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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半年总结暨下半年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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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半年总结暨下半年安排意见

法院半年工作总结

法院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努力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积极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62件,审结334件,结案率为72%。受理案件数和结案数同比减少186件和107件,结案率提高4个百分点。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上半年,依法受理刑事案件19件,审结17件,结案率为89.5%,惩处犯罪分子33人。审结盗窃、强奸、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12件,惩处犯罪分子16人;审结毁坏财物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2件,惩处犯罪分子5人;审结职务侵占、滥用职权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2件,惩处犯罪分子11人;审结交通肇事案件1件,惩处犯罪分子1人。上半年,社会关注案件较多,如被告人许传庆等故意毁坏财物案,杨光远等职务侵占案件等,不仅涉及被告人较多,而且社会反响比较强烈,对此,我院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及时公开审理和宣判,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上半年,我院对海上犯罪进行了重点打击,审结海上盗窃、职务侵占案件4件,惩处犯罪分子19人,其中召开公开宣判大会2次,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在审判工作中,严把案件质量关,对每一起案件做到责任到人、层层把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先后依法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现已撤诉1件,确保了案件质量。上半年,我院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创建“平安长海”活动。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对未成年犯、缓刑犯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进行回访,帮助他们改过自新;从有利社会安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工作,调解率高达100%,赔偿到位率达80%以上,保护了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上半年,受理民商事案件226件,审结172件,结案率为76%,结案率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限为60天,比去年同期缩短了9.5天。民事案件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婚姻家庭,直接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审理好此类案件,办案人员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以调解(含撤诉)方式结案111件,占结案数的64.5%。对疑难和新类型案件,鼓励审判人员大胆探索,及时定纷止争,较好地审理了供热合同、返还拆迁费等纠纷案件。在审理涉及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下岗职工的案件时,注意对这些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共减、缓交诉讼费2万多元,体现了司法中的人文关怀。在审理政府与企业间的经济纠纷案件时,从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正确把握有关宏观调控、经济体制改革、结构调整等政策,稳妥处理了大连弘达百业集团公司和华龙二建诉大长山岛镇政府的两起案件,依法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信用关系。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积极促进依法行政

上半年,受理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件。在工作中,一方面注意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注意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合法的行政行为及时予以确认和保护。上半年,共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件,坚持快立、快审的原则,平均审查周期仅为10天,有效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结合行政许可法的执行,多次走访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为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提供帮助。

(四)强化法庭工作职能,方便海岛群众诉讼

獐子岛法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较好地方便了獐子、海洋两个乡镇群众诉讼。上半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4件,执行案件17件,合计71件,审(执)结58件,结案率为81%。继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案件调解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坚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加快办案节奏,缩短案件审限,案件平均审限仅为20天。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民调组织网络建设和业务指导,提高了民调组织在化解民间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继续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和企业的沟通与联系,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加快法庭办公大楼内部设施建设,为法庭的正式启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不断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权威

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指导思想,注意规范和创新执行方法,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上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40件,执结85件,执结率为61%。一是重新划定了执行人员分片包干的管辖地域,明确责任分工,将6名执行干警分成3组,分别负责县内各乡镇和县外执行案件。二是探索新的执行方法,加强对被执行人的说服教育工作,想方设法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使当事人能够服判息诉自觉履行义务,减少执行成本。三是强化大局意识,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坚持执行工作不影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健康发展,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六)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文明窗口”作用

进一步规范立案工作,严格依法受理各类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研究新类型案件的受理问题,慎重处理敏感案件立案问题,为案件的顺利审判和执行创造条件。认真做好申诉复查工作,畅通申诉、复查与依法纠错的权利救济渠道。进一步规范信访接待工作,实行首问负责、限期回复、转办、催办等制度,做好重点上访户和群体访、缠访户的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在立案窗口发放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进一步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做到了从立案、审判、结案、归档、评查的全面跟踪管理。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189人次,做疏导息诉工作54人次,解答电话法律咨询723人次,依法审查立案401件,办理上诉案件39件。

二、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法官队伍是党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也是司法公正的基本保障。我院三分之二的法官都是党员,抓好党员法官队伍建设,也就抓住了法院队伍建设的主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院严格按照县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措施落实。在学习教育阶段,每名党员每天坚持集中和自学两个小时以上,党支部每个星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10个小时以上,每名党员学习笔记都超过了一万字,并有两篇以上学习体会。在分析评议阶段,我院共印发《征求意见函》100余份,在每份意见函后附有对法院整体和每名党员征求意见表,向社会各个方面征求对每名党员的意见和涉及法院思想作风、审判作风、队伍建设、廉洁自律四个方面十五项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共收回《征求意见函》56份,征求到意见和建议累计50多条,院党组、党支部和党员干警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共写出党性分析材料18份。在整改提高阶段,共制定院党组、院党支部和党员整改方案20个,制定整改措施30多项,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7个。在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当中,共召开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和全院干警大会40余次,党员领导干部走访乡镇5个、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2名、走访案件当事人20余名,共召开座谈会7个,上报信息38份,被县委采用5篇,上报各类材料30余份,建立档案材料9册。在活动当中,我院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全县举行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知识竞赛中,以绝对优势取得了第一名,在参加全县论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很好地展示了法官的风采。经过三个阶段的工作,我院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队伍整体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对本院的工作目标清楚,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带头制定整改方案,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做到要求干警们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班子成员都能做到求真务实,勤奋工作,双休日、节假日也不休息,有的班子成员带病坚持工作,给全院干警树立了榜样。

