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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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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

党的*大明确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提出新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掀开了党和国家历史发展的新篇章,为妇女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妇联组织开辟了新的机遇和更加广阔的工作舞台。那么,如何充分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妇联组织更好地服务于党的中心大局和妇女群众的实际。近期,市妇联深入全市基层妇女组织、妇女干部、职工、群众中,开展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的调研活动。通过对9个县区妇联、乡(镇)、街道办妇联召开座谈会、走访等调研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进行认真的综合分析,形成了如下调研分析报告:

总结和回顾

近五年来,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重视和省妇联的直接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抓发展,突出重点抓特色,立足基层抓服务,全面维权抓创新,提升素质抓建设,以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为工作原则,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促进*的率先崛起作出了新的贡献,大大加快了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步伐,有效推动了我市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加强党的领导,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多次听取妇联党组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宣传国策、协调社会各部门推进性别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年,根据全国妇女九大会议精神,市委下发了《关于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年的实施意见》。全市各级党校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列入教材,把“促进男女平等,加强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作为教学的重点研究内容,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宣讲。各新闻媒体积极开辟市、县(区)委书记谈话专栏,设立了宣传专题,扩大了宣传覆盖面,为妇女平等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

二、加强妇女参政议政,促进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全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坚持把培养选拔女干部作为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大事,自觉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切实把促进妇女参政议政落实到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创造女性人才脱颖而出的条件,搭建妇女干部健康成长的平台,使一大批优秀妇女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截止去年,我市有各级女干部36806人,其中党政机关女干部3212人,占总数的19.76%。科级女干部725人,占17.89%,县级女干部140人,占13.65%,在职正县级女干部29人,县级女后备干部136人,占总数的19.77%,市四套班子女领导配备率达100%,全市9个县区四套班子也基本全部配备了女领导,市直机关13个重要部门配备了女性一把手。广大女干部在参政议政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和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丰富“双学双比”活动和“巾帼建功”活动,进一步推进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促进妇女工作创造新的业绩。全市各级妇联把帮助农村妇女增加收入、促进妇女就业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以“巾帼科技致富工程”为载体,不断深化“双学双比”活动。到目前为止,各级妇联配合有关部门培训农村妇女15.1万人次,协调争取各种项目资金、小额信贷资金、担保信贷资金等上千万元,帮助11万多名农村妇女摆脱贫困。目前,全市种植、养殖业涌现出省、市级“妇”字号龙头企业50余家,“全国各族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女能手”25名、“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3名。市妇联因此被评为全国、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先进集体,省“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先进集体。二是以“巾帼文明岗”创建和“巾帼社区服务工程”为抓手,深化“巾帼建功”活动。截止到目前,全市共有261个岗位先后被授予国家、省、市“巾帼文明岗”称号,312人被评为国家、省、市级“三八红旗手”,156个单位被评为“三八红旗集体”。在推进“巾帼社区服务工程”中。到目前为止,全市各级妇联培训下岗失业妇女14万余人次,提供就业服务16万余人次,多渠道帮助8万余名妇女实现了创业与再就业。市妇联先后被评为全国、省、市“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全国再就业和创业先进集体、市再就业先进单位。

四、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推进家庭文化建设。各级妇联以促进“文明*行动”为宗旨,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为主线,以“五好文明家庭”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目前,全市共有876余户家庭获全国、省级“五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1户家庭荣获全国“禁毒好家庭”称号,全国性小公民道德示范基地1个,省级示范基地2个。评选出一批市级小公民道德建设示范基地,建立了一批社区家庭教育指导站,推选出一批“双合格”家庭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教子有方好家长,促进了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此,市妇联被评为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全省儿童工作先进单位和“双合格”工作先进集体。

五、积极实施“春蕾计划”,扶持贫困失学辍学女童。自“春蕾计划”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妇联动员社会力量,筹集社会资金235.4万余元,帮助了8319名贫困女童和女大学生。各级妇联将实施“春蕾计划”作为女性素质工程的重要内容,制定规划,建立制度,使“春蕾计划”的实施步入规范化轨道,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全市广大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在“春蕾计划”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年市妇联联合市邮政局发行了“关爱妇女、关爱儿童”邮资明信片,筹资25万元,建立了*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为扶贫济困、扶助失学辍学儿童奠定了基础。

