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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组织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也是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组织部门是各级党委从事组织工作的职能部门,肩负着抓好党的各级组织的建立健全和党员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工作的重要任务。这一特定的职责和任务,决定了组织部门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回顾党的发展进程可以清楚地看到,我们党历来非常重视和关心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还是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每当我们党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党中央总是要对组织工作提出新的任务,同时,也要对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同志强调:“要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出色的部门”。“组织部门要树立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新形象”。同志指出:“组织部门是做人的工作的,做人的工作的干部,首先应该正正派派地做人;组织部门是做党的建设工作的,从事党建工作的干部,首先应该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省委也多次强调:对组工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把组织部建设成为“正气部、服务部”。今年以来,学忠同志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抓好干部工作和组织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他强调用人是省委工作最大的导向,用好一个人就树立了一面旗帜,确立了一种良好的导向;要用实实在在的政绩考核干部,以为人民服务的品德和能力选人用人;组织部门一定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组织工作者要具有坚强的党性原则和较高的政策水平。
评价和衡量组织工作,要讲两句话。第一句话是:组织工作有成绩、有发展。这些年来,全省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特别是最近几年来,组织部门承担了许多重大的中心工作,如:在县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的“三讲”教育活动;在广大农村开展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去冬今春以来省、市、县三级领导班子换届;以及省级机关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试点工作等等,这些工作都圆满地完成了中央和省委交给的任务。因此,对省委组织部及全省组织系统的工作,省委是充分肯定的。与此同时,全省各级组织部门还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收到了明显的效果。特别是省委组织部在这方面带了好头,去年以来,省、市、县三级领导班子换届期间,省委组织部提出了“不收礼、不吃请、不扰民”的规定,社会反映很好;在这次省级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省委组织部又确立了“做优秀党员,建正气机关”的活动主题和目标要求,提出了忠于和弘扬“公道正派、淡泊名利、艰苦奋斗、一身正气、严谨细致”的组织工作精神,这次又带头开展了机关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提出了干部工作上的“四个绝不允许”和组工干部的“六个不准”,推出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反映较好。通过这些回顾我们看到: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取得的显著成效,为我省改革、发展、稳定,为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同时,也充分说明了我们全省组工干部队伍是一支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任劳任怨的队伍,是一支能打硬仗、能办难事、能干大事的队伍,是一支素质较高、听党的话、值得信赖的队伍。
第二句话是:组织工作也有问题、有差距。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这些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人民群众及社会各阶层各方面对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也在增强,由于特殊的工作职能和性质,组织部门也日益成为少数搞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人进攻的目标,一些消极腐败的思想和不正之风正在加紧向我们的组工干部侵蚀,也确有少数组工干部经不起考验和诱惑,在思想上、作风上和行动上产生了偏差,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政治素质不高,缺乏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不能正确地把握党的干部工作标准;有的党性不强,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不坚持原则,搞亲亲疏疏、拉拉扯扯,接受“勾兑”;有的纪律观念淡薄,跑风漏气,甚至把反映干部问题的情况也透露给干部本人等等。这些现象,无论是从信访渠道,还是从社会各个层面都有比较大的反映。刚才通报的*县法院这个刚刚提拔才15天的副院长,在成都出差期间顶风违纪、淫乱,情节特别恶劣,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这件事本身就反映出干部工作中的许多问题。我们决不能够认为问题出在*县,就事不关己、无动于衷,必须通过这个案例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看到组织系统工作中长期以来存在的若干问题,在全省组织系统进行学习教育,来查找问题、整顿队伍、解决问题。更不能错误地认为,别人生病自己吃药、下面生病上面吃药。各级党委书记、组织部长和广大组工干部对此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中纪委第七次全会指出:“这些年来,领导干部当中揭露出来的一些案件触目惊心,其实有些人早就露出了蛛丝马迹,为什么没有及时把他们揭露出来,有的甚至还能继续得到提拔呢?”当前,有的人为什么热衷于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热衷于拉关系、搞勾兑,就是因为他们从中得到了好处,这一方面说明了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确实还有漏洞,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少数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为他们提供了方便。这就助长了跑官、要官之风,助长了勾兑、拉关系之风。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有的性质却相当严重,不仅败坏了组工干部队伍的形象和组织部门的形象,而且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看法,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乃至影响到整个党的形象。