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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管理人口计生半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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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管理人口计生半年总结

半年来,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咸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党政主抓、部门联动、完善措施、明确责任、整体推进”这条主线,强化“舆论攻势、工作措施、督办指导”三大工作举措,突出宣传教育、“三查四术”、孕情监管、查处打击违法生育、城镇社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坚持高标准,谋求新突破,先后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活动、春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年10月1日至*年5月底,全市出生人口3513人,政策内出生3268人,出生女孩1605人,出生率为6.82‰,符合政策生育率93.03%,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8.88。

(二)“三查四术”完成情况。截止5月底,*年度第一次全市应“三查”43113人,已查42322人,“三查”率为98.16%;第二次全市应“三查”43311人,已查42622人,“三查率”为98.40%。*年10月1日至*年5月底,全市应上环2691人,已上环1779人,占66.11%;全市应结扎822人,已结扎694人,占84.43%;全市已落实补救413例,其中:人流276例,已落实引产137例。

(三)孕情掌握情况。目前全市政策内怀孕2384人,占前三年平均出生的45.60%。

二、主要工作措施与作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在落实计生工作责任上下功夫

一是主要领导挂帅亲自抓。*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4次高规格会议安排部署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元月12日召开全市元旦、春节期间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春节前后的计生工作,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的实施意见》、《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前后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和督办提纲,各地紧紧抓住元旦、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探亲的有利时机,认真做好育龄群众的政策宣传、优质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年2月18日,全市三级干部会议上午刚一闭幕,下午就接着召开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千人大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主要领导和计划生育分管领导出席了会议,市直单位、各乡镇(办)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以及各村(居)支部书记和市人口计生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上,通报了全市*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传达了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签订了*年度计划生育责任状,安排部署了*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咸宁市*年3月15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以来,*市委、市政府迅速召开了春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月工作动员会,会上传达了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精心安排和部署了我市优质服务活动月工作,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的名义出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决定》(赤办发[*]9号)文件;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春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月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地迅速掀起以“三查四术”为重点的优质服务活动高潮。在活动期间多次召开了春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月工作督办会。会上,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5月5日,*市委、市政府又再次召开了规格较高、规模较大的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会上,对*年度半年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情况、市公路局干部职工违法生育有关情况、计划生育联管单位履行部门职责抽查情况等进行了通报。会上,对三个工作滞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对3名相关责任人实行了诫勉。

二是加大督办指导工作力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计划生育工作专题汇报,参加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人口计生工作。咸宁市委常委、*市委书记刘新池同志带领市四大家联系乡镇和市直单位的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到基层调研、指导、督办人口计生工作,使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得到有效解决。市人口计生局联系乡镇和市直科局、社区的干部职工每月到所联系单位抽查督办指导1—2个行政村(社区)和市直科局二级单位,并以书面的形式把抽查督办情况向所联系单位进行了反馈。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抽查解剖85个行政村(社区)和市直科局二级单位。

三是建立了人口计生工作包保责任制。市委办、市政府办了出台《关于落实*年度乡镇(办)村居人口计生工作包保责任制的通知》(赤办发[*]42号),把市直单位包村(社区)责任人以及包保范围、包保责任和包保要求以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并要求迅速落实到位。在今年的人口计生工作包保中,由于包保工作不落实受到通报批评的责任人有4人,受到各系统通报批评的有7人,实行组织诫勉的有4人,实行停职处理的有1人,停职专抓计生工作的有1人。

四是坚持开展了“四个一”活动。今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四个一”活动,即:市人口计生局每月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一次计划生育工作;每月对乡镇(办)、市直单位抽查一个行政村(社区)或所属二级单位;每月对抽查情况进行一次排位通报;每月在后进单位召开一次人口计生工作督办会。真正把人口计生督办督查工作落到实处。到目前为止,今年已进行了“四个一”活动4次。在全市月考核中,被通报批评的单位有12个,实行通报批评或诫勉的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以及市直单位包村(社区)责任人达48人次。

五是坚持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市委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坚持每月工作例会制度,互相勾通,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并通力协作及时协调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通过“三联两抓一考核”(三联:联席会议、联手调研、联合决策;两抓:抓责任履行、抓任务完成;一考核:目标责任考核),初步形成了“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新格局。

