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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发展反腐倡廉半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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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发展反腐倡廉半年总结

今年以来,县纪委深入贯彻上级纪委和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潇洒*”,打造“廉洁*”这一目标,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今年以来我县反腐倡廉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升总体目标,着力打造“廉洁*”

市委提出打造“廉洁*”重大决策后,我县迅速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和县委常委会进行认真学习,研究贯彻。县委戚书记亲自动员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反腐倡廉建设更高要求---打造“廉洁*”。随着整体目标的提升,我们狠抓任务落实,积极组织实施打造“廉洁*”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打造“廉洁*”的意见》,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县管以上领导干部中,重点开展“八个一”廉政教育活动,通过“签定一份廉政承诺书、上好一堂廉政党课、组织一次旁听庭审、阅读一本警示教育读本、组织一场廉政主题诗歌(文章)朗诵比赛、观看一部警示电教片、举办一次党纪政纪知识竞赛、结对帮扶一户困难家庭”活动,教育干部思廉、清廉、勤廉,营造争做打造“廉洁*”带头人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落实监督到位

认真开展对重大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维护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上半年以来,重点开展了三项督查: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分管县领导和县纪委常委集中听取各单位党委实际汇报的方式,对全县13个乡镇、街道,1个库管委,以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25个部门,今年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龙头”,纪委较好地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有力地督促了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对抗震救灾物资的监督检查。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县纪委迅速转发有关文件,重申《工作纪律》,并着重对县慈善总会、县红十字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加强监管力度,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做好服务,全力确保抗震救灾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高效运转。期间,我县慈善总会的工作还得到了市效能办的通报表扬。三是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明纪律,严肃选风选纪,及时查处选举中发生的违法乱纪行为。同时,全面开展“六承诺”活动,即要求参选人公开承诺阳光选举、公开承诺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富民强村、公开承诺“两务”公开、公开承诺恪守制度、公开承诺民主决策,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秩序,使今年换届选举工作又好又快地完成,较往年有了明显的进步。

(三)、强化制度约束,着力规范权力行使

针对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环节,我们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检查,探索权力监督制约长效机制,着力形成监督制约体系,进一步规范干部权力正常运行。一是村财务实行流水帐公开、村事务试行阳光决策。扎实开展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推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六项制度”(《村级工程建设和集体资产处置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村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村级民主决策阳光八步法》、《村级财务公开操作办法》等),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规范农村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全面实行村务民主决策“阳光八步法”,村级财务以“流水帐”形式公开。凡涉及村财务收支的各项内容,都要一一记录,逐笔公开,真正使村财务彻底透明,让群众真正看明白。同时在钟山乡试行《阳光议事决策日制度》。每月10日,村干部都要在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上,汇报上月工作、征询当月意见、通读财务帐目、接受质询并答复、作出下步工作安排,以及对重大事务进行民主决策等,进一步强化村务管理,规范农村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二是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全面规范财经权。出台《关于严格财务审批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各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实行书面委托制或联审联签制,规范财务审批制度。重大经费支出则要求班子集中研究,集体决定,防止多头审批、权力失控。三是乡镇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联合竞价新机制。为有效遏止医药购销中存在的不正之风,针对乡镇医疗机构普遍存在药品采购批量少、渠道多、质量不等、价格不一,导致基层群众“看病贵、看病难”,并且用药隐患大、医患矛盾日趋尖锐等问题,县卫生局以联合竞价、降价惠民为目的,制定出台《乡镇医疗机构药品联合竞价采购管理办法》,在*地区率先实施“联合竞价采购”新机制,药品进价平均下浮15%,其中最大的品种达到50%,有力地遏制了医药购销中存在的不正之风。

(四)、发挥监察职能,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围绕重大决策的落实和重大项目的推进,强化行政监察。一是强力推进工程建设效能监察全覆盖工作。成立县工程建设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底数信息库。同时建立联动机制,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全覆盖工作进行监督。成立县投资审计中心,对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决算以及建设项目投资效益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审计,把好财政资金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二是推进招投标统一平台规范化建设。启用远程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系统,制定《评标专家库及随机抽取系统管理制度》、《评标专家抽取程序》等相关制度,重新修订《*县公共资源交易办事流程》,制定出台《*县乡镇(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并形成了工作例会制度和联合办案机制,进一步强化操作规程,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交易行为。三是对拆迁改造工作进行重点监察,促进和谐拆迁。重申拆迁工作纪律规定,派出监察组进驻拆迁指挥部,对县城滨江区块拆迁改造工程进行全程监察,对拆迁进程中发现的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进行查处,有力地维护了公平正义,推进了拆迁进程。四是对富春江砂石资源招投标工作进行现场监察,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富春江黄砂资源公开出让办法,指派专人进入招投标现场开展监察,进一步规范采砂管理工作。今年4月出让的黄砂成交单价上浮了157.6%,卵石成交单价上浮157.5%,成交金额创历史新高。五是开展专项执法监察活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开展以规范自由裁量权为目标的行政处罚情况专项执法监察,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的处罚行为;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监察,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开展住房公积金和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围绕政府投资工程,规范项目代建行为。一是探索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县委、县政府领导明确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先后组织人员到衢州、余杭等地学习取经,至今,我县总造价约4亿元的滨江安置小区项目已交由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建。目前,该试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之中。二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研究制定了《*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如明确了对县发改局作为项目审批的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的七种情形;县财政局如出现未按规定严格审核、审批工程变更等六方面问题也将被追究责任。三是规范项目概算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出台《*县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核管理暂行办法》,成立由县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的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核小组,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概算审核,要求严格执行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政府投资项目如要进行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必须先经过审核小组的概算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再由县发改局批准下达《工程概算造价审核结果通知书》,方可进行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至6月底,审核小组共审核项目5个,控制压缩投资资金289.91万元。