六、加大维权力度,强化服务功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市各级妇联在妇女群众中广泛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帮助她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妇女法律援助机构,加强三级信访网络、四级维权咨询点和“妇女维权投诉站”建设,到2007年止,我市拥有市、县(区)、乡镇三级妇女维权信访网络102个,村(社区)四级咨询点1000多个,从而保证了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县。目前,我市妇女维权机构有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委员会、妇女维权投诉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儿童维权中心、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合议庭、家庭暴力投诉点等形式的妇女维权机构。五年来,全市妇联接待来信来访5904件。实施法律帮助1739件,法律援助498件和协调救助667件,大大提高了法律服务的实效性和覆盖面,为创建平安和谐*,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市妇联被评为全国妇女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七、健全妇女组织,加强新时期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妇联在建立常、执委工作制度和妇女代表联系制的基础上,以巩固基层组织、扩大工作覆盖面为重点,大力推进党政群机关妇女组织建设,推动新经济领域妇女组织建设,逐步健全了基层妇代会,目前已在全市两新组织中建立了妇代会495个(其中经济组织妇代会43个,其他各类妇女组织452个)。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妇女组织的组建率达100%;各村(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了妇代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派妇委会达221个。女领导干部联谊会、女企业家协会、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儿童工作者协会应运而生,充分发挥了广泛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作用,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妇女工作网络。各级妇联通过“抓组织、抓队伍、抓作风、抓服务、抓能力”,加强了妇联干部自身建设,打造了一支优良的干部队伍,使妇联成为了“党政信任,群众认可,务实创新”的妇女群众组织。

近年来开展妇女工作的体会与心得

近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妇女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妇联是党在妇女群众中的根基,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妇联的工作方针和工作决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妇女组织的期望与要求,体现了妇女群众的意愿与需要,体现了新时期妇女工作的特点与规律。丰富的实践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也加深了我们对做好新时期妇女工作的认识:

第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妇女事业的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将妇女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才能在“党政所需、妇女所急、妇联所能”的交汇点上找准工作重点和突破点,才能更加有效地激发妇女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团结凝聚全市妇女的力量,在推进“创新创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使妇女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第二,必须围绕工作大局,坚持创新工作载体,打造妇联工作品牌。只有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立足于妇女儿童的需求,不断创新载体,妇联活动才有吸引力,妇联工作才有影响力,妇联组织才有凝聚力。

第三,必须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只有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才能调动广大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广大妇女在经济社会中有所作为,成就地位;只有抓好维权工作,才能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带领广大妇女群众创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第四,必须坚持构筑社会化、群众化的工作格局。只有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才能使妇女工作的开展有坚强的后盾和有力的支撑,才能使妇女事业全面发展。

第五,必须坚持把提高妇女素质作为长期的战略任务。只有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和能力,才能推动妇女在更广的领域、更深层次的社会参与中实现自身的进步和发展。

第六,必须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妇女事业的发展必须始终按照“党建带妇建”的原则,切实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努力构建社会化、开放式的组织网络,切实增强“五种”能力,努力把妇联建设成为引领妇女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新形势下妇女工作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我国妇女的社会阶层构成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妇女群体的结构变化带来了需求的多样化,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依然存在。新形势下妇女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妇女工作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挑战,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当前妇女发展所面临的新情况和新特点

一是中国传统观念中的性别歧视。传统观念根深帝固,并不会因为有了保护妇女权益的政策而烟消云散。某些政策本身虽然没有性别歧视因素,从形式看是对男女一视同仁,但是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则于传统观念的作用,往往使女性失去了平等的机会,就影响和制约了女性的进步与发展。1、男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城乡不平衡:农村女性受教育程度与男性差距较大;2、男女就业和劳动保障的权利不平等:妇女就业率和职业结构降低,男女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由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偏见导致了部分女性再就业困难。

