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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洪海同志宣读了《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程辉同志宣读了“三资”清理工作方案。等会,财政、农委的同志还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辅导,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切实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好,不断提高我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协调发展。下面,就如何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有利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最基层的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党的农村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巩固。从本质上讲,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作为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形式,涵盖了“三资”管理、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要求,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可以说,认真做好了这项工作,将有利于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村级事务的决策管理行为,健全科学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有利于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夯实我们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连续7年把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在“三农”领域,先后出台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的重大政策措施。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规范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建立综合服务平台。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应该看到,随着建设新农村力度的持续加大,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和对外经济交往日渐增多,需要进行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的事项大量增加,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显得日趋重要而紧迫。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切实增强村级民主监督效力,保障农民对“三资”使用、收益、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这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三农”政策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义。
(三)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有利于实现农村的和谐稳定。当前,我县农村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特点。随着经济的发展,村级可控经济收入明显增加,建设项目和资金的规模不断增大。但由于没有健全完善的权力运行机制,使得一些地方在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矛盾。比如,在财务和资金管理、资源开发、工程项目招投标等过程中,出现了不少违规违纪、侵犯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的问题,特别是因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土地承包等问题,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应该讲,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农村集体“三资”、村级事务管理和村务监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村级权力规范、高效、公开运行,有利于从深层次上防止侵害农民利益问题的发生,解决好当前农村存在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一项重要举措。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农村惩防体系特别是机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着很大关系。面对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峻形势,要从源头上防范违纪违法问题和不正之风的发生,就必须从抓机制建设、抓制度建设入手。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实质上就是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村级公共权力运行机制,形成一套科学、长远、管用、务实的制度体系。这既是加快构建农村惩防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在新的形势下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在要求。
二、把握重点,全面落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各项措施
开展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今年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各乡镇各部门都要自觉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放到农村工作全局中去考虑、谋划和推进。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联系本乡镇本部门工作实际,紧紧抓住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载体作用,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为新的契机和抓手,扎实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构建农村反腐倡廉教育有效机制。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强、业务要求高的创新性工作。推进这项工作,前提就是抓好教育培训。可以说,教育培训力度的大小、效果的好坏,将直接决定“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抓住教育培训的有利时机,注意把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相关教育培训工作与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一方面要推动和加强对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宗旨信念教育、廉洁自律教育、法规制度教育和自觉接受监督教育,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另一方面要推动和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教育、监督意识教育、制度规范教育,增强农民群众的参与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了解掌握党的农村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支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工作。总之,我们要把抓好教育培训、推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过程,转化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的过程,在广大农村进一步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气。
二要加强清产核资,建立完善村务运行各项制度。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工作和重要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的过程。要通过扎实工作和不懈努力,逐步形成符合我县农村实际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体系。当前,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以及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等各项管理制度。要围绕推广“四议两公开”、实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严格规范村级事务管理。要建立健全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重点的民主监督制度以及公开质询和“双述双评”等制度,建立监督平台。在抓好村级制度建设的同时,县乡两级也要围绕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加大体制制度改革创新力度,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应该说,做好这些方面的制度完善和创新工作,对于探索防范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风险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制度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定要紧抓不放,务必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三要强化村务监督,着力完善基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之所以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与党的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着很大关系。这些年来,中央和省、市、县围绕加快新农村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能否保证这些政策措施得到真正落实,不仅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农村发展改革稳定全局。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总结和运用这些年来的实践经验,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为抓手,以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完善村级监督机制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新途径,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确保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得到落实。
四要讲究工作方法,严肃查纠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根本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防范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但我们也决不能因为强调防范而对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有所放松。事实上,在开展清产核资、推行流程化管理、加强村务监督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现一些违纪违法问题。因此,在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过程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要注意发现和查处在村级财务管理、资产资源开发承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过程中发生的以权谋私、贪污挪用、骗取套取、截留抵扣强农惠农资金案件;注意发现和纠正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机具推广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在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移民安置、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对已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在认真剖析的基础上,深入查找其发生的原因,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不断拓展和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各项工作。
三、加强领导,确保“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抓实干,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要层层明确责任,健全落实机制。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由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文件要求,把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纳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职责。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工要求,抓紧建立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要负总责。纪委负责牵头部署、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农业站、财政所负责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实、建立台账和规范管理制度机制建设,组织委员和民政办负责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和村级组织建设。各乡镇要细化责任目标,坚持具体抓、抓具体,在抓好工作落实上下功夫。县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掌握和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合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工作局面。
二要坚持因地制宜,着力务求实效。我县地域差别较大,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和现状也不尽相同。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抓好“阳光村务工程”各项任务的落实,深入农村基层,深入农民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反映,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推进,务必使这项工作具有自身特色、能够解决实际问题,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要坚持依靠农民群众,正确把握政策界限,讲究方式方法,突出抓好“难点村”治理,抓好对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的研究,科学总结、准确把握“三农”工作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完善推进工作的思路、措施和办法,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在实践中得到丰富和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三要严格督查指导,完善评价机制。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必须坚持严格督导、科学考核。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把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结合起来,重点围绕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适时进行督查,搞好分类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根据省市要求,县里将在明年4—6月份对各乡镇推行“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情况实行申报制验收,并报市验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把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纳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对干部的年度考核之中,把组织考核与农民代表评议结合起来,客观公正地评定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实绩,并把评定的绩效等次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因不认真履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致使工作进展缓慢、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严肃批评,严格督促整改;对因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而诱发集体访越级访,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要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全面发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我们必须在花大气力认真抓好的同时,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其它各项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有关部署和要求,把盲目乱占耕地问题、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作为重中之重,围绕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要进一步加强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注重查处引发村民集体访、越级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腐败问题,加大从源头上防治农村腐败问题的力度。这几个方面的工作与“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能否统筹推进,关系到今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效果,必须强化工作措施,一并抓好落实。
同志们,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加深对“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扎实工作,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我县的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