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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区委安全生产上半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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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区委安全生产上半年总结

上半年生产安全工作主要情况

一、夯实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理念。组织开展了全国第七个安全活动月活动。6月5日在市总工会来厦员工培训基地组织了“*区*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为“*区来厦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基地、福建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安全技术服务基地”进行了授牌,全区的各街道、教育、卫生、文体、建设、交警、公安、消防、质监、供电等14个部门参加了启动仪式和宣传咨询活动。共发放安全宣传资料15000多份、宣传展板135块、悬挂横幅268条。向企业和员工发放《安全生产手册》读本300余本,招贴画1000余张,宣传挂图1000余套,安全宣传小册子2660册。街道制作安全宣传条幅标语340余幅挂在各社区。上半年在宣传教育工作中我局共投入经费8万余元。

同时,还通过新闻媒体拓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的覆盖面。凡涉及全区性的安全生产工作和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工作会议,以及涉及安全生产重大宣传和检查活动,通过《厦门电视报》、厦视“安全你我他”、“十分关注”等电视、报纸及时报道。上半年在省、市安监网站、省《安全与健康》杂志、《厦门日报》、《厦门广播电视报》等相关报刊网站、杂志上发表安全文章、简讯28篇。6月5、7、12日在《中国安全生产报》上刊出安全生产工作“走进*”特刊,分“领导重视、齐抓共管;将安全监管寓于服务之中;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抓”三个专刊进行报道,收到较好的效果。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安监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全省推行委托街道执法后,我区在2006年率先实行委托街道行政执法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规范委托执法的程序,对街道安全生产监察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街道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的规范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我们组织了街道、社区231人,每个月利用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培训。从执法文书正确使用到一般事故调查处理,从危险化学品现场监察到日常执法监管,从资料的收集到加强安全教育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培训。为了及时了解掌握执法情况,我们开展了行政处罚案件的讨论,在讨论中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和事故处理。通过培训和讨论,使区、街道两级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执行力。上半年,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强化四种意识,养成四种作风的要求,我局狠抓队伍自身的政治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有效促进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每个月我局利用局务会,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各级有关规定,特别是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用上级精神,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工作。尤其是在办证、执法、处罚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和现场审核,不搞个人说了算和“暗箱”操作,逐步形成了诚信做人,干净干事的良好作风。

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安全建设。年初市政协委员提出《预防和消除“城中村”安全隐患》的建议。针对我区实际,我局牵头组织*消防大队、各街道安监站、各社区安全员对我区“城中村”公共消防设施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通过近两个月的实地调查,并就地下水管网和消防栓分布情况进行进行了调研,摸清了“城中村”的消防用水现状,并形成建议上报区政府。督促和协调*交警大队针对辖区内6个交通危险路段和交通路口,缺少必要的交通指示设施的情况,制定了年度的整治计划,共投入资金20余万元,已基本完成了相关的设施安装,确保了道路交通的安全。

二、突出专项治理

一是抓好节日期间专项检查。上半年节日多,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针对春节期间的特点,组织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春运安全的专项整治;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结合创建文明城区,多次检查社区安全、企业安全、路通安全,增聘了116个交通协管员,确保主要交通路口的交通安全管理;同时检查了学校及校园周边的安全情况。5月7日,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的内容,组织区五套班子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迎奥运火炬”和“五一”期间的生产安全进行督查,重点督查了奥运火炬传递路线、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学校周边环境、建筑施工工地、酒店旅馆消防设施、部分“三合一”回潮地点以及危化品经营单位等落实生产安全的各项措施和规定,及时消除隐患。

二是抓好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清理。为吸取思明区“1.1”火灾事故,我们根据市安委办的通知,利用一周时间(2月19日-2月26日),开展辖区内“三小”(小旅馆、小酒店、小商店)拉网式安全检查。共检查了1182家,其中58家小旅馆、112家小酒店、1012家小商场;重点对较大的商店饭店、旅馆的供热、供电系统、疏散通道等关键部位进行了严格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落实责任和措施,及时排除了各类事故隐患,保证了全区消防安全。

