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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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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发言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厅直属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对我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在4月30日召开的全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上,李纪恒副书记对我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出了部署。5月12日,省直机关工委召开了动员大会,对省直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厅党组研究制定了我厅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和工作机构,为我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了充分准备。

下面,我代表厅党组,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全党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关于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我们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文件精神,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

第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出了部署,明确提出要开展两项活动,一是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二是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实践活动是集中性主题教育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是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为目标,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常性工作。这两项活动紧密衔接、相互促进。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厅按照省委的总体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突出为民主题和实践特色,围绕科学发展难题,研究理清了工作思路,立足长远,建立健全了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体制机制,取得了扎实成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一项必须长期抓好的重大战略任务,其整改落实任务的完成、向群众承诺的兑现、长效机制的完善都需要我们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并具体体现和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必然要求,对于进一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建设历来为党领导的伟大事业服务,机关党建工作的核心任务和重要目标,就是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紧紧围绕党组中心任务和民政业务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很多,任务也更重。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加大思想解放力度,巩固和深化民政发展成果,协调解决影响和制约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既是当前民政的重要课题,也是严峻挑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党组织履行职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本职争优秀,有利于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有利于提高党员队伍的能力水平,从而为解决民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和强大动力。

第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员队伍是党发展壮大的力量源泉。近年来,我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通过健全组织、落实制度、强化考核等途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党员队伍的能力素质得到了切实提高,多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仍有一些基层党组织活力有待加强,个别党员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动力不足,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因此,通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以此为抓手,进一步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对于统筹推进直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不断推进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创新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提高执行力的有力抓手。总书记曾经指出:“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的各项工作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关键在党,关键在把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好。”厅直属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的显著特点是机关党员集中、执政骨干集中、权力责任集中,党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作风状况直接影响着民政事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始终把教育好、培养好、选拔好各类优秀人才,作为重要目标和基础工程,坚持教育、管理、培训、服务并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党员干部队伍。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广泛激发了党员干部推动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的提高、能力素质的增强和民政工作的发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厅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必将进一步强化机关党组织培养人、塑造人、凝聚人的功能,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增长才干,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从而提高党员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本领,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

二、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任务要求

省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集中体现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李纪恒副书记的重要讲话中,我们要认真领会、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扎实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

第一,准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省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坚持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云南、维护边疆安宁、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云南、维护边疆安宁,是创先争优活动的着力点;服务人民群众,是创先争优活动的落脚点;加强基层组织,是搞好活动的基础和保证。我们落实省委《实施意见》提出的活动总体要求,关键是把握好“五句话”的活动目标。具体到厅直属机关,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围绕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大局,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素质,加快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加快建设“三类设施”,加快培训“三支队伍”,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构建和谐云南,就是要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民政事务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民政工作促进公平、维护稳定、增进和谐的功能作用。维护边疆安宁,就是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服务人民群众,就是要牢固树立民政宗旨意识,以健全体系、完善制度、搞好衔接、狠抓落实为着力点,认真做好保障民生和服务群众工作,切实帮助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解决好实际困难。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优化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的覆盖面,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队伍能力水平,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工青妇等基层组织建设。省直机关工委《实施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变了两句话,即构建和谐机关和提高机关效能。构建和谐机关,就是要求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自身的示范作用,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弘扬正气的良好风气,树立和谐健康、乐观向上的人际关系理念,使机关党组织成为组织坚强、贯彻有力、运转高效、关爱职工的和谐型支部,使党员成为业务精湛、乐于奉献、团结友爱的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提高机关效能,就是要求机关各部门和各党组织要按照打造法治民政、服务民政、诚信民政、数字民政、廉洁民政、阳光民政的要求,加强建章立制,强化工作举措,整合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机关运作方式,积极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行政成本控制制度、行政行为监督制度、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切实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有利于干事的机制,使机关和广大民政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

第二,准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这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主要内容是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这“五个好”、“五带头”是中央按照党章的规定,在总结以往经验、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实践的新要求提出来的,是对全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普遍要求。我厅《实施方案》中,结合实际,对这些普遍要求进一步具体化,明确了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各单位可在争创过程中,进一步细化标准,做到简洁可行、好记好评。同时,要注意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机关作风建设年和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贯穿在创先争优活动全过程,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学习新知识、新技能,逐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本领,切实转变为民服务的作风,不断增强清政廉洁意识。

