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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在城镇违法生育整治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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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在城镇违法生育整治会讲话

同志们:

现在,离计划生育年度考核仅有4个月零20天时间了。可以说,这次会议是在关键时期召开的由关键人员参加的关键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部署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和城镇违法生育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再掀计划生育工作新高潮。今天之所以把县区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市直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请来,就是要在领导层统一思想,明确职责,研究措施,推动两项工作顺利开展,达到预期效果。前面,盛林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两项活动方案,针对前阶段这两项工作力度不大、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实际,作了针对性的安排,请大家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分别就两项活动讲些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打击“两非”问题

去年,全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地扎实的努力,取得了较好成绩,综合排序位居全省分片考核皖北片第一,城市和流动人口工作排序全省第五,分别受到省政府、省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表彰,有三个县区受到省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计生工作人员辛勤劳动、扎实苦干的结果。其中一条重要的经验就在于我们在打击“两非”案件、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上取得重大突破。去年一年,全市打击“两非”有效结案730件,追究刑事责任29人,行政处罚、党政纪处分1042人,查封B超15台,没收医疗器械127件,罚款345万元,全市总性别比较上年下降1.73。我市的做法先后在全省专项工作会议、苏鲁豫皖、皖鄂豫赣等四省联席会议,国家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和全省计生工作大会上作了介绍,多个兄弟单位前来观摩学习。在去年年终考核中,各县区不但全部拿到农村地区考核所设性别比治理工作的6分,且均得到奖励加分,其中埇桥区结案192件加4分;灵璧县结案166件加3.18分;萧县结案132件加3.17分;砀山县结案134件加3.15分;泗县结案106件加3分。所有这些,为我市在去年获皖北片第一名创造了重要条件。

在成绩面前,我们的态度是什么?飘飘然?自欺欺人?还是乘势而上,苦干实干,推动计生工作上台阶?我认为,一定要全面把握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我市的人口计生面临的什么样的形势,应如何适应这一形势而作出相应的新的举措。其二,就是要充分认识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难下的态势。必须看到,当前我市面临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和打击“两非”案件形势依然相当严峻,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从全省近期通报的数据看,2011年10月至年底,也就是2012统计年度的第一季度,六安市查处“两非”案件165件,阜阳市43件,巢湖市38件,滁州市13件,淮北市4件,而我市只有1件。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两非”案件立案14件,其中砀山县5件,泗县9件,只有砀山县结案1件。其他县区案件数均为零。从摸排孕情丢失和案源数看,各地工作迟缓,全市仅摸排案源数366例,其中埇桥区105例,砀山县176例,萧县16例,灵璧县26例,泗县40例,多数难点没有突破性进展,个别乡镇无案源数。从这些情况可以反映出,我们的力度显然是不够的,并非真的没有案源和案件,而是没有真正摸排到位。从我市目前性别比统计数据看,2011年7月30日报表显示,全市总性别比为127.27,是全省较高的市,砀山县为148.98,是省里否决先进的县之一。全市总性别比高于130的乡镇51个,一孩性别比低于100的乡镇32个,二孩性别比高于180的乡镇54个,个别乡镇高达500以上。2012年3月30日报表数据显示,全市总性别比为126.51,八个月的时间缓慢下降0.66,埇桥区、泗县还呈上升态势,总性别比高于130的乡镇有48个,一孩性别比低于100的乡镇33个,二孩性别比高于180的乡镇59个,仍有高于500的乡镇。这两组数据说明,我市的性别比结构仍然相当不合理,人为因素相当大,必须加大治理力度,切实遏制性别比居高不下的势头。

一是坚持从源头抓起,搞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的重点是抓住打击和关怀两个方面。对我们这样一个计生工作相对落后的市而言,性别比治理决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循循善诱,搞好宣传。要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以关爱女孩行为为主题,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效果,继续在全市大力弘扬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的婚育新观念,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逐步转变婚育观念。要在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大力开展B超医生和妇产科医生的法律法规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二是继续坚持“党委政府负责、纪检监察牵头、部门认真履职、群众积极参与、区域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实践证明,党委政府负责是基础,经检监察牵头是有力保障,部门认真履职是必要条件,群众积极参与是有效条件,区域密切协作是必要补充,这一套机制既是我市打击“两非”的成功经验,也是打击“两非”的有效方法,各地必须坚持。去年各地各项工作开展都较好,尤其是各地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起了重要作用,今年要重点强调部门认真履职和区域密切协作。在打击“两非”活动中,各部门认真履职,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和落实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岗位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设备使用管理,共同营造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对于本市范围内的案件,各县区之间一般不要移交,由案件督导工作组联系,双方执法人员联合办案,避免推诿扯皮,确保办成铁案。此项工作在3月26日全市计生工作大会上就已部署,到目前只有两个县立案件,去年4月13日召开的专项会议部署,到5月10日已突破案件近300件。相比之下,今年进度这么迟缓与我们在座的分管领导有直接责任。因此,从现在起,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掀起打击“两非”的行动高潮,市里采取5天一通报,通报案源数和案件数,一月一调度,调度“两非”案件落后县区。争取9月30日前,全市“两非”案件结案数超过去年。

