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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半年工作简要汇报
今年以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年10月1日至*年6月30日全县共出生858人,其中计划内832人,计划外26人,死亡914人,人口出生率5.39‰,自增率为-0.36‰,计划生育率为96.97%,多孩率为0.12%,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
具体地讲,我们主要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各乡镇按照全县统一安排,抓住春节前后和农忙时节流动人口返乡的有利时机,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集中治理,办理婚育证明1960份,查验婚育证明1185人次,“三查”补查1916人,落实各类节育措施206例,外出跟踪服务85人次。二是狠抓B超“三查”和节育措施落实。各乡镇对每季度下欠“三查”和手术对象逐人造册登记,采取县际配合、乡乡联动的方法,使我县流动到本市内的重点对象基本“三查”彻底。在县计生局组织深入乡村开展“八查八核”工作中,县乡密切配合,“三查”补查310人,落实节育措施38例,特别是落实了杏坪、凤凰等乡镇历年下欠的10例双女难缠户结扎和3例补救手术,有力推动了全县计生工作的均衡发展。全县三季度“三查”率达97.79%,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有较大提升。三是以“关爱女孩行动”为中心,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制定了“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落实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层次表彰奖励了101户计生模范家庭,为489户农村独生子女兑现了保健费,为967户农村双女绝育户办理了养老保险,在“两免一补”中优先为计生贫困户子女减免了学杂费。四是认真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乡镇分管领导和计生干部牺牲春节和“五一”节假日,先后四次深入乡镇、村、组、户调查、登记、核实,逐级多次张榜公布,最终上报确认全县今年奖励扶助对象182人,经省、市复查验收,我县上报对象准确无误。现已进入奖励扶助金兑现阶段。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和优质服务等项工作也有了一定的进展。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好多问题。一是有些乡镇主要领导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侥幸麻痹思想严重,只重视在嘴上,没有真抓实干的行动,工作仅靠分管领导和计生干部单打独干,人力投入不足,责任砸的不实;二是出生漏报严重。市连续两年的回顾性调查,我县的人口出生漏报率居高不下,均受到市上通报批评,尽管今年市半年考核我县无出生漏报,但从县计生局下乡了解调查和“八查八核”工作中发现,全县出生漏报现象依然严重。有的是乡村计生干部责任心不强,有的是乡镇包村干部不愿上报,还有的是乡镇领导和计生办故意瞒报;三是流动人口管理措施不到位。有些乡镇对长期流出人口放任自流,有的乡镇摸清了底子不敢外出跟踪服务管理,有少数乡镇对流动在本县境内的重点对象置之不理,出现了问题相互推诿,有个别乡镇对计划外怀孕对象做一两次工作不见效果就视而不见,或者指使其外出躲避违法生育;四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低。有的乡镇违法生育行为发生后,不上报计划外生育,也不到计生局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行下达征收决定,随意降低征收标准;有的乡镇任何干部都可以征收社会抚养费转开罚没收入,为干部职工解决差旅费报销和下乡补助;有的乡镇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不敢碰硬,不起诉、不申请执行,等等。五是长年抓计生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不够。
上述突出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县计生工作质量的提高,直接制约了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务必引起全县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下半年工作任务
1、扎实开展计划生育集中治理工作。从7月21日开始,在全县开展为期40天的计划生育集中治理活动,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动员准备阶段(7月21—7月25日),核查摸底阶段(7月26日—8月5日),解决问题阶段(8月6日—8月25日),交帐验收阶段(8月26日-8月31日)。此次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各乡镇自行组织实施,县上抽调5名县级领导带领计生局5名科级领导组成督查组,负责对各乡镇活动进展情况的督查。集中治理活动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的措施,夯实乡镇领导包村、乡镇村干部包对象工作责任,大战40天,顺利完成出生人口核实上报一个不漏、一孩上环一个不剩、二孩结扎一个不欠、计划外补救一个不留、四季度“三查”干净彻底的工作任务,迅速扭转全县计生工作被动局面,努力提升计生整体工作水平。
2、下硬茬消灭统计误差。市县有关计划生育直查直处文件对出生漏报行为的责任处罚规定十分清楚,但在近年的工作中,我县只是兑现了县年度考核中漏报的经济处罚,对省、市考核及县半年考核中的漏报没有严格追究。同时从理解基层工作辛苦的角度出发,对人为造成出生漏报的责任人也没有追究政治责任。这是我局工作的一大严重失误,从而导致了个别乡镇对计划外漏报有恃无恐,一漏再漏。从今年起,对省、市、县半年和年度考核中发现的所有出生漏报,一律按照有关直查直处规定处罚到位,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实行漏报责任追究跟踪调查制度,严格追究造成漏报责任人的政治责任。
3、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治理措施。大力倡导和有效实施“关爱女孩行动”是促使性别比保持正常的有效途径。各乡镇及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关爱女孩行动”宣传提纲〉的通知》要求,抓好宣传教育,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任务,确保“关爱女孩行动”工作深入开展。*年,市上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一票否决”范畴,县上即将出台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规定,望各级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各医院和诊所B超机的管理,实行定点分娩,强化围产期保健服务和出生登记工作。各级服务站要按照服务工作要求使用好B超机,为育龄人群搞好孕产期全程服务。柴庄乡和红岩寺镇作为出生人口性别比监控点,要按照工作要求继续做好监测点的监测工作。
4、出重拳打击计生违法行为。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征收标准,决不能我行我素,随意降低标准。有违法生育的乡镇,可选准3-5户典型,申请强制执行,适时召开公开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大会,大范围曝光,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同时,对作假手术、出具假证明或私自从事人流引产手术、破坏计划生育工作秩序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做到严处。
5、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管理要针对流出前、流出时、流出后三个不同的阶段采取摸底宣传教育、签定服务合同和跟踪服务管理的措施实施有效管理。对流动人口摸清地址的,适时出击,搞好跟踪服务管理。对不知详细地址的,可采取有奖举报线索或分包给村组干部摸排等方法,直至获知信息,实施有效管理。县内乡际之间要密切配合,协管好互流人口,不得统计为流动人口,不得推诿扯皮,若出问题,双方都要计算。
6、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两级要积极落实兑现计生户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政策。一是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放弃了二孩生育的,一次性兑现2000元的奖励;二是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子女本年度考上大学的,每人奖励1000元;三是对计生贫困户进行救济救助;四是按照“三二一”的原则筹资,为全县尚未办理双女户养老保险的双女绝育户办理养老保险;五是做好全县农村首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每人每月50元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工作。
7、夯实计生基层基础。今年,在村两委会换届工作中,各乡镇要认真调配好村组计生工作人员,培训好业务,砸实工作责任,并按照提高后的120元标准发放中心户长报酬,真正解决基层计生工作中有人干事、会干事、能干好的问题。要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已开展的村要巩固成果,提高水平;新开展的村要遵照程序,稳步推进,保证工作效果。按照*年计生工作要点要求,抓好优质服务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建设,以此提升基层计生管理水平,推动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创建工作。
8、制定奖罚措施,严格兑现奖惩。*年度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较往年有较大改动,主要特点是考核内容更加全面,指标要求更加严格,奖罚责任更加明确,操作性更强。年度考核实行综合和单项黄牌警告制度,两次单项黄牌警告按综合黄牌警告论处,连续两年黄牌警告的乡镇,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省、市考核结果未公布时,先兑现县考核结果,省、市考核结果公布后,对存在问题的分别另行给予单项和综合黄牌警告等兑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