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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完善安全生产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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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完善安全生产总结

20*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各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平安海盐”、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安全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以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为主线,以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重点,以消隐患、压事故、减伤亡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全力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预防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一、20*年事故情况

20*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84起,同比-1.1%;死亡62人,同比-1.6%;伤173人,同比+8.1%;直接经济损失277.6万元,同比-9.8%。死亡人数占市控指标的82.7%、占国控指标的95.4%。其中:

工矿企业事故15起,同比持平;死亡10人,同比+11.1%;直接经济损失235万,同比-8.4%;重伤5人,同比-17%。死亡人数占市控指标的90.9%、与国控指标持平。

道路交通事故147起,同比-3.3%;死亡52人,同比-3.7%;受伤167人,同比+8.4%;经济损失18.6万元,同比-7.3%。死亡人数占市控指标的88.1%,与国控指标持平。

水上交通事故2起,同比-33%;无死亡事故,同比持平;重伤1人,同比上升;经济损失7.7万元,同比-49.2%。

火灾事故20起,同比+25%;无死亡和重伤事故,同比持平;经济损失16.2万元,同比+1.2%。

二、20*年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一)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监管责任到位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趋完善。坚持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元月6日即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分析了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部署了20*年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与8镇、开发区、风景区和相关政府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镇(区)、各部门逐层逐级与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村(社区)等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推行了重点监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备案制度,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制体系的完善,使责任制得到更全面的落实,力求不留空白点和盲区。

安全责任落实更加具体。县政府领导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经常性研究部署,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安委会例会制度,开展半年度、年度考核,抓好日常监管。安全生产警示制度得到建立和落实,向因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生产安全事故的一个部门发出了安全生产警示告知书,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日常督促力度。

安全责任奖惩更合理。层层分解落实*市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含国控指标)。完善20*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使考核办法更科学,更具激励约束作用。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更加完善。坚持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春节、“两会”、“五一”、“国庆”、“十七大”期间及夏季高温、防台抗汛等重点时段,县四套班子领导亲自带队,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上下联动,结合季节性特点规律,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矿山、公共聚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在建工程和道路交通等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发现和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实现监管重心下移

1、强化基层机构建设。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考评、安全生产规范化镇(区)创建等工作,督促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基层机构建设,做到工作制度、职责、人员和专项经费“四落实”,基层安监机构的设施、装备水平、办公条件得到改善提高。在全县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后,县政府专门发文要求各镇(区)明确安监站机构设置,各镇(区)先后以党委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了镇一级安监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保证了3-5名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县级各部门也下大力气推进基层队伍建设,缓解安全监管力量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问题,全县8个镇和开发区、风景区都成立了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各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得到新加强,每支专职消防队配备8名专职队员、750平方米营房等,人员、基础设施、装备得到进一步加强。

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建设有了新进展。县企管办安全生产合作组管理模式经验得到切实推广(省安监局的《安全生产导刊》20*年第4期、国家安监总局的《调查研究》20*年第10期已刊登了经验材料),武原镇已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了由100多名企业安全监管员参加的10个安全生产合作组,部分镇(区)充分依托商会的行业管理职能,把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分解落实至商会和行业协会,根据行业特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部分行政村也在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上逐步探索互助协作的形式。

2、加大安全投入。着力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的建设,把安全生产监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重点保障重大公共安全隐患的整治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20*年县财政共投入安全生产各项专项经费达2016.249万元。投入大量资金,广泛运用先进的交通管理技术,投入140万元完成了翁金线临水临崖路段安全设施整治工程;投入195万元完成了九条县乡公路的安全设施完善工程。继续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增加安全投入,全县每家矿山企业均投入300-500万元资金实行中深孔爆破作业,危化生产企业均按要求提取了相应安全生产费用。全县范围内所有拆房工程全面实行了机械化拆除作业,明显减少了拆房工程的生产安全事故。

3、创新监管机制。安监部门继续深化了机关工作人员分片联镇制度,及时掌握基层安全生产情况,有重点地帮助联系对象整改隐患。继续组织开展好ABC分类管理工作,扩大分类管理覆盖面,逐步在规模以下企业中推广。同时矿山、危化、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去年一家机械制造企业取得省级标准化和3家矿山企业标准化试点基础上,今年在全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20余家机械制造企业中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市安监局于5月31日在海盐百步中达集团召开现场会,总结交流了海盐机械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经验。此外,“六大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得到积极推进。

切实为招商引资工作把好企业安全生产资格审查关。去年以来安监部门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审阅危险化学品项目意见书28份,出具安全生产参考书20份,既为招商部门甄别淘汰了一批安全保障程度低的项目,也为一批化工企业的成功入驻提供了参考依据。

4、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建设。以“一张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动态表、一个危险源(部位)分布图、一套安全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管理台账、一个企业基础情况数据库”等为内容,规范镇(区)、村、行业组织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各镇(区)、各部门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配足配强安全管理队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11项规章制度,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同时履行好10项工作职责。