三是认真落实“两常”、“两下”、“三必”的工作方法。“两常”即建立常设机构,坚持常抓不懈。各地必须成立综合治理性别比常设机构,由纪检监察、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计生等部门抽调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合署办公,联合办案。要特别注意发挥好法院、检察院在这次活动中的责任,特别要加大对“两非”案件背后渎职甚至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常设机构建立后,要经常摸排孕情丢失对象或经群众举报的“两非”案源线索,以便及时发现“两非”行为或案源,发现一例打击一例,使此项工作常抓不懈。“两下”即下解任务指导数,下派督导工作组。今年统一要求,总性别比在100~110之间的乡镇。不下达任务数,110至130之间的乡镇为0.5件/万人,130以上的乡镇为1件/万人。年终考核仍采取结案奖励加分制。乡镇完成案件任务指导数的每件加1分,未完成的每件扣1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件加2分,最高加10分,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每件加5分,且不受最高分限制。市委、市政府将从督查室和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到各县区督查指导打击“两非”工作,督促各县区案件处理处罚情况。“三必”即有案必查、查案必破、破案必处理到位,确保性别比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关于城镇违法生育集中专项治理问题

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是国家人口计生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维护正常生育秩序,稳定低生育水平,在全国统一部署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央《决定》指出:“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予以公开揭露;是党员、干部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市里专门发放文件,下达任务,强调了市直单位齐抓共管的责任。下周市里还要召开市直33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这次集中专项治理行动的重点,是清查处理2000年1月1日以来城镇(指城市区及乡镇中非农人口)中的社会公众人物、知名人士、党员干部及其他存在违法生育事实人员。这项清查是计生工作的晴雨表,是工作力度的温度计,是党性原则的监测仪,是工作成绩的报告单。违法生育包括未婚生育、政策外生育二孩,多孩生育、早育、非法抱养等。按照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我市于去年8月份即下发行动方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各县区也制定了方案,进行了具体安排。但由于主客观等多方面的原因,这项工作一直进展迟缓,效果不大。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共查处城镇违法生育110例,其中埇桥区45例,砀山县28例,萧县6例,灵璧县20例,泗县11例。从全省近期通报的情况看,我市处于后进位次,淮南、铜陵、六安、合肥、阜阳等市专项治理行动势头强劲,效果显著。其中,淮南市截至去年12月底,就清查城镇违法生育1045例,结案343例,征收社会抚养费136.6万元。分析我市这项工作滞后的根本原因,关键还是一个认识问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没有摆上重要位置。针对前阶段的工作状况,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5月份开始,集中两个月的时间,突击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彻底摸排和处理党员干部、财政供给公职人员及非农人口中的违法生育问题,发挥城镇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带头和辐射作用,提高全市计生工作整体水平。为此,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是全国统一部署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省里今年是一项事关全局、事关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点工作任务,专设6分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对此,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高度重视。为确保集中行动的效果,市里成立由我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方案,周密安排,加大投入,注重实效。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特别是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教育、文化、体育、工商、税务、公安、财政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协调配合,积极参与到行动中。各级计生部门是本次治理行动的主要责任部门和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职,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周密安排,加强协调,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难度大,要求高,任务重,必须充分宣传发动群众,注重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各地要充分发挥宣传、新闻、文化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充分认识违法生育对社会的危害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形成强大的依法依纪查处违法生育的舆论氛围。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明确举报案件的查办单位、查办程序、工作要求和举报奖励情况等。各县区、街道、乡镇、村居均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举报内容、举报方法和奖励标准,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形成广泛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局面。

三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治理成效。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查处。首先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城关镇、街道办事处是集中专项治理的重点单位,单位主要领导对专项治理行动负总责,对专项治理行动不力、治理不彻底或知情不报、隐瞒事实真相的,除对当事人加重处罚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专项行动后仍有群众举报的,一经查实,将按例数直接扣分,纳入县区和市直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其次要依法行政,把握政策。对清查出的过去尚未处理或尚未处理到位的违法生育人员,依据原有关规定处理;对主动如实自报、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从轻处理。再次,要宣传典型,扩大影响。在专项治理行动中,一方面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先进模范人物;另一方面,对违法生育的典型案例,要在清查处理的基础上,重点予以揭露曝光。通过正反典型的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在婚育行为上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严格兑现奖惩。为强化本次集中专项治理行动的效果,市人口与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单设10分,纳入2012年度对县区计生综合工作的考核。考核重点包括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情况、清理摸底情况、依法依纪处理到位情况等。行动过程中,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县区不少于两次督查和通报。根据行动进展情况,市人口与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调度后进单位,促进这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

同志们,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和城镇违法生育集中专项治理,这两项工作都事关全市计生工作全局,是全市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务必引起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希望大家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出发,着眼长远,狠抓当前,把这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力争通过艰苦不懈的努力,把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降下来,把城镇违法生育清理掉,为推进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为构建和谐新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