干警队伍形象进一步改善。一是干警们的精神面貌有了新的改观。干警中要求进步,比、学、赶、超的风气更加浓厚,党员干警能够带头严格要求自己,常常是早来晚走,加班加点工作,做到埋头苦干,尽职尽责。二是组织纪律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全院干警都能自觉遵守院里的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自觉地变“他律”为“自律”。三是团结协作,全院“一盘棋”思想树立得更加牢固。不论是一线还是二线干警,都能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工作中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营造了健康向上,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尤其是参加全市法院“七一”文艺汇演的干警能够克服各种困难,认真准备,精心排练,演出非常成功,得到了观看演出的市有关领导和市法院领导的一致赞扬。

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审判、执行一线的干警们经常牺牲节假日和双休日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办理案件。他们深入到基层主动为群众解决疑难问题,为促进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有不少时候是下了这条船又上了那条船,没有一个喊苦叫累的,表现出极大的工作热情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立案庭、办公室、法警队的干警也能够从工作职责出发,充分发挥好服务和保障作用,和一线干警一样辛苦,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

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制定和完善了党内组织生活、“”等13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党员的发展工作,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得到了增强。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加强日常的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和一般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三、以开展“公开审判年”活动、“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法院庭审活动”为契机,加强审判工作管理,努力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从4月下旬开始,根据市中院的安排部署,我院认真开展了以组织学习庭审技能、观摩优秀庭审、规范一审案件庭审过程为主要内容的“公开审判年”活动,重点评查法官在庭前准备是否合法充分、庭审形式规范化水平、驾驭庭审的能力、组织举证、质证和当庭认证的能力以及书记员庭审记录水平等。为保证“公开审判年”活动效果,我院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学习传达市中院关于开展公开审判年活动会议精神,讨论制定实施意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督查组和办公室,做好审判人员、法庭设施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召开由全体干警参加的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二是组织相关业务庭干警认真学习本次活动实施意见、评查标准和有关庭审规则,使审判人员、书记员明确庭审要求。三是举行刑事、民事观摩示范庭,组织全院干警观摩,并邀请县人大常委会评议组旁听,确定各部类庭审规范化模式。四是开展案件自评和抽评。相关业务庭庭长每周检查本庭2起案件的公开审判情况,填写公开审判评查表。院督查组每周检查相关业务庭各1件案件公开审判情况,并组织相关业务庭进行讲评。开展“公开审判年”活动两个月来,先后共召开观摩庭5个,自查、抽评案件72件,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庭审活动更加规范。

根据市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我院从3月份开始,认真开展“接受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法院庭审活动”工作,每个星期五将下一个星期的开庭案件打印成表格,送到县人大常委会,认真接受人大监督,以监督促公正。活动开展以来,市、县人大代表共来院旁听案件30人次,旁听案件8件。通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更加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意识,提高了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此外,为了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要求,我院通过选拔,经县人大任命了5名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13件。各项外部监督对审判人员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促进审判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上半年,我院紧紧围绕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接受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法院庭审活动”和“公开审判年”等活动,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工作,共编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专刊”40期,编发调研信息简报26篇,向电视台报送宣传报道稿件和线索12条。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和物质装备建设。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经费支出“一支笔”制度;加强车辆管理和使用,实行车辆加油、维修通知单制度,降低车辆费用支出;实行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集中采购,节约办公经费;合理制定水电费指标,降低水电费开支;加强文书、档案、法律文书专递等服务工作,为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后勤保障。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我院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个别干警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有的法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还不够高,法律专业知识、审判工作能力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综合素质亟需全面提高;三是审判作风和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当事人“生、冷、硬、横”现象还时有发生,个别干警为政不廉的现象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的公信度。四是审判组织形式与当前的审判工作还有不协调之处,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还需要研究和改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下半年的工作安排意见

下半年,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县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县委书记刘锡财在县委十二届第四十八次常委会上的讲话,振奋精神,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下半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加强审判工作和队伍管理,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为构建和谐发展的区域环境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

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我县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质量与效率意识,继续坚持快立、快审、快执,为我县全面实施“三大战略”,建设海洋经济强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依法严惩各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率;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为重点,监督、支持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方法,提高执行兑现率,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延伸审判职能,提高社会预防的工作效能。

继续深入开展“公开审判年”和“接受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法院庭审活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全面执行公开审判和诉讼证据等制度,在方便群众诉讼、落实司法救助等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上下功夫。注重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意识,畅通监督渠道。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的意识,提高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批评建议工作的水平和效率,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以主题教育和争创活动为有利契机,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巩固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以为民、务实、清廉为要求,抓好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建设。从提高班子成员的自身素质和加强自我约束入手,重点提高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从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入手,提高职业道德、强化职业意识、增强职业技能、树立职业形象。积极开展“争创执法为民模范先锋岗”活动,努力向模范法官宋鱼水、蒋庆、谭彦学习,用先进典型的事迹教育、感化、带动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提高思想觉悟,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继续大力倡导争当“学习型”法官,加强对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鼓励法官进行广泛的学术研讨,拓展视野,进一步在全院范围内营造学习氛围、培养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继续加强“勤政为民,开创海洋经济强县建设新局面”党风廉政主题教育,落实好“三重一大”规定,特别是对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教育。健全队伍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三、不断加强工作管理,全面提高各项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符合我院实际的科学量化管理制度,逐步实现量化管理、动态管理和智能化管理,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强化案件评查工作,建立审判质量指标评价体系;人事管理中要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建立完善对个人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物质装备建设,不断提高各项管理中的科技含量,实现审判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智能化监控,以科技促公正,以管理促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