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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年初以来,在*市国税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通过大力深化“五大工程”建设,妥善处理好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推进和强化依法治税,建立公平竞争的税收秩序;加强和改善内部协作,营造相互协作、各尽其能的良好工作氛围,确保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上半年,我局累计组织税收收入83124万元(其中含调库18900万元),同比增长18.55%,增收13009万元,完成市核计划的51.08%,区核计划得50.16%,分别超时间进度1.08和0.16个百分点,提前14天实现任务时间“双过半”。办理各类退税24164万元,其中出口退税24115.57万元,为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始终坚持抓紧、抓早、抓实、抓出成效的组织收入方针,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坚持应收尽收,应退尽退,把抓收入工作做细、做深、做透。
1、加强税源的监控和管理。及时落实省、市、本级重点税源三级监控工作,加大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由局长室成员分组分片对2007年度纳税百强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坚持定期税收收入情况分析与预测,着重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的微观分析,分析企业增加值、销售产值、利润等指标与税收收入之间的对比关系,针对问题加强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上半年纳税30强企业共入库税收23418.83万元,同比增长22.26%,占全区国税总收入的28.17%,较2007年同期占比提高0.85个百分点。
2、深入经济税收联动分析。进一步密切了同地方其他部门的日常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区域经济变动指标,深化经济指标与税收指标的分析管理,深入开展税收与经济的联动分析,稳步提高宏观税负和微观税负水平;不断加强数据库建设,有效地提高税收收入预测区间的准确性,强化了税收预测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完善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实时、分层、动态监控,在积极开展月30强、季度50强排名的基础上,推行行业低税负企业排行,充分发挥排行榜扬强促弱的作用。加强对税负低于预警税负下限企业的调查分析,查找税负下降、偏低的原因,纳入纳税评估,为强化和完善税收征管提供决策依据,逐步建立各行业评价税负预警体系,促进整体税负的稳步上升。据统计,上半年531户重点税源企业增值税税负较上年同期提高0.42个百分点,整体税负同比提高0.14个百分点。
3、切实加强欠税管理力度。深入贯彻《欠税管理办法》,完善欠税公告制度,严格欠税考核。年初,我们就及时下达各基层征收单位全年的呆帐压缩任务,确保压缩欠税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日常工作中,各基层征收单位进一步加强异常纳税户管理,强化申报审核和催报催缴工作,杜绝新欠产生。上半年全局累计压缩陈欠6.5万元,压缩欠税0.76个百分点。
4、探索建立纳税评估新模式。为了严格贯彻落实市局税源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规范纳税评估工作流程,我们积极探索建立纳税评估新模式,充分利用服装行业税源监控模型推进纳税评估。一是实行纳税评估内部工作分离制度,评估对象的确定与纳税评估的实施、执行相分离;二是建立由各科室业务骨干组成的纳税评估人才库,通过纳税评估人才库随机组成工作小组负责纳税评估的审核评析、举证确认和评定处理;三是将纳税评估任务通过税收征管辅助系统下达到个人,调动各评估人员工作积极性;四是充分发挥“税源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对纳税评估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作用,及时组织各类业务学习交流会,增强纳税评估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和实战技能。
二、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规范执法水平
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落实税务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和具体操作办法,抓好非许可审批项目的管理监督,不断完善执法评价机制,确保税收政策在贯彻落实执行中不偏离、不走样、不打折扣、不随意扩大政策界限,不越权减免。
1、加强执法监督,落实税收执法责任。高度重视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加以防范,科室、科所之间加强沟通,各业务科室按照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责任分工,密切关注考核子系统运行动态,发现错误信息,及时与基层科所联系加以解决,并经常下基层进行现场业务指导,提高广大税收管理员的操作技能,税收执法考核差错率逐月降低。
2、认真做好出口企业的“免、抵、退”税审核管理工作。对外贸出口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申报表逻辑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帮助企业进行调整;及时对新审批的自营出口权企业开展税收政策辅导,使之熟悉和掌握出口退(免)税业务政策和相关知识。上半年累计办理各类退税24164万元,其中出口退税24115.57万元。加强出口货物函调的核查制度,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收、回函,上半年共收函80件,回函78件,2件正在核查之中,复函率达97.5%。
3、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在增值税核算辅导期间陆续召开5次增值税业务辅导会,参加企业人数达到1000多人次,为圆满完成2008年度增值税核算辅导工作打下扎实基础。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管理,及时分解省局下达的“四小票”核查任务,对省局清分下来的56户企业667票比对异常海关完税凭证的抵扣情况开展专项核查,核查结果为正常630票,提交稽查协查37票。全面完成省局下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票专项核查工作任务,全局共核点企业105户,滞留票1032份,涉及发票金额9765.77万元、税额1620.9万元,核查有问题企业35户,移送稽查1户,查补税款72.52万元。