第三,准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法步骤。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省直机关工委的工作安排,我厅《实施方案》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法步骤作了明确规定。一是动员部署。在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各单位进一步深入发动,制定方案,明确领导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推动活动迅速展开。二是全面争创。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要按照实施方案,围绕主题,抓住载体,突出特色,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0年4月至2010年12月,着重围绕“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争创活动;2011年1月至7月,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争创活动;2011年7月至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着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开展争创活动。三是点评评议。各位党组成员按照工作分工,通过参加各单位组织生活会、调研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方式,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集中点评和随时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努力方向。直属机关党委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年度考核,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评议。同时,各单位党组织也要对本单位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群众评议。四是评选表彰。直属机关党委对各单位党组织、各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工作实绩和群众意见,于2011年“七一”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同时,通过举办创先争优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实践成果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的成果展示,总结交流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结合实际,努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省委《实施意见》提出了活动推进的四种方式,省直机关工委明确了活动开展的几个环节,我们要按照省委的部署和省直机关工委的要求,明确方法步骤,把活动抓实抓好。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工作扎实、注重实践、务求实效,是我厅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成效的重要经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更要在体现民政特色上动脑筋,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下面,我就此问题作四点强调:

第一,要紧扣科学发展,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根本要求。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其主要目标在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要求。我厅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根本要求,就是要紧扣科学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把基层党组织筑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把直属机关党员干部培养成坚定的为民先锋,将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凝聚到新时期的为民实践中来。当前,就是要团结带领党员干部从民政工作实际出发,认真落实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目标要求,以实施民政事业发展战略为核心,进一步健全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完善民政工作政策和管理制度,创新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和持久推动力量。

第二,要注重民政特色,着力突出民政为民的争创主题。主题的确定决定着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方向。“为民”是民政工作永恒的主题,是民政工作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是“以人为本”在民政工作中的具体落实和体现,是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的核心理念。突出为民,就抓住了民政部门的根本。厅党组确定我厅创先争优活动的争创主题是“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活动载体是“做为民先锋,促科学发展”。各单位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将“为民”要求贯彻始终,在安排部署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时,要紧紧围绕为民主题,努力体现“民政为民”的实践特色。在方案实施中,要明确树立为民理念、强化为民意识、落实为民举措、提高为民本领的工作要求。在动员部署上,要强化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和为民意识,深化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通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为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奠定思想基础。

第三,要紧密贴近实际,注意掌握分类开展的工作方法。省委《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分类提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其中,厅各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方式,充分发挥党员作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厅直属机关要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为节点,通过主题实践活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三个创新”等形式,按照工作方案的步骤安排,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厅管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根据厅《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主题,分别围绕“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清政廉洁”、“促进事业单位科学发展”和“健全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设计符合各自实际的活动载体,以更加丰富的活动内容、更加多样的活动形式,保证争创活动取得实效。

第四,要抓好典型示范,努力营造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要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贯穿始终,将影响和带动群众参与贯穿始终。要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孺子牛”奖获得者等先进典型的榜样力量,加大对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要注意树立直属机关的典型,使大家感到可亲可敬、可学可比,用身边的先进带动党员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去。同时,要注重通过开展党内活动影响和带动群众,积极扩大群众参与,尤其是民政工作对象的参与。要注重听取工作对象的意见,公开承诺,通报情况,请群众参与评议,接受群众监督。要坚持党建带团建、带工建、带妇建,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广泛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在厅直属机关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领导,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中央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后,部署的又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切实把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第一,要落实领导责任。按照中央要求,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我厅已经成立了由厅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和相关单位参与的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各单位党组织具体负责本单位活动的组织实施,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增强争创意识,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契机,抓紧谋划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第二,要做好统筹安排。创先争优活动是基层党建的重要经常性工作。各单位在活动过程中,要注意与专题集中教育活动相区别,做到统筹兼顾、节奏适度。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结合起来,与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好争创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统筹安排好活动时间、进度和人员,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推进,相得益彰。

第三,要及时督促检查。厅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采取听取汇报、日常督查、随机抽查、交流研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等方式,全面了解活动进展情况;要加强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联系和互动,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适时进行指导和点评,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平衡发展、有序推进。

第四,要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厅信息公开网、《云南民政工作》及我厅各种简报等载体,跟踪活动开展情况,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加大对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同志们,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超级秘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