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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半年,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析形势,结合我县的实际,在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职能作用,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分阶段,认真开展了各项工作,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政治思想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党支部工作。我局党支部共有党员8名,按照县直机关党工委的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了《党支部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开支部会议,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书记与司法所和各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每位党员签订了《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的方针政策,狠抓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二)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我局召开由各科室、司法所所长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更有效地开展教育活动,制订了切合我局实际的活动方案,明确了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阶段要求,落实了领导小组成员。要求每位干警书写读书笔记并结合本职工作书写心得体会。
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今年重抓基层司法所工作,每月坚持召开一次例会,每月对各司法所工作至少督查两次,并组织各所之间进行学习交流,在领导重视,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好成绩。
(一)人民调解工作。一是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抓好“三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成立了*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进一步完善了各乡镇场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在健全和完善传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同时,初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覆盖全县的“大调解”网络格局。积极探索社会化“大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与司法、行政调解的衔接及与信访、综合治理工作联动的大调解机制,使“有纠纷去调解,有上访找司法”的口号变成“大调解”的有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二是推广“一案一补”制度,努力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激励机制。认真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179号)精神,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使“一案一补”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三是继续加大对调解组织的整合,精简调解员队伍,使调解网络更加完善、科学和有效。经过调整我县现有人民调解组织104个,其中村(队)调委会92个,企事业调委会2个,农牧团场调委会2个,乡镇调委会10个,人民调解员482名。强化调解矛盾纠纷量化考核措施,巩固和扩大调解数量和成效。继续实行调解纠纷量化考核制度,上半年共调解各类纠纷723件,成功689件,履行681件,调解成功率达95.3%。
(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
继续以分级达标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塔秀乡、哈日布呼镇和扎勒木特乡三个司法所达到自治区级规范化建设司法所,今年博格达尔镇、安格里格乡和查干屯格乡司法所正在积极努力争创自治区级规范化建设司法所。
上半年各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84件,开展法制宣传110场次,受教育人数59000余人次,为基层政府提供司法建议7条,被采纳6条,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86件,处理成功78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5次,专项治理活动5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7次。
我县有四个法律服务所,1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属自收自支事业机构。全县四个法律服务所上半年共诉讼事务15件,非诉讼事务14件,代书44份,解答法律咨询194人次,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4万元。
(三)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对*年以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摸底清查,对漏登、外出打工及没有明确帮教的人员进行了排查并及时补充登记,确定帮教,预防脱管漏管现象。我县*年----*年刑释解教人员116人其中*年上半年刑释解教人员21人,均按照帮教安置工作要求建立一人一档,定期回访,帮教率达到100%。
(四)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
*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抓好“法治六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围绕“北京奥运”和“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全力抓好以维护稳定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把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特别是*大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
2、发挥普法讲师团(组)作用,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学校,举办巡回法制讲座,高举“弘扬法治精神”的旗帜,大力宣传“法治六进”的目的、意义及每一“进”所要解决的问题,使“法治六进”活动成为民心工程。
3、健全法制宣传网络。办好“法治六进”活动骨干培训班,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能力;组织开展专业法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确定联络员,及时沟通情况,上报信息。
4、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宪法、法律宣传月”、“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等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机,抓好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抓好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同时,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围绕建设平安*、和谐*的总体目标;围绕“北京奥运”和“改革开放30年”等重大活动,大力开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反邪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渗透力。
5、以“法治进机关”为“龙头”,以“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乡村”为基础,突出重点、找准“抓手”促进“法治六进”活动全面、深入、务实发展。突出学用结合,在法治实践上下功夫,改变“重普(法)轻治(理)”、“普(法)而不治(理)”现象。
6、做好“法治六进”活动底数、进度的统计工作。认真摸清每一“进”的底数。按照*年完成40%,2009年累计完成80%,2010年实现100%的目标,确定每一“进”每年所要达标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名单。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普法宣传13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151期,受教育人数达到1208人。
(五)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159件,其中经济147件(公证项目大多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公证),民事12件。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4件,民事诉讼36件,代书2件,担任法律顾问1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其中民事5件,刑事4件,代书1件。
(六)其他工作
我局能充分发挥各项司法行政职能,积极为县党委政府及全县各族人民提供法律服务,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有序,综合治理、纠风、档案、关心下一代、计生等工作也正常开展。
四、存在的不足。
(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力度不大。部分村队调委会印章、标识牌、徽章、报酬等因没有资金而无法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帮教安置要进一步规范化,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中因释放通知书书写不规范,释放人员情况不明,难以确定帮教安置辖区。
(三)法律服务工作队伍建设不够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属自收自支,人员素质较低,纪律较为涣散,有的法律工作者在农忙季节时由于忙地里的农活,而停办业务。
五、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司法干警整体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2、协调做好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职能。
3、按照九部委文件精神,多级联动,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4、大胆创新,结合我县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