结合“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工作,我局出台“两创”十条四十八项促进创业创新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并印制成3000份宣传手册分送给我区企业。
4、认真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培训辅导工作。为保证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顺利实施,我局专门召开了学习贯彻新所得税法的专题会议,部署贯彻、落实新所得法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推行新税法及实施条例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工作中,我们突出重点,以政府支持、社会理解和纳税人遵从为目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宣传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出台背景、必要性及其深远意义,为实施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营造良好的环境及氛围。
同时,内外并举开展培训工作,一是重点加强全员培训,三月份,分二批组织全体干部到湖州税校进行新税法培训,使全局干部人人了解新税法,熟悉新税法的基本内容,切实提高贯彻落实新税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广泛开展对纳税人的培训工作,分五批组织了1000多人的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新税法对收入总额、税前扣除项目、资产税务处理的各项规定,了解和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过程,了解和掌握新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的差异,准确填报纳税申报表并熟悉操作程序,努力降低纳税人在新老税制之间转换的遵从成本。近期,我们还邀请浙江税务干部学校的资深教师为我区1500户企业详细讲解新企业所得税及实施条例,帮助企业企业解决难点。
三、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源管理水平
1、不断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为切实强化税收征管工作,我们总结去年征管目标考核的经验,结合省、市局今年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和加强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及目标责任制的落实,通过“两强化”“两结合”“两提升”“一加大”不断夯实征管基础工作。
“两强化”即针对现行征管质量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省、市局有关征管质量考核精神,结合今年新增征管业务的需要,对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强化对登记率和申报率的考核。
“两结合”即以细化征管质量考核为手段,以提高征管考核质量为目的,把征管质量考核与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结合起来,把征管质量考核与岗位目标责任制、个人绩效考核结合起来。
“两提升”即通过使用省局征管质量监控查询系统提升征管质量指标在取数的准确性和统一性,提升征管质量指标考核的全面性和广泛性。
“一加大”即通过改进欠税压缩率目标考核方式,增加欠税压缩率单项考核分值,优化强化欠税目标考核,加大陈欠清理力度,上半年共清理陈欠6.5万元。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使我局的税收征管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局和市局的考核要求。
2、加强所得税管理,完成年度所得税核定工作。一是坚持组织到位,成立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所得税核定工作的组织、协调。二是坚持宣传到位,对内,根据市局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相应工作程序,对核定工作周密安排;对外,各基层单位向纳税人宣传所得税核定征收的重要意义及新所得税法的优惠原则。三是坚持责任到位,明确核定工作的各项任务和目标,做到层层有监督,有审核,有落实。四是坚持程序到位,严格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流程和审批程序,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做到环环相扣。五是坚持协调到位,加强各部门、各税务所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及时请示、及时反馈。六是坚持落实到位,督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应核定的企业严格按要求进行落实,派专人逐所核对应核定户数,做到应核尽核,不留尾巴和死角。
3、构建高效的预提所得税管理网络。一是健全管理组织,加强预提所得税管理。设置预提所得税管理岗位,在职能科室内形成合理分工、协调配合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部门密切配合,强化源头控制。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系联络制度,及时通报工作中发现的线索,从源头上控制预提所得税税源;三是信息控制全面,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积极主动地与相关单位实现信息共享,随时掌握相关企业的涉税信息,主动加强对预提税项目的控管。上半年,我局对非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区企业的一笔利息收入所得征收预提所得税3908.19元,这也是我局对非居民企业开征入库的第一笔税款。
4、进一步推进信息化网络建设。完善软硬件设施,及时合理采购调配计算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为CTAIS运行、全程服务窗口实行提供基本保障。积极做好CTAIS的运行工作,确保系统的顺利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无误,以CTAIS数据综合分析与CTAIS数据监控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数据的增值利用水平。网络安全方面,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处理,定期开展计算机病毒清理,及时清理安全隐患。