三是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标准规定的程序与条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进行审核。上半年,有8家单位通过审核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因不符合安全条件,监督到期未能重新换证的24家油漆、胶水等危化品经营店停止了经营。在辖区内共检查了2000多个场所,重新确定了有一定危险性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等从业单位有297多家(这些单位多数是电子、塑胶、印刷、木材加工、皮革制品、工艺使用单位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有12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1家。上半年检查中共发出了17份整改指令书;立案查处8家危化品企业,对2家企业作出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提请区政府关闭企业2家,完成事故调查5起,实施行政处罚7.4万元。

上半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以来,共发现201个较大安全隐患单位,其中可能引发重特大伤亡事故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一类隐患有6个,并及时加以整改和治理。对2个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单位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三、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消防、交警、学校分别成立并定期召开了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办联席会、建立学校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对一段时间来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联席会议进行协商和协调,及时解决存在的隐患。

二是认真落实好制度。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上半年按照计划,主要抓好了节日安全,如春运安全、食品供应安全等工作,确保交通、食品等安全;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是商场、酒店、网吧、游戏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好了禁放烟花爆竹工作,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督促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督促交通预防办按照制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使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三是抓好平安企业创建。3月份,我们在企业申请的基础上,经街道办、主管部门初审,区综治办、公安分局、经贸局、安监局四个部门审核,由区安委会授予32家企业为第一批“平安企业”单位,到2010年底打算推动辖区内90%左右重点企业达到“平安企业”标准,从基层入手,从企业入手抓好本质安全。

四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安全生产协会本着“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宗旨,在去年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培训的内容,利用市总工会来厦员工培训基地,上半年共组织培训班2期,共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社区安全员232人。

四、突出抓好督查督办

一是发挥协调督查作用。区安委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能,调动全区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抓好安全生产,完善了区安委会工作规则。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防范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计划、登记、汇报等制度,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部署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工矿企业、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建筑安全、旅游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各部门按照安委办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辖区各类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二是加强联合执法。上半年组织区监察局、安监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工商分局等职能部门和相关街道,组成隐患排查治理联合检查组进行现场执法。主要查处辖区内企业存在消防通道不通畅、火灾隐患突出、无证经营、“三合一”回潮等问题。3月28日的联合执法中,对一家无证经营的印刷厂进行了停产处置;对两家消防通道不过关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一家“三合一”回潮的问题责令立即搬出住宿人员。

三是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在全区公布了隐患举报和投诉电话。认真处理群众投诉,进一步规范信访案件的收发、登记、管理工作。上半年共受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19件,做到了举报、信访、投诉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抓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一是认真抓好部署。从4月开始,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部署,积极主动地做好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查行动,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方案。4月28日,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和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督查方案,并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分管副区长为常务副组长,下设了建设、消防、交通、教育、危险化学品等五个小组,其他各部门及各街道根据要求成立各自工作的检查组。结合“五一”期间和“奥运圣火传递”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内的隐患治理情况展开全面的督查。

二是认真抓好落实。为确保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信息报送及时快捷,实行了信息专人定期报送制度,成员单位每2个工作日向区安委会办公室上报督查情况,区安委会办公室每3个工作日向市安委会上报工作情况,每个月汇总一次情况,并将信息报送情况纳入了安全生产工作年终考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及时制订了督查计划,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得到全面落实。

三是切实抓好督查。从4月开始,按照企业自查和上级抽查相结合、街道督查与行业管理部门督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业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按照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督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进企业和社区进行座谈等形式,以消防、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和学校为重点检查单位,以事故多发地段及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营运集中的社区和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检查部位,以交通工具和大型娱乐设施及特种设备为重点检测对象,深入企业,深入社区,逐厂深入督查,切实督促各类隐患整改。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共进行综合督查2次,各街道、部门进行专项检查5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