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也是危害最烈的腐败,其他的腐败往往都可以从吏治腐败上找到源头,人民群众、广大干部对此是深恶痛绝、反响强烈。这些情况表明:组织工作中确实存在不正之风;确实有不坚持原则、不按规定选任干部的行为;确实还有许多问题和差距;确实需要下功夫狠抓作风的整顿和建设。这些问题必须下大的功夫来解决,全省组织系统必须通过*县这个案例举一反三,不怕揭丑、不怕亮丑,严肃纪律、切实整顿。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深刻指出:“我们说,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这里的‘本’、‘基’、‘源’,说到底就是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我们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同志语重心长、鞭辟入理、令人振聋发愦的论述,站在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面对人民群众对干部任用问题上的强烈反映,把*县错误任用*的事件作为反面教材,吸取深刻教训,反思干部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采取切
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从而进一步塑造组织部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塑造干部工作选贤任能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总之,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作为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组织部都应当以此为鉴,痛定思痛、举一反三,严肃教育、严肃整顿,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带头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作实践“三个代表”的表率。
实事求是地指出上述组织工作存在的这些问题,丝毫不抹煞、不否定组织部门所做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省委一直认为,组工干部政治业务素质普遍比较高,组织部门工作也很辛苦,不少同志长年累月埋头苦干、淡泊名利、甘为人梯,为党的事业无私奉献。但是,正是因为社会非常关注,人民期望值非常高,组工干部责任重大,对大家既要热情关怀、充分肯定,更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这样才能真正取信于民,服务于社会大众。这次省委决定在全省组织系统开展集中的作风整顿活动,也是一次全面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重大举措,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都要站在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站在全省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和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站在切实贯彻好《干部任用条例》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案件的恶劣影响,充分认识这次作风集中整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集中精力解决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树立起组织部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广大组工干部要把党和人民的期望和要求转化为巨大的工作动力,坦然地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和考验,要把这次作风整顿建设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的重要机遇,自觉地参加到这次集中整顿建设活动中来。
二、着力解决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这次省委组织部通报处理的*县用人失察失误案件,尽管问题出在*县,但同时反映出在组织工作中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其他地区必须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深刻教训,拿出足够的勇气查找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的决心、下硬的功夫切实解决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都必须对照“*县事件”进行反思: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有没有类似情况发生?问题出在哪里?根子在什么地方?责任在谁?怎样采取措施解决、防患于未然?一定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把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执行制度、整顿队伍有机结合,达到提高素质、解决问题、刹住歪风、纯洁队伍的效果。当前,应该着力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按照“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的要求,着力查找和解决组工干部思想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织部门思想作风建设上最重要、最核心、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树立公道正派的从政执业形象。社会上看组织部门的形象、判别组工干部的素质,最根本的也是以能否做到公道正派为基本尺度;各级党委评价组织部门,特别是干部工作的绩效,最根本的也是以公道正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省组织系统要紧紧围绕“公道正派”这个核心,着眼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改进措施,并努力强化保持公道正派的制度和规范,使“公道正派”成为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最鲜明的特征,牢记在每个组工干部心中,体现在每个组工干部的实际行动上,真正树立起新世纪新阶段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的新形象。抓住了这个基本方向和基本要求,也就抓住了本质、抓住了要害。当前要特别抓好两件事:第一件事是要坚持切实地执行好组织工作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这些年来,我们在组织工作、干部工作方面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基本上形成了一定的制度体系,现在的问题不是有没有制度的问题,而是有了这么多制度有的地方却不很好贯彻执行、不坚持按制度办事,所以才出了那么些问题。我们要坚持做到公道正派,首先就要把中央、省委现有的制度、规定,切实地贯彻好、执行好。比如关于超职数配备的问题,中央、省委早就有明确的规定,但有的地方就是有章不循、有令不止,甚至根本就没有执行。