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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市妇联信访工作在上级妇联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和全市各部门通力配合下,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继续贯彻“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认真接待调处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为构建和谐*,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和基本职能,广泛协调社会力量,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
一、半年信访工作情况。
半年来,*市妇联共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97件,其中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71件,占信访总数的73.1%;劳动权益类4件,人身权益类14件,财产权益类9件,信访调处率99%;妇联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9余件,结案满意率97%。
二、信访特点:
1.家庭暴力问题仍较突出。通过近半年来市妇联接访情况统计,家庭暴力案件占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总数的70%左右。在家暴来信来访案件中,施暴者多为男性,主要是夫妻间暴力。其中男方低学历个体从业人员、农民占比例较大,高学历人群、机关工作人员也占一定比例。由于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和制裁,缺乏可操作性的法规,加之一些部门尤其是一些执法部门仍将家庭暴力当家务事,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及时的处理,这就使侵权者变本加厉地加害于妇女;其次,我们妇联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对于无固定职业和单位的施暴者做工作难度较大,这就导致家庭暴力这一丑恶行为屡禁不止。
2.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婚外情、非法同居、包二奶等难以取证的纠纷案件仍占据相当比例。在接处这一类上访案件时,我们工作人员尽最大努力为受害妇女说话、声援和协调。但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最终相信证据。因此,受害妇女的诉求和权益往往因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支持。
3.妇女的主体意识增强。近年来,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妇女和丈夫有外遇的妻子,都能及时地通过电话或到妇联及执法部门咨询、求助,希望可以通过这些途径,寻求理智的、合法的、适合自己的解决婚姻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这说明妇女群众的主体意识在觉醒,法律意识在逐步增强。
三、主要作法。
1.热情接待来访,认真调解纠纷。
信访接待是妇联工作的“窗口”,妇联是妇女群众的“娘家”,对于来妇联上访的妇女群众,*妇联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不厌其烦做好调解和疏导,对于来访者耐心体察需求,努力为她们解疑释感,使各类矛盾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2009年6月份,我市某乡镇干部尹某,其妻郭某因为尹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到市妇联上访。在听取郭的陈述后,我们马上与尹及他的同事联系,了解情况,并对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给予了严肃的批评。通过我们做工作,尹认识到自己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严重性和错误,表示今后要加强个性修养,关心妻子,妥善处理家庭关系。同时,我们对上访人郭某进行了疏导,郭某表示今后会注意方法,支持丈夫工作,多一些谅解和宽容。现在两口子和好如初。并衷心感谢妇联同志为他(她)们所作的一切。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这里不一一枚举。
2.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加强信访效益。
半年来,*妇联在建立完善信访接待登记,统计分析和上报制度的同时,还建立了信访接待首问制,谁接待,谁负责,做到信访工作人人过问,个个有责。妇联主席接待日(即每个星期二为主席接待日),这一天里,妇联邓主席亲自接待来信来访妇女群众,查阅疑难来信,听取分管维权负责人工作汇报,会办处理复杂的来信来访案件。领导亲自接待和重视信访工作以及信访工作制度的健全,提高我市妇联信访效益。
3.充分发挥社会化维权网络作用,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半年来,市妇联加强部门协调,充分发挥*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妇联三级信访网络和27个家庭暴力投诉、司法援助中心等八大维权网络作用,同时积极发挥妇联人民陪审员作用,对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