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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招商引资大发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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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招商引资大发展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项目库建设,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大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年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的编制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是招商引资的基础,编制好项目库是我市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进工业化进展的基础性工作。

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项目就是抓经济的重要性,切实集中精力编制好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制定周密的项目编制工作方案,做到项目编制工作有专人管、有专人抓,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地完成招商项目报送工作。

未下达任务的单位,也应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编制项目上报。

二、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市直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我市重点培育壮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来编制招商项目,突出高新技术陶瓷、尖端日用陶瓷、文化创意、航空制造、生物和新医药、光伏太阳能、现代农业和有机食品产业等。

三、新项目编制要以现有招商落户企业为平台,扩大上下游配套招商,逐步完善产业链。招商项目投资规模应在5000万元以上,所编制的项目在上报前应征求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实施可行性论证,并且要通过环境评估和安全评估。

四、在编制和推荐的项目中,既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准确掌握市场经济导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又要充分考虑到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适度超前的原则。

五、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新编项目前期的各项调查研究工作,进行严格审核和科学论证,所有报送项目须经主要领导审定后上报,并在11月18日以前将项目编制人员名单报市招商局。项目编制完成后,要按照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进行编制打印,于11月25日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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