(二)深化宣传,提升品位,在计划生育舆论导向上鼓实劲。

一是各地利用人口学校组织育龄群众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向育龄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等知识。全市培训育龄群众达4万余人次。二是通过进村入户、座谈会和发放计生宣传品等多种形式与育龄群众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全市共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2.8万份。三是利用宣传车,深入镇、村进行宣传活动,全市共出动宣传车40多台次。四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宣传媒体,积极宣传人口计生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24小时流动播放计生信息和举报电话,并定期公布各地的计生工作进度。制作播放了春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月电视专题片。五是编制了《*计生信息》共9期,及时发送到省、咸宁市有关领导。发表宣传报道共40余篇,其中:国家级10篇,省级4篇(湖北日报1篇),市级26篇。六是利用广场文艺演出和*市“老龄艺术团”、“金穗艺术团”在全市城镇、乡村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巡回宣传活动。

(三)夯实基础,优质服务,在“三查四术”工作上加力度

我市按照名单化管理、销号制结账的办法,大力开展以“三查四术”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活动,进一步规范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一是实行名单化管理和倒销号制。各地对“三查四术”进行了一次清理核查,对应落实“三查四术”的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对存在超生隐患的对象实行重点监控,并把任务落实到镇、村,把责任落实到个人。二是实行定期公布制度。每10天公布一次工作进度,督促各地把“三查四术”工作落实到位。三是严格奖惩办法。各地普遍制订了“三查四术”工作奖惩办法,实行重奖重罚。四是抓计生下乡流动服务。首先是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的作用,提高优质服务水平。我市组建了工作专班和技术服务专班,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巡回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按照“五个一”的要求,以偏僻边远的乡村为服务重点,经常深入乡镇、村组,大力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和出生缺陷干预一级预防工作,并积极配合省人口计生委组织的“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普查和生殖健康促进计划。

(四)关口前移,重点监控,在孕情管理与服务工作上出实招

我市在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工作上,建立完善孕情管理制度,强化孕情掌握、包保、建档、访视,进一步规范“控比”工作的过程管理。一是完善了孕情包保责任制,强化孕情包保操作规程。二是加强了对B超、人流、药流、引产以及终止妊娠药物的管理。全市所有的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新生儿、B超、人流、药流、引产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并定期将花名册报送市人口计生局进行核查;同时对药品市场进行了定期不定期的抽查。三是实行了孕情管理“关口前移”。我市将孕情包保对象由过去的现孕对象扩大到所有符合政策条件可以生育的对象,无论他们是否办理《生育证》、《生育服务证》或者是否怀孕,都要实行包保跟踪、建档立卡,全市共建立孕情管理档案6000多份,并全部实行包保跟踪管理。

(五)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在城镇社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上创新路

我市为了在城镇社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上探索出一条工作新路子,建立完善了城镇“单位人”单位管、“社会人”社区管、“流动人口”属地管的“三管”机制,逐步形成“以房管人”和“网格化”管理新模式,规范城镇社区和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一是开展了清理清查。市人口计生局和城区3个办事处组织了清理清查工作专班,对城区人口进行了一次清理清查,补登育龄妇女信息卡132份,补报上年人口出生32人,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621人,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978人。二是理顺了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直单位和街道人口由乡镇管理,其数据信息由乡镇统一上报。城区人口由社区居委会统一管理,其数据信息统一由社区居委会上报。三是划定了责任小区。目前,城区20个社区居委会已划定了304个责任小区。其中:单位小区103个,纯居民小区201个,为下一阶段实行“以房管人”和“网格化”管理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六)严肃纪律,着力查处,在“两清一治”工作上动真格

今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生育行为,加大对党员干部、名人、富人等违法生育人员的查处打击力度,规范育龄人员的生育行为。一是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两清一治”活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通知》(赤办发[*]41号)文件,更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生育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加大人口出生清理核查工作力度。市政府成立了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地普遍落实了工作专班,以村(居)为单位对近几年出生人口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核查。据统计,清查出*年度出生漏报113人,其中政策外52人。三是对违法生育人员进行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市人口计生局制订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实施细则》,并对近几年政策外出生的对象打印出了名单,公布了征收标准、征收情况和举报电话。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统一了执法文书、规范了执法程序。今年以来,全市已征收社会抚养费167.66万元。四是加大了对党员干部、名人、富人等违法生育人员的查处打击。是党员干部的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是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的一律按标准全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依法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据统计,全市受党纪政纪处理6人次,其中:开除党籍2人,行政撤职1人,开除公职4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50多件,行政拘留1人。五是加大了对“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共查处“两非”案件2起,处理医务人员4人,其中:实行记过处分和经济处罚的单位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3人;对直接负责的医务人员实行行政记大过1人,行政记过1人,吊销医师资格证2人,实行经济处罚2人。另外,目前还发现2例终止妊娠事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社会抚养费征难度大。存在着部分计划外生育家庭生活困难无力缴纳和当事人长期外出难以征收等情况。二是城镇社区和流动人口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化转移,造成流动人口漏管、难管和管不到位的问题。三是技术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能力还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四是经常性工作还不够到位。有的地方不能正确处理好集中突击与经常性工作的关系,存在“突击一阵风,过后就放松”的问题。