因此,当前至关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切实执行好现有的规章制度,要一一认真检查清理还有哪些规章制度没有切实执行、哪些没有执行好?这方面出的问题,组织部门责无旁贷,一定要认真整改。第二件事是对于那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但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要进行全面清理并认真解决。我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有的干部任用问题群众反映强烈而且反映得还非常明确具体,并非道听途说、捕风捉影,本来就不应该提拔使用的人,但结果就是被提拔使用了,群众怎么能没有强烈的反映?为什么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这些反映没有充分地吸纳,没有客观地分析,仍然把这些不该提拔的人提拔了,所以人民群众、广大干部责问:这是什么原因?到底是什么利益关系?是投桃报李呢,还是权钱交易?是跑官跑得好,还是勾兑得好?对这些问题和现象,群众意见非常大,甚至听到过这样的说法:某老板财大气粗,某某要提拔有问题,他去帮他摆平,肯定摆平。这是什么交易啊?这是什么利益关系啊?人民群众、广大干部怎么能没有意见?因此对这些群众和干部反映强烈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要一一检查清理,下大力气进行认真解决。
在这里还必须指出,干部工作确实是一门非常复杂的学问,这对我们组工干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我们既要坚持公道正派,但也要有一双能够识才选才的“火眼金睛”;既要有公道正派的职业品格、操守、责任心,也要注意增强我们识人选人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有爱才之心、识才之智、容才之量、用才之艺,要以对党和人民的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这也是检验组工干部综合素质的非常重要的标准。有“爱才之心”,就是要求贤若渴、唯才是举、广纳贤才,对各方面的人才多帮助、多鼓励、多支持、多提醒,热心发现人才、诚心使用人才、精心爱惜人才、用心留住人才。有“识才之智”,就是要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善于发现人才、开发人才,不被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左右视线、支配行动。要树立“用错人是过错,埋没人才也是过错”的意识,炼就一双“千里眼”,要成“X光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去发现人才、去了解人才,使那些“靠得住、有本事”的人脱颖而出。要有“容才之量”,就是要用人不疑、任才不妒,就是要见贤思齐、迎头赶超。组工干部特别是从事选人用人工作的同志,要成为长江后浪推前浪的“助推者”和“顺应者”,让人才有脱颖而出的可能。有“用才之艺”,就是要用其所长,要量才识才,要结合我省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把人才用到最能发挥作用的地方。
(二)始终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着力解决组工干部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去年以来,省委组织部提出建设开放的组织工作系统,体现了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省委对此给予充分肯定。什么是开放?“开放”首先就是要做到“四个服务”,即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就是不能封闭起来就组织工作讲组织工作,必须为全国的中心工作、全省的中心工作服务,也就是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必须为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服务,四川的“第一要务”就是追赶型、跨越式发展,这是最大的大局;落实到具体的组织工作中,就是要围绕省委提出的“三个转变”来谋划组织工作、开展组织工作,要培养选拔那些具有先进的经济思想和经营理念、在实现“三个转变”中能打硬仗、敢办难事、能办大事的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就是要始终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当前,在组工干部队伍中,确有少数干部高高在上,严重脱离人民群众,背离了组工干部的历史使命。个别组工干部,本事不大,但却架子很大、口气很大。广大干部群众对组工干部确实非常尊重,但我们自己心中要十分清醒,人家尊重我们是因为组织工作本身的重要,并不是我们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本事,这能够成为我们摆谱、架子大的理由吗?还要看到人家对我们很客气,固然是尊重我们,但是可能是有点怕我们,怕我们不公道正派,怕我们不秉公办事,怕我们对跑官要官、搞勾兑之人开绿灯。这就值得我们警惕、反思了,怎么能成为摆谱、架子大的理由呢?还要看到有的人对我们一味的说好话,投其所好,那就可能是别有用心了,想跑官要官,想得到按他的德才条件不应该得到的位子,这就需要我们抵制不正之风了,怎么能成为摆谱、架子大的理由呢?所以在这次作风整顿建设中,进一步加强宗旨意识的教育,教育广大组工干部牢记“两个务必”,消除特权思想,摆正自身位置,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时刻把干部群众的期望和要求挂在心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让人民群众感到可亲、可信、可敬,真正使组织部门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
(三)严肃干部人事纪律,着力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最近,中央办公厅又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正确的贯彻执行。省委常委会也专门进行了学习讨论,强调要带头模范遵守执行有关规定。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各项规定,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要坚决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对涉及党的政策的原则问题,该反映的要反映,该坚持的要坚持,决不能是非不分,更不能拿原则作交易。各级组织部门在这次作风集中整顿建设活动中,要认真查摆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纠正不正之风要敢于动真格、敢于碰硬、敢于揭露矛盾,敢于抓那些具有千丝万缕联系、又无人敢抓、无人敢管、无人过问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两个,就会民心大振、党心大振,组织部门的威信也会大大地提高。总之,我们对于已有的规章制度,要切实地贯彻执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切实地整改;对于实践当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注意研究,提出新的办法、新的举措。要加大执纪执法工作的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增强主动监督的意识,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把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监督的关口前移,切实改变出了问题才去检查、才去监督的情况。这次省委组织部提出了“四个绝对不允”、“六个不准”,作为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这也应当成为全省组织系统的干部当前要严格遵守的准则。