二是妇女参政比例仍然偏低,妇女参政数量偏少;人大女代表比例增长缓慢;女性团体参政不足且较被动;女干部的总量还不够大,女干部队伍结构有待改善,女后备干部数量满足不了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传统观念滞后是影响妇女参政的思想根源;自身素质偏低是影响妇女参政的内在因素;工作机制弱化是影响妇女参政的外部障碍。

三是在农村妇女和城镇下岗失业妇女中还存在很大一部分贫困妇女,她们因生活困难导致健康水平下降,更谈不上发展,有的甚至连子女教育都负担不起。这样又造成这些家庭的子女素质问题,形成恶性循环。

四是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日益增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他们在为城市建设和发展及农村经济发展、家庭收入做出贡献的同时,留在家中的农村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生活、教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五是妇女病普查率低,艾滋病母婴传播机率增大。由于群众缺乏预防妇女病的意识,加上没有普查经费的支持。全省妇科普查率一直是在20%左右。《新婚姻法》颁布后,婚检人数明显下降,婚前检查率下降到0.63%,远远达不到《两规划》要求。近年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女性感染人数的比例在逐年增加,使得艾滋病母婴传播机率增大。

二、当前各级妇联组织在开展妇女群众工作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妇女儿童阵地建设还较薄弱。作为省会城市*市依然没有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两规划”的硬性指标之一,下一步国务院妇儿工委来督查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必查项目。

二是各级妇女组织办公经费和活动经费不足,无活动场所。今年市妇联各项主体活动的专项经费包括“三八”节、“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经费共12万元,妇女儿童发展两规划经费16万元,这些经费明显不足以开展活动,导致为妇女群众服务受到限制,在一些地方还存在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由于缺乏经费,基层妇女组织开展一些活动也很困难,妇女群众提出的一些实际问题很难解决,就是上级妇联布置的工作任务有时也很难完成,妇联组织的职能、凝聚力受到削弱。

三是基层专职妇女干部配备少,缺乏退休保障措施。农村妇代会主任兼职过多,导致妇女工作成为“副业”,工资水平整体偏低,同工不同酬,经济待遇不平衡,妇联干部流动慢,工作积极性调动不起来。

四是社会化维权网络发挥作用不够,维权救助机制不够完善,没有形成大维权格局。我市维权机构的建立,为维护我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宣传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健全,部分执法人员维权意识淡薄,在处理妇女维权投诉中,存在执法不严和推诿的现象。

五是面对社会分化,不同利益人群组织构架的深刻变化,新的组织、新的社团不断涌现。传统的层级式组织结构优势受到挑战,纵向中,基层妇女干部力量配置不足,待遇偏低;横向中,“两新”组织工作尚有较多空白,民间妇女团体资源匮乏,活力不足,扶持不够。

今后妇女工作的规划和建议

谋划未来五年的妇女运动和妇女儿童事业,我们要立足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立足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立足于妇联工作的实际,做到在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中明确发展方向,在中心工作中找准组织定位、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新的作为,努力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用前瞻性的眼光,站在时展的前沿,思考、规划和开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崭新局面。我们经过调查研究,对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跨越式发展提出了“35435”的工作建议,即在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上要实现“三个加强”,在引领妇女创新创业上着力推进“五大工程”,在关爱留守妇女和留守、流动儿童上大力实施“四大行动”,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上实现“三个全覆盖”,在加强妇女干部队伍人才建设上建立“五大制度”,在推动妇联工作创新上提出社会化、项目化、市场化、品牌化的工作要求。

一、在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上实现“三个加强”,不断推进我市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进程

妇联宣传工作要主动适应时代要求,丰富内容、创新手段、完善建设,在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增强工作活力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要做到: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要建立和完善联席会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沟通,定期召开新闻会、献计献策会,让他们对妇联工作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要提高政治和文化素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五种能力,即把握大局、理论研究、捕捉挖掘新闻、打造宣传精品和协调各方构筑大宣传格局的能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强化妇联干部职工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理论、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提高思想理论修养和自身素质,从而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典型宣传。要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部署,使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我市各项政策及文化和传媒决策中;开展“感动*—十大女性”、“洪城十佳母亲”、“创业女明星”、“维权女卫士”、“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双学双比女能手”、五好文明家庭、特色家庭等评选活动,引导舆论确立对妇女典型和妇女工作的整体包装,强势推进宣传工作。

