,传统美德的传承者,文明新风的传播者,民主与法制精神的维护者,为建设“幸福”贡献力量。要积极培育和表彰妇女儿童工作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的先进事迹,不断扩大妇女儿童工作的影响面。社会各界各方面都要积极参与妇女儿童事业,群策群力,积极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形成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爱护儿童、保护儿童的行为规范和良好风尚。
同志们,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既是一项崇高的事业,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希望大家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新局面,为争做全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排头兵,全面建设幸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