围绕经济发展中心和投资软环境建设,狠抓效能提升。深化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以“两集中两到位”为目标,实施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许可职能归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提高行政效能。许可职能归并之后,全县涉及行政许可的科室由92个减少到33个,审批服务中心窗口承办的许可事项从65%增加到88%,办事效率凸显。建立效能批办单制度。实行县级领导效能批办单制度,以效能批办单形式进行督办。县纪委明确督办联系人,负责全程跟踪落实督办事项。对出现执行力提升不快、办事效率不高、承诺事项不兑现等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并根据督办情况对涉及的人和事进行处理。设立软环境监测点。在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各类企业、全程代办员中设置120个软环境监测点,从依法行政、服务情况、勤政高效、廉洁自律和自身形象等五个方面进行监测,建立发展软环境监测网络,收集软环境监测信息。开展投资创业企业效能走访活动。对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进行走访,及时掌握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服务企业、勤政为民、转变职能和工作效率的情况,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及时办结效能投诉件。上半年对乡镇(街道)、部门机关及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等单位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处理10人,涉及12个单位;共受理投诉175件,办结173件,办结率98%,其中网上投诉148件,办结146件;96666和市长公开电话12件,办结12件;来信来电来访15件,办结15件,处理3人。

(五)、深化三项活动,着力推进纠风工作

今年以来,县纠风办找准切入点,制定出台《20*年全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重点开展好“三项活动”,着力保障和改进民生,让群众满意。一是深化规范化基层站所创建工作。通过明查暗访、实地走访、座谈了解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企业、群众,听取社情民意,了解企业和群众在创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落实到各个单位扎实整改。二是深化“评政风行风、促‘七难’破解”活动。下发《*县“评政风行风、促‘七难’破解”活动实施方案》,召开“评促”动员会,加强对被评议单位开展“评促”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把提高党员干部破解“七难问题”的能力作为“评促活动”的重中之重,将11个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部门和单位纳入评议范围,强化服务意识,深化行风建设。三是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成员单位进一步落实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六)、注重执纪办案,着力保持治本力度

一是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上半年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125件次,其中来信110件次,署名举报65件次,无集体来访。切实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常委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例会,研究布置信访工作。同时实行目标责任制,对群众反映问题解决不力造成越级访、集体访的,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二是继续保持案件查办力度。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受理党纪、政纪案件共56件,立案46件,结案46件,给予党纪处分42人(次),政纪处分2人(次),免予处分2人。受党纪处分的42人(次)中,开除党籍7人,严重警告9人,警告25人,留党察看1人。受政纪处分的2人(次)中,记大过1人,撤职1人。上半年委局立案8件,查处乡科级领导干部5人。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干部合法权利并重,在充分尊重和保障纪检监察对象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努力做到理解人、关心人、教育人、挽救人,做到宽严相济,恰到好处,真正起到案件“查办一起,教育一片”的作用。三是建立案件分片审理机制。成立案件审理协调小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和案件分片审理小组,将全县乡镇案件审理分成三个片进行,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有效克服基层办案查审不分的现象,确保案件质量。

(七)、健全组织网络,着力推进规范化建设。

根据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雷厉风行抓落实,推进全县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一张网络,增强工作力量。一是加强乡镇街道纪(工)委规范化建设,配齐专职纪检干部。年初,省市纪委高度关注乡镇纪委专职干部的配备情况,我县高度重视,迅速决定,到3月底,全县13个乡镇、街道15名专职纪检干部全部配备到位。二是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村纪委委员实行“两推一选”。结合村级换届选举,通过“两推一选”产生村纪委委员,即“党内党外民主推荐、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全县186个行政村中,设党委的24个行政村各配备一名纪委书记、两名纪检委员,其余162个设党总支或党支部的村各配备一名纪检委员。三是加强社区纪检组织建设,社区成立纪委。社区纪委由1名书记和2名委员组成,社区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2名纪委委员与社区党委成员实行交叉任职。到5月底,全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站所纪检监察组织网络实现全覆盖。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有专职干部87人(委机关25人)、兼职干部274人。健全一套制度,完善运作机制。完善基层纪检组织内部运作机制、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机制、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文书档案管理机制等。健全一个流程,确保业务规范。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推行信访分类管理制度;规范案件检查工作程序,严格依法依纪文明办案;规范审理工作程序,探索建立案件分片审理工作机制;规范监督工作程序,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六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我们已经在江南镇、新合乡进行试点,效果很好。8月12日,县纪委组织全县乡镇纪检干部到新合乡、江南镇召开了现场会,学习交流江南镇、新合乡的成功做法。目前,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已经在全县推开,争取9月底全面完成。

总的来看,上半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的现实看,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单位、部门之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不平衡,存在重分解、轻落实现象;一些“顽症”破解力度不大,工程招投标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监管、机关效能建设方面行之有效的创新手段不多,投资软环境建设亟待进一步优化;基层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纪检监察干部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不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