三是加强观念转变。一由被动宣传向主动宣传转变。要主动对接、推动妇女宣传工作融入大局,在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谋划思路、开展工作,做到站在大局看小局,跳出小局谋大局;二由一般宣传向重点宣传转变。要抓住有利时期,协调各方形成合力,结合改革开发30周年庆典活动、全国妇女十大、全省妇女十大召开,开展一系列展示与宣传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果与经验的活动,把我市妇女运动和妇女事业的发展放在改革开放30周年的历史大背景下进行大力宣传;三由活动宣传向调研献策转变。及时发出妇联组织的声音,反映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举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论坛或研讨会,对妇女儿童事业进行探讨,开展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妇女与环境保护的调研与思考、关于新时期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与思考、关于新时期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调研与思考等课题的调研,为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出谋划策。

二、在引领妇女创业创新上着力推进“五大工程”,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要完善妇女的就业结构,推进更多妇女参与经济建设,从根本上保障女性的经济利益,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为实现男女平等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是着力推进“巾帼科学发展创业创新工程”。进一步深化“巾帼建功”活动,以“巾帼创业创新发展”为主线,通过举办妇女创业事迹报告会、宣传妇女创业典型、开展“巾帼创业创新发展”大讨论等活动打造创业文化,激发妇女创业创新热情;通过大力宣传创业就业优惠政策,组织五个层次的妇女创业培训,举办“走进本土企业,研讨创业成功之道”等活动,提高妇女创业创新的素质;通过开展“女性创业金点子”征集活动、“小额信贷扶助行动”、“成长型中小企业”全民创业专项资金申请推荐工作、“1+1”扶助妇女创业行动,强化妇女创业创新服务,引导城乡妇女积极投身“双创”高潮。同时为确保市妇联干部职工在“双创服务年”中更好地发挥妇联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带领全市妇女创业、创新,在更高层次上有力地推进*又好又快地发展,通过开展“创业富民比业绩、创新发展比贡献”主题实践活动,以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主线,不断巩固整顿“五风”活动成果,激发党员干部、职工服务“双创”的主动性、积极性,塑造妇联系统良好形象,引领全市广大妇女在新的起点上再创新业绩。

二是着力推进“巾帼增收致富工程”。以“双学双比”为载体,依靠科技增收致富。进一步加强与农业、科技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和整合有关部门的培训资源,对广大农村妇女开展大规模、正规化的科技培训。通过开展“万名农家女学习新技术”、“绿色证书”培训等活动,为农村妇女搭建教育培训的平台,努力提高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依靠绿色增收致富。紧扣我市创建现代文明花园城市,拓展城市绿地时机,组织动员县区妇女大力发展花卉、苗木、草皮生产增加收入;开展“巾帼绿色庭院”创建活动,绿化美化农村,为花园城市建设做贡献。

三是着力推进“巾帼扶贫助困工程”。以扶贫促发展,实施“小额信贷扶助行动”,联合市农业银行、市农村信用联社下发有关做好农村妇女小额信贷工作的文件,协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小额贷款方面向妇女倾斜,切实帮助贫困妇女解决创业初期资金困难。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多渠道多领域向市内外、国内外争取项目,主动争取“巾协”、“双协”成员单位的支持,做到实施一批项目,致富一方妇女,使更多的贫困妇女成为项目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获得实实在在的优惠;开展女企业家、巾帼志愿者、爱心人士与特困妇女“一助一”结对帮扶活动,给特困妇女群体提供有针对性地、贴身地脱贫服务,真心实意为她们办好事、办实事;组织女企业家、社会爱心企业开展“歌颂母爱感恩母亲”、“送温暖献爱心”、“‘情系奥运,爱心同行’——巾帼志愿者在行动”等活动,帮助贫困妇女、受灾妇女渡过难关。

