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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改革发展半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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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改革发展半年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林业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林业部门的支持指导下,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创新机制,深化林改,加快资源培育、强化资源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1—6月全县林业产值2.36亿元;完成植树造林4.07万亩,占任务4万亩的102%。上半年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突出森林资源培育,加快城乡绿化步伐

一是加大资源培育力度,推进造林绿化工作。今年全县完成植树造林4.07万亩,占任务4万亩的102%,其中营造桉树27472亩,杉木2725亩,湿地松8232亩,马尾松1275亩。县委县政府在“3.12”植树节组织千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完成义务植树13万株,加快了我县城乡绿化进程,美化了入樟通道。

二是开展“种名贵树、建新农村”活动。选择塘前官烈村、大樟村、莒口村,葛岭镇九老村,城峰镇穴利村5个村作为珍贵树种种植示范村,开展“种名贵树、建新农村”活动,种植罗汉松、降香黄檀等珍贵树种49727株,折合绿化面积711亩,完成任务301亩的236%。通过示范,采取苗木费补贴的办法,带动了农民积极性,加快了非规划林地造林和农村“四旁”绿化步伐,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

三是抓好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按照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规划,组织和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创新“组织推动、政府投入、质量督查、科技支撑、资金监管”新机制,落实一重山宜林地造林。造林绿化11590亩,完成任务9000亩的129%。在塘前至县城段公路两侧种植香樟3582株、三角梅4800株,绿化长度30公里。完成*年绿色通道各项造林、绿化任务。

二、林权改革继续深化,配套改革不断推进

改革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基本完成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后,我县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稳定一大政策、突出三项改革、完善六个体系”的要求,稳定林地承包政策,做好林权登记发证,开展和完善配套改革。一是始终坚持林地家庭承包经营基本政策不动摇,按照“均山、均权、均利”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家庭承包政策。二是继续抓好林权登记发证。把林权证换发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行动来抓,既要加快进度,更要讲求质量,切实做到“发好证、管好证、用好证”。*年1—6月份共受理林权登记换发证29宗,面积5986亩。

开展和完善九项林权配套改革。一是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全县共完成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142个村,占应改革村239个的59%。确保全县3万多农户得到补偿,并组织引导林农科学利用生态公益林;二是组建了新型林业合作组织和经营实体103家,使分散的农户自主联合,提高林业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三是组建了县护林联防协会和乡村63个分会,形成群防群治的森林“三防”新机制;四是发挥林权登记管理中心职能,全面开展“一证三书”(即林权证、共有林权证明书、预期均山林地使用权承诺书、生态公益林管护主体承包合同书)的发放工作。认真受理林农林权登记发证和分宗登记申请,进一步落实林地家庭承包政策,以法律形式巩固林改成果;五是建立了林业服务平台,完善森林资源评估事务所、木材检尺中心、伐区设计中心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好地为广大林农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建立林业科技服务中心,扩大“96355”林业科技服务热线的服务面;六是扎实开展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结合二类调查,指导森林经营单位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创新采伐指标“三公”分配机制,落实林改后林业经营者对林木的处置权;七是开展森林火灾保险试点,与县财保公司共同开展保险宣传,落实森林火灾保险面积13.6万亩和县森林防火扑火队员30名无记名人身安全保险;八是本着“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筹备组建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已向县委编办、县人民政府呈报组建方案;九是加强指导,规范林地使用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使村集体组织有稳定的林业收入。

三、强化资源保护管理,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森林资源是林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们始终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摆在林业工作的中心位置。半年来,我局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大减少了毁林案件的发生,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

一是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做好“六到位”。一是责任到位。县长与乡镇长、林业局局长与林业站站长、乡镇长与村主任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时刻把责任记在心上,把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值班到位。县、乡防火办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值班不断档;三是宣传到位。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和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周等活动,通过分发宣传单、设立固定宣传牌、开办防火墙报、张贴防火标语、广播宣传等形式,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广度,提高农民的安全用火意识;四是巡山到位。加大巡山禁火力度,特别是在旅游景区和坟地集中的山场、寺庙等地段重点设防,分片包干,把查烟禁火列入护林员职责范畴,做到见烟就报,见火就查。严厉查处违章用火,大力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五是扑救到位。按照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要求,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各项工作。六是打击到位。上半年森林公安共受理森林火灾案件7起,破案5起,抓捕5人。

二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森林公安组织开展“冬季攻势”、“飞鹰行动”和“追逃专项斗争”等一系列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上半年森林公安共受理各类森林案件167起,其中立刑事案件42起,抓获在逃犯23人,逮捕34人,移送起诉34起40人;查处治安案件6起,治安拘留8人;查处林政案件119起,林政处罚218人次。林政科、林业检查站和乡镇林业站共查处林政案件91起,林政处罚91人次。

组织人员对全县65家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开展年审工作,对非法收购、非法经营等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坚决予以处理。通过开通投诉电话、不定期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加工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严厉取缔非法乱收乱购的源头。上半年为加强伐区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指标,局组织相关科室对全县21个乡镇去年的188个伐区开展“回头查”活动,严厉查处违规者。

三是扎实抓好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预防工作。全县布设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812个,监测面积142288亩,监测覆盖率94.8%。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普查和防治工作,严禁林业有害生物传入传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是强化林地保护管理。一是认真做好征占用林地审核,上半年共审核征占用林地3起,面积156亩。二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征占用林地执法大检查活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工作人员分4个组对全县*年和*年两年间发生的征占用林地开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

五是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与编案外业任务。我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从*年6月开始,历时2年。现已全面完成全县固定样地调查1516个和小班调查与编案335.3万亩(其中林业用地278.0万亩)的外业工作,目前正在进行电脑输入。

四、建章立制,抓好信访工作

我局从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入手,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积极构建信访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为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管理,一是局成立信访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实行信访专项统计制度。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对信访工作实行督查机制,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承办信访事项的职能科室进行督办,建立信访工作绩效考核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三是制定信访件流转程序,保证信访件不流失,不泄密,不误事。四是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保持联系畅通。上半年我局受理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12345网站传来的诉求件18件,全部按时回复,群众对回复结果满意。收到信访件43件,都已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处理完毕,把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维护了林区安定稳定。特别是长庆镇中洋村朱子新和白云乡凤际村村民等反映乡镇、村干部与民争利,案件有一触即发之势。五月份以来,我们采取果断措施,事态有了转机,群愤得到控制。

五、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升林业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提高认识,做好思想建设。我局对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预防涉林腐败和渎职犯罪的意见,提高思想认识,构筑思想防线。加大教育力度,特别是对容易出现工作作风不踏实、木材检尺不到位、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基层所站工作人员进行教育。二是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监督。针对当前容易产生腐败的工作环节如集体森林资源流转、商品林采伐管理、征占用林地审核、林权登记发证、林业规费和涉林资金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等方面建立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运行机制,制定岗位责任制和民主议事制度,推行“阳光工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努力树好林业部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