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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根据部、省两级农业部门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的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行政效率提升年”和“干部作风改进年”的要求,我市各级农业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基本情况
按照部省两级农业部门的要求,我市拟定下发了《2009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及各专项工作组,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制定了阶段整治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目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力度加大
2009年1至5月全市出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3496人/次,整顿农资市场:577个∕次(其中:种子96个、肥料72个、农药86个、饲料151个、兽药165个、农机7个);查缴:种子1662公斤、农药210公斤、饲料746公斤、兽药213.8公斤;查处案件3件:饲料2件、兽药1件;印发宣传资料:种子1.15万份、肥料0.48万份、农药1.02万份、饲料2.36万份、兽药2.56万份、渔机渔具0.1万份、农机及零配件1.06万份。通过专项整顿和宣传活动,有效遏制了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活动,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农业生产安全,推动了我市农资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种植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进一步提高
2009年1-5月,全市播种蔬菜55.25万亩,同比增2%。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市蔬菜质量安全水平,我市加大了标准化生产推广力度,大力推行“5+3”工程的实施。目前已安排标准化生产示范点40个,标准化示范面积10.8万亩,举办标准化技术培训36795人次,推广黄板3.39万亩、性诱剂920亩、生物肥料8.9万亩、生物农药7.36万亩。1-5月推广无公害蔬菜34万亩,产量54万吨,分别占年计划的44.8%和33.6%。
(三)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2008年“问题奶”事件以来,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兽药市场的整治。今年,我局制定了《*市2009年兽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兽药专项整治行动。*市动物疫病疾控中心全年计划抽检150批次。2009年1-5月抽检兽药产品78批次,第一季度完成兽药检验27批,检验合格17批,合格率63%,同比上升11.4个百分点。第二季度抽检兽药51批,按照今年国家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新要求,我市首次进行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产品确认,在确认规定时限内有6个兽药标称企业确认了7个产品不是其生产的产品,为假冒产品,确认情况已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并予以严厉查处。进入实验室检验44批次,目前尚在检验中。
(四)饲料及饲料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任务过半
饲料全年计划抽检100批,半年抽检一次。上半年组织完成抽样50批(其中配合饲料22批,浓缩饲料26批,预混合料2批),实际进行检验41批(其中配合饲料21批,浓缩饲料20批)。抽检覆盖4县1区,24个经营户,4个养殖场(户),10个饲料生产企业,由28个饲料企业生产。检验尚在进行中。
饲料违禁添加物全年计划抽样送检30批次。今年4月组织完成抽样送检30批次,其中猪料20批,鸡料8批,鱼料2批;自配料16批,商品料12批。饲料抽检涉及5个县区、5个乡镇、14个行政村、8个养殖场、16个养殖户和8个饲料生产企业。监测项目为猪用饲料测定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地西泮、呋喃唑酮。蛋禽产蛋期用饲料测定苏丹红,蛋禽育成期及肉禽配合饲料测定己烯雌酚。水产配合料测定己烯雌酚、氯霉素。检验结果待省通知。
全年计划抽查饲料标签500个。2009年上半年在西山、盘龙、五华、东川、安宁、富民、宜良7个县(市)区抽查饲料标签261个,共抽查饲料经营户和饲料生产企业141家,其中抽查饲料经营户135家(涉及饲料生产企业97家)饲料生产企业6家。合格饲料标签256个,合格率98%;不合格饲料标签5个,涉及4个经营单位、3个生产企业,主要不合格项为无生产日期标注。
(五)基地建设和产品认证进一步加强
今年,我市又向省厅审报了富民、嵩明、晋宁三县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整体推进县,面积约122万亩。在去年争取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晋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基础上,又向上级农业部门审报了禄劝县、宜良县、官渡区三个县(区)农残检测体系的建设项目。同时进一步加大“三品”认证工作,目前,已受理14家企业(单位)35个产品的申报材料。为进一步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下简称“三品”)企业用标,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行为,树立“三品”认证的权威性和维护品牌公信力,自2009年3月13日省、市、区三级农业部门联合行动开展“三品”市场专项整治正式启动以来,到5月底,全市已14个县(市)区对经营使用“三品”标志的250个产品进行规范用标和假冒“三品”督查,合格产品208个,合格率83.2%。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2009年4月2日,农业部农药残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对我市王旗营、呈贡龙城蔬菜批发市场;好又多、沃尔玛超市;篆新、安康清真农贸市场进行2009年蔬菜和食用菌质量安全第一次例行抽检。抽查组共抽查番茄、黄瓜、西葫芦、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大白菜、普通白菜、菜心、生菜、芹菜、菜豆、豇豆、韭菜、莴苣、辣椒、茄子等17个蔬菜品种,计64个样品;食用菌15个样品。检测结果蔬菜农残合格率为98.4%,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食用菌农残合格率为100%,但其中4个样品检出荧光增白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配合农业部农产品检测中心(杭州)对*市畜产品的抽检工作,共抽检猪尿10份、猪肉8份,鸡肉8份、鸡蛋8份、牛肉4份、羊肉4份、猪肝9份。农业部农产品检测中心反馈,抽检样品合格率100%。
