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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院长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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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院长会议讲话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司法公正,反对司法腐败,队伍建设是关键,对基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讲话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为国企改革服务国企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是以产权为突破口和核心,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我市企业参与省内外、国内外市场竞争的活力和竞争实力,推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具体材料请详见:

同志们:这次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会议,是经市委同意召开的,会议内容十分丰富,精神非常重要。刚才**同志根据省高院最近召开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专门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司法公正,反对司法腐败,队伍建设是关键。近几年来,市中院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生命工程来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最高院和省院一系列禁止性规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对法官的理解和信任日趋增强,法院的公信力有所提高。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法院的队伍建设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我们决不能对此掉以轻心。因此,深刻分析和认识我们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是我们面临的重大政治课题。1、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反腐倡廉,关键在于有一个好的工作机制。中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我们要围绕这一目标,结合自身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司法腐败问题。要通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这项拒腐防变的基础性工作,使每一位法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做到慎始、慎微、慎独、慎权、慎欲。既不为时尚所惑,也不为积习所蔽,更不为浮名所累。现在群众对律师拉拢并勾结法官的问题反映强烈,我看责任主要在法官。我们有些法官平时不注意自我约束,你定你的规矩,我搞我的暗箱操作,结果,既损害了法院的形象,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因此,要规范律师与法官的关系,使每个法官在思想上筑起“隔离带”和“防火墙”,自觉约束自我,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决杜绝“以钱买法”的现象,就必须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做到依靠制度来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按照“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司法运行机制改革,完善与审判工作相适应的监督制约机制,着力解决审判、执行人员滥用权力的问题。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加强对涉案款物的管理,严禁乱收费、乱罚款、私设“小金库”。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容易滋生司法腐败的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符合法院工作实际的监督机制。当前,要特别重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作为领导干部,我们要把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一种爱护、一种信任,而不是“和自己过不去”,要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批评,这既是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也是对自己的成长和家庭负责。2、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当前,司法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仍然呈易发多发态势。像前不久媒体披露的武汉中院发生的集体腐败案件,上至院长、庭长,下至审判员、书记员,都成为共同的利益群体而卷入其中,导致集体失语,司法公信力严重受损。类似的案件,我们※※也曾经发生过,像“★★★”案件带出的司法腐败就是典型,而这样的教训实在太深刻了。因此,我们一方面要防微杜渐,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要旗帜鲜明,从严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拖延办案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法院干警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查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法官与律师串通勾结、中饱私囊的腐败案件。对少数执法犯法、循私枉法、欺压百姓的害群之马,不能留丝毫情面,要坚决清除出法官队伍。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甚至干扰办案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切实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究、有腐必惩。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认真搞好队伍整顿,纯洁法官队伍,切实纠正审判与其他环节中的不正之风,消除各种违法违纪现象。3、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也是我们的力量源泉。任何时候,都不能把自己高居于群众之上,做官当老爷,甚至作威作福。而要真正把群众作为我们的主人、我们的老师,虚心向群众学习,热心为群众服务,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当前,要结合即将开展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测评,以追究违法审判责任为重点,认真纠正一些法院还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要通过加强立案和申诉信访工作,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等问题,特别是解决个别工作人员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要通过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认真解决案件超审限、裁判不公、效率不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尤其要高度重视、妥善审理因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等引发的诉讼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真正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为国企改革服务国企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是以产权为突破口和核心,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我市企业参与省内外、国内外市场竞争的活力和竞争实力,推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近年来,我市根据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大力加强现有国企改制工作,取得了较大成就。