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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发展价格监测半年总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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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发展价格监测半年总结区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物价部门的领导、关心和支持下,把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工作重点,关注民生价格问题,促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加大价格执法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加强政府服务职能。上半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切实加强价格监测工作,落实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1.做好价格监测工作。截至到5月,我区CPI累计同比上涨7.13%,高于去年3.8%的水平,物价形势依然严峻。我们以粮油、液化气、农资价格及肉禽蛋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商品为重点,积极开展价格监测工作,对大部分商品实行一周两次采价,及时掌握商品变动信息;对监测数据及时进行统计和分析,开展季度性价格运行情况分析;新增四个煤炭价格监测点,提高煤炭监测代表性和准确性,密切关注电煤市场价格变动。

2.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根据国务院、省市物价局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落实实施工作。报上级物价部门和区政府同意,确定我区6家调价备案企业名单和5大类商品,对纳入名单的商品调价严格执行调价备案制度。先后召开两次调价备案企业座谈会,要求企业认真落实干预措施和及时上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落实情况,除正常上报调价备案情况外,每周二另行上报调价备案商品的现行价格情况;并多次开展调价备案企业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二、关注民生价格问题,规范价费标准,解决群众所急所难

1.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贯彻落实省物价局文件精神,重新公布粘菌素等27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并对我省医疗机构第一批常用低价药价格政策进行调整和补充完善;配合区劳保局等部门开展对医保定点乡镇卫生院、药店的年度考核工作。

2.出台、调整多项收费政策。在雪灾期间,为保证市场价格稳定和货源供应充足,积极落实做好关于雪灾减免收费的政策,出台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政策;出台暂缓征收集体林育林基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做好*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及租金减免工作;对农民建房基础设施配套费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明确了居住证工本费的标准;规范档案服务收费;对我区若干房产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物业等级进行核定。

三、依法定调价,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推动公用事业发展

1.调整供热价格。重新修改完善了我区供热价格管理办法,制定更合理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并根据我区市场煤炭价格变化情况,于一月、四月和六月分别三次调整供热价格,其中对居民类生活用汽价格均维持在118元/吨不变,给予学校等公用事业性单位优惠。同时,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牵头邀请财政、环保、经发等部门共同研究协调四家热电企业《关于我区热电行业面临险情急需政府应急临时援助的报告》中所涉及的有关问题,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建议报区政府研究。

2.对我区热电企业发电供热成本及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垃圾处置成本等情况开展调研,为进一步完善供热市场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结合“清洁*”大行动,成立课题组开展垃圾保洁、清运、处置等有关事项的调研活动,拟完善我区城乡垃圾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

3.完善我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疏导城区道路,缓解停车难、行路难问题。

4.根据省、市物价局文件精神,自6月20日起,将每吨成品油价格上调1000元,并即日召集有关单位和媒体,及时贯彻落实成品油调价政策。对各加油站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四、转变政府职能,做好价格服务工作

1.完成20*年度收费年审工作。对23个收费部门进行验审,涉及收费金额59556.35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16804.43万元,事业性收费42751.92万元。并结合年审工作,会同区财政局,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同时统一换发各单位的《收费许可证》。

2.开展“阳光工程”活动,对企业缴费登记卡进行回访,切实为企业发展减轻负担。

3.开展物价局长下访接防活动。我局领导携相关科室人员随同省物价局黄家晖局长一行到我区瓶窑镇开展“百名物价局长下访活动”,深入基层,走村入户,与农户直接面对面,听取意见、宣传政策、解疑答难。

4.认真开展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并广泛听取代表和委员对价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价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拓宽价格工作思路。

5.做好价格协会服务工作。组织召开*区价格协会一届三次会议,总结*年度工作,布置*年工作重点。

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1.开展惠农价格与涉农收费等专项检查,对电信、邮政、有线电视、公路管理、殡葬、卫生院等部门单位的价格和收费进行检查。