四、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1、在宣传造势工作上再加力度。一是广泛刷写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继续强化舆论攻势。二是组织育龄群众到村(居)人口学校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等知识。三是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宣传人口计生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24小时流动播放计生信息和举报电话,定期公布各地的计生工作进度。四是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及时向各级领导干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反映我市计生工作动态。形成全方位、多层面的宣传攻势,大力营造有利于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开展的舆论氛围。

2、在“三查四术”工作上再加力度。一是及时下达“三查四术”工作任务,乡镇、市直各单位将“三查四术”工作任务分解到基层,并实行名单化管理和倒销号制。二是每10天对乡镇“三查四术”完成情况公布一次进度,对工作滞后的地方及时提出批评,并重点进行督办。

3、在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上再加力度。一是继续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两非”行动;二是计生、卫生、药监、公安、纪委监察等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保持对打击“两非”活动的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心慈手软,确保在“两非”案件的查处上有新的突破;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B超、人流、药流、引产以及终止妊娠药物的管理;四是认真落实孕情包保责任制,实行“关口”前移和过程管理,六月份组织一次专项抽查考核督办,进一步加大孕情包保责任追究力度,迅速扭转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高位运行的被动局面。

4、在违法生育的查处上再加力度。积极开展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文明执法宣传教育“两项”活动。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掀起社会抚养费征收高潮。特别是加大对国家干部职工、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决不心慈手软和姑息迁就。该开除党籍的开除党籍,该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该撤销职务的撤销职务,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必须全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坚决遏制少数地方生育反弹、工作滑坡的势头。

5、在城镇社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上再加力度。一是在城镇社区中进一步划定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小区。二是进一步明确社区计生管理职能,理顺工作关系。三是建立健全社区计生工作网络。社区居委会要配备3-5名有工作责任心、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作风过硬的计生工作人员;小区要聘用一名计生协管员;各楼栋要逐步聘请计生信息员;形成市—办事处—社区—小区—楼栋五级计生工作网络。四是继续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实行双向管理,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办法,认真落实流出地和流入地各自管理职责,积极推行“以房管人”和“网格化”管理的新模式。

6、在督办督查工作上再加力度。一是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四个一”活动。进一步把督办督查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使人口计生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经常化”的发展轨道。二是市人口计生局干部职工每月必须深入到包保单位(乡镇、市直科局),抽查督办1-2个行政村(社区)或科局二级单位,并以书面的形式把抽查督办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反馈。三是组织一个业务较强的督办专班,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各单位进行巡回督办指导,强力推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平衡和健康发展。四是加强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共同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真正把基层的注意力从应付考核转化到狠抓落实和务求实效上来。

7、在基层基础工作上再加力度。一是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六清一治两规范”工作,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干好实事。二是进一步完善市直单位、镇村(社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服务规范,夯实基层管理与服务工作基础,全面改善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状况。三是加强计生队伍建设。特别是各乡镇要配齐配强计生工作人员,计生办主任必须是公务员,而且是专职的。按照“35岁左右、高中以上文化、女性为主”的条件配备村级人口计生专干,并实行“市聘、镇管、村用”和“人员、任务、报酬”三落实。四是加强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构建“三网并行、三级联动”(三网: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奖励扶助信息系统;三级:市、镇、村)的框架,不断提升计生信息化管理水平。

8、在工作责任追究上再加力度。建立干部群体包保责任制。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年度乡镇(办)村(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包保责任制的通知》(赤办发[*]42号),把市直单位包村(社区)责任人以及包保范围、包保责任和包保要求落到实处。坚持重点管理、一票否决、离任审计、追踪奖惩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研究建立和完善计生包保责任制、考评细则和奖惩办法。以严格的工作措施,严格的工作要求,严格的责任追究,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