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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具体指导下,*市物价局依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法制诚信服务型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和重点,切实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与价格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严格按照《200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坚持依法治价,认真分解目标,细化任务,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使价格管理和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价格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能
物价系统的法制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不仅专业性强、政策性强,而且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此,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工作,把法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方面切实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同时结合实际,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不断改进工作,使法制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是按照《纲要》、《决定》和《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重点突出、切实可行的市物价部门贯彻《纲要》五年规划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二是认真做好2009年度价格工作依法行政责任目标及其考核办法制订工作,科学合理地确定目标、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完成时限和标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三是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学习、借鉴外地、外单位先进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创建经验,推动依法行政向深层次发展。四是做好价格法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督促检查、协调指导、情况交流工作,定期报告、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切实加强价格管理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价格管理职能转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关注和努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一是加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二是加强基金征管,增强政府调控价格的经济能力;三是认真清理经营性收费,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四是认真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五是加大药品和医疗价格监管力度,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六是进一步完善审批机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制”和承诺服务,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七是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我局价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价格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召开各界人员座谈会等形式,畅通群众价格权益诉求渠道,征求各方面对价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使价格工作与社情民意做到良性互动。利用*价格信息网,及时公示各类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及收费标准,跟踪市场价格热点,价格监测信息,报道价格工作动态,受理群众咨询投诉,构筑了群众和价格工作交流的平台,进一步畅通了广大群众了解和监督价格工作的渠道。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政府定价行为
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结合物价工作实际,我局从完善制度入手,不断健全和完善价格行政决策和执法机制。以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健全依法行政责任目标管理制度为抓手,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健全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贯彻落实《*市物价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市物价局行政执法标准》和《*市物价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以及《*市物价局审价委员会工作规则》、《*市物价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形成了成本监审、价格制定、价格处罚等一套完整的工作规程和制度,从而保证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促进了廉洁执政。认真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研究制定了《首查先行整改制度》,贯彻落实《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梯次制度适用规则》,认真梳理执法依据,确定了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梯次标准,为进一步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行为奠定了扎实基础。认真落实集体审价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价格成本监审、价格听证、价格认证、价格违法案件审理等各项工作规程和制度,从而保证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促进了廉洁执政。
四、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在完成价格行政执法依据疏理的基础上,以行政执法责任分解为突破,按照行政执法的内容、性质、类别和依据、权限等方面,逐一明确部门执法职责,建立并完善与价格行政执法责任相配套的责任分解、责任追究和评议考核等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恰当运用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宽严适度。同时,客观公正地对待各类市场主体,防止行政执法的任意性和随意性。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
在行政执法中,做到执法依据公开、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说明理由。严格要求执法人员秉公执法、廉洁行政。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努力做到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坚持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前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回避权、听证权等各项权利,并保障其正确行使;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实行民主评议、群众评议及行政管理相对人评议多重评议制度,认真履行复议职责。
紧紧抓住政府关心、管理需要、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在水、电、气、暖和药品及医疗、教育、物业管理等最直接、最经常、最密切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收费)行政执法领域,开展重点领域价格检查。今年以来重点组织开展了“双节”市场价格、化肥价格和涉农价格、“五一”旅游和市场价格、涉企收费和电价等专项检查。截止5月底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518件,查处违法所得金额499.30万元,没收和罚款上缴财政141.24万元。
五、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继续坚持了局党组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各位党组成员工作汇报,研究确定各个时期各项工作的目标和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党组研究事项的督办查办和跟踪问效,将各阶段重点工作和责任人以局党组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作为工作督察的依据,增强了班子成员抓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认真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年初,对市辖10个县(市)、区物价检查所2008年以来在价格监督检查执法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财政收支等纪律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调研,针对各县(市)、区物价检查所价格监督检查执法行为和执法案卷制作及管理进行了重点检查。从价格监督检查实体和程序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各县(市)、区物价检查所执法案卷制作和管理水平,有效地提高了各县(市)、区物价检查所价格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水平和办案质量,对优化我市价格监督检查执法环境和推动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整体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加强政府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为适应依法行政进程加快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了*市物价局价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价格工作氛围。
一是加强日常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法制工作和政策,报道价格工作动态。《*日报》、《*晚报》、《*信息》多次报道我市物价工作动态。
二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今年3.22、5.8,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分别组织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设置宣传版面、价格咨询台和投诉台,现场受理价格咨询投诉,发放宣传单,增强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透明度。
三把普法宣传教育作为依法行政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认真组织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始终坚持“三落实”,即:时间落实、教材落实、辅导人员落实;“三结合”,即:集中宣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考勤、成绩与评优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从而保证了普法学习认真、扎实、有效地进行。狠抓干部法制学习考核、培训。按照年初制定的法制学习培训计划,上半年组织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张榜公布,并作为干部考核、评先和奖励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