(三)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摸整改和应急管理工作,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为切实加强事故防范,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全县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在各镇、各部门上报各类重大安全隐患50家(处)的基础上,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定了9个20*年度县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隐患单位(场所)名单,实行县政府领导联系督促整改制度,截止目前大部分整改单位已经按期按要求整改完毕。对上报未列入县级以上重大隐患单位(场所),也已由镇、相关部门督促落实整改。此外,全县2处市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已经完成1处治理,另1处已经进入施工阶段,3处省级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全面治理完毕;13家市、县、镇三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经按要求在期限前完成整改;对在建及投用桥梁以“一桥一表”的形式开展“六查”活动,为每一座桥梁建立档案,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安全措施。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会议要求,及时下发相关文件,召开会议对全县开展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部署,成立了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半年度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专项行动进行了督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共有近二千家单位开展了隐患自查自改,排摸出隐患1200余条,已完成整改1178条,完成整改率98.2%,累计投入整改治理资金6*万元。第四季度继续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回头看”工作,并着手部署20*年度县级以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单位排摸,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回头看”等一系列工作进一步巩固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成果。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时出台了全县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救援工作要求的文件,并在11月15日成功组织了全县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了全县应急救援能力。

重新调整公布了全县65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名录,统一制作并悬挂了重大危险源警示牌和安全周知牌,修订了全县20*年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各镇(区)、各部门也加强重点监控单位的排摸和管理,相应推动了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在整治消灭事故隐患上取得了新成效。

(四)继续深化专项整治,着力改善安全环境

全县各职能部门也始终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结合本部门实际,确保全县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在坚持日常监管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安全监管工作。其中:

道路交通监管: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为载体,全面开展春运交通安全整治、酒后驾驶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整治、客运车辆专项整治和全面部署开展了“蓝盾-*攻坚”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校园周边车辆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

水上交通监管:深入开展船舶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区内船舶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的行为,加强客船和危险品船舶适航检查;加强水上安全巡航,开展船舶证书、船员适任证书的检查;开展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

消防安全监管:认真部署开展春季、清明、冬季防火工作,扎实落实各项消防措施。继续抓好以“三合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专项工作;部署开展以“打开生命通道”为主题的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努力抓好新农村消防工作。

建筑施工监管:针对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实际情况,列出专项整治项目,持续开展工作,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坚持工程巡查制度,继续开展建筑安全巡查、工程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工程中验前安全检查,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有4个工程因检查结果差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被责令停工整顿。

特种设备监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现场标识管理及在家庭作坊式企业推行代管制的试点工作,加大特种设备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设备未检验和超期未检使用,及无证作业人员上岗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特种设备管理的行为。

矿山及危化监管:进一步加大对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组织人员定期对所有矿山企业开展安全巡查,专门安排在夜间对矿山企业的夜间行政值班人员、重点库房值班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情况、矿区安全管理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今年以来,县、镇二级安监部门共督查、检查矿山企业128次,查处事故隐患1*条,完成整改1*条。危化企业隐患整改“20*行动”全面启动,县镇两级安监部门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342家。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还在*年春节前夕组织近百人次,联合开展了针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专项整治1号、2号行动,行动共检查经营户600多家次,依法取缔了无证零售商店10家,查获假冒伪劣烟花爆竹465箱,价值17万余元。

其他领域也都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特点,组织了各类专项整治,确保安全无事故。

(五)全方位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防护能力

一是突出重点继续抓好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工程。逐层分解落实*市下达的8.5万名培训任务,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培训格局,截止目前已累计培训从业人员97316人,完成率达114.49%。

二是组织开展好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今年县财政专门安排15万元经费,共免费培训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441名;安监、质监、建设等部门培训特殊工种人员3000余人,安全管理人员400余人,并加大日常监察力度,督促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提高持证上岗率。

三是日常性和集中性宣传教育相结合,提高社会大众安全意识。精心组织第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了送法下乡镇、进社企,设立大型广告牌、广告横幅,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十一项活动,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继续办好《安全导报》、《港航在线》等赠刊,编发道路交通、校园安全、家居安全、消防安全等各类宣传资料,组织开展了“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一书一卡一委”等活动,努力扩大社会受教育面。

(六)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抓手,切实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各镇、各部门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的要求,依托基层安监力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加大执法力量,提高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继续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发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对死亡事故单位实行暂时停产停业强制措施,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通过“执法年”活动,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明显得到加强。

今年以来县安监部门共出动检查组154个、检查人员680人次、检查企业数631家次、查出事故隐患2671条、整改隐患2671条,共立案25起,完成行政处罚20起,罚款145.6万元,行政处分8人,发出整改指令书78份,强制措施决定书22份,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此外,公安交警、消防、交通、质监等部门也采取措施,对职责范围内管理的对象加大执法力度,其中:公安交警共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万余起,吊扣驾驶证131本,拘留199人,追究交通肇事驾驶员刑事责任48人;公安消防发整改指令书174份,行政处罚73起;特种设备监察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29份、行政处罚36起;交通路政查处案件400余起,处罚案件300余起;港航部门查处违法船舶882艘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道路交通及一些其他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居高不下,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造纸行业、建筑领域已经发生多起伤亡事故,此外由特种车辆引发的事故也不断发生,个别镇、部门死亡人数已突破县下达指标。

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仍较差,在处理生产与安全关系的问题上,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仍然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薄弱,安全投入不足,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同时,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普遍不高,“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仍然薄弱,镇(区)安监人员兼职过多,行政村安全协管员兼职更多,已无法适应日益繁重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影响到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