四是着力推进“巾帼社区服务工程”。把实施“巾帼社区服务工程”与建设生活便利、治安良好、环境优美、团结安定的文明社区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结合起来,围绕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建立一支以妇女为主体的社区服务骨干队伍,发展一批具有较高服务质量的社区服务机构,兴办一批妇字号社区服务实体,培养一批“巾帼创业带头人”,激励更多的妇女进入社区服务领域再创新业。重点打造“*妇联家政”品牌,使之成为全市家政行业的龙头。

五是着力推进“巾帼文明示范工程”。抓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契机,引导全市妇女发扬“大气开放诚信图强”的城市精神,争做文明市民、诚信市民、模范市民。大力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文明诚信建设巾帼示范岗”,引导女职工、女干部在本职岗位建功立业;大力开展“巾帼示范村”、“巾帼文明村”等创建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开展“岗区联创”、“岗村共建”等活动,充分发挥“巾帼文明岗”的示范作用,组织城乡妇女共同建设文明和谐社区、文明和谐农村。

三、在关爱留守妇女和留守、流动儿童上实施“四大行动”,推动妇女儿童综合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妇女素质关系到整个民族的素质,也关系到妇女自身的进一步解放。女童教育尤其是贫困女童和留守、流动儿童的教育是妇女教育的基石,女童素质不高,必然会制约妇女的发展,更难以实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

一是实施留守、流动儿童“智力扶贫”行动。开展我市农村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现状的调查,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市委、市政府领导,并召开政府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协调会,专门协调我市农村留守流动妇女儿童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形成统一文件下发。要完善和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弟接受教育的制度和机制,加强对相关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健全服务体系。为方便留守、流动儿童随外出务工父母异地入学,要改革学籍管理,为留守、流动儿童建立流动学籍,尤其是在“两免一补”政策上要坚持一视同仁,保障其享有与当地儿童相同的权益,使长期在外打工的父母能把孩子带在身边上学,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建议开展加快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和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尽量为留守儿童提供住宿的便利条件,发挥学校和教师的管理职能和教育功能,以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探索试点建立农民工每年一至两次的带薪“返乡探亲假”、“子女接待日”等制度,纳入劳动用工合同予以保证,让留守妇女儿童增加与亲人团圆的机会。

二是实施留守妇女儿童维权行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和法律服务,提高她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利用市妇联维权网络,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的力度。协调执法部门加大对农村侵害妇女儿童案件从重处理的力度。

三是实施留守、流动儿童关爱行动。动员组织各界妇女,特别是“留守儿童”身边的女干部、女能手、女教师、女邻居等,奉献爱心,充当“留守儿童”的“社会妈妈”,给“留守儿童”亲情关爱。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兴办留守儿童家庭服务站等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机构,切实为农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如建立家庭辅导站,以家庭为托管点,由退休老师或代课老师担当“社会妈妈”,组织留守儿童进行功课的辅导、玩乐以及生活安全常识和行为养成教育,以此弥补因监养人或监管人无力监管欠缺,使外出务工家长十分放心。依托“留守儿童之家”和“妇女健康之家”,为留守妇女儿童开展培训、排忧等系列关爱活动。组织社会志愿者开展“爱心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以村组为单位组织留守儿童开展课外小组活动,举办“亲子书信”比赛、“亲子同乐”的春节团聚等家庭交流等亲子活动,搭建留守儿童与父母等亲人感情沟通的桥梁,使留守流动儿童“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

四是实施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宣传行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示范家长学校”、“优秀留守儿童家长”、“优秀留守儿童”评比表彰。利用*市网上家长学校、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巡讲活动,形成有场所、有对象、有教材的品牌活动。发挥*市儿童工作者协会的作用,开展以“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为主题的研讨会、论文评选、教育骨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切实为留守流动儿童做实事办好事。

四、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上实现“三个全覆盖”,积极构建社会化的维权新格局

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是党对妇女群众的根本要求,也是妇联组织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使命所在,更是广大妇女群众的迫切需要。