2009年1—5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全市各级农残检测站(点)共抽检蔬菜样品12954个,合格率99.3%。市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继续对*市主城区11个屠宰场待宰生猪进行尿液抽检,1-5月共抽检生猪尿液2420份,未检出“瘦肉精”残留;对沃尔玛、好又多、百盛、家乐福等超市销售的品牌鸡蛋进行抽检,共抽检鸡蛋144个批次1296枚,未检出三聚氰胺残留;抽检*市所辖奶牛场(合作社)生鲜牛奶90份,未检出三聚氰胺残留;在超市抽检生鲜鸡蛋36个批次,经检测未检出苏丹红残留;根据《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近期工作重点及要求》(卫监督发[2009]21号)的要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方案推荐方法《乳及乳制品中舒巴坦敏感β-内酰胺酶类药物检验方法》进行了试剂准备及方法摸索,对县(市)区送检的10份牛奶进行了检测,未检出β-内酰胺酶残留。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我市气候冬春干旱,夏秋高湿,极利于病虫害发生,农业生长过程中病虫害发病率较高,禁用农药及其混配剂仍时有使用。二是农残监测检验工作由于检测成本较高,部分检测站(点)因无资金保证,对农产品市场准出的监管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仍进入市场销售。三是随着食品安全形势要求及检测标准的不断提高,兽药、饲料检测仪器设备奇缺,蔬菜农残检测设备损坏或老化突出,急需进行设备添置、更新和维护。四是检测队伍、检测手段比较薄弱,检测人员业务水平还需不断提高。五是种养业及其产品的生产标准化程度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缓慢,外向度不高。六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前我市农产品日常监管经费尚无落实。
三、下步工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当前,我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不断改善,食用农产品总体上是安全放心的,但与消费者不断提高的要求相比,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任务还很艰巨。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下,以*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食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探索研究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培训,强化源头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对于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依法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坚决贯彻《食品安全法》,将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宣传培训,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
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仍然比较突出的实际,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持对制售假劣、违禁农业投入品行为的高压态势,从源头上控制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农业生产领域。加强农产品生产监管,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三)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一要在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同时,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这是《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明确要求,也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治本之策。
二要切实加强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指导和服务。在继续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制定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将科学施肥、合理用药的知识和技术交到农民群众手中。
三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标准化生产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加强对它们的指导、支持和服务,督促其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生产技术服务。
(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三品”认证
农产品品牌是农业标准化、产业化的重要标志。积极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利于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的荣誉感、责任感,并通过市场激励机制提高其从事标准化生产的自觉性、积极性。要继续把农业品牌化和农业标准化结合起来,在严格准入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农产品。
(五)进一步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
逐步完善市场准入基础性工作,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标识规范、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田间生产档案、农产品质量跟踪追溯管理等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标准体系。在生产基地或产业重点乡(镇)或村委会建立农产品质量跟踪追溯管理信息报送试点,建立种、养业管理档案,逐步建立规范的产地准出检测制度。
(六)切实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
《食品安全法》强调各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并从相互通报信息、会同处理问题等方面提出了原则要求。农业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快建立完善与其他监管部门在风险监测和评估、标准制定、食品检验、信息和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协调配合机制,努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的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