2.在春节、“清明”、“五一”等节日期间,开展节日市场价格大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有序。

3.针对成品油供求紧张情况和成品油调价,对区域内加油站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开展食用植物油价格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活动。

4.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对我区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及药店开展了医疗服务收费与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六、完善工作制度,增强业务能力,做好价格举报处理、成本监审和价格认证工作

1.做好农本调查,开展成本监审。开展对农户存粮、农资购买情况的专项调查;对枇杷等特色农产品和规模生猪养殖的成本和收益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开展污水定期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进行自来水价格定期成本监审。

2.做好涉案物品价格认证等工作。1-6月份,共完成价格鉴定案件640件,比上半年同期的630件,增长了1.6%。

3.认真完成价格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工作。上半年我局共受理333件投诉举报案,办结319件,办结率95.8%。

七、加强价格法宣传普及,积极开展价格调研工作

1.做好价格法宣传普及活动。配合工商等部门,开展“3.15”国际者权益保护日价格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受价格投诉举报;在4-5月份,多种形式开展纪念《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月活动,一是在人民广场专题开展价格宣传活动,二是精心组织,积极参与“中国石化”杯浙江省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有奖知识竞赛活动,三是借助网络、媒体等渠道,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并在各道路口、商场门口等悬挂宣传横幅。

2.积极组织稿源,认真编印《*物价》6期;及时更新和加载“*物价网”内容,在宣传报道物价工作动态的同时,增进社会对物价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3.开展各项调研课题的调查研究、材料收集及撰写等工作。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重点,继续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等国家价格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民生价格的监管工作,稳步推进各项资源价格改革,努力促进价格稳定,完成区政府提出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不高于全省平均涨幅的工作目标任务。

一、把握价格走势,认清价格形势,努力促进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继续加强对液化气、粮油、农资、成品油等民生商品价格的监测工作,进一步健全价格监测网络和完善价格预警方案,强化对价格监测数据的运用和分析,为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当好参谋;并且及时向社会公布价格信息,引导正确的消费观和舆论方向。继续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二、谨慎出台调价政策,重点做好资源、环境类价格和社会公益服务性价格的深化改革工作。根据调价工作计划,谨慎出台调价政策,进一步研究细化价格调控措施,在确保实现全年价格调控目标的前提下,着重促进资源、环境类商品价格和公共服务性价格的改革工作。其中:继续组织实施好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研究完善垃圾处置费、保洁费等政策标准;以缓解“停车难”、“行路难”问题为根本原则,继续完善调整停车服务收费政策;配合财政、民政等部门研究制订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的各类补助政策;研究完善农村纳管后的污水处理费政策,争取同网同价;经省物价局批准同意后,及时调整有线电视视听维护费标准。

三、高度重视民生价格问题,减轻群众负担,维护群众权益。积极发挥物价部门的工作职能作用,要充分考虑社会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慎重做好定调价工作。研究建立低收入群众生活补贴动态联动机制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物价浮动补贴机制,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众和公益性事业的减免政策和补贴补偿问题,形成合理的补偿机制。做好实施区间话费取消的配合协调工作。认真做好群众的价格维权工作,做好价格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开户费的行政复议工作。

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一是要继续加强对出租房电费结算、电信邮政资费等涉民、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检查力度,减轻企业和群众的不合理负担。二是要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的监管。三是要加强对市场价格秩序的维护,开展成品油等重要商品价格的专项检查,在节日期间、奥运会期间进行市场巡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四是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以代办服务费等内容为检点,切实落实课本费减免等政策,减轻学生负担。

五、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舆论引导。继续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和局长下访信访接待日活动,坚持不懈为民服务;积极参与“人民满意基层站所”、“规范化认证中心”及全省价格鉴定优秀案卷评选的争先创优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和提高综合协调能力,积极完成价格调研课题。加强政务信息和舆论宣传工作,增加价格政策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和群众的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