一是在维权机制上,设立维权济困资金,逐步实现贫困妇女儿童救助范围的全覆盖。对全市贫困妇女儿童的人数、生活状况、困难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建立个人档案,建议将贫困妇女儿童救济工作纳入社会救助体系,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救助资金,建立贫困妇女儿童救济长效机制。建议由政府纳入财政预算;鼓励、吸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出资一部分;慈善机构捐助一部分。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为受到家庭暴力严重伤害的妇女儿童提供临时救助或庇护;为城乡特困或残疾妇女儿童提供资助;为因天灾人祸造成临时性困难需救援的妇女儿童提供救助;为特困家庭患病妇女儿童提供资助。

二是在维权网络上,建立全方位、全覆盖的维权工作格局。积极争取、依靠党委和政府部门(公、检、法、司法等)支持,协调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委员会、妇女维权投诉站、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投诉、民情反馈渠道,在市、县(区)、乡(镇)、街办妇联系统建立妇女儿童维权中心(站);在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妇女维权投诉点或咨询点,建立分层次的维权网络覆盖机制和覆盖城乡基层社区的反家庭暴力预警机制,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零家庭暴力社区”示范区创建;拓展服务手段,扩大对妇女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范围,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重点为农村妇女和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妇女、老龄妇女提供法律帮助,推动加大依法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重大典型案件的力度,努力形成营造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在妇女健康领域,实施“安康计划”,逐步实现全市妇科普查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建议政府加大对农村妇幼保健的投入,加强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将农村妇女儿童住院分娩、大病救助、妇科普查纳入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畴。建议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要对女干部、职工开展免费的妇科普查;建议通过慈善组织、医疗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偏远地区对农村妇女和困难妇女开展免费的妇科普查健康咨询活动;各大医院、各医疗单位要对贫困妇女开展免费妇科普查;各大医院、各医疗卫生机构每两年对全市已婚妇女开展妇科普查,使妇科病早发现、早治疗,提高妇女健康水平,以此推动我市妇女病普实现全覆盖。

五、在加强妇女干部队伍人才建设上推行“五大制度”,进一步建立有利于女干部成长和脱颖而出的新机制

妇女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是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实现男女平等的重要目标。

一是创新女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在党委组织部门的领导下,不断健全和完善女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拓宽选人渠道,对德才兼备、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积极推荐使用;要抓住领导班子换届和机构改革的契机,优先考虑女干部的选配;要推行“岗位交流制度”。把注重换岗交流与实现培养女干部的目标结合起来,配合党委组织部门今年开展的“轮岗性”交流,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对女干部进行跨行业、跨部门、跨县区的纵横交流,改善女干部的年龄、知识和分布结构。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吸引和凝聚女性优秀人才到经济发达地区和重要部门、重要岗位进行“锻炼性”交流,为培养选拔女干部储备人才。要依托组织人事部门“从今年起,每年选聘一批大学毕业生到村里任职”的举措,注重选拔女大学生到农村基层担任女村官,建立村级妇女人才库,从源头上提高妇女干部队伍的素质,从而也增加一个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摇篮”。抓住今年下半年村委会换届的契机,市妇联将提前介入,与市民政局联合制定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中积极作用的若干意见》,推动基层妇女组织和妇女干部队伍的建设。在今后村两委会换届选举中,积极鼓励女性参选,并注意培养选拔优秀女干部进入“两委”班子。下一步还要按照全国和省里的有关要求,坚持标准,从我市各条战线选拔优秀妇女代表参加全国和省妇女“十大”。

二是完善妇联领导班子双重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和落实联席会议、妇联领导班子双重管理等制度,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挖掘和培养女干部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和推荐女干部人选的参谋助手作用,定期向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沟通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情况,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保持平衡协调发展。

三是优化“双培”制度,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和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围绕省妇联“十百千”示范创建和争先创优活动,一是要在我市基层创建相应的“党建带妇建”示范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级妇女组织,按照创评条件,有目标有针对性地逐级、逐步扩大基层妇女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要在农村进一步优化“双培”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双带”活动,配好配强村妇代会主任,把农村发展经济女能人培养成为村妇女主任,把妇女主任培养成致富女能人,并且注重在妇代会主任中培养选拔女支部书记、女村委主任,成为带领农村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带头人。