2003年,全市1003家国有企业中,已有159家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共有47702名职工解除身份。今年又启动了548家,涉及职工129355人。通过改革,一批特困企业走出了困境,一批下岗工人重返了工作岗位,实现了企业活、产业活,就业活、保障活,财税活、金融活,经济活、全盘活的可喜局面。今年1月,又出现了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规模工业增加值、实际利用外资、实际利用内资等五项指标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5%、45.1%、28.9%、14.4%、169%的好势头。而在推进我市国企改革过程中,两级法院利用审判职能,积极参与,为国企改革改制的顺利开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市委对此是满意的。由于下一步的深化国企改革工作难度更大,法律性和政策性更强,这对法院的工作要求也就更高,给审判工作的担子也就更重。为此,我们要抓好以下工作: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解放思想,更新司法观念,牢固树立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主体,深化国企改革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树立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维护法治环境就是改善发展环境,服务国企改革的理念;树立公正司法、平等保护、促进公有制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理念,切实增强为国企服务的自觉性。同时,要充分认识审判工作与国企改革、发展的密切关系,认真分析国有企业发展的特点、优势和面临的困难,从而明确审判工作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服务的目标及方向。2、要认真审理涉企案件。随着国企改制的整体推进,涉企案件将会越来越多,工作压力也会越来越大。因此,对于涉及破坏国企改革的刑事案件,要集中力量,重拳打击,毫不心慈手软。对涉及国企的民事案件,要在依法的前提下坚持“快审”、“快结”、“快执”。要妥善审理好涉及国企的兼并、破产案件,要在保障公正、合法的基础上,提高审判效率,减少破产费用,降低破产成本,对破产企业的债权要组织力量进行清收,努力提高债权清偿率。办案中,既要严肃执法,又要注重效果,要努力实现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3、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尽可能多为企业提供诉讼外法律服务。要建立和健全企业联系点制度,定期走访了解企业情况,尽心尽力为企业提供尽可能的法律帮助,从而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企业依法管理。4、要积极探索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服务的新途径。要以廉洁公正、文明热情的良好形象和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国企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需要强调的是,去年以来,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已先后建立了一批工业园区(基地),市里还就如何加快重点工业园区(基地)建设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这是市委、市政府从加快※※发展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希望全市各级法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如何为加快工业园区(基地)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问题拿出个意见来,便于更好地规范操作。三、强化监督和管理,全面开展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和年度考评工作今年初,省委政法委召开专门会议,对司法质量考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市中院经过研究并报经市委常委办公会同意,决定从今年起,对全市基层法院实行年度考评。推行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及年度考评,是贯彻落实依法治省、依法治市要求的重要措施,是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司法监督的又一举措,对于提高法院审判质量、提升司法水平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对此,我们应有充分的认识和坚定的信心。1、要进一步宣传动员。司法质量是影响政法机关工作水平和队伍形象的根本问题,虽然过往我们一直高度重视,但质量不高、司法不公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地方甚至还比较严重,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能不能尽快提高司法质量,已经不再是单纯的业务问题、技术问题,而是政治问题、民心问题。开展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和年度考评工作,就是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制约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切实解决司法过程中不公、不严、不廉等现象,增强公信度,提高司法权威。要通过进一步宣传发动,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只有高质量的司法才能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实现公平与正义的司法目标。要树立质量就是生命、就是公正的观念,没有质量,公正就没有生命力,就是一句空话,而质量需要科学严格的考评机制来保证。因此,我们要通过进一步宣传发动,促进思想认识的转变提高,使质量意识、考评意识深入人心,使严格进行考评与自动接受考评成为共同的自觉行动。2、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和年度考评工作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是确保此项活动有效开展的前提。为此,全市两级法院的领导一定要自觉将抓司法质量作为第一位的工作,切实加强对考核评议工作的领导。要设立上下对口的专门机构,作为法院内设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选齐配强配足评查人员,不能搞“临时搭台”、“临时客串”,确保评议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和评议结果的权威性。在此过程中,要注意将考核评议工作与“五好基层法院”的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严格队伍管理、推进职业化建设结合起来,从而达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目的、3、要狠抓责任落实。开展司法质量评议和年度考评,目的在于围绕案件质量这个中心,全面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司法行为,从根本上解决司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有效避免和杜绝司法腐败的现象。因此,狠抓责任落实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要通过考核评议和年度考评,实实在在地发现一些问题,扎扎实实地解决一些问题。坚决反对任何形式主义和评查过程中的“好人主义”做法。要始终坚持“四严”即严格标准、严格评分、严格纠错、严格奖惩。不作形式,不走过场,不省略步骤,不“偷工减料”。对一些重点案件,如有关部门交办的案件、再审改判的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涉嫌违法违纪的案件、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等,要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实行信息跟踪,直至问题解决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息诉罢访到位。对司法质量及其他工作好的,要从精神上、物资上给予奖励;反之,则要根据情形作出相应处理。通过强化责任,真正在司法机关形成讲质量、比质量、保公正、树形象的良好氛围。同志们,让我们肩负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坚定信心,统一认识,真抓实干,迎难攻坚,在市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为加速建设小康※※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