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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前一阶段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正式启动实施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致富工程。刚才,广信同志通报了前一阶段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情况,心恩同志宣读了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致富工程的《实施方案》,希望同志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就如何统筹做好城乡就业,积极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形成共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是解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切入点,对于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个时期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都把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去年月,爱军和心恩同志带领有关部门的同志,专程赴福建、四川进行学习考察回来后,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意见》,推动这项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实现了进一步发展。一是全面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市和市(县)区两级都成立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都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二是集中开展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状况普查工作,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用两个月时间普查万户、调查农村劳动力人,普查率,基本掌握了全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现状、农民收入情况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状况;三是认真开展了重点企业用工情况和培训机构培训能力情况调查,掌握了劳动力供求状况和存在的主要矛盾;四是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去年培训学员人,超额完成全年计划,并实现就业人。
可以说,通过前一阶段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为下步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从全省来看,这项工作我们抓得也是比较超前的。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目前我市这项工作的水平与福建、四川等省的先进市比,无论是组织发动程度,还是转移规模效果都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各市(县)区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做到自觉主动、扎实有效地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是要站在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阶段。我们经常讲,要想富裕农民,就必须减少农民。而要减少农民,就必须积极开拓农民增收新渠道,开阔农村经济发展新思路。实践证明,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是解决好新形势下“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只有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就业比例,才能不断增加农村劳动力的非农业收入,走出一条农民持续增收的新路子。
二是要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重要意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重点、难点在农村,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也在农村。如果没有农村的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无从谈起。同时还要看到,振兴老工业基地也不只是振兴工业和城市,还包括振兴农业和农村。因此,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既是农业和农村经济从适应性调整向战略性调整转变的重大举措,是加快推进农村工业化、农民市民化的实际步骤,也是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必然要求。
三是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尽快改变目前城乡差距过大、二元经济结构矛盾突出的状况,形成城市带动农村、农村支持城市、城乡共同繁荣的新局面。而要实现以农促工、以城带乡、城乡协调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主题,搞好农村就业结构的调整,大力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因此,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重视并切实抓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通过统筹抓好城乡就业工作,推动农民持续增收,进而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二、完善措施,积极推进,努力开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新局面
经过前一阶段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状况普查了解到,目前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任务仍然相当繁重,一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量较大。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现已转移到非农产业的有人,占,尚有名剩余劳动力没有转移,占普查劳动力总数的。此外,还有较大数量的季节性剩余劳动力。二是劳动力自身条件较差。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的占。无技能的人员占,有技能的也绝大部分是初级工,而且年龄偏大。三是思想观念陈旧。许多农民守田为安、故土难离、小富即安、满足现状等思想观念尚未转变。四是已转移的劳动力多数缺少一技之长,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型劳动,就业稳定性较差,存在再转移就业的问题。为了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在全局工作中进一步突出出来,切实做好这方面工作,我们决定在全市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致富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把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作为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来推动和实施,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实现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为目标,以构建转移就业载体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努力探索走出一条“就地转移、异地输出、返乡创业”的新路子,以转移就业促调整、促增收、促发展。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切实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要抓紧构建技能培训体系。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现有培训机构。我市现有可从事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的培训机构有个,对这些培训机构要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确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基地,纳入管理范畴,使其满足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的需要。市第一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第二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市委党校、工青妇所属培训机构等都已被确定为培训基地。另一方面,要有计划地在乡镇建设培训基地,弥补现有培训能力的不足。根据需要,市里将按照因地制宜、因人所求、因厂所需的指导思想,充分考虑促进就业、方便农民、方便企业等因素,分步在乡镇建立个服装缝制、建筑等市场急需人员的培训基地。同时,还要依托企业建设培训基地。对于用工需求量大、专业化程度和能力要求较高的工种,要依托企业建立培训基地。
要以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搭建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信息网络。让农民在乡镇就能了解到政府的各类用工信息,减少农民转移求职的盲目性,降低转移成本。同时,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数据库,与城镇劳动力资源一道提供给用人单位。要广泛收集用工信息,发动各级干部、中介机构,通过外出考察、商务洽谈或上门推介的方式收集用工信息,介绍推荐本地的劳动力资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牵线搭桥。
要切实维护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在输出前,各劳务输出组织首先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再与外出务工人员签订劳务输出协议;务工人员到达用工单位后,各劳务输出组织单位要督促双方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进行鉴证。在输出后,各市(县)区要成立维权保障救助机构,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和法律援助;各乡镇要成立困难救助机构,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家庭承包地闲置、抛荒等问题,解决缺少劳动力的外出务工家庭抢种抢收等问题。
二是要积极拓展转移渠道。要立足于发展,做到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发展农业产业化、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步伐、推进农村工业化进程、发展农村第三产业相结合。要坚持把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通过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大规模建设生产基地,开发农业中的多条产业链,拉长产业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多种渠道,大量吸收农村劳动力。要坚持把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加快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以现有乡镇为重点,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小城镇功能,优化投资环境,引导二、三产业向小城镇聚集,吸引农民进城定居,务工经商,发挥小城镇在就业中的“蓄水池”作用。要坚持把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推进农村工业化进程结合起来。依托小城镇和工业园区,做大做强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加大对新兴企业、龙头企业、特色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力度,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使一部分农民进厂不进城,直接转为产业工人。要坚持把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发展农村第三产业结合起来,推动饮食、商业、文化娱乐、旅游等行业的繁荣与兴旺。
三是要充分发挥政府与农民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要处理好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的关系。各级政府要完善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措施,创造农村剩余劳动力学习知识技能的条件,疏通转移就业的渠道,提供就业和维权保障服务,但是不能大包大揽。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主要还是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教育引导,促使他们尽快转变观念;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培育,为他们顺利转移创造条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最终还是要靠市场机制来调节,形成在政府指导支持下的市场化运作、一体化服务的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模式。同时,要处理好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做好城镇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关系。既要致力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为农民进城务工打造“绿色通道”,又要综合考虑企业用工需求和城乡劳动力的特点,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功能,在培训、职业指导等环节妥善引导、科学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资源,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统筹解决城乡就业问题。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致富工程顺利实施
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市(县)区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要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各市(县)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这项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制定科学的管理体系和考核办法,综合考核工作机构建立及作用发挥情况、培训工作情况、转移就业人数、农民增收情况等项指标。要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取得成效。
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目前,市和市(县)区两级都成立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完善的决策和工作机制,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负责,团结协作,迅速打开工作局面。
三是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农民缺乏技能是制约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因素。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加大投入,保证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基地建设和培训补贴所需的资金。在开展工作初期,暂时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条件,各级财政必须安排适当的资金,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人员开支和办公经费也要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四是要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政策、措施,宣传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成功典型和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良好氛围。通过向农民宣传党的富民政策、组织农民参观访问、请致富能手现身说法、算帐对比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教育引导农民破除小富即安、故土难离等传统观念和保守心理,树立多渠道增收、多业发展、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和敢试敢闯的意识和精神。以思想的不断解放,促进更多的农民向广阔的劳动领域和空间转移。
同志们,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是广大农民的殷切期盼,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客观要求,更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拓宽思路,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