四是完善妇女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女干部综合素质和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件》和《全国妇联*--2010年全国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完善妇女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市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实效。要结合妇联工作实际,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妇女干部的特点和需求,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文化素养等为基本内容,运用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妇女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通过培训,着力提升妇女干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素质,不断推进妇女干部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能担当新时期重任的专业化、高素质的妇女工作者队伍。

五是完善基层妇代会主任待遇保障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基层妇联工作,关心农村女干部,帮助她们解决工作上的问题,生活中的困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依靠公共财政的力量,切实解决农村妇代会主任的后顾之忧。对村妇代会任工资报酬与副村级干部相当作出有关规定,坚持男女村干部同工同酬。也可借鉴湖北、山东、四川等地经验,通过有关条文规定:农村妇代会主任的经济报酬纳入村干部生活津贴范围,村级女干部享受村级副职干部同等待遇。采取有力措施重视解决妇代会主任的退休工资或办理养老保险,在青山湖区和湾里区已试点推行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全面推广把“妇代会主任纳入养老保险范畴”的做法,切实为农村妇代会主任解除后顾之忧。

六、在推动妇联工作创新上实现“四化”,进一步增强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新时期的妇联工作包罗万象,但最忌讳的是样样通、样样松。因此在工作指导上,应突出工作特色意识和争创一流的效率意识的锤炼,指导妇联干部结合各自的地域特点和工作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打造自己独特的精品和品牌。

一是推动妇联工作社会化。继续推行妇女代表和妇联常、执委联系制,充分发挥她们联系、宣传、服务妇女群众的作用,构筑四通八达的联系网络和信息反馈系统;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联谊会、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女企业家协会、儿童工作者协会等作用,充分挖掘各类妇女优秀人才资源,努力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妇女社会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和专家咨询队伍组合的大妇女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激活用活团体会员制度,既要发挥好妇联最大的团体会员----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作用,又要大力支持、引导各种合法的新兴专业性、行业性妇女组织健康发展,吸收她们加入团体会员队伍,并确立妇联在各类妇女组织中的主导地位,强化妇联“联”的功能和优势。

二是推动妇联工作项目化。把妇联工作作为社会合作的桥梁,要广泛开展社会参与和社会协调,进一步拓展社会合作空间,使妇联工作项目化,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办实事、办好事,抓住党政或上级妇联部门实施的诸如节能减排、艾滋病防治、“阳光工程”培训、“关爱女孩行动”等一系列项目及活动,充分与环保、卫生、农业、教育、计生等部门合作,在争取政府加大对我会各项主体活动经费投入的同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采用项目化的运作方式,大力兴办公益事业,倾心倾力为妇女儿童服务。

三是推动妇联工作市场化。妇联组织有着社会公信力,要通过市场调查分析,科学定位,找准妇联工作与市场运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借风使舵,借水行舟。如充分利用“三八”节、母亲节、国际家庭日等节日契机,创意设计一些融企业文化宣传和妇联工作为一体的活动方案,既为宣传企业文化搭建平台,同时为妇联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妇联也要争取机会创办经济实体,拓宽活动经费渠道。

四是推动妇联工作品牌化。要注重从历史经验中寻求规律,结合时代特点,紧跟时展步伐,把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管理方式与时展同步起来,既善于做事又学会谋事,不断完善活动载体,形成精品。建立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使之成为标志性建筑;定期推出具有妇联特色、又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活动,集中精力把它“做大、做强、做响”,结合改革开发30周年庆典活动、全国妇女十大、全省妇女十大召开,开展一系列展示与宣传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果与经验的活动,如:举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论坛或研讨会、女性产业(制品)展示活动、大型相亲会(集体婚礼)、家庭文化艺术节等;开展洪城十佳母亲、感动*十大女性、创业女明星、维权女卫士等评选活动;举行农家运动赛、时装模特赛、农家创业女能手果业赛、幼儿才艺比拼赛、“关爱女性”维权济困活动等,使它们成为符合时展特征、体现妇联组织特点、彰显妇联工作特色的品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