三、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应尽的职责
省委始终认为,选人用人是各级党委最大的形象、最大的导向问题。一个地区、部门和单位干部人事工作风气正不正,与党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的作风正不正有很大关系。这次中央文件明确规定:“党委(党组)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党政部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日常监督,主要领导成员是第一责任人。”因此,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必须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起,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率先垂范,一身正气,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当前,要着力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决策程序,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各级党委在选人用人上一定要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党委常委会、全委会的作用。最近,省委常委会相继研究了三个重要的制度,并已下发给各地,即:《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下一级党委、政府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的暂行办法》和《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投票表决的暂行办法》等。这三项制度对全省各级党委决定重大事项特别是选人用人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是省委加强党内民主,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规范权力运作的实践,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二)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
新颁布的《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有权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受理有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有权制止、纠正违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或者提出处理意见。省委也明确提出: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检查上负有重要责任,必须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保证组织部掌好权、用好权,对于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正当的执纪执法行为,各有关单位必须积极支持配合,不得干扰阻挠,或弄虚作假、设置障碍。各级组织部门要敢于行使自己的权力,不信邪、不怕压、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敢于坚持原则、按制度办事,敢于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和侵蚀,真正地建成“正气部”。
(三)加强群众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加大对群众举报干部人事工作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省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对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信访案件进行清理查核:凡反映县处级以上干部选任问题的,省委组织部要查核;凡反映市厅级以上干部选任问题的,省委领导要了解过问。敢于揭丑、亮丑,是实事求是、无私无畏的表现。必要时可请新闻单位曝光,推动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
(四)带头遵守干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各级党委(党组)不仅要大力支持组织部门搞好集中整顿建设,支持帮助组织部门的同志不断提高自己、做好工作,旗帜鲜明地支持保护那些党性强、敢于坚持原则、抵制歪风邪气的好同志,为他们说公道话;同时还要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一个一个地抓紧解决。要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重点抓好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坚决克服和纠正有章不循、执纪不严的现象。对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按有关规定办事,造成用人失误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凡本地区、本部门不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分管领导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受贿卖官的,发现一起就要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这次严肃查处*县选人用人失察失误案件,就充分表明了省委坚决反对不正之风的决心。今后,各地再出现类似的事件,一经查实,省委也决不姑息迁就,一定要坚决查处。必须明确:组织工作的各项制度、各项规定就是一道道“高压线”,谁敢触犯组织人事纪律,谁就要受到严肃处理。党内绝不允许腐败现象滋生漫延,绝不允许把组织工作当成搞不正之风的“自留地”。
同志们:我们要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进一步认识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映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当今世界和中国发展的时代精神,显示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强大力量,是全党全国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中,解决组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省组织工作新的发展,树立起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让干部放心,让群众满意。省委相信,通过这次集中整顿,全省的组织工作一定会出现一个新的气象、新的面貌,一定会切实担负起历史的重任,发挥应有的作用,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领导下,为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奋力推进四川发展新跨越作出组织工作系统实实在在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