5、规范内部行政管理。一是不断规范公文的流转程序、发文规则,明确公文处理的严肃性,确保公文流转顺畅,严谨一致。二是完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修订考核指标,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三是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整理系统内政务信息,精心编制信息公开目录,科学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四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加强对大宗物品政府采购管理。健全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规范和节约经费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强化税收宣传,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1、全面开展“税收·发展·民生”税收宣传月活动。
结合新所得税法实施、增值税核算和滞留票核查等内容,各基层征收单位开展大规模的“关注税收·服务民生·共谋发展”政策辅导会。一是对企业开展综合纳税评价,筛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辅导重点;二是对重点税源进行全面财务分析,查找核算缺陷,及时纠正涉账“误区”;三是对新办企业办税员进行集中培训,重点辅导办税事宜,提高办税水平;四是对企业纳税人和办税员提出的难点、焦点问题进行整理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辅导。
总结区域调整5年来的*国税成果,分别以“税收实绩篇”“改革创新篇”“优质服务篇”和“队伍建设篇”等四个方面,制作并开展专题宣传展。
2、深化服务内涵,创新品牌建设。以文明创建为载体,深化服务内涵,丰富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唱响“全程服务、阳光国税”主旋律,深入开展“政企联动、攻坚克难”企业服务年活动,举办“上市企业·政府服务”税企交流会,走访我区拟上市企业,为企业上市工作送政策上门;主动与区工商联及劳动、社保等部门联合举办企业交流会;与*区企业联合会共同举办新企业所得税法政策辅导会,贴近纳税服务、增进税企交流、增强企业纳税意识,共创和谐征纳氛围。
3、开展“问计于纳税人”活动,提升征纳和谐。
活动中我们通过一“了解”,选取个体、小规模、一般纳税人三个层次的典型企业作为了解对象,制作税源动态调查表,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生产情况以及税收问题;二“听取”,特邀各乡镇的工业副镇长以及纳税人代表,听取纳税人对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方法;三“征求”,对辖区内纳税重点企业进行走访,征求纳税人对加强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等方面的新点子、好点子;四“监督”,邀请企业兼职监察员,对干部工作方式和办事效率进行监督,透明执法过程。
五、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1、落实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动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把党风廉政宣教工作纳入全局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及时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安排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廉政建设与其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调动了各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宣教工作的深入发展,真正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2、强化教育,确保干部廉洁自律。继续实施“平安国税”工程建设。先后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纪委第二次会议精神以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会议精神,学习预防职务犯罪的有关司法解释材料,组织干部参加“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在节假日期间给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对岗位轮换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请区纪委副书记凌胜康为全体国税干部职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将全局计算机显示屏统一安装勤政廉政屏保,通过一系列教育活动,增强了党风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兼职监察员队伍,聘请第二届特邀监察员。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广辟渠道,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及时更新*国税网站上廉政专栏内容,开展廉政专题讨论,通过网上廉政教育和定期上课的学习制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廉政法规;开展“机关廉政文化建设”主题大讨论及以“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关系与规则”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在全局征集“我最喜爱的廉政格言”;举办廉政文化建设书画笔会,创建“廉政文化走廊”。通过搭建廉政文化教育平台,加大廉政文化宣传力度,加强廉政文化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具有*国税特色的廉政文化,增强廉政文化教育的感染力和渗透力,努力在全系统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取向和道德风尚。
4、上下协调,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我局以创建文明单位为主线,系统规划2008年创建目标,充分发挥团委、妇联的积极作用,由团委负责更新国税门户网站,及时宣传国税动态,由妇联协助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上下协调全面做好文明创建的纸质台账和电子台账,营造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目前,所属三个区级文明示范点已向区文明办递交市级申请,办税服务厅进入省级“青年文明号”验收阶段,各部门都为保持已取得文明称号而努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入迎检阶段。
在为汶川地震灾区捐款捐物的行动中,我们组织迅速,共募集爱心款25600元,缴纳“特殊党费”29500元,共计55100元。